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承包合同范文

時間:2023-03-22 23:17:26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內部承包合同,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作為甲方工程項目經理,丙方作為乙方擔保方,就乙方承包工程丙方作擔保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內容,共同遵守。

本合同簽訂的基礎:

1、甲方系經過批準,具有工程施工資質的施工企業。類工程施工資質為級,按照國家規定承攬工程。

2、乙方作為甲方的項目經理,同時是甲方工程項目部的負責人。

3、甲方工程項目部現有的施工設備由乙方自備。

4、丙方對乙方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本協議基本內容:

第一條承包范圍及承包方式承包范圍:工程項目,負責甲方承攬并負責施工的全部類工程的施工。承包方式:按照固定比例上繳管理費,自主聘用工作人員、自籌資金、自主施工、自擔風險。

第二條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工程承攬不論甲方承攬的工程,還是乙方自己承攬的工程,對外均為甲方承攬的工程,由甲方與建設單位簽署《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第五條勞保統籌基金由甲方統一繳納勞保統籌基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管理費乙方按照施工工程總造價的%向甲方繳納管理費。首次根據乙方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的價款進行結算,甲方可以從乙方帳戶中直接扣除。待工程結算完畢,多退少補。

第十條施工設備工程施工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購買。設備的維護與保養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印章管理甲方應將所有材料采購合同以及勞務分包合同必須蓋有甲方印章,嚴格控制項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圍。

第十三條擔保條款

1、丙方作為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2、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范圍包括本合同債務、違約金、賠償金、甲方為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郵寄費、公告費等)。

3、保證期間自自簽訂本協議起到工程完工后二年。

第十六條通知條款所有的通知事項書面應送交對方,或寄往本合同首頁所列的居住地址。自通知以掛號、快遞或電傳方式發出的10日后,視為對方已收悉。任何一方變更地址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并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后,地址變更方才生效。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在訴訟期間內,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八條協議生效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第十九條文本份數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丙方(簽章):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工程順利進行,確保工程質量和工期,雙方在遵守《勞動合同法》、《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基礎上,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協議:

一、工作范圍

主體及屋面,二次結構混凝土澆筑、養護,砌體砌筑,預制過梁制作。

二、承包價格

泥工班組按建筑面積元/平方米計價。

三、工期要求

工程于2014年12月底主體全部結束,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的施工精心組織施工,工程質量等級合格,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四、付款方式

每層混凝土澆筑完成按工程量進度的80%付款(是主體90元/平方米的單價)抹灰工程是30元/平方米,工程完工后待主體驗收完成付全款。

六、甲方責任與義務

1、提供施工圖紙,并進行技術交底;

2、滿足施工需要的電源;

3、提供垂直運輸機械;攪拌機。

4、在施工中負責技術指導,技術復核以及質量監督檢查,解決施工中存在的技術疑難問題;

5、提供安全帽,

六、乙方責任與義務

1、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管理;

2、嚴格按施工圖紙,技術標準,安全操作規程組織施工;

3、在施工中,甲方、業主、監理提出問題及時整改;

4、各工種內部及各工種之間嚴禁打架斗毆;禁止酒后上崗,發生安全事故自行負責。

6、材料使用要節約,當天拌制材料當天用完

七、質量、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人員違章冒險作業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對交叉作業發生安全事故分清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3、每天必經做到工完場清;

八、其它

1、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至雙方簽字后生效;

篇3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就甲方取得的__________村村里道路建設項目,經協商確定本內部承包經營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承包項目、承包期限、承包金

1.甲方將依法取得的__________村村里道路建設項目,承包給乙方負責承建經營。

2.承包期限自支付承包金之日起至該村道路交付使用之日止。

3.承包金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4.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并在乙方取得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就該項目的承包合同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甲方: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與業主簽訂的就該項目的承包合同。

2.甲方應確保該項目系合法取得,并保證乙方的承包權具有排他性。

乙方:1.乙方享有承包期限內的一切經營管理權,產生的債權債務自行負責。

2.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承擔經營活動所產生的一切運營費用。

三、違約責任

本合同雙方在諒解、誠信的基礎上制訂,應充分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若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_________萬元人民幣違約金。

四、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附件備忘錄,該附件備忘錄與本合同是有同等效力。乙方須有四人同時簽字有效。

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一份,乙方每人執一份,自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篇4

關鍵詞:單項工程 承包合同 市場化

1、孫村煤礦實施單項工程承包合同存在的問題

我礦井下生產單位的存在工作量掛靠產量、進尺的現象,體現不出生產效益與工作量的關系,極不合理。致使生產輔助單位仍然停留在吃“大鍋飯”的地步,內部市場化難推行,工作量大時,產量、進尺可能低,提取的各種費用與實際工作量不符,預算不準,過程控制困難,事后分析效益差,從降低成本、節約材料、電費、租賃費、修理費等費用考慮,如果提高職工收入難以實現。

實施單項工程承包合同存在的問題:涉及單位多,涵蓋生產公司個單位,涉及地點廣,包含地面及整個井下工作地點,審核工作量大,單項工程涉及工資、材料、電費、運費、維修費等,需多個部門審核,驗收困難,涉及技術、安全、質量、時限等,需多部門共同驗收,結算工作量大,各生產單位可跨專業承包工程,發包專業支付費用,互有結算。

2、創新考核管理,實施單項工程承包合同

在管理體制上,用市場機制管理企業,激活各種生產要素,內部市場化通過層層劃小核算單位,明確市場主體,層層分解指標,落實責任,由于內部市場與市場主體的細分,可以使管理觸角得到最大限度地延伸,實現公司、區隊、班組及個人責權利的統一,激發每位員工的積極性;市場化中利益杠桿的活躍與崗位職責的明確,使企業管理效力得到最大限度地發揮。市場化不是單純的工資、材料等經營的市場化,它是安全、生產、技術、崗位等內容的全方位市場化。

孫村煤礦大力推行精細化管理,加強內部市場化管理,在我礦煤炭生產公司內部市場化中自主創新單項工程承包合同考核模式。改進煤炭生產公司中考核辦法,理順考核關系,使企業更好適應外部市場競爭。創新考核管理,實施單項工程承包合同對礦井安全生產和企業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3、實施單項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分類

采煤工作面、掘進巷道、水平(采區)生產系統的安裝撤除、技術改造和系統優化工程、巷道維修回撤工程、防治水工程、重大安措工程、通風安全設施工程、單獨施工的井下鋪軌工程、管線鋪設工程、井下防滅火工程、防塵工程、水倉清挖、單獨施工的井下附屬工程、地面原煤生產建筑及設施維修、雙基建設項目,精細化工程、其它零星工程。

經營考核部將生產公司所有工程制定價格,建成完善的價格體系。不論任何一個生產單位施工,都必須按如下程序運行:編制單項工程預算書;與專業或公司簽訂單項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內容包括:安全要求、技術標準、成本費用、人工收入、資金來源、施工期限、獎懲標準、驗收部門等);部門填寫驗收單;經考部結算四個步驟。經專業部室驗收后根據驗收單驗收情況執行結算。較小的零星工程采用零星派工單制度。零星小工程瑣碎,時間短、占用材料及少,任務急,大多是應急工作,不適宜采用單項工程,采用派工單制更能適應零星工作考核。

4、實施單項工程承包合同的程序

工作量的確定:每月17日前,技術部負責提供次月回采、掘進和巷修各區隊的生產工作量及生產現場狀況,機電部負責提供次月機電各工區、運輸工區工作量,通防部負責提供次月密閉、夾風等通防工作量,調度室負責提供次月生產準備工區工作量,技術部負責匯總后于18號前下發各生產區隊。各生產區隊據此編制各自詳細的次月工作量計劃,經各專業領導審核后報技術部匯總,經煤炭生產公司辦公會研究于20號前下發各生產區隊。

4.1單項工程施工前,由各專業副總組織技術部、調度室、機電部、通防部、經營考核部等相關業務部室,根據各自分管范圍與施工單位進行現場平衡,就工程的內容、技術要求、施工組織等進行安排,由施工單位技術副區長于2日內據此編制單項工程預算書。單項工程預算書中必須說明工程基本概況、工程工作量、施工時間、材料費用明細(屬專業、生產公司控或礦列支的分別注明)、電費、人工費用等其他預計發生費用等內容。

單項工程預算書編制完后,由工區技術副區長負責報相關業務部室審核:采、掘、巷修單位報技術部,機電專業單位和運輸區報機電部,通防工區報通防部,生產準備工區報調度室,然后報分管專業領導批準:單項工程費用屬專業支付的,需專業領導簽字批準;單項工程費用屬生產公司控支付的,需生產公司經理簽字批準;單項工程費用屬礦支付的,需總經濟師批準同意。

4.2單項工程預算書批準后,列礦控、煤炭生產公司控和跨專業結算的單項工程在施工前三天有經營考核部負責起草單項工程合同,分別報總經濟師、煤炭生產公司經理和費用支付專業的分管領導批準后與施工單位簽訂。

列專業的單項工程,由分管業務部室負責在施工前三天起草單項工程合同,報專業分管領導或副總審核后與施工單位簽訂單項工程合同。合同一式四份,一聯經考部,二聯分管業務部室,三聯施工單位,四聯專業核算組。合同內容應包括單項工程質量要求、工作量、人工費、材料費等費用以及要求完成時間及獎罰等內容。各專業單項工程由各專業在礦定額單價的基礎上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可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其人工費、材料費等費用明碼標價,一次包死,節超額100%進工資。

篇5

關鍵詞:全周期預算;核電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

中圖分類號:TL4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核電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合同文本、合同價格的簽訂往往滯后于工程的實際進度,這樣的后果就是核電工程各項工作的開展,沒有有效的費用控制目標,盡管各工程項目均通過項目立項的形式進行費用目標控制,但費用立項的目標金額卻很難合理進行判斷。經常是,在核電工程總承包合同及價格簽訂時,工程各項分包合同基本上大部分已完成簽訂,各項成本費用基本上都已明確,有可能會出現分包合同成本超出總承包合同價的現象。對于EPC承包商來說,如何通過有效的管理措施,避免這種現象的發生,并將各項費用有效地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之內,是其費用管理工作的重點。

1.全周期預算目標的確定

本文中所指的核電工程總承包項目全周期預算,準確來講是僅針對項目的建設期,不包括項目建成后的運營期。全周期預算目標來源于核電工程總承包合同價格,且不能突破總包合同價格。根據報價原理,工程總承包合同價格構成包括成本、利潤、稅金等組成,其中成本又可分為合同性支出、內部管理成本(含人員薪酬)。在預算管理的初級階段,即EPC承包商尚未有完善的預算管理系統和成本歷史數據積累的階段,內部管理成本將通過年度預算的形式進行控制使用。因此,全周期預算的內容和構成就是核電工程各項分包合同性支出,其他部分由公司總體控制使用,并通過年度預算的形式進行預算安排。

核電工程總承包項目全周期預算的形成前提有:

(1)已簽訂的、完整的、明確的工程總承包合同文本及價格分項,其中價格分項應能夠分解到各類費用,如設計費、設備購置費、建安費、調試費、管理費等,且能夠進一步細化。此外,為了有效避免項目全周期預算編制之前各項分包合同已簽訂的現象,EPC承包商應保證工程總承包合同的談判和簽訂在工程開工前完成。

(2)其他項目已執行完畢的實際費用成本數據,用于測算各項分包合同性支出預算金額。

(3)本項目已簽訂的合同金額(含已發生的變更),這是既定實際發生的成本,必須在全周期預算中包含。

(4)其他必需的相關資料。

2.全周期預算目標的執行控制

核電工程總承包項目全周期預算目標確定后,即下達給預算的執行部門項目部,由項目部根據公司確定的預算目標進行細化、分解,一方面要分解到建設期內各年度,同時又要根據各類費用的性質分解到各子項單元,如此就形成了項目總體費用計劃?;蛘哒f,項目總體費用計劃就是項目部根據公司批準的總體預算目標作出的資金使用計劃和安排。項目全周期預算作為項目部的宏觀預算控制指標使用,原則上不得突破。而項目總體費用計劃作為項目部實際費用支出的具體參考和依據,用于指導項目部各年度的費用安排。

在總體費用計劃完成后,工程實際開展需要通過年度預算進行控制,這其中就涉及到基于總體計劃完成的年度費用計劃和年度資金需求計劃,在總體預算目標的控制下,年度費用計劃和年度資金需求計劃的編制相對容易得多。

各項工作的開展,各項費用的產生,均從項目立項開始起步,在項目總體費用計劃產生之后,項目立項的目標金額可根據項目總體費用計劃中對應子項的預算目標值進行確定,確定合同立項金額后,該分包合同的合同價格將會限定在立項金額的控制目標范圍內,從而各項工作的費用得到有效控制。

3.全周期預算目標的執行分析

核電工程總承包項目全周期預算、項目總體費用計劃、項目年度費用計劃以及項目立項目標金額,均是層層進行控制和管理的,并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通過數據統計并逆流層層往上反饋。

此外,EPC承包商通過定期對全周期預算進行執行情況分析,及時掌握各項預算數據的狀態,對于可能會產生偏差的部分進行分析、預測,并向項目部提出預警,同時要求項目部對偏差部分進行分析,并進行糾正、不突破全周期預算目標的調整,如果執行偏差過大不得不調整全周期預算目標時,項目部需提供詳細的調整報告和支持性材料,并證明該偏差為非項目部主觀因素導致,否則該調整會影響項目全周期預算對項目部的考核。

篇6

摘 要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逐步推進,經濟全球化的時代全面到來,越來越多的承包商一步步邁出國門,走向國際,承建了一系列的國際工程。但是,受到一些主客觀因素的影響,許多承包商在國際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許多問題,稍不留意就會給企業造成嚴重損失。本文首先簡述本文研究意義,接著對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等概念及特征進行概述,然后歸納了我國當前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現狀和存在問題,最后針對當前存在的問題提出幾點解決建議。

關鍵詞 國際工程 承包合同 管理 風險控制 建議 一、對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風險控制展開研究之意義

(一)實踐意義

對于承包商而言,合同是確保自身利益的關鍵所在。但是,由于我國國際工程承包行業興起較晚,發展時間也不長,許多承包商不具備合同管理風險控制意識。往往無法對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風險進行有效控制,進而失掉合同中應當享有的權利,給自己帶來不便甚至造成損失??v觀整個國際市場,在國際承包界其實已然形成了以法律合同觀念作為基礎的承包合同管理體系,并且也產生了相應的專職專業人員進行合同管理。但是,我國在對國際工程承包合同進行管理時,囿于東西方文化差異、語言能力、法律知識、實踐經驗等。無論是在合同簽訂、合同管理還是風險控制方面,都與國際標準存在著一定差異。

(二)理論意義

從理論上看,我國當前對合同的研究大多集中在以下內容:合同條款、合同招投標、合同索賠等方面,針對合同管理存在的風險開展的研究并不多。本文另辟蹊徑,對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風險控制展開研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豐富該領域理論知識,在風險管理體系的完善方面做探索性研究,對專家學者研究有一定啟發意義。 二、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風險控制相關概述(一)國際工程承包合同

國際工程承包合同概念建立在“合同”概念之上,一般指涉外經濟合同,往往是在國際工程承包活動中簽訂,簽訂主體為業主和承包商,主要目的則是確定兩者之間的權利、業務,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進行。并且,一旦簽訂合同,雙方義務及權利就產生,受法律保護和制約。

國際工程承包合同與其他工程承包合同相比,具有以下幾點特征:

特征一,國際化。國際性主要是體現在承包合同簽訂雙方各自來自不同國家,通常是某一個國家的承包商為另一個國家進行工程項目建設工作,從而與該國業主、法人簽訂合同。正是由其國際性決定了國際工程承包合同受到多個國家的法律制約與束縛,在合同簽訂之時,應當對具體條款仔細考慮,不得違反任意一方所在國家的法律法規。此外,在工程款項結算之時,由于來自兩個不同國家,其結算貨幣種類往往為兩種、兩種以上。再者,一旦工程發生糾紛、出現爭議等需要勞動仲裁的問題,為公平公正起見,往往需要第三國介入,進行仲裁。

特征二,多元化。在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簽訂之時通常只有承包人、業主雙方,但是,在合同實際執行、正式是工程中往往會牽涉到其他多方。例如,業主方還可能涉及到咨詢公司、咨詢工程師。承包方則會涉及到原材料供應商、分包商、合伙人等。除與雙方存在業務往來的各方之外,還包括有銀行、保險公司諸如此類的擔保機構。而國際工程往往建設時間較長、規模較大、技術較復雜,在建設時需要多家公司一同進行、聯合承包。在實際國際工程承包中,有時候可以看到幾十家承建商簽訂合同?;诖?,在承包主合同之外,其往往還附帶著原材料采購合同、分包合同、勞務合同、技術轉讓合同、設備租賃購買合同、融資貸款合同等其他合同。

特征三,履約時間長、風險大。通過以上論述可以看出,在國際工程承包項目建設時,其施工周期通常較長,少說幾年,多則十幾年,甚至更長。因此,在如此長的施工時間里,可能出現各種各樣的影響因素,使得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的履約風險加大。例如,政治環境、經濟發展、自然條件、經營管理等多重因素都會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對承包方履約造成影響,增大了其履約風險。

(二)風險控制

風險控制是指,通過對風險發生前的規律進行研究,盡可能的控制風險發生的頻率,降低風險損害的一種策略、方法、技術、手段。其主要目的是規避、減少由風險帶來的損失,將企業損失降低到最小化,以最小的經濟成本實現最大安全保障的目標。其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風險識別。所謂風險識別,是指對風險識別源、影響范圍、產生原因、可能導致的后果等進行分析,生成較為全面的風險列表的過程。在識別時,考慮的不僅僅是該事件潛在的損失,而且還要思考其中是否藏有機會。

第二,風險估計。 風險估計需要以識別為基礎,運用概率統計、資料分析等方式,結合分析結果對承包項目中各種可能發生的風險概率、一旦發生對施工的影響程度等方面進行評估。簡而言之,風險估計就是以相關資料為依據,對風險進行定量分析。

第三,風險應對。這是風險控制中最為重要的環節,風險識別、估計均是為其做鋪墊。風險應對主要是對改變、規避風險的措施進行選擇,并加以執行,達到改變、降低風險的目的,并且對風險帶來的影響做好預案,減少損害。

三、我國當前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現狀和存在問題

近年來,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程度的加大,人們物質文化提升,國際市場越來越規范化,在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風險控制方面取得了不小的進步。但是,也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并且由于受到這些問題的影響,使得一些承建公司不再繼續承接國際工程或導致其經濟受到了損失。通過在實際工作中走訪調查,對當前存在的問題進行以下歸納:

(一)缺乏合同管理意識

眾所周知,從事國際工程承包的管理人員大多經驗較為豐富,其主要經驗來源為國內工程項目的管理。在我國工程承包過程中,對承包合同的認識并不夠深入,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往往以業主的命令、要求代替合同條款,從而造成了管理人員對合同并不重視的情況。如果管理人員將這種思想延續到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很有可能給項目建設帶來極大的風險。

(二)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準確度不夠

縱觀國際工程承包行業,FIDIC合同條款是使用較為廣泛的標準合同條款,也是被絕大部分國家、部門公認相對而言較為合理的合同條款。然而,在實際合同管理中卻發現,我國工程承包商對該合同的條款理解并不充分,甚至存在著偏頗。尤其是在國際慣例、默認條款出現之時,許多工程承包商并不了解,也未加以重視,從而造成風險。

(三)合同管理人才十分缺乏

通過上述論述可以得知,國際工程承包需要簽訂的合同數量多、種類雜,涉及技術、經濟等多個方面。這就對合同管理人員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但我國當前建筑市場尚不發達,尤其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更是存在很大一段距離。此外,受到我國與別國文化、思維等多方面的差異影響,我國合同管理人員在開展工作時阻力也較多。因此,在我國幾乎很少見到專門從事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人才。 四、我國當前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策略

(一)提升合同管理風險控制意識

要想在國際工程承包中規避由合同帶來的風險,首先需要切實提升合同風險控制意識。其一,應當對上述包括國際工程承包合同、風險管理等在內的概念及其特征進行了解。其二,還需要明確意識到合同管理中風險控制的重要性。其三,承包方應當就合同事宜與委托方開展有效、持續的溝通,保持溝通渠道順暢。其四,承包方必須將以上三點理論運用于實踐中,并不斷總結、反思存在的不足,及時修正。

(二)提高風險控制理論知識

為規避國際工程承包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風險,承包方需要具備一些實際可行的風險控制理論知識,確保工程順利完成。

第一,風險回避策略。風險回避是一種最為徹底的風險管理策略,直接將風險事件可能發生的概率降為零。一般來說有兩種方法,第一是自動放棄合同的簽訂,從源頭規避了風險。第二則是,通過合同條款對風險進行回避,是較為積極的方法。例如,在簽訂合同之前,與工程承包合同中加入風險防范條款就是十分有效、積極的風險回避策略。

第二,風險轉移策略。顧名思義,風險轉移是指簽訂合同的一方把自己有可能會承擔的風險轉移出去,讓他人承擔,以此達到避免損失的目的。這一策略主要是針對一些不可預見的風險,是在西方發達國家使用最多的策略。例如,通過保險、擔保的方式實現風險轉移。以擔保為例,國際工程承包商可以在簽訂合同之時向業主明確提出擔保,并且在將保證條款、抵押物品、期限、范圍等具體內容在合同中寫明。

第三,風險自留策略。風險自留是指在對合同風險進行一系列識別、評估、分析等措施之后,將其中存在的風險逐一對比,仔細權衡,主動把某一類風險留在承包商內部解決。風險自留策略需要具備一定的風險儲備金,并且做好風險預案。

(三)提升全員風險意識,組建專業合同管理隊伍

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主要存在于承包商一方,而承包商往往需要進行激烈的市場競爭,最后奪標成功,方能承建工程。而承包方的每一位員工都關乎到工程的承接、施工、進度、質量等多方面,要想控制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風險,就必須提升全員風險意識。例如,在投標、合同談判、簽約、執行等各個階段,所涉及的工作人員并不相同,承包方應當盡量提升每一個員工的風險意識。此外,組件一支專業的合同管理隊伍也是確保風險控制效果的有效途徑。在進行承包合同管理時,不僅僅需要用到工程專業知識,還涉及到法律、管理、造價、財務等方面。因此,要想真正勝任合同管理工作,就必須組件專業隊伍。按照隊伍中成員精通技術、法律、管理、造價、財務等不同的方面,將合同中對應部分分發給起查閱、審核,盡量做到不將任何可能潛在的風險遺漏掉。 四、結語

總而言之,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風險控制是一項意義重大、任務繁重的工作。承包方應當不斷完善理論知識,了解、掌握更多行之有效的風險控制策略,在實際工作中對理論知識進行完善,做好風險控制工作。

參考文獻:

[1] 李成.國際工程承包合同風險管理體系改進[J].中國水運,2011(09):23.

篇7

上訴人(原審被告):李某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通州區永樂店鎮魯城村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委會)

案由: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原審法院查明和認定的事實

1998年1月1日,被告李某與原北京市通州區永樂店農場魯城農工商合作社(以下簡稱合作社)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規定,李某承包合作社糧田及菜田共計14.02畝,稅金及農業稅附加、農林特產稅由乙方(李某)負擔。合同期30年,交款日期為當年7月30日前交400元,12月30日前交403元。合同同時約定:乙方不按期交納承包款,超過30天的自動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合作社)書面通知乙方,自2000年1月l日開始,被告李某未交納土地承包費。200l年1月起,原告村委會將土地承包費調整為每畝50元,其交款日期不變。2001年7月,原告村委會用廣播的形式通知被告李某交納尚欠的土地承包費用,但被告李某仍未履行義務。另查,原合作社于2000年9月撤銷,原合作社的債權債務由村委會負責。

二審法院查明和認定的事實

200l年1月11日北京市通縣小務鄉魯城村的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載明,因天旱無雨造成減產等原因,將2000年的承包費減為每畝30元,并蓋有“北京市通縣小務鄉魯城村村民委員會”公章。雖然2000年4月21日“北京市通縣小務鄉魯城村村民委員會”已變更為“通州區永樂店鎮魯城村村民委員會”,但2000年12月20日的村民代表證上蓋有“北京市通縣小務鄉魯城村村民委員會”的公章,村委會原保管公章的魯長亮也出庭作證,證明2001年1月11日時舊章并未上交,新、舊章同時使用。后李某因與村委會就承包費問題發生爭議,雙方未實際履行上述村委會決議,李某也未向村委會交納承包費。

二、法院判決要旨

原審法院判決要旨

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被告李某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交納土地承包費,違反了合同約定,屬違約行為,現村委會要求解除承包合同并要求被告李某給付2000年至200l年土地承包費的訴訟請求,證據充分,理由正當,本院應予支持。被告李某以村委會違反了承包合同中30年承包期限的規定和村委會一直未能收取承包費而拒絕履行合同中約定義務的抗辯事由,理由不當,法院不予支持。為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之規定,判決:一、解除原北京市通州區永樂店農場魯城農工商合作社與被告李某于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簽訂的永農(糧田)承包合同,被告李某將承包的十四畝零二厘土地退還原告通州區永樂店鎮魯城村村民委員會。二、被告李某給付原告通州區永樂店鎮魯城村村民委員會二OOO年至二00一年土地承包費及農業稅一千五百零四元。

李某提起上訴稱

村委會擅自將承包費提高且未通知上訴人,上訴人不存在拒不交納承包費的情況;村委會未履行通知義務,并未通知上訴人何時何地交承包費。請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審判決,依法改判。

村委會同意原審判決。

二審法院判決要旨

李某與村委會所簽承包合同系雙方自愿簽訂,內容合法,應屬有效。李某應依約向村委會交納承包費。村委會曾決議將2000年承包費減為每畝30元,后李某與村委會為此發生爭議,因此,李某未依約向村委會交納承包費事出有因,并非無故拒不交納承包費。村委會稱“北京市通縣小務鄉魯城村村民委員會”的公章已經作廢,關于減少2000年承包費的村委會決議是無效的,但李某提供的村民代表證上的公章及魯長亮的證言均證明“北京市通縣小務鄉魯城村村民委員會”的公章并未作廢,村委會的此主張不能成立。因此,村委會以李某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交納土地承包費為由要求解除承包合同,理由不足,二審不予支持。該承包合同應繼續履行。鑒于雙方對減少承包費問題未能達成最后一致協議,且李某也未向村委會按30元交納承包費,故應認定雙方并未實際履行村委會關于減少承包費的決議,李某應按承包合同約定向村委會交納承包費。據此,一審判決李某給付村委會土地承包費及農業稅1504元正確,應于維持;但以李某違約為由,判決解除村委會與李某的承包合同不妥,二審予以改判。綜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判決:一、維持原判第二項;二、撤銷原判第一項。

三、對本案事實、責任的認定及相關法理分析

本案雙方爭議的焦點是李某是否存在違約行為、承包合同應否繼續履行、承包費是按原村委會決議還是按承包合同約定交納,解決上述焦點問題的關鍵是弄清違約行為及違約責任、承包合同的性質等相關法理問題。

一、違約行為及違約責任

違約行為必須符合兩個要件:(1)即有違反合同義務的行為,包括不履行、遲延履行、不當履行以及拒絕履行,也包括全部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違約之約,須是有效的合同,違約行為的主體,必須是合同當事人,至于違約是否導致相對人損害、在所不問。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不同,不以損害有無為要件,只要無免責事由,違反合同約定,即構成違約行為。(2)違約行為須無法定或約定的免責事由,如有免責事由的,則構成違約阻卻,行為人不負違約責任。

違約行為的類型有:(1)履行不能,指因可歸于債務人的事由致合同履行不能。履行不能亦稱合同不履行,不履行合同當構成違約。不履行與能履行不履行不同,能履行而不履行構成遲延履行。合同因履行不能,只能采取請求賠償、給付違約金等救濟方式,無法請求繼續履行。(2)履行遲延,指對履行期已滿而能履行的債務,因可歸于債務人的事由未為給付所發生的遲延。履行遲延使債務不能及時滿足,造成對債權人的消極侵害,這是時間上的不完全履行。構成遲延的合同,需已屆履行期,而且履行須可能,如履行不能。合同的履行期,應按約定確定,債務人自期限屆滿之時起,負遲延責任;如未約定期限的,經當事人請求并催告,于催告之時起,負遲延責任,如催告的約定或法定期限的,自期限屆滿起,負違約責任。(3)履行不當,指全債務人沒有完全按合同內容所為的履行,也稱瑕疵履行。如履行的數量不足、方法不當、地點不妥等。(4)履行拒絕,是債務人在債成立后履行期屆滿之前,能履行而明示不履行的意思表示。履行拒絕是債務人能為而不為,若不能履行因可歸于債務人的事由未為給付所發生的遲延。,則屬于履行不能。

違約行為的免責事由有三個:(1)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2)自己有過失。(3)約定免責事由。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1)強制實際履行。我國對于違約行為,采取以繼續履行為主,賠償為輔的救濟原則。對于因履行遲延、發履行不當或履行拒絕的違約行為,原則上均可請求繼續履行或補充履行。但是除金錢以外,債務發生履行不能,以及債務標的不適宜履行,或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的,不得請求強制實際履行。(2)違約金。違約金是依當事人的約定或法律的直接規定,在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時,向他方給付金錢。(3)損害賠償,因違約行為而致損害的,債務人負損害賠償的責任。

就本案而言,雙方簽訂了農業承包合同,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一審認定李某未按期交納承包金而構成違約,但通過二審審查,原村委會(以前為合作社)的負責人陳述,當時由于新舊村領導班子交接,比較混亂,不是村民不交承包金,而是村里沒有收。再有,村委會2001年11日召開了全體村民代表會議,會議中討論2000至2001年度承包金減少為30元一畝,此份會議決議蓋有村委會的公章。還有村委會計魯長亮出庭作證,當時承包金是按30元一畝計算的,村委帳目中也有記載。綜上,原審法院認定李某違約沒有事實根據,李某不是不交承包費,而是認為應少交承包費,且村里正交接,比較混亂故無法交費,故李某未依約向村委會交納承包費不是因可歸于其本人的事由而未為給付,因此,不能據此認定為違約行為。

二、承包合同應繼續履行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其成員之間為了生產經營集體所有的或依法確定由集體使用的土地、草原等自然資源,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這種合同是行政合同,其反映的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存在的生產組織關系或經營關系;合同主體具有行政領導關系和民事主體平等關系的雙重屬性,對于此類合同目前仍無法律、法規對此作出明確規定,主要是由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調整。行政合同訂立后,對當事人雙方都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但是,在合同訂立后,可能會由于社會生活的發展變化使雙方需要重新調整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在發生特定情況時,當事人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參照合同法的規定,在以下情形,行政合同可以變更、解除:(1)相對人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不損害公共利益,行政機關同意的;(2)國家的法律、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使原合同的履行需要作重大調整或不可能再發履行的,行政機關可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3)相對人由于經營不善虧損等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4)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5)由于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的,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如果是相對人違約,行政機關有權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同時對相對人進行制裁;如果是行政機關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相對人可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可要求行政機關賠償其所受的損害。

本案中,雙方簽訂的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是一種行政合同,應遵循行政合同的有關規定。李某在履行合同時并無違約行為,一審以李某違約為由,判決解除村委會與李某的承包合同沒有根據,退一步說即使其有違約行為,也只有在致使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時,才能解除,且本案沒有前述可以解除行政合同的其它情形,因此該合同應繼續履行。實踐中,因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履行關系到農村經濟的發展,此類合同不易輕易解除。

篇8

【關鍵詞】非公司企業法人 土地承包合同 解除 終止

一、案例及法律問題

(一)案例

2000年1月1日,A村民委員會與B集團療養院洽談有關土地承包的相關事宜,B集團療養院以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的名義與A簽訂了《合同書》一份,合同約定A村民委員會發包本村集體所有的山里水庫西側荒山100畝、供給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開發使用、用途為茶葉試驗田基地、承包期為30年,合同還明確約定了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等事宜。合同簽訂后,A村民委員會嚴格履行了合同義務;但承包方卻沒有將承包土地開發為茶葉試驗田基地,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為此,A村民委員會主動找到B集團療養院,希望協商解決此事,但卻遭B集團療養院拒絕。A村民委員會無奈,以B集團XX辦事處為被告提訟,要求解除與B集團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土地承包合同。審理中查明,B集團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為非公司法人,已經于2003年12月25日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強制注銷;B集團療養院為“全民所有”的“非政府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核準登記的機關為市衛生局。

(二)上述案件引出的法律問題

(1)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強制注銷,是否還具有合同主體資格?

(2)B集團療養院是否是能成為本案的被告?

(3)B集團療養院是否是土地承包合同的主體?

二、法律分析及作者觀點

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為非公司法人,已經于2003年12月25日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強制注銷、企業法人資格消亡;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不再具有合同主體資格,2000年1月1日A村民委員會與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即本案涉案合同,以下簡稱土地承包合同)自然應依法解除。

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為非公司法人,按照《企業法人登記條例》,可以被強制注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強制注銷是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

《企業法人登記條例》第22條“企業法人須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滿6個月尚未開展經營活動或者停止經營活動滿一年的,視同歇業,登記主管機關應當收繳《企業法人營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收繳公章,并將注銷登記情況告知其開戶銀行”?!镀髽I法人登記條例》第33條的“企業法人被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登記主管機關應當收繳其公章,并將注銷登記情況告知其開戶銀行,其債權債務由主管部門或者清算組織負責清理”。

依據以上兩條規定,企業法人被強行注銷登記情況有兩種:視同歇業和被吊銷營業執照。與申請注銷登記相比,強行注銷登記特點是:一是注銷登記不需要企業法人提出申請,對視同歇業和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有權直接注銷企業法人登記,二是注銷登記不需要具備企業法人清算完結這一條件。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為執行國務院《企業法人登記條例》,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54條規定:“登記主管機關核準注銷登記或者吊銷執照,應當同時撤銷注冊號,收繳營業執照正、副本和公章,并通知開戶銀行”。

因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3年12月25日對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強制注銷是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

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已被強制注銷;且按照B集團內部文件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也已經被撤銷;B集團日照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不再具有合同主體資格。

B集團療養院庭審中已經承認了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已消亡的事實。

B集團療養院提交的證據2-2B集團董發[2005]70號文件,證明根據B集團內部文件規定,XX辦事處及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已經被撤銷。

B集團日照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2003年12月25日被強制注銷,企業法人資格隨之消亡。

《民法通則》第36條規定:“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工商企字[2002]第106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法人資格問題的答復》:“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企業法人憑證,申請人經登記主管機關依法核準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取得法人資格。因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被登記主管機關吊銷,企業法人資格隨之消亡?!薄暗蹁N營業執照、注銷登記是企業法人資格消亡的兩種方式,兩者的法律后果均導致企業法人資格消亡。注銷登記以企業法人申請為前提,是企業法人的主動行為,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法人資格消亡;吊銷營業執照是登記主管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企業法人違反規定實施的一種行政處罰,對企業法人而言,吊銷營業執照就意味著其法人資格被強行剝奪,法人資格也就隨之消亡,并由登記主管機關在企業檔案上予以載明,不需要被吊銷執照的企業法人再申請辦理注銷登記?!?/p>

因此,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企業法人資格已經消亡,不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不再具有合同主體資格。A村民委員會與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之間的土地承包合同自然應依法解除。

被告B集團療養院不是也不可能是土地承包合同的主體。被告B集團療養院一直沒有將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被強制注銷的事實告知A村民委員會。至前,A村民委員會一直不知道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已經于2003年12月25日被強制注銷的事實,2003年后A村民委員會之所以同意與被告B集團療養院交涉有關土地承包合同的有關事宜,原因在于A村民委員會一直認為被告B集團療養院是作為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的人在處理有關合同事宜;A村民委員會并沒有與被告B集團療養院簽訂土地承包合同,一直是在履行2000年1月1日與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因此,A村民委員會根本沒有將B集團療養院作為土地承包合同的合同主體。

再者,A村民委員會提交的證據證明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為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以贏利性為目的企業法人;自1992年9月28日成立至2003年12月25日被強制注銷,期間進行過多次企業變更登記,成立時為集體企業,中間曾變更為國有企業,注銷前為集體企業等。而B集團療養院執業許可證顯示,B集團療養院為“全民所有”的“非政府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核準登記的機關為市衛生局。一個經工商核準設立、一個經衛生局核準成立。因此,不可能存在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合并到B集團療養院的事實。如此,也就不存在被告B集團療養院在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被強制注銷后承繼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的權利義務的問題。

所以,被告集團療養院不是也不可能是土地承包合同的主體。

本案以B集團療養院作為被告,完全符合事實和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1條的規定:“企業法人未經清算即被撤銷,有清算組織的,以該組織為當事人,沒有清算組織的,以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為當事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59條規定,“企業法人解散或者被撤銷的,應當由其主管機關組織清算小組進行清算。”最高人民法院法經[2000]23號函、最高人民法院法經(2000)24號函也明確企業法人資格消亡后應由清算組織作為訴訟當事人。

時,A村民委員會通過查詢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工商登記信息,才知道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已經被強制注銷的事實,推測B集團療養院可能為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被強制注銷后的清算組織,于是選擇B集團療養院作為被告提訟。庭審中,B集團療養院提交的證據證明了被告B集團療養院確實是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被強制注銷后的清算組織,且應該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清算工作。因此應以B集團療養院為被告。

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違約,將承包的土地長期撂荒,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構成合同根本違約,A村民委員會據此也可依法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B集團XX辦事處多種經營公司欠交承包費,也構成合同根本違約,A村民委員會據此亦可依法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三、結論

篇9

讀者 李毅

李毅讀者:

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問題,首先需要明確繼承發生的條件。由于農村土地承包是以戶為單位,所以家庭成員之一死亡是不發生繼承問題的,只有承包戶的家庭成員全部死亡才有繼承問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可分三種情況:

1.一般的家庭承包合同所確定的承包權是不能繼承的。家庭承包是以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家庭為單位,人人有份的家庭土地承包經營。它強調的是福利和保障。如果允許一般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繼承,會損害集體經濟組織其他成員的權益。家庭承包對土地的投入及農作物的種植、收益有季節性和階段性,不允許繼承不會損害承包人的長期利益。

2.林地承包權是可以繼承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边@樣的規定主要是考慮林地承包投資期長,見效慢,收益期長的特點,如果不允許繼承,會損害承包方的長期利益。

3.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可以繼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條和第五十條的規定,對于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四荒地,如果承包人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家庭承包之外的方式承包了這些土地,那么其繼承人在承包期內可以繼續承包。這樣的規定是為了鼓勵對荒地的治理,充分利用土地。

篇10

【關鍵詞】建筑工程;施工階段;造價控制;影響因素;控制方法

1建筑工程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特點

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相對一般工業施工過程來說極其復雜,其施工位置、施工設計、施工方法、施工條件和施工方案等各種因素并不固定,會隨著建筑工程特點的改變而變化,因此,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造價特別容易受到各種自然因素和地理因素的影響,造價控制的難度相對極大。建筑工程施工過程的造價控制具有影響因素較多、控制難度較大、管理細節性較強等特點。

為了達到有效控制施工階段工程造價的目標,需要對施工過程的各個階段進行全面控制??刂剖┕るA段工程造價,首先應該確定建筑工程施工造價的具體內容和范圍,其次應制定相應的造價控制的方法和舉措,同時對造價控制過程中出現偏差的原因進行分析,最后針對偏差產生的原因采取相應的改進和完善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是一種系統化、全面化、細節化的控制過程,造價管理者必須具有全局意識,對涉及到工程造價的整個施工過程和每個施工細節進行全方位的控制和管理,這樣才能達到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階段造價的目標。下文將對影響建筑工程施工造價控制的因素進行分析,并結合目前我國建筑工程施工階段造價控制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提出一些具體的方法和舉措。

2影響建筑工程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主要因素

目前,我國對影響建筑工程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因素的分析相對較少、研究不夠深入,建筑工程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具有影響因素較多的特點,因此,對影響施工階段工程造價的因素進行分析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首先,建筑工程施工原材料選購方案、建筑工程原材料運輸和儲存方案、施工大型設備的租用和采購方案、施工設計方案、施工人員安排方案及施工各階段的稅費等都會影響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

施工過程的造價控制極為復雜,任何一種施工要素的改變都會帶來施工造價的改變,顯著提升施工成本。建筑工程原材料的采購、運輸或儲存過程出現問題會明顯延長施工的周期,使其他已經到位的施工資源長期擱置,顯著增加施工造價;施工設備出現問題一方面會嚴重影響施工進度,另一方面可能會影響施工質量,甚至直接影響到建筑工程的后期經濟效益;施工設計方案中的不合理因素會影響施工質量,達不到施工質量標準的施工過程可能需要重新進行,這樣會顯著增加施工造價;施工人員安排應該盡量科學合理,不合理的人員安排或是造成人員冗余,資源浪費,或是造成因施工人員不足帶來的施工質量的降低,不利于施工造價的有效控制。

其次,建筑工程標底和工程報價會影響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造價控制。標底是由建筑企業單位組織企業專業人員對準備招標的建筑工程項目或準備采購的建筑設備進行詳細的分析,計算出的一個科學合理的基本價格。標底并不完全等同于合同價格,僅是招標單位做出的一個基本預算,包括建筑工程各階段、各環節的所有預算。

建筑工程報價是指建筑工程投標單位根據招標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招標建筑項目所在地區的自然、社會和經濟條件,施工設計和實施方案及投標單位的自身條件等各種因素,計算完成招標工程所需各項費用的經濟文件。建筑項目標底和工程報價都應包含施工階段的總預算和總體財務規劃,因此,標底和工程報價對施工造價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會影響施工造價的控制。

最后,施工過程的承包合同價和相應的合同管理會對施工過程的造價控制產生一定的影響。承包合同是指建筑工程建設單位和施工承包商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通過談判就施工過程的各種經濟利益分配和責任義務條款達成的一致性觀點,以合同形式確定。

承包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性文件,合同雙方當事人應該按照合同條款履行相應的義務,承擔相應的責任。承包合同價應建立在工程報價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到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確定性因素。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價主要有固定價格合同價、可調價格合同價和成本酬合同價等三種,應結合工程項目施工過程的特點選擇適合的承包合同價形式。在施工過程中,合理的施工承包合同形式和價格對施工造價的控制極為重要,合同雙方當事人應充分考慮到各種不確定性因素,建立合理的施工承包合同,有效控制施工造價的同時保證施工過程順利進行。

3建筑工程施工階段造價控制過程存在的問題

3.1施工基本要素的管理不合理

目前,我國房地產企業單位存在對施工基本要素的控制和管理不嚴密的問題。首先,原材料成本是施工成本的主要組成部分,所占比重很大,但我國房地產企業單位并沒有建立完善的原材料采購和運輸管理制度,原材料采購和管理過程中存在大量不合理因素,增加了施工原材料采購和管理成本。

其次,沒有建立完善的施工設備采購、使用、維修信息共享平臺,這樣造成施工設備安排和調度矛盾,浪費施工資源,增加施工工程造價;最后,施工人員的安排不合理,管理者沒有結合施工各階段的特點進行施工人員安排,某些施工過程施工人員相對冗余、某些施工過程施工人員相對緊張的現象是很常見的,這嚴重影響了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增加了施工造價。

3.2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不合理

目前,我國施工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并不完善,同時承包合同存在條款嚴密性不足、許多決定性概念模棱兩可的問題。承包合同是指建筑工程建設單位和施工承包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通過談判就施工過程各階段的經濟利益達成的一致性觀點,承包合同是建筑工程委托方和承包方應該共同遵守的契約性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但目前我國承包合同條款不嚴密、免責聲明不合理、施工概念模棱兩可等現象是很常見的,當施工過程出現問題時,主要責任主體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相互推諉,沒有人主動承擔施工過錯成本,會嚴重延長施工周期,增加不必要的施工造價。

4建筑工程施工階段造價控制方法

4.1建立完善的施工要素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原材料選購、建筑工程原材料運輸和儲存、施工大型設備的租用和采購、施工設計和實施、施工人員安排等施工基本要素都會影響施工階段的工程造價。

因此,對施工基本要素進行有效控制和管理是施工造價控制的首要環節。管理者應該建立完善的基本施工要素監督管理制度和信息共享平臺,一方面管理者應該從根本上控制施工階段工程造價,盡量減少施工過程不合理因素的存在,同時通過完善的監督制度盡可能發現不合理因素并及時進行相應的改進;另一方面管理者應該結合現代信息化技術,對施工資源進行合理的安排和調度,盡量使施工資源得到最大化利用,減少資源浪費,降低施工造價,提升工程項目的綜合競爭力。

4.2控制好工程材料、設備價格

對于大宗材料設備要多選擇出幾個供貨商,把這些合格的供應商的相關資料整理成目錄的形式。在公司內部設立內部網絡,將之前目錄上記錄下的供應商進行隨機的網絡編號,編號后的各個供應商在給定的時間之內對我們提出的某種材料或設備進行網上報價。建設工程的材料費一般要占總費的50%以上,所以控制材料費的支出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關鍵的環節。

4.3建立完善的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過程的承包合同和相應的合同管理會對施工過程的造價控制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加強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是控制施工造價的必要環節。首先,簽訂合同之前,合同雙方當事人應該就施工過程的各種不確定性因素進行反復分析,提出合理的預防和補救措施,明確不確定性施工過錯的主要責任主體;其次,應該結合建筑工程的特點,建立適當承包合同價形式,避免承包合同糾紛的產生和后期施工成本變化帶來的不必要的施工造價的增加;最后,合同雙方應建立合理的合同意識,認識到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所有的施工過程都應該建立在不違反承包合同的基礎之上。

4.4嚴格設計變更與簽證管理,有效控制造價

控制設計變更能夠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其關鍵在于提高每一位參與人員的綜合素質、技術經濟分析能力。對于施工方所提的施工方案變更建設方要認真審查、分析,避免不該承擔的風險。有的施工方由于在投標報價中少報或漏報了某項內容,便在施工過程中找出各種理由來改變施工方案,或替換材料或變更做法,以規避他的風險。

例如:施工方因在原設計中漏報或少報了建設方提供的土方量,在施工過程中便會以“趕工期保質量”等為由,提出變更施工方案,如由挖基槽改為機械大開挖,結果是工程量按新的方案重新計算。這樣的設計變更實際上降低了施工方的風險,增加了建設方的工程造價。

同時,建設方對于設計院簽發的變更單也需要認真復核,防止有的施工方利用與設計方當事設計師的關系,根據自己的利益讓設計師變更設計。一般的情況下,施工圖上的任何問題最終的解釋權都在工程設計方,因此,在施工方的公關下,設計方有的工程師違背職業道德迎合施工方變更需求。

因此,建設方必須嚴格從安全、經濟和技術規范等角度把握,確定是否需要進行設計變更,做到事前把關,主動監控。應細致分析計算各項變更對總造價的影響,減少不必要的工程費用支出,避免造價失控。

例如:某高層樓建筑工程,層高2.8m。在施工過程中,需要增加約400多根截面為200mm×270mm的構造柱,以穩定門的安裝。設計院下發的變更單中的配筋為8根12mm的鋼筋,不管是從技術規范上還是從經濟角度上來看,這顯然是不合理的,它直接增加了工程造價。

如果變更不可避免,應當將變更控制在施工合同簽訂之前或施工之前,這樣只需修改圖紙,其他費用如材料、設備、工程質量等等尚未發生;如果這些費用發生后再變更,則可能引起價格變動,直接影響造價控制的效果。變更發生的越早,損失越小,反之就越大。

4.6 加強竣工圖的審核,最終控制造價

為了最終有效地控制成本,我們必須建立崗位責任制,加強對建設方竣工圖的審核。在審查過程中,嚴格審核竣工圖和施工圖的關系,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檢查減少工程量簽證及數量,檢查所有的變更等。這些工作都不能忽視,嚴重的話會給一些沒有職業道德的施工方留下欺詐的空隙,直接增加項目成本。

比如,某工程圍墻的施工,建設方把混凝土柱改為磚柱并告之施工方,施工方按圖施工,施工方完成。但是當施工方出示竣工圖又把磚柱改為變回混凝土柱,以騙取混凝土柱成本費用。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嚴格的審查,結果當然是項目的決算超過預算,直接增加項目成本。

5結語

我國房地產行業競爭愈加激烈,在保證施工質量的前提下有效控制施工造價可以顯著降低建筑工程的造價成本,提升建筑工程的綜合競爭力。管理者應該深刻認識到施工造價控制的重要性,建立完善的施工造價控制制度,結合現代化信息和管理技術,對施工全過程進行系統的控制和管理,從根本上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階段的工程造價。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