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治理的重要性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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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中藥房 存在問題 對策思考
中圖分類號:R197.6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5-0515(2011)11-319-02
2010年9月,江蘇省洪澤縣在全縣鄉鎮衛生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通過對鄉鎮衛生院的調查發現,這一年來,因為財政補貼及時到位,基本藥物制度“盤活”了鄉鎮衛生院,總體實現了門診人次翻一番、藥品價格降一半的目標。但這次對中草藥不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范圍。而在鄉鎮衛生院中,中藥房承擔的工作基本可細化為計價劃價、質量驗收、審配調劑、煎藥以及計劃采購管理等工作[1] 。目前中草藥的采購沒有通過全省統一的招標平臺采購,但在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后,中藥房的管理首先是以質量驗收為重點,因為中藥質量的優劣與中醫臨床治療用藥安全有效密切相關。中藥房只有重視中藥質量管理,才能不斷提高中藥質量,確保“辨證準確、處方正確、用藥有效”,改變“醫準、方對藥不靈”狀況。
1 存在的問題
1.1 入庫把關不嚴
鄉鎮衛生院的醫藥消費者是普通百姓,對用中草藥質量,療效沒有太多的認知能力,受到媒體及其他監督力量小,因此鄉鎮醫院往往在管理上不嚴格。另外國家對醫藥市場的部分開放使得醫藥市場的競爭日益激烈,因此很多藥材經營者不顧倫理道德,為了牟取更大的利潤,以假亂真,以次充好,甚至對庫管人員行賄,更有甚者在草類藥材中摻雜大量沙土,在質輕的藥材里面夾雜土塊瓦礫等。針對這些手段,庫房人員如果沒有良好的鑒別能力和工作責任心,僅僅憑借私人關系或藥材外表就讓藥材入庫,嚴重影響了臨床療效和損害了病人的利益,甚至會威脅到病人的生命安全。
1.2配方過程不嚴格
中藥配方是必須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配方的,否則對飲片的質量和療效影響非常大,甚至沒有任何醫療作用。中醫講究辨證用藥,即根據中藥本身的四氣五味、升降浮沉、歸經等性能來選擇的。但是在具體用藥時,又必須根據病人的病情和實際情況,通過炮制使得藥性符合醫療的需要,因此炮制方法很大程度上就決定了療效。而鄉鎮衛生院醫院中,很多配方人員沒有很豐富的理論知識,更多的是依靠自己的土經驗來進行配方,炮制。另外鄉鎮衛生院中藥配方的過程沒有很好的監督,從門診到配方及炮制可能是一個人也可能是多個人,而多個人容易引起誤解而造成所配置的飲片失效。
1.3 信息管理程度不高
條件較好的衛生院都實行了計算機管理,而鄉鎮衛生院中藥房更多的是依靠人工管理。但是人工管理對于藥材的使用期限,當前庫存,療效,注意事項等并不能保證熟記于心,更關鍵的是,全縣幾乎所有的鄉鎮衛生院中,其他部門,如掛號,劃價繳費等都使用了信息管理[2],但是中藥房的信息化卻相對落后,這樣的結果往往就是醫師開具書寫不規范,字跡不清晰的處方給藥房,藥師再進行核對,降低了工作效率,也增大了出錯的幾率。另外患者的基本信息并不能傳遞到藥房,使得藥師在發藥時存在一定程度不方便。
2 管理對策
針對以上出現的問題,應采取相應的措施,如嚴格把關藥材入庫,嚴格監督配方過程等。
2.1嚴保入庫質量
首先需要建立藥庫的監督管理機制,嚴格按照藥品質量標準進行驗收。比如可以仿效中藥企業中對毒性藥材的管理,即對于入庫采取雙人簽字的辦法,這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人情交易,并提高對藥材的鑒別能力。另外對于中藥飲片,應用一體化管理手段,逐步完善中藥房內部機構的設置。有條件的基層醫院中藥房還可以逐步開展中藥臨床藥學工作,如建立中藥鑒定室等,通過有效的鑒定辦法,對藥材開展真偽、優劣鑒定,對飲片含水量進行測定等一些簡單易行的理化、顯微鑒定工作。
2.2 嚴格配方全過程
在鄉鎮衛生院,一般是醫師開具處方,病人拿處方到中藥房配藥,然后將中藥飲片發給患者。中藥飲片是否嚴格按照醫師的處方進行炮制,配藥人員是否能清晰地理解醫師的意圖都影響著飲片的療效,因此必須提高配方工作的質量。為此配方人員必須首先要能很容易辨別各種藥材以及其君、臣、佐、使,然后正確閱讀處方并嚴格按照配方炮制藥品,這是保證飲片療效的關鍵。另外就是發藥時必須嚴格核對。不像西藥可以運用包裝說明識別,絕大部分患者不能辨別中藥,因此保證發藥準確率也很重要,這可以采取多查多對制度。另外在調配處方時,需認真備藥,并按規定稱取,做到“稱準分勻”。
2.3 提高信息化程度
藥品信息化管理是聯系臨床醫師之間的紐帶,這樣藥房人員可以準確了解藥品名稱、規格、價格、用法用量等數據,更安全的用藥。醫師將處方通過電子單據發給藥房,病人則根據收費票據到藥房取藥,藥師對應配方發貨,這樣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保證了用藥的安全。
參考文獻
篇2
[關鍵詞]鄉村治理;制度權威;正式制度
[中圖分類號]D03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863(2015)03-0080-06
鄉村治理是治理理論與鄉村實際相結合、解決鄉村問題的新模式。在當代鄉村治理實踐中,如何通過制度安排促成治理網絡的一體化行動是特別值得關注的問題。由于當下鄉村治理中存在的問題主要不是缺少制度規范,而更多是制度權威不強、制度效率較低、制度失靈頻繁,所以在推進中國鄉村治理機制轉型的過程中,必須增強制度運作的有效性,重構制度權威。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到2020年要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四中全會進一步提出了依法治國的制度安排,都凸顯了鄉村治理中制度權威建構的緊迫性和重要性。
制度權威是衡量制度發揮作用和有效性的重要標尺,表現為人們對制度的服從關系。鄉村治理中的制度權威是指以正式制度規范作為鄉村社會管理的基本準則,它包含兩個方面的基本內涵:一是管理行為的基本準則,不是個體的或者少數人的意志,而是與現實發展要求相適應的制度規則,這些制度規則是人為制定的、組織和社會成員熟悉和知曉的正式規則,不是習俗、慣例等非正式的制度規范;二是管理行為的標準化、規范化和常態化,它能夠使組織和社會成員理解、認可和認為合法。從這個界定可以看出,雖然制度分為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但本文所指的制度權威系以正式制度為基礎。
一、鄉村治理與制度權威的契合
鄉村治理作為國家多層治理結構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在地方層次和制度上實現善治目標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改革過程。[1]而制度作為鄉村治理的運作邏輯和規則體系,既要界定多元參與主體的權能邊界,又要明確治理體系的根本價值。以此來建構多元行為主體的共同愿景,聚合人們的理性共識,進而保證治理體系的合法性和穩定性。
(一)鄉村治理中制度權威建構的可能性
“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來的規則、守法程序和行為的道德倫理規范,它旨在約束追求主體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個人利益行為”。[2]就其功能而言,制度本質上是一種規范,它在一定意義上約束著人們的行為;就其內容而言,制度本質上是一種關系,它表征著人們之間關系的某種結構性和秩序性。
治理的各種界定大多都涉及對制度及其權威的強調。比如全球治理委員會在其定義中強調,治理是使相互沖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調和并且采取聯合行動的持續過程。這既包括有權迫使人們服從的正式制度和規則,也包括各種人們同意或以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3]我國學者俞可平認為,治理的基本內容是指在一個既定的范圍內運用權威維持秩序,滿足公眾的需要。治理的目的是在各種不同的制度關系中運用權力去引導、控制和規范公民的各種活動,以最大限度地增進公共利益。[4]法國學者皮艾爾?卡藍默提出了以制度倫理為正當性“內核”的合作關系原則,認為治理機制必須具有相應的理論規范或品質。[5]
治理概念中對制度的強調表明,制度是保障治理的基礎性要素。公平、有效的治理必須以一個穩定、有序的制度框架為支撐,否則空談治理將沒有任何意義。[6]另一方面,治理作為改變傳統社會管理體制、實現善治目標所采取的一種新型理念和制度安排,其合法性主要源于公民的認同和共識。這與制度權威的內在要求是完全一致的。正是在此意義上,治理結構可以被視為制度框架[7],制度權威的建構被視為檢視治理成功與否的重要標準。
理論層面的觀察揭示了治理與制度權威的內在一致性。與此同時,鄉村治理過程中的同構性也為制度權威的建構提供了可能。目前,雖然我國鄉村發展形態各異、地方差異較大,但各地的鄉村治理經歷了大體相同的發展階段、面臨相似的發展問題、具有相似的發展要素、呈現出相似的利益結構。在頂層設計作為鄉村治理發展的重要動力機制下,鄉村治理中的同一性特點決定了其制度化發展的水平與大體進度,有助于“建立、維系或強化一個共享性制度權威”。[8]此外,對制度的尊重和服從也內在的包含了對體現為差異性的不同區域制度安排的服從關系。
(二)鄉村治理中制度權威建構的必要性
制度既是多元行為主體進入治理的規則空間,也是治理行為的發生場域。制度權威在鄉村治理中的作用,是要防止治理行為與公共利益的脫節和對立,從而避免社會沖突和治理困境。
1.制度權威是鄉村治理的秩序化保障。社會公正、合理的前提在于所有社會成員獨立于不同個體之外的、客觀公正的標準――即制度,并賦予它權威。[9]在社會急劇變革的轉型時期,面對復雜的利益紛爭,鄉村治理的內在秩序難以自覺生成,由外而內的制度權威就成為影響鄉村治理變局的重要基石。首先,制度權威能夠增強未來預期,消除人們的社會焦慮。在社會轉型的大背景下,鄉村成員的焦慮情緒更多來自于對未來不確定性的憂慮,這一憂慮情緒又會進一步導致人們之間的矛盾和沖突。制度權威的建構能夠幫助社會成員消除遠期無知、強化行為的穩定性和合法性。其次,制度權威能夠最大可能地消除基層社會矛盾,保持社會穩定與發展。在傳統的鄉村治理模式下,基層社會矛盾往往表現為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從而導致了基層矛盾的多樣性和復雜性。而制度能夠提供獨立于社會個體之外的客觀標準,并通過聚合多元治理主體對未來共同愿景的展望和共同利益共識的達成,成為解決鄉村社會問題的功能性資源基礎。
2.制度權威有助于整合鄉村治理的多元要素。在快速多變的后現代社會中,隨著鄉村成員權利意識的增強和資源配置的離散化傾向,其公共參與和利益博弈能力不斷提高。承載著不同的利益訴求和行動目標,鄉村治理中的多元主體極力掙脫傳統的社會角色定位,形成利益紛爭的各色場面,多元化的利益訴求隱含著鄉村治理的諸多矛盾,由此,制度通過確定鄉村利益的統一性和公共性規范著鄉村成員追求自身利益的行為方式,從而維護鄉村的穩定性和可治理性、另外,具有權威的制度體系是組織和動員多元力量有序參與鄉村社會各方面建設的前提條件。鄉村治理通過特定程序把個人偏好轉化為社會決策,對于整合離散的鄉村社會,輸入現代性要素,并在此基礎上建構新的治理秩序,有著重要意義。[10]
3.制度權威有助于鄉村治理的可持續發展。制度權威的建構能夠切實推進中央政府關于鄉村改革的政策措施。中國的現實復雜性決定了改革走的是一條自上而下的路線,頂層設計是鄉村改革的基本指導原則,保持與中央政府政策的一致性是保障總體改革順利進行的基礎。為此,遵循制度規則,嚴格程序,是穩步推進改革的基本前提。制度的廣泛規束還有助于降低鄉村治理中的交易成本和治理風險。交易成本存在于所有的治理轉型中,但這個問題隨著鄉村治理中參與主體的規模增加、結構復雜和制衡機制的缺失而被放大和加劇了。制度設計通過規定有關行為規則和角色期待的治理框架,來滲透和連接鄉村治理所覆蓋的各個層次和不同角落,維系相應的治理機制。這種整合機制減緩了日益分化的社會對鄉村治理的挑戰,維護著鄉村治理的內在結構,有助于其持續穩定的發展。
二、鄉村治理中的制度權威缺失
“鄉村社會的沖突問題,根源在于實際運行的一系列制度規則的缺陷,這些制度在構造基層政權的角色、權利義務及其和村民的社會關系方面,存在著內在的價值、目標和利益緊張。[11]應該承認,當下的鄉村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是農村舊的制度規范消解和新的制度規范重構的過程。但一直以來,中國鄉村都是社會傳統思維和行為規范積淀最為深厚的區域,正式制度權威并沒有真正地建立起來。目前,鄉村治理中的制度權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制度失靈,即現有的制度規范無法有效解決鄉村治理中存在的問題;二是制度懸浮,即現有的制度規范未被有效地遵守和執行;三是制度權威碎片化,即不同來源、不同主體制定的制度規范彼此分割與獨立,制度效果差異性較大;四是制度權威替代,表現為鄉村治理中的非正式制度權威對正式制度權威的替代。
從一定程度上講,制度權威是一個客體性概念,它取決于鄉村治理的多元主體對制度合法性的認同,也取決于制度的性質、動員能力、執行條件等綜合性條件。具體分析,鄉村治理中制度權威無法有效建構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制度權威與鄉村治理之間的內在緊張
制度權威的核心目標是保證制度安排的有效實施,以相對穩定的運行規則和程序來應對鄉村治理中的復雜性、降低治理成本。但從實際運作的角度來看,鄉村治理往往以問題解決為中心,要求以更加靈活和彈性的制度框架來應對多元反復的利益博弈、對話與協商:事實上,鄉村治理的評估標準更多關注具體問題解決的可行性、有效性,尤其是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在這樣運作邏輯下,制度的穩定性、封閉性特點與鄉村治理所強調的適應性、靈活性無法有效兼容,形成二者之間的矛盾和緊張。
另一方面,制度權威是剛性的合法性象征,但是有效治理更強調合理性的調適。在現實的鄉村治理中,制度的剛性程度越高,鄉村治理的靈活性就會越少,其回應民眾需求的有效治理程度就會越低,此時二者間的矛盾主要體現為制度權威約束下鄉村治理的保守與呆板;而從有效治理的視角看,治理能力的增強意味著治理主體自由裁量權的增強,但由于治理的“靈活性”與治理過程中的制度“偏離”常常是同一現象的不同標簽,在這個意義上,有效治理是以弱化權威體制的正式制度為代價的。[12]所以,無論是治理失效還是制度偏離,都會對制度權威的建構產生巨大的威脅。
(二)制度權威的碎片化
鄉村治理中的制度權威碎片化是指由于權力分化、沖突缺乏協調和利益統一,導致制度相互分割、無法有效整合引發制度性的利益割裂,造成制度運行低效或目標偏離等低效治理現象。導致制度權威碎片化的原因有:
一是科層體制的影響。傳統官僚體系是按照功能分化原則建立起來的,過于強調專業化分工及標準化工作流程。這不但造成了行政機關的本位主義,組織之間壁壘森嚴,而且由于缺乏利益協調與權責整合導致各行政部門出現條塊分割和職能割裂。不同部門各有利益訴求,各有表達手段,圍繞鄉村治理出現眾多的“文件打架”。另外,自上而下的制度貫徹也要要經過這些部門層層過濾。在不同層級的執行中,資源損失和效率損失不斷放大,制度不斷變形。[13]
二是我國的改革屬于漸進式改革,問題驅動的特點較強,缺乏整體性治理的思路。這在很大程度上導致制度回應的滯后性,制度設計目標各異、前后不一。另外,這種“臨時性”與“前瞻性不足”[14]的治理形成了彼此分割與獨立的制度結構,政治制度、經濟制度和文化制度之間并沒有實現無縫對接,城鄉公共服務供給不均等,這在客觀上導致了鄉村社會的價值觀念、倫理規范和利益取向的沖突,并進而導致鄉村社會各主體選擇行為的沖突,引發制度性的利益割裂。[15]
(三)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缺乏相容性
按照諾斯的界定,非正式制度是在人們長期的社會交往中自發形成、并被人們無意識接受的行為規范,主要包括意識形態、價值觀念、道德觀念及風俗習慣等。[16]在我國傳統的鄉村社會文化生態中,個人權威以及各種習俗、慣例等非正式制度形式在社會管理中居于主導地位。新制度經濟學認為,正式制度的權威依賴于它與非正式制度的兼容和協調程度。[17]但從我國鄉村治理的制度環境來看,傳統農業封閉保守的生產方式和家族倫理觀念與正式制度權威所要求的產業化分工、開放經濟以及建立在平等基礎上的獨立自覺意識之間存在著深刻的差距與矛盾。正式制度的運行機制與鄉村治理的社會文化生態相互抵牾,導致正式制度無法通過嵌入非正式制度而發揮其積極作用,非正式制度也無法建立與正式制度的接續與轉換,制度權威的建構受到很大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非正式制度并不都發揮積極的作用。其內含的價值標準和行為準則與正式制度相互沖突會阻礙人們對正式制度的認同,增加正式制度的運行成本,從而成為弱化正式制度權威和作用的重要因素。特別是在社會結構轉型和體制轉軌交疊的大背景下,經濟利益的追逐放大了非正式制度的運作空間,而政府“正式權力的非正式運作”[18]則在舍棄正式制度權威的組織化資源的同時,將鄉土游戲規則等非正式制度的運用進行了消極的擴散。
(四)鄉鎮政府的自利行為選擇
在鄉村治理的結構體系中,鄉鎮政府作為行政階梯序列中的基層政權組織,既是國家形象的代表,也是民眾利益的最直接反應者。這種雙重角色要求在國家與社會之間構建起一套利益共享和責任互賴的制度聯結體系:鄉鎮政府既要在科層組織體系中遵循制度規則以保障自上而下政策體系的嚴肅性和連續性,又要及時回應民眾利益訴求、修改完善制度規則以獲得更多民眾的合法性支持。但是在實際的鄉村治理體系中,鄉鎮政府基于理性自利人的角色發揮往往突破制度的限制與約束。特別是伴隨著改革開放而來的行政權力下沉,鄉鎮政府不再只是科層體制末梢的政策貫徹者和執行者,而更多開始運用各種策略拓展自身的權力邊界和利益空間。由于傳統的科層組織制度是通過嚴密有序的制度貫徹建立和強化了對制度的認同,所以鄉鎮政府的自利角色調整使得制度對鄉村社會的下滲失去了可以依托的載體,從而出現了制度權威弱化的現象。之后的稅費改革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鄉鎮政府的權力運作空間,這雖然有助于其職能轉變,但“被邊緣化”的境遇也使其失去了回應民眾利益訴求的動力和基礎,制度供給鏈條在鄉鎮政府遇到梗阻。
鄉鎮政府的自利行為選擇使其在實際運作過程中脫離制度的限制、獨立于外在的社會需求,成為現有治理體系中的懸浮角色,既不是中央的基層政府,也不是當地人民的基層政府。[19]鄉鎮政府角色的破壞割裂了制度供給與制度貫徹的鏈條,被置換成破壞制度權威的一個負面標桿。
(五)制度環境的約束
制度權威有賴于民眾的廣泛認同和遵守。所以,各種制度安排只有與鄉村民眾的利益訴求相契合,才能植根于人們的日常生活和心理結構之中,才能被人們所接受和擁護。[20]但中國鄉村是中國社會傳統思維和行為規范積淀最為深厚的區域,長期較為封閉的生產方式和交往形式,使社會成員和社會治理主體對舊有的制度規則習以為常,對新情況、新問題熟視無睹,對新的制度規則缺乏研究、理解,在治理和被治理的過程中出現非規范。
伴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發展,鄉村傳統的生活節奏受到沖擊,人們開始重新建構對利益的追求。于是,凡事必經過理性計算,利益成了衡量事物價值的主要尺度。人們開始關注制度、政策、政府行為對自己利益的影響,對無利于自己的制度規定不再積極響應,也不再被動、簡單地服從政府的決定。需要注意的是,利益多元化導致利益邊界的不確定,人們經常根據利益的游移而允許不同的規則在鄉村中被轉換運用。由于利益紛爭的真正目的在于利益而不是制度,它并不涉及制度權威的形成、轉換,所以周而復始的利益紛爭無法建立制度并防止下一次制度失靈的發生。在這種治理背景下,漠視制度權威的投機行為強化了鄉村民眾的行動邏輯,很難推進制度進步或者推行一套不同以往的治理規則。
三、鄉村治理中的制度權威重構
我國鄉村治理中的制度權威重構,既要遵循制度權威建設的一般要求,又要從實際出發尋求制度權威建設的有效路徑。
(一)制度權威重構的基本原則
當代地方治理發展的一個重要目標是形成開放、應對變化的治理制度和機制。[21]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鄉村治理的權力中心轉向法理化的基本制度安排,并不是意味著對鄉村治理靈活性的否定和排斥,而是要將鄉村治理問題納入到法理化的制度框架之中,為日益增多的多元治理主體提供一種公平競爭、良性合作的新機制,防止和避免通過非制度化手段而獲得公共權力與利益資源的行為。為實現此目標,未來鄉村治理中重構制度權威需要遵循三個基本原則,即整體性原則、彈性原則和回應性原則。
所謂整體性原則,主要是指鄉村治理的制度權威建構應該著眼于中國改革的全局和整體,通盤考慮治理體系和權力結構、不同政府層級和部門的職能分工與機構整合,在政治、經濟、社會多個層面綜合推進,避免鄉村治理的單兵突進或者是鄉村治理某個層面的孤立進行。也就是說,鄉村治理是利益重新整合的過程,制度權威所涉及的運作環境、權責結構、組織機制等等必須相互配合,既要注重中國改革的實際,又要兼顧鄉村的民情。
所謂彈性原則,是指制度權威建構要追求適應性和有效性來適應高度分化、復雜的鄉村治理環境。具體說來,由于鄉村治理環境變動不居,制度必須能夠適應這一動態的變革過程,并在保持自身的開放性和適度剛性的基礎上,根據權益訴求和政治生態的變化來進行動態的制度調整,以實現整個體系的適應性和穩定性。[22]由此可以看出,制度不是要固化鄉村治理各主體的行動邏輯,而是為其行動提供標準和框架。制度權威的逐漸強大并不意味著鄉村治理模式的趨同性和人們行為的簡單重復;恰恰相反,制度權威在保證鄉村治理基本價值的基礎上往往會塑造和延續村莊間的多元狀況。
所謂回應性原則,是指制度設計必須能夠積極敏感地回應鄉村治理的社會需求、化解社會沖突,使制度成為鄉村民眾所共享的價值理念。在很大程度度上,依據制度所負載的權力資源來加強對鄉村治理的約束,形成的只是被動的強制性服從意識。所以制度“回應于環境的變革,將新的外部需要和價值判斷滲透、滲入內部,實現適應性的變革發展”[23],既是制度能被鄉村民眾廣泛認同并獲得價值的基本前提,也是實現民眾對制度認同從工具理性權威到價值理性權威轉變的核心要素。
(二)制度權威重構的路徑設計
治理與制度的同構性使得制度權威與鄉村治理結構的再造密不可分。制度權威是是多次認同效果的積加,所以制度權威的重構需要多層面的努力。具體看來,制度權威建構需要從以下方面進行:
1.整合政府職能,完善制度設計。制度權威以權力結構關系為基礎,并影響鄉村治理的進展、為建構整體型鄉村治理,需要在權力結構的兩個方向進行整合:一是橫向的公共管理職能整合,要破除權力和資源配置的碎片化,建構無縫隙的整體性政府。由于鄉村治理面臨的問題具有整體性特點,所以建立共識是各部門朝著整體目標協調一致行動的前提。應該圍繞轉變政府職能這個核心,著力理順部門職責關系,從中央政府的層面上繼續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逐步建立科學合理、協調統一、分工明確、覆蓋全面的管理制度體系,為增強鄉村治理的制度化轉型奠定權威基礎。二是縱向的制度體系整合。中國的同情和傳統治理模式決定了貫徹落實好頂層設計是中國鄉村改革的基本前提。所以,增強鄉村治理的制度權威首先要在頂層設計方面形成卓有成效、高效嚴格的制度規范,保證鄉村治理的全局性、戰略性、根本性的正式制度優先,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投機行為,同時也要關注配套制度的設計和創新,整合與完善鄉村治理制度的中層設計和底層設計。[24]
2.增加制度供給,整合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制度權威的建構要求增加能有效滿足民眾需求的制度供給。但中國鄉村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致使規則制定出現滯后性,即現在鄉村治理一方面要“摸著石頭過河”,另一方面又要受舊有規則的制約。這種陳舊規則與現實的矛盾在一定意義上會形成制度不遵從的狀況,從而影響制度權威性的確立。為此,鄉村治理中的地方政府組織需要加快制定各種制度規范,創新制度供給,用適應現實社會發展要求的新制度形式來規范組織和個人的社會行為。另外,制度供給中要注意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的整合。鄉村治理的實踐表明,正式制度無法完全替代或者消除非正式制度的運行空間,必須要以正式制度的價值取向為引導,“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地加強對非正式制度的吸收,將正式制度嵌入非正式制度的文化土壤之中并使之深度融合、落地生根,從而建立起在正式制度框架與約束范圍內的相互支撐、相互補充的動態開放治理體系。[25]
3.多元民主參與,回應制度需求。鄉村治理網絡的形成意味著多元利益主體通過權力分享,獲得了參與鄉村公共事務管理的權利和機會。多元利益主體的權利表達打破了政府對規則和政策制定的主導權,需要在利益博弈和積極互動中尋求政策共識。而且,制度以一種總體化的方式規定了社會關系網絡中每一個具體角色的權利與義務要求。因此,合理、規范的制度必須來源于社會民眾的持續同意。從這個意義上說,構建適應鄉村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治理制度,必須在承認各參與主體利益差別及其訴求合理性的基礎上,建立開放的、促進公民權利和機會平等的民主參與制度和公共需求的有效表達機制。這種制度化框架內的開放討論和平等參與,能夠在制度設置不能平衡各方利益需求的情勢下,傳播一種平等、協商、理性討論社會問題的價值觀,有助于尋求共識、化解分歧、疏導情緒、減少非制度化行為的作用機會。另外,多元主體參與的理性商談機制能夠克服政府主導形成程序的局限性,并在真實反映民眾利益和尊重其意愿的過程中培育制度權威堅實的社會基礎。
4.明確政府定位,規范政府行為。作為社會行動的標桿和表率,政府行為規范與否對社會行為規范化至關重要。為此,需要厘清政府與社會關系,明確政府行為的規范化必須建立在其職能明確的基礎之上。同時,也要在政府行為的程序性、公務人員行為的規范性方面嚴格要求,并且要提倡政府行為的社會監督,爭取社會認可。作為鄉村治理中的重要角色,鄉鎮政府的職能發揮與制度權威的建構之間具有極強的同構性。從制度結構安排的視角來看,鄉鎮政府功能的理順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關系,明確不同主體的治理價值和權能邊界,促使鄉鎮政府回歸公共服務的核心職能,以制度規范為前提釋放鄉村社會的治理空間;二是明確鄉鎮政府在政府體系中的職能定位。鄉鎮政府作為國家與社會互動鏈條的末梢,其角色沖突是村民自治和壓力性體制兩個治理背景的摩擦與沖突,折射出國家自身在處理鄉村問題上的搖擺不定。[26]為此,必須從法律制度層面明確事權關系,理順鄉鎮政府及其他組織權力分配關系、動力機制和利益結構,建構鄉村治理協調整合的運行規則和激勵機制;三是提升鄉鎮政府的治理能力。沒有一個在制度上和能力上與治理結構相配套的鄉鎮政府組織體系,鄉鎮政府就不具備承擔維護公共利益和自主管理地方公共事務的責任。所以,要根據鄉鎮政府的結構和功能是否符合鄉村治理的客觀要求,改組鄉鎮政府內部的組織和功能結構,有效組織鄉村治理的運作。
5.增強服務保障,消除路徑依賴。制度權威的保障還依賴于其運行所需的傳統淵源和社會資本。目前,利益多元化使社會競爭加劇,出現“搭便車”的投機行為便不可避免。同時,社會矛盾又使社會競爭進一步加劇,反過來刺激制度失靈的投機行為。另一方面,制度變遷過程中會存在一定的“路徑依賴”,即社會成員和社會治理主體對舊有的制度規則習以為常,對新情況、新問題熟視無睹,對新的制度規則缺乏研究、理解,在鄉村治理過程中出現非規范。[27]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及其各項制度的存在造成了人們生活習慣、意識形態的“路徑”適應,對這種制度權威的消除必然帶來人們制度權威的“無意識”狀態和“機會主義”行為的加劇。當新制度的需求沒有得到滿足的時候,這種狀態還會進一步發展。針對此問題,應該加快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過程,促進鄉村社會養老、醫療、教育、休閑等公共服務的發展,消除鄉村社會成員基本社會生活憂慮,為社會成員規范行為提供堅實的基礎和保障;還可以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手段,加快社會信譽制度在鄉村的實施,為鄉村治理的制度化建設提供規范行為的有力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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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onstruction of Institutional Authority in Rural Governance
Li Songyu
[Abstract]Rules and institutions are the operating logic of rural governance systems and governance structures. There is an internal consistency between rural effective governance and institutional authority. The construction of institutional authority is a systemized security of rural governance in China. It can promote effective integration of multiple factors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But now, there are many difficulties such as system failures, fragments and replacement of institutional authority in the process of rural governance. All of these problems have profound reasons such as the internal tensions between rural governance and institutional authority, spatial and temporal segmentation of rules, lack of compatibility between different system forms, and so on. In order to reconstructing the institutional authority, we should follow the main principles of integrity , flexibility and responsiveness. Furthermore, promoting integration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increasing the system supply, and strengthening service guarantee will be the basic tactics for effective rural govemance.
篇3
【關鍵詞】鄉村治理 村落教育 人的新農村建設
【中圖分類號】C912.82 【文獻標識碼】A
鄉村治理中的主體弱化和“人的新農村建設”
中國鄉村治理作為一個深具本土性的課題,以往對之的研究和實踐主要圍繞著“縣―鄉―村”三級的鄉村政權結構、村民自治、農村和農民的組織形式、城鎮化中的城鄉關系、鄉村社會利益分配格局等維度,也即鄉村經濟和鄉村政治建設兩大維度來展開。更為具體的內容便可歸結為諸如計劃生育、土地流轉、拆村并居、“釘子戶”的治理等。新時期的鄉村治理主要是通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來進行,力求在實現生活富裕、政治民主、鄉風文明、生態良好、村容整潔等目標基礎上,同時實現農村社會管理體制機制的創新和完善,最終實現農村社會穩定、良好的秩序。新農村建設開展以來,農村的水、電、路、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得到了全面改善,農田水利工程、危房改造工程、村容村貌整治等工作進展順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借助于新農村建設,鄉村治理研究和實踐充分在“物”的建設上做文章,農民們的經濟生活水平不斷得到改善,農村的物質條件、基礎設施建設處于加速增長的時期。
這一“見物不見人”的新農村建設傾向導致了三個問題:首先,鄉村治理主體弱化。由于片面強調“物”的建設,忽視人的教育和培養以及鄉村就業,大量青壯年勞動力不斷地逃離鄉村,鄉村空殼化趨勢愈發明顯,出現了嚴重的老齡化問題和“三留守”問題。留守人口普遍受教育程度低,參與村級事務能力弱,鄉村產業凋零、土地荒蕪,反過來制約鄉村“物”的發展,基礎設施無人管護,鄉村衛生狀況令人堪憂,老年人孤獨無助的心理十分普遍。因此,人的新農村建設要能留住人,為人的發展創造條件,這是鄉村治理的基礎。其次,鄉村治理空間環境優勢喪失。傳統鄉村的自治基礎是以村落特定形態為基礎的,熟人社會、開放的農戶、村落的公共空間、密切的交往、頻繁的交流、共同的參與、相互的示范等,構成了傳統鄉村治理的天然優勢。但是,隨著鄉村建設機械地模仿城市,有些鄉村的原有空間結構和社會結構被破壞,村落共同體消失,形成了農民的原子化,產生了大量的農村“三留守”人口,本來理應作為鄉村治理主體的人失去了彼此聯系、守望相助的社會關聯的基礎,甚至鄉村居民不能獲得舊時記憶和情感的依托。推倒村落的基礎上重新形成的社區遭遇了悲戚的尷尬境地―既失去了鄉村社區的特質,也不具備城市社區的功能和性質,曾經是有著文化根脈村落的空間孤立化。其三,鄉村文化及其載體被丟棄。任何文化都有其存在的條件或載體,當文化的載體被消滅后,文化就無以附著,自然難以傳承和發展。由于對鄉村優秀文化的現實意義認識不足,也由于對鄉村優秀文化的載體缺乏必要的了解,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有意無意地造成了鄉村文化載體的破壞。結果是所謂的“鄉村文明”建設,實則成為無根的文化。這里的文化不單指書本上的知識和技藝,更多的是凝聚著人們長久積累而成的經驗智慧的共同記憶和樸實情感。伴隨傳統記憶逝去的是在熟悉的土地上延續了幾千年的生活,正如李培林在《村落終結的社會邏輯》一文中對村落終結有過這樣的描述:“過去的四分之一世紀的時間里,羊城村向我們展示的,是一個數千年農耕生活消失的過程,這種農耕生活,曾一直是我們古老文明的根基和脈絡。它養育了我們,似乎只是為了它最終的毀滅。它走的那么悲壯,千年古風,一朝逝去,沒有鄉愁,也沒有挽歌。”①有些鄉村被城市化而消失,是城鎮化擴張的必然趨勢,但是,有些鄉村消失卻是人為制造的。忽視或破壞了鄉村傳統文化建設,使鄉村治理失去了重要的社會文化依托和有效途徑。結果只能是建構出了新的大量需要被治理的對象。
因此,為防止鄉村治理中過于強調“物”的建設而輕“人”的建設,克服重視形式而忽視實質的傾向,中央提出“物的新農村建設”與“人的新農村建設”同步發展。就是要在改善鄉村硬件建設的同時要體現以人為本。在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上強調“讓城市融入大自然,讓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在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中,要注意保留村莊的原始風貌,慎砍樹、不填湖、少拆房,盡可能在原有村莊形態上改善居民的生活條件”。這是對物的建設與人的建設最形象的詮釋。“留得住鄉愁”也即留得住人們的文化記憶,2014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又旗幟鮮明地正式提出了“人的新農村建設”的命題。這對于緩解鄉村治理中的主體弱化問題無疑具有重大意義。“人的新農村建設”需要解決三個問題:第一,要解決留住人的問題,特別是留住一部分致力于鄉村建設的年輕人,解決農業和鄉村后繼乏人的問題,要留住年輕人就需要有就業崗位,就需要發展鄉村產業,特別是要在發展第一產業的基礎上實現鄉村的產業融合,讓農民獲得較高的收入。這是人的新農村建設的基礎。第二,鄉村建設要滿足村民的生產與生活的需要。不能按照少數決策者的想當然來建設鄉村,也不能機械地照搬城市建設理念改造鄉村。新農村建設要符合鄉村發展規律,要尊重村民的需要。第三,要有助于提升村民素質。特別是要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這些內容是十分豐富的,包括培養農民的科技意識、科技知識和運用科技的能力;包括生產規劃、產業創新、農產品品牌建設與管理營銷能力;也包括村民參與村級事務的能力和遵紀守法的意識與觀念;當然還包括了傳統優秀文化的傳承與傳統優秀品格的培養,如尊老愛幼、守望相助、誠實守信、尊重自然、和諧相處等品質。都是現代社會發展和鄉村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礎。
需要指出的是,解決“人的新農村”建設問題,不僅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新農村建設的根本目的。人的新農村建設離不開村落環境,因此要研究鄉村對人的意義和價值,鄉村不僅是村民生產和生活的空間,也是對人的價值觀念、生活態度、行為方式、精神信仰等實施有效影響的重要場域。村落中蘊藏著“化民成俗”的獨特資源,鄉村治理應當及時從對“物”的改造轉向對人的培育,將鄉村中的人培育成有文化的人,須借助村落的教育,只有這樣方能遏制鄉村治理中“人物不齊”的主體弱化趨勢。
村落教育的構成要素和作用機制
鄉村教育,是指借助于在農民共同的生活世界中長期積累起來的背景資料和鄉土知識,比如村規民約、村落傳統、和儀式以及農業勞動等載體,實現對村民春風化雨般的教育,幫助村民個體順利實現鄉村社會化并幫助其主動地納入到與他人一起構造的記憶共同體和情感關聯中。也就是說,鄉村教育依賴的是它本身固有的獨特教育資源。但是,現在的農村教育是以城市為價值取向的體系,“遠離農業和農村”、“到城市去”、“升官發財”、“成名成家”等強勢的宣稱和鼓動成為滲透在農村教育歷程中的主導價值并成為人們的普遍追求。這些教育資源和教育理念的輸入將農村中的受教育者于豐富多彩的教育空間中擠出,成為鄉村建設的異化者,而那個被擠占的空間往往蘊藏著具有獨特價值的、來源于并指導著人們生活世界的直接性教育資源。在鄉村生活中長期生長積累起來的淳樸生活經驗和鄉村智慧具有更顯著的教育效果,具有更強烈的生活氣息,也具有更深刻的教育指導意義和價值。
鄉村地域文化中長期積淀而形成的地域、民俗文化傳統,以及鄉村生活現實中原本就存在著許多合理的文化因素,有著對于鄉村生活以及鄉村生活秩序建構彌足珍貴的價值成分,換言之,鄉村地域文化中原本就潛藏著豐富的教育資源。我們關注鄉村教育,不僅需要給他們提供更多的教育資源配置,還有一個同樣重要的問題,即如何真正使他們真實擁有的教育資源發揮最好的教育效用。②鄉村本身生長著豐富的活化教育資源,重視并有效地利用它就可以化解現代教育資源輸入的尷尬。因此,活態的教育資源恰是鄉村教育這棵大樹得以根深葉茂的生長點;相對于城市教育或者片面的學校教育的“成功”學,鄉村教育的“化民成俗”的“教民成人”教育是鄉村教育資源獨有的特性和優勢所在。
人們常說,鄉村是中國文化的“根”,鄉村是傳統文化的“載體”,但是根在何處,載體又在哪里?迫切需要研究者給予回答。當我們從文化的視角審視村落時,會發現這里的一磚一瓦、一草一木、人們的一舉一動,都被賦予深刻的文化意義和鄉土情懷。當人們試圖對鄉村做改變的時候,會發現就像動一件精雕細琢的工藝品,無從動手,生怕碰壞了什么。孔子曾說“禮失求諸野”,這里的“野”即村落,鄉村教育展演的首要空間是村落,因此,鄉村教育得以發生作用的條件也務必要到村落的結構和特性中去尋找。村落作為構建鄉村社區內生型秩序的公共空間,是鄉村教育的基礎。村落的教育要素十分豐富,具體說來,我們可以把與鄉村教育相關的要素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有形的教育要素如民居、庭院、村落結構,廟宇、祠堂、標志建筑,文化設施、農業景觀,甚至古樹、戲臺、水井等都可以成為凝結鄉土記憶的公共空間,對生活在其中的居民發揮著教育的作用。無形的載體就更豐富,諸如農業種植制度、鄉風習俗、生活習慣、節日慶典、日常禮儀、道德傳統、價值觀念、鄉土知識與民間信仰等。誠實守信、守望相助、尊老愛幼、勤儉樸素、孝敬父母、熱愛家鄉等一系列優秀品質就凝結在這些載體上,有些實施教育的文化載體是不可以替代的,一但消失就難以恢復。因此,研究鄉村治理,決不能僅僅照搬西方治理理論,而是要研究和揭示鄉村固有的教育價值和發揮作用的條件。
村落的教育功能是由村落的特性所決定的。村落為什么有教育價值呢?與城市社區相比,鄉村社區具有三個顯著特點:第一,農家院落是透明的,不管誰家發生了什么事情,村落的人都清楚,有了透明,才能有“街談巷議”,才形成了村落的公共輿論空間。第二,在家戶透明的基礎上產生了村民之間的監督,村落輿論是非常重要的監督力量,是約束村民行為最重要的措施和渠道。第三,鄉村對鄉村成員實施周期性的強化,無論是紅白喜事等習俗,還是節日禮儀和日常生活,都潛移默化地使人受到熏陶。③
鄉村對人的行為的塑造是自然而然的,教育過程是潛移默化的。村落教育是一種文化,即“以文化之”的經驗過程,所依托的是村落中長期積累起來的傳統文化,包括優秀的風俗、象征儀式、傳統孝道和禮節、慶典、耕作方式等,這些文化是具有深刻內化力的經驗和智慧;村落的教育具有跨時空的關聯性,不僅可以通過父輩和子代之間的代際傳續來實現,也可以通過鄉村的文化載體和橫向的示范途徑來實現。村落的教育是潛移默化的,村落教育的根基或土壤是鄉土文化,鄉土文化對人的影響是“春風化雨”般的“化民成俗”,言傳身教的教育方式也具有很強的示范性和非制度性。從而使人的行為受到深刻的內在影響。由此可見,鄉村教育的內容具有多面性,鄉村教育的途徑具有綜合性。
近些年,研究者注意到了村落公共空間的教育意義,認為村落公共空間屬性涉及到兩個方面:一是鄉村社區內人們可以自由出入并進行各種思想交流的公共場所,如中國鄉村聚落中的寺廟、戲臺、祠堂、集市,甚至小河邊、水井、場院、碾盤周圍,人們可以自由地聚集,交流彼此的感受,傳播各種消息;二是鄉村社區內普遍存在著的一些制度化組織和制度化活動形式,如村落內的各類經濟組織和社會文化組織、鄉村文藝活動、村民集會、紅白喜事儀式等,為人們提供了進行交流、交往機會。④村落公共空間也是鄉村教育發生作用的邏輯起點,公共生活的實踐所發展的公共性和公民性是人性教育的核心,公共生活展示人的品質,如果脫離了公共生活,或者沒有形成公共性和公民性,面向人性優秀的教育或發展根本就不可能,因為人性恰恰是在公共生活中形成并展示的,也只有在公共生活里才能夠被提升。⑤活動在公共生活中的農民身份上兩個很重要的特點便是自由和無區隔化。這也是構成農民身份和城市市民身份的主要區別。這里的自由主要是生活的自由。我們往往用“樂活人生”來形容農民們的生活狀態,農民的生活可能不是富裕的,但卻極有可能是幸福的。農民身份上的無區隔化表現為其生活空間是極具關聯性的,生活界限模糊構成熟人社會的基本前提,也是村落公共空間形成的基礎。
鄉村對人的影響具有的綜合性,為培養“全人”提供了條件。在農業勞動中可以以讓人們體驗勞動的艱辛,養成珍惜勞動成果的品質;在與自然打交道過程中,人們養成了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順從自然的品質,掌握了利用自然的生存智慧;在鄉村的社會生活中和各類儀式活動中學會了與人相處,掌握社會規范、明辨是非善惡的標準,培養了感恩與祈福的情操;在參與鄉村事務過程中形成了參與意識,鍛煉了參與能力。正因如此,近些年來人們十分重視農業勞動價值和鄉村社區行為矯正功能的研究與實踐。鄉村對人的教育既注重向人們正面灌輸道理,又注意結合日常活動使人們在不知不覺中達事明理,其效果要比單純的宣傳說教深刻而有效。教育作為諸多學科學者的研究對象,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無論是教育學意義上的教導訓化,還是社會學意義上的社會化或社會控制,或是人類學意義上的濡化,都體現了教育對人行為的規范與引導、控制和教育作用,而且是以潛移默化的形式深入人們的內心世界,從而內化為行為的指導準則。村落隨著現代化和城市化的進程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因此成為諸多學者關注和研究的熱點。
各個地方在新農村創建過程中,對教育途徑進行了很多創新。如文明評選、“文明戶”評選、文化墻、文化大院以及文化“駐鄉”、新鄉賢協會等的創建等。鄉村教育途徑的創新促進了村民尊重自然的品質,形成了家庭和睦、鄰里互助、社會和諧氛圍,引領著社會主義新農村以及和諧社會的建設進程。不管是弘揚尊老愛幼的禮孝文化,還是為農村培養可留得住的文藝人才,都對鄉村文明有著現實的促進意義。
村落教育構建與鄉村治理方式
村落中生長著形態多樣的教育資源,這些資源并非是靜止不動的,而是活態的策略。恰如流淌在人們腦海中的代際傳接文化記憶,具有很強的能動性,所以我們認為文化不只是一個名詞的概念,更有著深刻的動詞屬性。人們通過或主動或被動地汲取這些資源來形塑自己的鄉村社會觀,即按照鄉村社會所普遍承認的優秀合理的行為標準來為人處事,并推己及人,這種行動邏輯在家庭內部、家庭之外的鄰里和更遠的社區中不斷地推演開來,形成內生型的村莊秩序。與外部推動力(如法律和國家權力等)形塑的鄉村秩序相比,建基在村落固有的行動邏輯之上的內源性秩序更具有持久性和穩定性。況且,隨著城鎮化速度的加快和外來文化的沖擊,鄉村秩序被不斷地解構,鄉村衰敗引起了人們對鄉村價值的反思,新農村建設和人們對鄉村價值的不斷發現,村莊內生性秩序也獲得了重構的機會。農民獲得了相對自由的實踐理性,他們可以按照村莊本身具有的文化規則和溝通理性來構建新的公共生活空間。村莊這種固有的文化規則和溝通理性最大的特點即教育性。
村落教育功能的構建要通過鄉村文化規則和溝通理性來實現,主要包括家風、村規民約、節日和習俗等,農業勞動作為廣義的文化實踐也被包括在內。
家風或家規,是家庭作為人類社會最基本的構成單位,逐漸發展出來了一套社會組織法則與倫理體系,主宰人們日常生活以至抽象思維的一切。⑥家風影響后代的品格,也成為約束個人、教育個人的無形力量。家風對家庭成員的影響主要是通過示范和感化來實現的。從家庭的范圍推展開去,村規民約是傳統的鄉規民約與社會發展新內容的有機結合,并進一步發展出了各種形式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對于村民們的行為具有很強的規范性,維護著農村社會中的基本秩序。
在維系鄉村價值系統中,習俗和節日儀式占據著重要位置。習俗和節日作為村民進行公共活動的媒介,同時作為建構公共空間的媒介,形成了村民們共同擁有的價值意義,對協調村民的行為、以引導的方式解決彼此之間的紛爭具有重要作用。習俗和節日中體現著共同的價值觀,在此價值觀引導下的行為趨向于形成無爭的秩序,且經常會得到周期性的強化,成為穩定且持續的鄉村秩序的重要來源。
史書記載,農業勞動最初是統治者作為教民稼穡進而形成穩定的統治秩序的一種手段。進入文明社會以后,從生產的農業到生活的農業再到生態的農業,農業活動的價值意義不斷豐富。農業勞動可以培養人的優秀品質,對人具有很好的教育意義。盧梭在《愛彌兒》一書中就提倡人們到鄉村去找回失落的精神,祖田修在《農學原論》中也認為“農活兒”是人性的綜合,它包含循環型、多樣性、互動性以及自我創造性等四個方面,每個內容都是人性的重要體現。
現代鄉村治理方式并不是要求鄉村社會結構回歸傳統,而是要吸收傳統教育要素,繼承和發展鄉村社區的教育功能,營造教育的空間條件和社會氛圍。就目前而言,鄉村治理的重要方式依然要發揮鄉村家庭、組織、文化的作用,協調人與環境、人與人的關系。教育學中把教育分成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和學校教育三大教育。隨著人口流動、撤點并校以及普遍的寄宿制學校誕生,鄉村家庭教育被削弱了。因此,鄉村治理首先要努力克服家庭教育缺失問題,強化家庭的教育功能。如減少寄宿制學校,創造就近就業機會,減少父母與子女的分離狀態,在學校教育中增加農業勞動、親情教育和鄉土教育的內容。其次要提高農業的組織程度,不僅要轉變農村基層組織的職能,實現從管理到服務的轉變,而且要促進鄉村各類組織的發育,農民的合作組織、文化組織、社會組織以及老年與婦女組織等都在和諧社會構建中發揮著重要職能。如在浙江紹興利用鄉賢文化傳統,成立的新鄉賢協會,對鄉村治理和新農村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在北京的延慶縣,通過文化駐鄉工程,培養大批鄉村文化人才,活躍的鄉村文化組織,不僅滿足了村民的精神需要,也達到了寓教于樂的目的。其三要強化鄉村民主制度和促進向村民規范參與村級事務。村民對村級事務的參與不僅是民主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改變農民態度,實施教育以及提高農民發展能力的有效途徑。其四是發揮習慣、習俗、節日慶典、民間信仰以及生活方式的教育力量。其五要發揮現代教育機構的教育功能,農民學校、遠程教育、各類農民職業教育都承擔著農民教育的職責,以往的農民教育重視科技教育,但忽視觀念與責任教育,更缺乏信仰教育,未來的農民教育必須是全人的教育,教育機構要開發綜合性課程,不僅要教育農民的科技知識,還要培養農民的責任與權力意識,只有把未來的農民培養成有文化、懂技術和會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才能擔當起鄉村治理主體的職責。
“人的新農村建設”對克服當代鄉村治理研究和實踐中存在的“見物不見人”傾向提供了新的思路,對于糾正鄉村治理中對于“物”的建設的理念以及忽視農民主體的傾向具有指導意義,對為避免拆村并點和強制村民上樓,延緩大量村落被迅速終結的命運具有重要意義。“人的新農村建設”恰成為我們反思上述問題的切入點。鄉村的秩序是文化秩序,文化秩序的重構須強化鄉村主體的意義和地位。鄉村主體培育離不開鄉村社會的教育與熏陶,村落中經代際延續的家風家規、鄉規民約、節日習俗以及農業勞動成為村落內生型秩序重構的資源和方式。因此,解決鄉村治理中主體弱化的問題以及推進“人的新農村建設”,關鍵在于保存鄉村社會結構以及良風美俗得以展演的空間。因此,研究鄉村價值對鄉村治理的作用,研究鄉村對置身鄉村的人們的教育作用,是新農村建設和鄉村治理最富有挑戰性的工作之一。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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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朱啟臻,趙晨鳴,龔春明:《留住美麗鄉村》,北京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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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金生v:“人性的教育何以可能―論共同體、公民性與人性的關系”,《教育學報》,2011年第3期。
篇4
【關鍵詞】環境問題;環境整治;對策研究
隨著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垃圾快速增長,嚴重影響著農村生活環境。本文通過對廣西省平南縣部分鄉村進行實地調研,著重分析調研地環境衛生現狀,包括調研地環境衛生問題的種類、數量、成因,調研地居民的環保意識等方面,綜合上述各方面的數據進行分析,為當地環境衛生的更優化提供相關的可行性建議。
一、廣西省鄉村環境衛生中存在的問題
(一)生活垃圾是當地環境污染主要污染源。
通過實地問卷調研,有136人(45.18%)認為當地有生活垃圾污染,有72人(23.92%)認為當地有水體污染,工業垃圾污染、空氣污染、噪聲污染則相對較少。究其原因主要是用于農業生產的農家肥料被化學肥料所代替,同時鄉鎮又沒有足夠多的垃圾回收點,隨意丟棄垃圾日益嚴重。畜禽養殖排出的糞便及農家廁所的隨意排放,造成大部分污水揮發、滲透,直至形成沉積造成河水、空氣污染日益嚴重。
(二)化肥、農藥的過多使用和生活垃圾的隨意堆放是環境污染的主要方式。
在調查中,占三成的受訪者認為存在化肥、農藥使用過多(29.9%)和生活垃圾堆積,無人清理(30.9%)的情況,根據走訪調查了解到,有部分地區存在生活垃圾堆放點不能及時運送而造成生活垃圾堆積無人清理的情況,有部分地區的居民認為在種植作物時使用的農藥化肥使用過多而造成一定的污染。有22.26%的居民反映當地有部分地段水體發臭,這是由于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造成的水體發綠發臭,且水體不能及時排放或處理。有23.59%的居民反映有集中焚燒秸稈合作物的現象,而且這在當地是一種較為常見的現象。
(三)政府和群眾對鄉村衛生的認識和重視程度不足
部分地方政府對鄉村衛生認識不到位,把工作重心只放在了加快經濟發展上,造成部分農村環衛隊伍不健全,環衛設施不配套,用于組織和發動開展衛生運動的力量遠遠不足。在受訪者中,絕大部分希望政府能加強領導作用、以身作則帶領當地居民做好衛生清潔工作;同時希望加強環保意識的宣傳。根據走訪調研,發現當地有些地區的環保意識較差,通過和當地人的交流,他們認為,雖然自身意識到要保護環境,但有些習慣還是很難通過自身行徑去獲得改變,加之村民對這方面的知識的了解并不是十分透徹,對美化鄉村衛生的方式認知還比較局限。
(四)缺乏清潔隊伍與衛生人員力量
衛生行業是技術密集型行業,衛生人才資源直接關系到一個地區的經濟發達程度和社會文明程度。隨著社會不斷地發展與政策不斷變化,要想建設起生態農村,清潔隊伍力量和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日益顯現。根據調查發現,平南縣清潔隊伍人員隊伍建設滯后,力量不足,衛生技術人員數量不足,人才隊伍分布、結構不合理,素質有待提升。
二、鄉村環境整治的對策研究
(一)規范、創新農村垃圾處理模式
1.大力推進農村垃圾處理和污水治理工作。全面清除陳年垃圾,通過開展全面“大掃除”活動,采取評級措施,有效促進“清潔工程”的整體平衡推進。積極推行散居農戶自建垃圾填埋坑,集中居住區域實行固定垃圾桶,逐步建立村莊環境衛生“門前三包、分區包干、定責定薪、聯合考核”的長效保潔機制。
2.治理農村河道池塘水溝。全面治理農村河道和池塘水溝,做好池塘水溝清淤,清除水面有害漂浮物,恢復河道基本功能,使村域內水面得到較好保護,水質基本達標。
(二)提高居民環保意識
做好農村環境衛生保護工作需要廣大農村居民的積極參與和配合,因此,普及環保知識,加強環境意識教育顯得尤為重要。一方面,充分發揮現有廣播、板報、標語的作用,讓村民熟悉和掌握一些環境保護常識。另一方面, 可以在農村的中小學加強環境意識方面的教育,使學生成為農村家庭中的環保先行軍,潛移默化地改變整個家庭的衛生習慣,增強環境保護意識。
(三)加大資金的投入力度
垃圾處理被視為一項公益事業,其發展離不開地區財政的支持。首先要建立起垃圾收集轉運的管理隊伍;其次,增加垃圾收集點、垃圾清運工具和處理垃圾專用場地等。
(四)完善監督體系機制
強化監督,嚴格考核衛生工作,積極發動群眾,集中整治,建立長效機制。由村建立垃圾集中處理場,對垃圾進行填埋、堆肥或焚燒,要求每村每戶對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各種垃圾進行分類,不可回收的全部運送到集中處理場進行處理。重點把握農村改廁建設,嚴格標準,明確分工,責任到村(戶)。
(五)加強道路建設
一切的發展都不可忽視交通的重要性,經濟發展是這樣,環境衛生發展更是如此。在調研過程中,部分坦坡村民反映,他們村的道路不夠寬,碰到特殊情況時垃圾運輸車就進不來,無法及時清理垃圾。道路建設是環境衛生中的一個重要方面,我們必須加強道路建設來保障各個環境衛生整治措施的順利實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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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鄉村旅游;環境效應;生態環境;旅游管理。
鄉村旅游是指利用鄉村自然風光、人文景觀、農耕文化、農家生活和民俗民風等旅游資源,通過科學規劃和開發設計,為游客提供觀光、休閑、度假、體驗、教育、娛樂、健身等多項需求的旅游經營活動。在鄉村旅游發展中,自然生態環境既是鄉村旅游的重要引力源,也是鄉村旅游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鄉村旅游與鄉村自然生態環境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約。
一方面,沒有良好的自然生態環境,鄉村旅游發展就無從談起,而不發展鄉村旅游,鄉村自然生態環境資源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功能就無法實現;另一方面,鄉村旅游發展對鄉村自然生態環境具有雙重效應,即生態環境響應的正效應和負效應。發展鄉村旅游,必須以鄉村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為前提,堅持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三者的有機統一,正確處理好發展與保護的關系,著力提升和加強鄉村旅游發展的生態環境正效應,有效化解和消除鄉村旅游發展的生態環境負效應,確保鄉村旅游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的正確響應,實現鄉村旅游可持續發展。
一、鄉村旅游發展的生態環境正效應。
1.提升鄉村自然生態環境質量。
(1) 鄉村旅游具有生態環境保護的內在特質。鄉村旅游立足鄉村優越的自然生態環境和豐富的人文生態景觀,是“一種以自然環境作為重要旅游吸引物的旅游方式[1]。”鄉村旅游開發重點是利用鄉村獨特的人居環境、田園風光、生活方式、民俗民風和生產活動等城市所不具備的資源要素,因而對作為重要吸引物和發展基礎的自然生態環境具有原生保護的內在特質,即鄉村旅游開發往往更多地借勢鄉村自然生態特征,而不是對鄉村自然植被、地形、河流和土壤等做大的改造和變動,發展鄉村旅游,有利于鄉村原生自然生態環境保護。
(2) 鄉村旅游促進了村容村貌的改善。受提升鄉村旅游競爭力和增強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驅動,鄉村旅游地政府和社區往往會結合新農村建設,持續增加鄉村旅游地環境整治和維護的資金投入,從而使鄉村旅游具有了促進鄉村自然生態環境改進和鄉村村容村貌改善的社會功能。如各地為發展鄉村旅游,結合新農村建設,大力開展鄉村環境綜合整治,實施鄉村垃圾集中處理、污水綜合治理、衛生改廁、村道硬化等項目建設和村莊綠化美化以及亮化工程,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大力發展循環農業和鄉鎮生態工業,有力地保護了鄉村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鄉村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提升。
提升經營企業、社區居民和游客環保意識。
(1) 促進鄉村旅游經營企業環境保護意識的提高。自然生態環境是鄉村旅游的重要引力源,也是鄉村旅游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鄉村旅游地自然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得越好,就越能吸引游客,越具有市場競爭力,并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驅動和對鄉村旅游本質特征及發展規律認識的加深,促使鄉村旅游經營企業不斷提高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意識,加大投入,完善管理,積極優化鄉村旅游生態環境。如浙江寧波塍頭村在鄉村旅游發展中不斷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在全球率先構建了低碳、生態的鄉村系統,被亞太旅游聯合會、國際度假聯盟組織、中華生態旅游促進會聯合授予首批“中國低碳旅游景區”榮譽稱號,成為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有機統一的鄉村旅游發展新型典范。
(2) 促進地方政府和社區居民環保意識的增強。自然生態環境是鄉村生態環境系統的核心層級,是鄉村旅游引力源的最直接表現形式。發展鄉村旅游,就必須有效保護富有價值的鄉村旅游資源及生態環境。鄉村旅游發展對地方政府和社區居民資源和環境保護意識的增強具有明顯的正向效應,鄉村旅游搞得越好,當地政府和社區居民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越強。這是因為鄉村旅游發展能為當地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促進鄉村經濟發展和農戶就業增收,作為利益相關者的地方政府和社區居民自然會高度重視鄉村旅游資源和自然生態環境的保護,積極搞好環境整治和村莊綠化美化,環境保護成了地方政府和社區居民的自覺行為。同時,外來游客也會帶來先進的生活理念、開放的思想觀念和新的生產方式,促成社區居民健康衛生的生活習慣和文明生活方式的養成。
(3) 促進游客環境保護意識的養成。鄉村旅游依托良好生態環境吸引游客,并使游客在旅游活動過程中得到相應的生態環境熏陶和感染。旅游者置身優美的鄉村自然生態環境,欣賞鄉村的自然美景;置身淳樸自然的農家風俗,體驗古老的農事生產、享受良好的自然生態環境。這種極其有益于人們身心健康的價值,無形中實現了對游客生態環境重要性的宣傳和環境保護意識的教育和培養,而鄉村旅游經營過程中導游員的生態解說、景區各類生態環境保護標志的醒目提示,都會加深游客對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增強游客對生態責任和生態倫理意識的認知。可以說,鄉村旅游本身就是一種生態文明建設和公眾環境保護意識培養的有效載體,它不僅是“一種消費行為,通過鄉村旅游活動的積極參與,還能夠增進人與人、人與自然的融洽,養成愛護自然、保護生態、關心他人、樂于助人、潔身自愛的旅游道德習慣。”這都是鄉村旅游發展的生態環境正效應的體現。
二、鄉村旅游發展的生態環境負效應。
1.鄉村旅游開發過程的環境負效應。
(1) 環評論證不充分為生態環境破壞提供了空間。鄉村旅游項目開發環評認證是在對開發地區位、地質地貌、氣象水文、土壤、動植物、大氣環境質量等指標進行深入調研基礎上,科學測定鄉村旅游地生態環境容量,并對鄉村旅游發展可能帶來的生態環境影響作出科學的預測和評估。環評認證是鄉村旅游項目和產品開發的前提條件和必要基礎,只有進行科學的環評,才能制定出符合可持續發展理念的鄉村旅游發展規劃。目前,大多數鄉村旅游項目開發都未經詳細、專業的環評認證,只是在相應的鄉村旅游規劃中對環境資源保護作出原則性規定和要求,缺乏強制性指標規定,實際運作中指導性不強,并為開發建設中的生態環境破壞提供了空間。
(2) 隨意更改項目規劃直接導致生態環境破壞。旅游資源開發對環境影響可分為原發性影響和繼發性影響兩類。原發性影響是指旅游開發過程中導致的直接影響,如旅游索道修建中的開山、炸石、砍樹等行為對山體地表、生態的影響。繼發性影響是指旅游開發間接或誘發的環境變化,包括由于旅游開發引起的大氣質量、水質變化等。鄉村旅游項目建設過程中,上述兩種環境影響類型均不同程度的存在。獲取更多經濟效益的價值追求和缺乏對鄉村生態系統的科學認知,極易導致鄉村旅游項目開發建設過程中無視規劃,對原有地形骨架和植被、池塘、衍生物等進行大肆改造,隨意改動和破壞固有特色,或盲目模仿城市園林綠地的造景手法,追求大投入、高檔次,從而導致鄉村自然生態環境系統遭到破壞,引發鄉村自然生態系統功能退化。
鄉村旅游經營過程的環境負效應。
(1) 追求短期效益的超載經營。“依托于鄉村原生態環境和鄉村性資源的鄉村旅游屬于環境敏感性資源,很容易因鄉村旅游的過快發展而遭到破壞。”其中,鄉村旅游時間的相對集中和追求短期效益的超載經營最易引發鄉村生態環境的破壞。從客觀方面看,城市居民鄉村旅游在時間選擇上主要集中在“五一”、“十一”和春節 3 個長假、其它國家法定的傳統假日以及每周的雙休日,在游覽項目選擇上又大多集中在如農作物耕作與果實采摘等,必然導致鄉村旅游地的游客在特定時間和空間上的大量聚集,從而使鄉村自然生態環境承載壓力加大;從主觀方面看,由于我國旅游經濟總體仍處于門票經濟時代,旅游經營企業經濟效益增長更多地依賴游客規模增大、數量增長,而不是依靠效益提高。出于短期經濟效益的最大化,鄉村旅游經營企業往往無視超規模接待對自然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周期性的旅游超載,直接影響了鄉村自然生態系統的平衡,甚至會造成生態環境難以逆轉的破壞,導致環境功能的衰退。可見,發展鄉村旅游,必須充分考慮鄉村旅游地生態承受能力,否則“即使短期內為當地帶來了一些經濟上的好處,但是由于自然生態環境遭到破壞,環境損失和經濟損失遠遠超出其帶來的經濟利益。”這將使鄉村旅游長遠利益得不償失。
(2) 缺乏環保責任的隨意排放。鄉村旅游帶來大量的人流、物流,必然會伴隨各種生產生活污水、廢氣和固體垃圾等大量污染物的排放,黃大勇將它劃分為五類,即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地污染、噪聲污染和旅游垃圾污染等。若不予以及時有效治理,就會嚴重污染水體、土壤、植被和大氣環境。
因此,必須加強清潔生產,搞好各種污染物的科學處理。但清潔生產和各種污染物的科學有效處理需要增加設施設備和人力資源等投入,進而增加經營企業運行成本。在經濟利益驅使下,經營企業極易誘發極端唯利行為,置鄉村生態環境于不顧,隨意傾倒固體垃圾,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各種污水、廢水和廢氣,從而污染鄉村水體、土壤、植被和大氣,危及鄉村旅游的可持續發展。
(3) 無視環境脆弱性的旅游行為。由于旅游活動往往是對日常生活的全新改變和超越,是一種求新求異、超越常規的生活環境和狀態,因此,在鄉村旅游過程中,短暫的異地游覽特征就容易使游客產生“道德感弱化”,由于自然和人文環境的暫時性突變,人們原有的對共同行為準則和規范積極反應和遵循的狀態也會隨之改變,甚至會產生道德盲區。在旅游活動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隨心所欲、懶散率性、放任自流的心理傾向,行為舉止上就弱化了原先常態生活與工作中的道德顧忌與約束,增強了物質攝取意識,極易產生過度利用脆弱的自然生態環境,亂攀亂摘、踐踏草坪、亂扔垃圾等諸多不文明行為,對鄉村自然生態環境、景觀資源等產生消極影響,不同程度地破壞了鄉村自然生態環境和生態系統。
三、鄉村旅游生態環境保護的正確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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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重實效,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一是法律進機關、進單位不斷深化。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和公務員學法用法各項制度,縣委中心組集中學法13次,鄉鎮中心組每年學法6次以上。縣級領導參加全市統一的普法考試3次,參考率、合格率均達到100%,組織干部職工年度普法考試3次,參加14520多人次,參考率98%以上,合格率100%。二法律進鄉村扎實推進。開展了農村法制宣傳月、農民法律法規集中教育培訓、“建設新農村,送法進萬家”、送法進鄉村等活動,把普法觸角延伸到基層農戶,進行零距離、貼近式宣傳教育。三是法律進社區內容豐富。以“六進社區”為依托,以廣場周末文化活動為契機,以社區文化節為平臺,突出社區青少年、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流動人口等重點,構建完善的社區普法網絡,不斷豐富社區普法內容。四是法律進學校形式多樣。制定下發了《關于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全縣各中小學校聘請法制副校長14名、法制輔導員113名。先后開展了“崇德明法,立志成才,共促和諧”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教育月、“法在我心中,德伴我成長”主題法德教育宣傳月、學校法制宣傳周、“小手拉大手,普法一起走”等學校系列法制教育活動,提高了青少年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五是法律進企業逐步加強。以普法宣講團成員和企業常年法律顧問為骨干,有組織地開展企業學法活動。共有28戶重點企業聘請了常年法律顧問,舉辦企業法制講座50多場次,組織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參加全縣統一的年度普法考試,參考率達到98%。
2、完善機制,保障普法依法治理穩步推進
一是科學制定《規劃》。結合我縣實際,在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的基層上,科學制定了《高臺縣第五個法制宣傳教育暨第三個依法治縣工作五年規劃》,縣人大作出《關于開展第五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暨第三個五年依法治縣工作的決議》,為開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制定了各自的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規劃》,“五五”普法全面啟動,各項工作有序開展。二是加強組織領導。及時調整充實了由縣委、人大、政府、政協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任組長、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依法治縣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三是加大普法投入。在財政十分緊張的情況下,堅持普法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足額到位,共計撥付普法經費10.8萬元,年均達到3.6萬元,人均0.23元,保證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運轉。四是健全完善制度。根據全縣各行業的實際情況,區分不同學法對象,制定了《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和行政事業單位、學校、企業、農村、社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度等六項制度,同時、普法考試合格證制度、干部學法檔案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建立起學法用法剛性機制,用制度保證普法效果,規范了學法用法活動。
3、推廣典型,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五五”普法啟動后,我們按照“貼近百姓生活,深化法德宣傳,培養法治理念,提高道德素質,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推進依法治縣,構建和諧高臺”的工作思路,及時在全縣各鄉鎮總結推廣合黎鄉“法德進家”活動的經驗和作法,“法德進家”活動得到廣泛普及。目前,法德宣傳版面基本遍布城鄉,法律資料袋、以案釋法教材已進入60%的農戶家中,法德教育宣講直接延伸到了村社,以一版、一袋、一匾、一案、一講“五個一”為主要形式的“法德進家”活動,受到廣大群眾的歡迎,營造了濃厚的法德教育氛圍。
二、存在的問題
1、認識有待于進一步提高。少數鄉鎮和部門對普法工作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質、維護社會穩定、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夠的認識。沒有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擺上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對普法工作重視程度不高,日常普法工作開展不力,常把它看成“軟指標”、“軟任務”,存在“重形式、輕效果”等“走過場”的現象。
2、普法工作發展不平衡,整體推進有欠賬。主要表現在,一是對普法工作認識不一致,出現“一頭熱,一頭冷”的現象,在檢查中發現,抓普法工作“鄉鎮政府熱、縣直單位冷,條條部門熱、塊塊部門冷”。二是城鎮下崗職工、流動人口、企業干部職工等人群仍然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環節。三是農村普法教育組織難,時間難落實,效果不理想,特別是對外出務工人員的普法教育難以有效開展。至使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城鎮下崗職工及民營企業職工、社會無業人員成為普法宣傳教育的“死角”和“盲點”。
3、隊伍建設有待于進一步加強。司法局核定編制18人,實有編制10人。基層司法所的人員還沒有完全充實到位,按照規范司法所建設要求,9個司法所人員編制達到要求的只有3個,尚有6個司法所人員編制不夠,缺編9人。
4、部分單位普法檔案資料不規范。從調研的單位看,部分鄉村及不少單位不注重檔案資料的管理、收集、整理、歸檔等工作,現有的檔案經不起檢查。
5、“五五”普法經費投入仍顯不足。我縣目前普法經費標準今年雖已達到0.2元/人,但這一標準無論是與發達地相比,還是與“五五”普法繁重的工作任務相比,都還有一定差距,并不能滿足“五五”普法工作需要。同時,各鄉鎮對農村普法依法治理缺少經費投入,少數鄉村的法制宣傳陣地等硬件建設跟不上,印發資料、開展活動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村普法工作的開展。
三、建議和意見
1、提高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落實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內容,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基礎工程,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要進一步提高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長期性的認識。按照黨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的總要求,積極推進普法依法治理,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做到責任到位,精力到位,投入到位,獎懲到位,層層落實普法依法治理監督、考核、驗收機制。
2、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人制宜,積極推動工作創新,提高普法依治理工作的實效性和針對性。普法依法治理的過程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實現全體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也是一長期的過程。各級政府要結合工作實際,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做到普法工作與發展經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各項具體工作相結合,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要根據不同地域、不同群體、不同階段,結合中心工作和本地區、本部門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不同內容、不同形式的普法宣傳教育活動,使宣傳更具針對性和實效性。人民調解工作要與法制宣傳相結合。司法機關要把提高辦案質量與教育群眾相結合,切實解決普法依治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3、普治并舉,整體推進,一手抓普法,一手抓依法治理。普法是基礎,依法治理是目的。普法與依法治理是緊密聯系、相互促進的一個整體。各級政府部門要切實解決重普法輕治理的問題,切實按照《規劃》要求,做到普治并重,整體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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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紀八十年代,鄉村旅游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蓬勃發展起來,現已成為我國旅游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促進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據測算,2008年全國鄉村旅游接待游客超過3.85億人次,鄉村旅游收入達到573億元,農民直接就業達到495萬人,間接就業、季節性就業達到1,840萬人。然而,在鄉村旅游快速發展的同時,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就是農村生態環境正經歷著前所未有的嬗變。為此,如何正確認識和處理鄉村旅游與農村生態環境之間的關系,已成為鄉村旅游乃至農村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大課題。
一、鄉村旅游及農村生態環境
鄉村旅游是立足于農村,利用鄉村自然和人文景觀、農耕文化、農家生活、民俗民風等旅游資源,通過科學規劃和開發設計,為游客提供觀光、休閑、度假、體驗、教育、娛樂、健身等多項需求的旅游經營活動。它的生命線是鄉村性,表現為鄉村性的建筑、服飾、食品、田野、果園、環境等自然物質方面和鄉村的民俗傳統、鄉風鄉貌、語言文化、制度規范等精神文化方面,也即原生態的或鄉村性的生態環境,包括鄉村性自然生態環境和鄉村性人文生態環境。
鄉村旅游的產生與發展有其深刻背景和時代使命,一是城市化、工業化快速推進,人們在物質生活不斷得到滿足的同時開始追求精神生活的滿足,同時也是城市居民迫于工作和生活的雙重壓力而渴望遠離喧囂的都市、回歸淳樸的自然,由此形成了對鄉村旅游的巨大需求動力;二是農村謀求脫貧致富,縮小城鄉差別,由此構成了鄉村旅游強大的供給動力。
我國鄉村旅游發展迅猛,目前已形成多種模式,根據《全國鄉村旅游發展綱要》(2009~2015年)(征求意見稿),我國鄉村旅游將“形成領域寬廣、規模較大、特色突出、發展規范的大格局”,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載體,推動實現農村產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三大目標。由此可見,我國鄉村旅游發展充滿機遇,前景廣闊。
二、鄉村旅游與農村生態環境互動關系分析自鄉村旅游產生之時起,鄉村旅游與生態環境注定是不可割裂的,他們既相互促進又相互制約。農村生態環境是鄉村旅游的根基,沒有良好的生態環境,鄉村旅游發展就會受到制約。而作為衍生物的鄉村旅游對農村生態環境的影響則是非常深遠的,是二者關系中的最主要方面,也是我們應該關注的重點。
(一)鄉村旅游與農村生態環境互促共進
1、良好的生態環境是發展鄉村旅游的基礎。鄉村性生態環境是鄉村旅游的內核,是鄉村旅游的拉力源。鄉村旅游得以存在和發展的根本就是鄉村獨有的人居環境、田園風光、生活方式、民俗民風和生產活動等城市所不具備的要素。大凡鄉村旅游都是在鄉村自然生態環境優越、人文生態景觀豐富的地區發展起來的。如筆者所在的湖北省荊州市的桃花村鄉村旅游就是發端于曼妙嬌艷的遍野桃花;張新場村鄉村旅游則因楚國高等級貴族古墓葬熊家冢而插上騰飛的翅膀。全國各地鄉村旅游發展得好的地區,也都因有良好的鄉村性生態環境,如四川郫縣友愛鄉鄉村旅游是在發展園藝、盆栽、林果的基礎上嫁接鄉村旅游;浙江省淳安縣立足于優美的自然生態環境和特色民俗、節慶發展鄉村旅游;云南省根據生態性、民族性、地域性的差異,因地制宜、因勢利導,打造出鄉村旅游的多種不同發展模式。
2、鄉村旅游促進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保護和改善鄉村生態環境是鄉村旅游的內在要求;同時,鄉村旅游發展增強了農村經濟實力,當地政府和農民有能力對旅游環境資源進行投資,提高資源環境質量。
(1)促進鄉村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
鄉村自然生態環境處于鄉村生態環境系統的中心層次,也是鄉村旅游吸引物的最直接表現形式。沒有清新和美的田園風光、自然和諧的奇山秀水、豐富多樣的動植物資源,鄉村旅游就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因此,鄉村旅游應充分認識到自然生態環境不能被破壞、不能被挪作他用,通過制定法律法規,推行綠色生產、保護農田、保護野生動物、關閉土法工廠和采礦廠等,有效地保護富有價值的鄉村旅游資源。
(2)促使鄉村人文生態資源得到最大程度的保護和改善。鄉村人文生態環境是鄉村旅游品位提升、內涵延伸的著力點,鄉村旅游開發主要就是對人文資源的開發。鄉村人文生態環境包含非常豐富的內容,比如古跡、古鎮、古建筑、飲食、語言、服飾、特產、手工藝、民俗、民風等。這些都是鄉村文化的魂寶,是深深吸引鄉村旅游者眼球的尤物,能帶給旅游者極大的體驗、教育、休閑、娛樂享受。沒有開發鄉村旅游之前,這些豐富資源可能會被埋沒、不受重視、遭受人為破壞或經歷風雨摧殘而日益破敗、凋毀,其巨大價值白白閑置或流失。許多鄉村旅游地正是認識到這一點,一些傳統的、“土得掉渣”的東西被視如珍寶,有效地被保護起來,如對歷史古跡、古鎮、古建筑進行復古修繕,對當地傳統習俗、特色有意識地加以保護,對那些瀕臨淘汰的民族手工藝加以繼承和延續。通過鄉村旅游的發展,祖先遺留下來的這些寶貴財富得以最大程度地被保護起來。
(3)促進村容改善。一是鄉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發展鄉村旅游就有了動力、能力和積極性去翻修或新建住房,就能主動要求改水、改電、改廚、改廁,就有了村鎮整體規劃的愿望,于是一些村容整潔、各具特色的旅游小城(村)鎮應運而生,鄉村旅游地村容村貌煥然一新;二是交通越來越暢通。過去鄉村交通的典型特征是“羊腸小道”、“泥濘崎嶇”、“坑坑洼洼”,“外面的進不來,里面的出不去”;開發鄉村旅游后,這種狀況得到極大改觀,鄉村旅游地基本實現了村村通公路,且基本改道拉直;三是綠化走進鄉村人家。過去綠化似乎只是城市的專利,鄉村就是“土里土氣”。開發鄉村旅游后,人們在村落道路兩旁植樹,在自家庭院種花種草,美化家園,努力營造出更加清新、優美的村容村貌,綠化在鄉村愈益受到青睞。
(4)促進鄉村文明程度提高。一是掀起了農民求知熱。受鄉村旅游的外來影響以及從業素質需要,學文化、學技術成了農民的自覺行動,許多村民學起了普通話,甚至外語和電腦,互聯網也已進入一些農民家庭,成為他們收集和傳遞信息的重要手段;二是農民環境意識大大提高。可觀的收益使農民認識到了鄉村旅游的重要性,也意識到環境的重要性,農民對自然環境的保護意識由從前的不感興趣、不關心發生重大轉變,環境保護成了農民的自覺行動,注重衛生健康也成為農民的一種生活習慣;三是鄉村生產生活方式文明化發展。鄉村旅游的外來和示范效應明顯促進了鄉村居民思想觀念的更新和開放,農民樂意嘗試和接受新的生產方式方法,提高生產技術水平;也有意識地參照城市模式改掉陋習,養成衛生習慣,形成文明化的生活方式;四是農民的精神面貌也發生了巨大變化,生活積極性提高,樂觀熱情,熱愛家園,在旅游鄉村,人與自然顯得日益和諧。
(二)鄉村旅游與農村生態環境相互制約。
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滯后制約鄉村旅游的發展。沒有優越的鄉村性生態環境,鄉村旅游自然難以啟動。啟動了鄉村旅游后如果不對生態環境進行有力保護和建設,則鄉村旅游必定難以持續發展。鄉村生態環境是脆弱的,很多地方發展鄉村旅游過程中缺少對生態環境的足夠重視,面對急劇膨脹的相對于未開發旅游之前的成倍數增加的人流、物流、車流所帶來的各種污染無所作為,特別是農家樂旅游,普遍存在污染排放無節制、無處理的情況。如武漢市
梁子湖因湖泊周邊的旅游賓館飯店和農家樂的污水,以及水上游覽活動船舶的油類污物直接排入湖中而受到污染,有旅游經營活動的東側水域水質明顯較無旅游經營活動的西側水域差,這樣不僅使得人們對旅游地的環境印象大打折扣,而且還要為“先污染后治理”付出巨大代價,可能形成被動保護局面。此外,開發鄉村旅游后如果不對鄉村性生態環境進行深入挖掘、加強建設,也極易失去吸引力。特別是鄉村旅游資源的文化內涵,如果不突出,鄉村旅游很難持續興盛。如湖北荊州市桃花村鄉村旅游由于缺少深度開發,只能在桃花盛開的前后若干天形勢火暴,而一年中的其他300多天游客無幾,非常冷清。
(三)鄉村旅游給農村生態環境帶來巨大沖擊。鄉村旅游往往肩負當地“以旅扶貧”“、以旅促農”的重任,在經濟增長的趕超心態下,極易短視,一味追求短期經濟效益。若鄉村旅游的開發、發展未經調查研究、科學論證,忽視環境影響評價與區域規劃,缺乏科學管理、監控,將導致生態環境諸多負面效應。
1、鄉村自然環境壓力增大。主要表現為:(1)環境承載力超標。每個旅游地具有明顯的游覽時間集中性,每個旅游地都有一定的環境承載力。外來人數增加,意味著環境承載量擴大,對環境產生負影響,環境效益逐漸減少。當旅游人數的增長超過環境承載力時,旅游環境將遭到破壞甚至嚴重衰退。(2)大量污染物產生。鄉村旅游帶來陡增的人流、物流,產生大量的污染物,嚴重污染水體、土壤、植被、大氣。一是固體廢棄物污染。主要是指生活垃圾,包括各類塑料制品及包裝物(塑料袋飲料瓶、快餐飯盒等),還有爐渣、煤灰、廢紙、口香糖等;旅游區內的飯店、旅館產生的有機垃圾,包括剩茶剩飯、瓜果皮核、菜根菜葉、人畜禽糞便、動物尸體等,這些廢棄物如果未經處理而隨意堆放,則對水體、土壤、植被等都將產生嚴重污染;二是廢水污染。生活污水在沒有處理設備的情況下直接排入河道或房屋周圍,直接污染水體、土壤和植被。(3)能源和水等資源消耗量大,存在浪費現象。大量客流、車流的進入,旅游地水、電、燃料、日用品、糧食等用量大增,而且大多處于無節制狀態,生活資源壓力大,有悖于節約型社會建設精神。
2、環境退化和生態破壞。不合理的土地利用,飯店、賓館和旅游設施工程建設會導致旅游區的自然景觀破壞、生物多樣性減少、環境退化、水土流失、洪災頻發等一系列問題。尤其是生態遭受重創,建設過程中過多使用推土機、挖掘機,有的干脆先將現狀夷為平地,再重新挖湖堆山、種樹鋪草、亭臺樓閣一應俱全;或盲目模仿城市園林綠地的造景手法,追求高檔次、大投入,或南轅北轍,北方地區模仿江南景致,南方地區模仿蒙古牧區景觀,對現有地形、植物、池塘、衍生物等進行大肆破壞。旅游者過度地利用脆弱的自然環境,對自然生態也是一種嚴重摧殘,如在旅游地過分踐踏草地致使野草死亡,隨意拍照、喂食和參觀野生動物會極大地改變動物的生活習性。
三、鄉村旅游與農村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思考鄉村旅游與鄉村生態環境的互動關系中,互促共進是我們的根本目標,要求我們必須正確有效地規避二者之間的相互制約關系,關鍵的是要保護和建設好鄉村生態環境,減少鄉村旅游對鄉村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這需要鄉村旅游各方共同努力,以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為前提,實現二者的良性互動及協調發展。
(一)地方政府要加強宏觀管理。鄉村旅游與鄉村生態環境協調發展是一個系統工程,政府必須擔負起統領者的重任,發揮好管理協調作用。首先,要做好鄉村生態環境和鄉村旅游之間的協調發展規劃。二者的協調,要求規劃先行,并在其指導下實現兩者的良性互動。政府部門要充分調查和研究,對交通優勢、資源優勢、環境承載力和市場潛力進行科學論證,做好鄉村旅游環保評估,突出環境效益,加強土地資源、水資源、動植物資源保護和水土保持,準確進行鄉村旅游的功能定位和產品開發。第二,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健全鄉村旅游發展的環保法規體系,對鄉村旅游發展進行指導和監管,以保證鄉村旅游發展的正確方向和鄉村旅游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第三,要加強鄉村旅游的有序引導和扶持。要嚴格項目審批、環評、環保治理等制度,強化動態監督管理;加大生態環保的宣傳和教育;推進環保節能,支持節能節水減排,倡導低碳旅游方式;對鄉村旅游環保投入給予必要扶持,重點是環境管理體系建設和污染治理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支持;構建行之有效的協調和監督機制,可成立鄉村旅游發展專門工作組,形成鄉村旅游環保工作合力。
(二)鄉村旅游地必須堅持綠色環保、內涵型經營。各鄉村旅游地經營者(包括企業、農村社區和農民)的作為直接影響和作用于鄉村生態環境,他們是鄉村旅游生態環保措施的身體力行者,肩負著旅游地生態環境保護的重任。
因此,鄉村旅游經營者要堅持生態環保經營理念,不斷提升自身環保意識和素質,積極配合當地鄉村旅游整體發展規劃和環保要求,不亂排亂放廢棄物,節約用水、節約能源,積極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廣泛運用節能節水減排技術,積極發展循環經濟,創建綠色環保鄉村游;要以身作則,引導和監督游客行為,自覺保護生態環境;可于旅游地入口、景點及設施邊緣等重要場所樹立醒目警示標牌,適時恰當地提醒游客保護生態環境。同時,鄉村旅游地應密切關注景區游客容量,協調好游客集中期間的各項工作,使游覽活動處于環境承載力允許的范圍之內。此外,鄉村旅游不能只向自然環境要效益,我們必須充分挖掘其文化內涵,以豐富深厚的文化生態提升鄉村游的魅力,實現可持續發展。
(三)鄉村游客應加強環保自律。游客作為鄉村旅游的消費者,其行為方式同樣直接影響和作用于鄉村生態環境,是外來的重要影響因子。因此,鄉村旅游發展和鄉村生態環境保護更要靠廣大旅客支持,游客應該提高意識,遵守社會公德和旅游地規章制度,自覺保護生態環境。
主要參考文獻:
[1]中國政府網.旅游局就“全國鄉村旅游發展綱要”公開征求意見.2009.7.2.
篇8
在全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排名制實行以來,。。鄉在第三周、第四周連續兩周在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排名中位列最后,給全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造成了負面影響,拖了全區城鄉環境治理工作的后腿,為此,我謹代表。。鄉人民政府就我鄉城鄉環境治理工作不力向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及各位領導鄭重而深刻地檢查檢討,并就此帶來的不良影響向各位領導、區級相關部門、全鄉廣大人民群眾真誠道歉。
根據區城管委、區城鄉環境治理工作暗訪檢查組的意見,我鄉排名最后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區域環境衛生保潔力度不夠、。。。城鄉結合部衛生死角整治不徹底、整治工作力量不足以及對于暗訪組意見辦理不及時不徹底。對于上述意見,我鄉予以充分地尊重并高度地重視,已召開了兩次鄉政府專題會議予以了分析、查找、檢討,整改措施已在具體落實當中。
連續兩周區內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排名最后這一考核結果和事實,深深地刺痛了。。鄉人民政府全體成員的神經,深刻地撼動了。。鄉人民政府班子成員的思想靈魂,經過認真反思我們認識到我鄉城鄉環境治理工作目前的水平與。。鄉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很不相稱適應,與。。鄉廣大人民群眾對環境治理的需求還有很大差距,與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環境治理的要求還有很多不足。存在這些差距和不足的深層次原因主要表現在:
一是對城鄉環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系統性認識還不到位。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是項系統工程,應當用系統的思維來思考、研究、安排、落實此項工作。我鄉在開展此項工作中,盡管建立了專門的領導機構和工作部門,先后召開了兩次鄉村(社區)組三級干部大會(含企事業單位代表)進行宣傳動員部署,建立了鄉領導、部門聯村聯企包組包片的工作制度和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及考核管理辦法,組建了鄉內暗訪工作組并開通了舉報電話。但上述措施在執行過程中存在不堅持、不堅決的問題,一時熱一時冷,導致全鄉各區域環境治理的工作水平及效果不平衡,尤其是被暗訪出的問題全部集中在。。。區域,說明我鄉工作在治理重點、難點上還缺乏完善有力的舉措,整治工作缺乏系統全面有針對性的安排。
篇9
>> 生態旅游開發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研究 鄉村旅游開發過程中存在問題與對策研究 鄉村旅游開發過程中存在問題與對策分析 淺論旅游資源開發過程中的旅游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 對旅游地旅游開發過程中經濟與文化關系的思考 旅游開發過程中民族傳統文化發展問題與對策研究 旅游用地開發過程中的外部性效應探討 生物新藥研究與開發過程中的知識產權保護 淺議小水電開發過程中的環境保護 淺議油氣資源開發過程中的生態保護 礦山開發過程中的地質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 石油勘探開發過程中的環境保護 油田開發過程中剩余油的形成 項目課程開發過程中的幾點思考 產品開發過程中的EMC設計 企業文化在人力資源開發過程中的影響 需求分析在軟件開發過程中的重要性 Sketchup軟件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應用 在油田開發過程中采油工程的作用與方向 淺析房地產企業在項目開發過程中的成本控制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
③劉秀琴,張自和.蘭州古梨樹群調研與保護初探.草業科學[J] 2008(10).
參考文獻:
[1]柴素榮.蘭州市古樹名木保護中存在的問題[J].學術縱橫,2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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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村里到處都是攝像頭,哪兒還有賊來?”新鄉市鳳泉區耿黃鄉星湖花園小區正在乘涼的楊女士說。
傍晚時分,落日的余暉即將散去,微風輕拂而過,帶走了小區一天的熾熱。
每天此時,都是小區最熱鬧的時候。婦女帶著孩子,三三兩兩地聚在一起有說有笑;老人帶著凳子,找個通風處坐下來,悠然自得地聽著收音機;下班后的青年夫妻,手拉手走著,親昵地談笑著一天的樂趣……
“我是和兒子一起住的,這里環境好、治安好。”抱著孫子的王女士笑著說,“白天他們上班了,我就幫著帶孩子,就算他們回來晚了,我也不用擔心,你看,除了小區里安裝的攝像頭,還有巡邏隊呢!”
王女士所說的小區巡邏隊,其實是一些退休干部自發組織的,在晚上人們入睡時,或者白天人們上班時,他們幾個人一起為小區巡邏。
在星湖花園社區居民委員會監控室,一名工作人員正全神貫注地操作著監控器。樓道的出入口、停放的車輛,散步的人群……都清晰地在監視屏幕上顯現。
“在小區的街道、重要路段和拐角處,都安裝有攝像頭,坐在這里,就能掌握小區的大致情況。”值班員微笑著介紹,“安裝了監控設備后,偷盜行為和違法現象大幅下降,近兩年來,小區沒有案件發生。”
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對小區的和諧安定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星湖花園社區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里面桌椅擺放井然有序,調解員席位、原告席位、被告席位等一應俱全,紅色的國旗、國徽和調解條例使整個辦公室有了一種莊嚴感。
“小區居民之間有時難免會發生矛盾糾紛,調解委員會成立之前,由于找不到合適的解決途徑,村民之間的小矛盾經常演變成大糾紛;現在好了,就算居民之間偶爾發生一點矛盾,調解委員會也能使他們化敵為友。”小區負責人羅先生自豪地說,“我們小區現在是無賊小區、和諧小區。”
安定營造和諧,和諧孕生安定。和諧安定的小區生活,使居民的臉上時時綻放著幸福的笑容。
鄰里好,賽金寶
走進常村村,村民郭后成指著不遠處的攝像頭,憨厚地笑著:“有了它,我們就不用整天擔心小賣部被人偷了。”
常村是輝縣市的一個偏遠農村,村里一共有四五千口人,是一個大村。由于地處丘陵地帶,屋舍分散,不像平原地區那樣井然有序。
郭后成是一名中學語文教師,孩子在家開了一個小門市部,由于自己忙于教學,生意由兒子和兒媳婦經營。
“怎么店開著門也不留一個人,不怕東西被別人拿走?”記者走進商店的時候,屋里空無一人,喊了幾聲,郭后成的兒子才從院子里走進來。
“哪會有人偷呢!大家都鄉里鄉親的。”他微笑著說。得知記者是來了解情況,不善言談的他轉身把父親叫了來。
“除了在一些重要地段安裝攝像頭外,村里還有一支巡邏隊。近年來,沒有聽說誰家東西被偷過。”郭后成接著說,“現在,每個村都上了‘平安互助網’,如果哪家發生了意外,只要吆喝一聲。全村人都能從廣播里聽見,你說說,誰還敢來村里偷東西?”
“村里治安狀況如何,有沒有打架斗毆現象?”記者問。
郭后成指著旁邊的村委大院說:“村委會里專門有人負責村民之間的矛盾調解,如果村民之間有了矛盾,發生爭執,大都到村委會調解。負責調解的大都是村干部和有威望的人,村民都很信任他們,如果村里調解不了,再到鄉里調解,那里也有專門的矛盾調解中心。”
“村里生活這么好,哪兒還有人打架?”抱著孩子、一直站在旁邊聽公公講話的兒媳婦此時插上了話,“村里人可好了,現在我的孩子才幾個月大,遇到丈夫不在家,忙的時候,來買東西的人也都熱情地幫我照看孩子,平時家里有個大小事情的,只要說一下,鄰居都會來幫忙。”
顯然。常村村是一個鄰里關系非常和諧的小村莊,常年在鄭州打工的王先生深有感觸:“在外打工很放心,鄰居之間和睦相處,不用擔心妻子和孩子在家里會和別人鬧矛盾;閑的時候,妻子鎖上門,順便給鄰居說一下,就可以放心地帶著孩子來鄭州找我了,根本不用為家里擔心。”
當然,和諧鄰里關系的形成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村調解委員會和鄉接待處起到了關鍵性作用。
“每當村民之間發生糾紛,就是鄉、村調解員大顯身手的時候,他們為村民擺事實、講道理,使村民認識到鄰里關系的重要性。從思想上說服他們相互禮讓。”常村鎮鎮長栗全義說,“每個村都定期開展‘平安鄉村’、‘和諧鄉村’的宣傳教育。久而久之,互幫互助、謙恭禮讓的處事態度便在群眾心中扎下了根。”
“鄰里好,賽金寶。”安定和諧的治安環境增進了村民之間的和睦相處,使村風村貌煥然一新。近年來,常村鎮榮獲了“新鄉市平安建設先進鄉鎮”、“輝縣市優秀調處中心”和“新鄉市‘四無’鄉鎮”等多個稱號。
耿黃經驗
“如果兩星期不回家,母親就會騎著三輪車來看我。”
新鄉市鳳泉區耿黃鄉是典型的城郊鄉,近年來,為了抓好全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鄉黨委書記王振鋒回家的次數明顯減少了。
在新鄉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出現了一大批優秀基層干部,他們思路新穎、方法得當、工作務實,王振鋒就是其中一員。
耿黃鄉境內有白鷺化纖集團、火電廠等多個大中型國有企業,是風泉區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特殊的地理位置,使耿黃鄉的平安建設顯得尤為重要。
新鄉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開展,帶動了耿黃鄉和諧農村建設的步伐,鄉村日新月異的變化讓王振鋒感到欣慰。
在2008年。全鄉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解各類糾紛68起,預防和制止群體性糾紛2起。同年,耿黃鄉先后被評為全省綜合治理先進鄉鎮、全市工作“四無”先進鄉鎮,尚介村民調主任也榮獲全省優秀調解員的光榮稱號。
對于這樣的成績,王振鋒平靜地介紹起了自己的經驗:
對于出現的矛盾糾紛,我們從來不去回避,而是審視現狀,找出方法,及早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我們提出“跳起來看問題,撲下身干事情,站起來樹形象”的工作要求,從“和諧建設、平安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政府購買型服務”是耿黃鄉在矛盾調解工作中提出的新機制。為了保障矛盾糾紛調解的質量,鄉投入資金20萬元對人民調解委員會辦公地點進行軟硬件建設,規范各種調解程序,強化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
“我們制定了矛盾調解獎勵制度,對調解成功的一般糾紛每件給予50~150元的補貼;對難度較大較復雜的糾紛每件給予300~500元的補貼。這樣可以充分調動調解員的工作熱情。”王振鋒說,“我這是花了小錢,省了大錢。”
一個地方的和諧穩定,民風至關重要。為了改善民風,鄉政府從宣傳人手,利用鄉廣播信息網,設置道德專題法制波段、民生專題等節目,大力弘揚美德,盡力在全鄉營造出一個人心向上、謙和包容的和諧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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