司法局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時間:2022-03-06 0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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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股主要負責全區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在全區各族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普及基本法律法規常識,提高廣大公民的法律素質。
2、負責全區普法依法治理規劃的制定和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3、負責組織各級領導干部、公務員的法律知識培訓、考試工作。
4、指導全區各行各業開展依法治理工作。
基層股
主要負責全區的人民調解工作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1、指導全區的人民調解工作。
2、指導基層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工作。
3、協調指導鄉鎮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社區矯正工作。
“148”法律服務中心
1、義務解答群眾提出的法律咨詢。
2、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3、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民事、經濟訴訟和非訴訟法律事務。
綜合辦公室
1、對思想政治建設工作進行安排、督查和總結。
2、負責開展基本素質教育工作。
3、負責人事管理工作。
4、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5、負責信息、督查工作。
公證處
依法行使國家公證職權,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保護公民身份上、財產上的權利和合法權利。
久源律師事務所
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聘請,擔任法律顧問。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時人的委托,擔任人參加訴訟。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咨詢,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后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公訴案件的被害人或者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人參加訴訟。
4、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5、接受當時人的委托,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6、接受非訴訟法律事務當時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務。
7、解答有關法律的咨詢,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