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環境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6 12: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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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環境

司法環境對金融環境的影響綜述

本文作者:甘細龍周獻軍夏旺春工作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咸寧市中心支行

司法環境是影響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重要因素之一。調查顯示,部分縣域地區仍然存在司法不公和司法干預的現象,嚴重阻礙了當地金融生態環境建設,亞待引起高度關注并采取相應措施,加以解決。

一、司法現狀:司法不公與司法干預同時并存

1.金融案件的執行效率低下。金融勝訴案件執行難是金融生態環境難以改善的重要因素。2001一2005年,某縣金融機構已審結勝訴案件713件,金額4984萬元,其中執行38件,執行金額527萬元,執結率分別只有5.4%和10.5%。2005年,某縣僅有建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兩家金融機構起訴案件,起訴案件58件,審結47件,僅執行14件,金額57萬元,執行案件件數和金額分別為2001年的16.7%和40.9%。2.司法干預影響了金融機構的正常經營。2005年,某縣法院對該縣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開展檢查6次,累計罰款28萬元。被處罰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金融機構與司法部門在核銷、剝離不良貸款時存在認識上的偏差造成的。司法部門對金融機構頻繁的檢查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金融機構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3.司法費用開支較大,對金融機構的利益造成影響。司法部門在審判或執行金融案件時,不僅要收取高額的訴訟費用,而且每年還要花費一些名目不清的費用,以增強司法干警審判或執行的積極性,對金融機構的利益造成影響。4.時金融機構的債權維護不夠。在執行標的上重收回資金輕財產保全。一些縣級法院總是以企業只有財產物品為借口,不愿對企業實行強制執行,且案件執行時間長、程序復雜,造成擔保物價值降低,影響金融機構的債權回收。

二、原因解讀:法律缺陷與信用缺失的交互作用

1.法律缺陷。一是銀行貸款業務沒有專門的法律規范。除《貸款通則》外,沒有頒布出臺規范貸款管理的專門法律,信貸維權缺乏特別的法律保障,如《擔保法》中,沒有明確行政管理部門的財產不得抵押的條款,若該部門財產涉及抵押時,往往影響金融機構貸款抵押權的實現。二是金融債權維護的法律規范不具體。如《公司法》中,沒有對企業改制、重組、退出市場等行為設定具體涉及金融債權的法律約束條款,造成對企業逃廢或懸空銀行貸款的行為無法進行有效的制裁。三是對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不夠。如《刑法》中,對詐騙銀行貸款的故意行為,“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對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銀行貸款巨額損失的過錯行為,沒有涉及,造成了大額國家資財的損失和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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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環境構建指導建議

確保全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實現新跨越。人民銀行和銀監部門是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主要推動部門,十)部門配合。要全力配合地方政府發揮好主導顧問作用,今年要與市金融生態辦共同組織對全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效果進行評估,并做好旌陽、廣漢金融生態示范縣申報驗收工作。市級各金融機構是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主體,應責無旁貸地做好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各項工作。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作為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成員單位,應根據各自的職責定位,充分發揮好橋梁紐帶作用。要加強市縣聯動,增強合力,鼓足干勁,圓滿完成開局之年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為全市經濟社會加快發展、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再立新功。

十二五”規劃開局之年。為確保開局之年起好步,2011年。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現就做好2011年全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依照創新發展、科學發展、加快發展”總體思路,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經濟金融工作會議精神。鞏固和發展“十一五”全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效果,不時完善創建工作機制,把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與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目標相結合,與實施金融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相結合,與擴大開放合作相結合。著力提高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水平,維護區域金融穩定與安全,為全市經濟社會加快發展、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發明更加和諧的投融資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金融生態主體建設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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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生態環境研究論文

一、金融生態理論及其建設的必要性

金融生態是借用生態學的概念對金融外部運行環境的形象描述,而其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金融生態環境是指與金融業生存發展具有互動關系的社會、自然因素總和,包括政治、經濟、文化、地理、人口等一切要素與金融業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方面,是金融業生存發展的基礎。狹義金融生態環境是指微觀層面的金融環境,包括法律、信用體系、會計與審計準則、中介服務體系、企業改革的進展及銀企關系等方面以及金融體系內部各要素如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金融工具、金融產品,通過資金媒介和信用鏈條形成的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系統。

良好金融生態環境主要包括:穩定的經濟環境、完善的法制環境、良好的信用環境、協調的市場環境和規范的制度環境。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可以促進金融資源合理配置和保值增值,促使社會創造更多財富,并且可以有效防止金融主體的機會主義行為,促使其將各種成本內在化到自己的治理結構中。加強金融生態環境的建設具有重要戰略意義。金融生態環境中各因素相互連接、相互依賴、相互作用,共同構成一個有機整體,即金融生態鏈。金融生態主要是組成金融生態系統的各部分之間的相互關系,其中一個重要內容就是金融要素的優化配置。

金融生態圈中的任何一個環節功能不暢,都會影響整個金融生態圈的良性循環或金融業的運行效率。重視和加強金融生態環境的建設,無論是對金融業的發展還是對經濟的發展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首先,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是金融業發展的基本條件。只有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才能對經濟社會各方面有宏觀、透徹、準確的掌握,能帶動整個金融業的可持續發展。金融業控制著國家的信貸資源,只有加強對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把個體微觀經營行為與整體宏觀經濟發展要求相結合,才能提高信貸資源配置效率,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資金支持。而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就是要推動金融業與其外部環境之間的和諧發展,通過金融生態環境的優化,可以更好地發揮金融融通資金、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作用,推動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其次,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是維護金融穩定和完善公司債券市場的重要保障。從金融生態的角度看,政府、公司屬于環境因素,但從政府、公司等角度看,金融業則是它們的環境因素。金融風險的累積不但削弱了金融職能,而且也影響到金融業的正常發展。更嚴重的是金融風險的累積最終可能引發金融危機,這將對整個國民經濟產生巨大的破壞作用。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起源于美國的次貸危機,而這場次貸危機的影響愈演愈烈,形成一種“蝴蝶”效應,引發了國際金融風暴,導致全球鬧股災,從而使很多國家的金融生態環境惡化,市場對這些國家的金融體系、乃至整個經濟體系失去了信心。因此,建設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不僅是金融業健康發展的前提條件,也是維護國家穩定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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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環境研究論文

一、構建和諧金融環境的意義

構建和諧金融環境,是新形勢下加強金融宏觀調控,維護金融和社會穩定,促進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有著十分重大的作用和深遠的意義。

其一,它是我們建設和諧社會的需要。如果說建設良好的生態環境是人類生存發展的要條件,那么構建和諧金融環境就是我國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最重要的經濟基礎。

其二,構建和諧金融環境是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改革開放20多年來的實踐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表明,沒有良好的金融環境,我國社會經濟建設就難以持續協調發展。

其三,構建和諧金融環境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需要。構建和諧金融環境,必須以科學發展和正確的政績觀為指導,充分發揮政府、銀行、企業及社會各個層面作用,大力打造誠實守信的社會體系,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做大做強金融產業,促進實現社會經濟和諧發展。

二、金融環境中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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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司法環境的優化綜述

本文作者:夏江工作單位:中國人民銀行荊州市中心支行

自去年以來,由民間借貸糾紛引發的企業關閉停產事件共300多起。金融糾紛案件高發不僅導致當地部分中小企業發展受阻甚至倒閉,還直接影響了當地金融秩序的穩定。當前民間借貸糾紛案頻發也暴露出我國相關領域司法制度建設仍存在亟待完善的問題。據悉,溫州等地正在籌建“金融法庭”,負責審理涉及信用證、票據、證券、期貨、保險、典當、信托以及包括民間借貸在內的各類借款合同糾紛。筆者認為此措施對加強中央銀行宏觀調控,改善金融法制環境,推進金融司法環境改善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一、金融司法環境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從溫州民間借貸危機中我們可以看到當前民間借貸金融糾紛案件中存在以下幾個特點:1.金融糾紛案件當事人以自然人為主,但企業或業主及家庭涉足民間借貸進而引發糾紛狀況的現象十分突出。在個別地區,融資中介機構從業人員深度介入民間借貸。以溫州為例,溫州企業以低、小、散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為主,融資模式多為債務融資,當前中小企業融資難現象并未得到緩解,企業起步之初幾乎都離不開民間借貸,企業———個人———金融機構形成一個完整的利益鏈條。2.金融糾紛案件都涉及金融機構,且較為集中。金融機構在民間借貸環節中往往扮演著最后債權人的角色。信貸資金流入民間借貸,進一步惡化了當前脆弱的民間借貸利益鏈條所面臨的風險。由于利益鏈條斷裂,金融機構、企業、個人、中介機構之間更加互相不信任,金融生態環境急劇惡化,急需司法介入。另外,今年以來,金融機構業務不斷創新,推出理財、保險等產品,但是由于手續、程序不完善,欠缺制式合規合同,未履行免責條款及明確說明義務等原因,金融機構與很多客戶之間存在金融糾紛。3.近年受理金融糾紛案件數量有暴增趨勢,標的額逐年上升。一些地方出現了逃避債務的行為,民間借貸演變為非法集資,容易造成社會動蕩;另外,證劵市場信息泄露嚴重,存在披露信息不真實的現象。新型的金融犯罪標的大,危害大。

(二)目前金融司法環境存在的困境1.市場主體法律觀念淡薄。一是存在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部分債務人企業已停產,營業執照已被吊銷,無力償還債務;部分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可執行財產;有些債務人惡意規避法律,通過脫殼經營、轉移優良資產重新注冊公司等形式惡意逃債。二是債權人法律意識淡薄。如貸款沒有擔保或者保證人沒有履行能力;擔保物存在瑕疵難以變現,或者債權人對擔保財產處置不力而喪失部分優先受償權;對企業經營缺少監控,案件起訴后債務人已經無履行能力或者金融債權與企業職工生存利益嚴重沖突;財產保全線索提供不及時,造成無財產可供執行或者財產被另案查封而不能執行。2.市場交易中必要的預防性工作流于形式,金融糾紛的風險自始存在。如金融機構對外放貸之前,大多未按法定程序嚴格審查與評估,對資金投向的可行性報告也敷衍了事,信貸資金一開始就面臨較大的風險性。“私貸公用”的現象也大量存在,致使許多貸款難以收回。有些信貸人員在發放貸款時,對保證人是否具有實際代償能力和擔保能力不加以嚴格審查,債務人互相擔保,借款人和擔保人重復擔保的情況嚴重存在。3.金融糾紛案件勝訴率較高,但執行困難。有的在經營過程中,企業經營不善造成了無還款能力,致使許多案件到了執行階段之后面臨著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尷尬局面,有的即使有抵押的,也有一部分存在著抵押財產無法變現的問題。如許多金融貸款案件的被執行人為企業,常常是以廠房、設備作抵押,處理不當就會造成企業職工下崗,致使案件遲遲無法執結。4.金融糾紛案交易環節多,案情復雜,且涉及銀行專業業務,往往審理困難。金融糾紛案件有兩個特點,一是金額巨大,證券市場上涉及金額動輒數以百萬計、幾千萬,甚至數以億計的案例比比皆是。二是案情復雜。特別是涉嫌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的案件,證據的確定比較難,即使在發達國家,審判類似案件時也面臨困難。證券案件立、審難,既有審理人員缺乏金融、證券等方面知識的原因,同時也有訴訟制度設計存在缺陷、地方政府不當干預等這些原因。

二、優化金融司法環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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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金融生態環境設立

金融生態環境是指金融機構所處的微觀層面的外部金融環境,包括相關的法律、社會信用體系、會計與審計準則、中介服務體系、企業改革的進展及銀企關系等方面的內容,是金融業生存、發展的基礎。改善金融生態環境是增強金融生態功能,提高金融生態生產力,促進金融與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的重要內容。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加快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有關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推進我縣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我縣推進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統籌規劃、穩步推進,注重協調、持續發展,政府引導、各方配合”的要求,解放思想,開拓創新,深化改革,完善機制,著力改進和優化金融發展環境,不斷提高金融運行效率,全面提升經濟金融的質量和競爭力。

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目標是:積極構建法律保障有力、信用體系完善、銀企關系融洽、服務體系健全、體制機制優良的金融外部環境,實現貫徹金融宏觀政策與發展區域經濟的有機結合;實現金融供給與經濟社會需求的有效匹配;實現金融發展與金融穩定的相互促進;實現經濟與金融的和諧發展。

二、工作措施

(一)加快結構調整,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實現經濟金融和諧發展。充分認識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在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建設中的基礎作用。按照建設“富裕德清、和諧德清”的要求,圍繞“強工業、精農業、擴城市、興三產”工作重點,加大對“三農”的扶持力度,提升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強力推進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壯大高新技術產業;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做大做強現代服務業,通過較快的經濟增長,提高我縣經濟的綜合實力,為金融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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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金融改革內部環境

內容摘要:自2001年以來全球的經濟不平衡開始加劇,導致全球實際經濟增長率偏離了均衡路徑。本次全球性的金融危機,引起人們對金融市場改革的思考:究竟是遵循美國式的自由市場經濟還是實施國家干預的凱恩斯主義?面對這場全球性的金融危機,我國進行金融改革,必須清楚的分析和了解我國面臨的環境。本文主要從內部非均衡的角度分析我國面臨的經濟環境,認為本次金融危機實際上是我國金融深化開放、走出國門參與競爭的大好契機。

關鍵詞:金融危機金融全球化經濟一體化凱恩斯主義

我國經濟持續20多年的高速增長創造了世界奇跡。任何經濟體系處于高速增長時期,都會發生不均衡問題。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不均衡應當能夠自動得到調整,中長期會趨向均衡。但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形成了非常獨特的非均衡形態,不僅持續時間長,而且影響范圍極廣,提高了發展成本,降低了增長效益,限制了未來的發展。

現階段我國經濟發展中的內部非均衡現象

我國是國際社會公認的發展潛力最大的國家,現階段面臨的問題也比較復雜。一方面,有各國工業化、現代化都會遇到的困難,例如能源緊張、交通擁堵和環境污染。另一方面,還有轉軌經濟在市場化進程中必然產生的問題,例如企業行為不規范、市場機制不健全,以及銀行不良資產率高、金融體系薄弱等。

(一)當前經濟發展中面臨的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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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生態環境運行審計研究論文

“金融生態”是借用生態學的概念對金融環境的運行系統所做的形象描述,是金融環境運行必須具備的基礎條件,是一個具有一定結構特征、執行一定功能的動態平衡系統。審計作為金融生態系統的一個子系統,存在于一定的金融生態環境之中,又對金融生態環境的良好運行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審計在金融生態環境運行中的目標定位

金融生態系統是一種具有很多生態特征的組織活動,它以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為核心媒介,以會計師事務所作為外層的金融中介服務機構,以中央銀行和金融監管當局作為資金流動的調控者和監管者,共同構成金融生態環境的主體;而特定的政治、經濟、文化、道德、信用和法制環境是金融生態主體共同面對的外部環境;金融生態主體和金融生態環境在金融生態調節機制的作用下共同維系著金融生態系統的運行。國家審計、民間審計和內部審計是影響金融生態環境的重要因素,處于整個金融生態系統的管理環節,不斷作用于金融生態的各主體以及金融生態系統的內外環境和要素,構成金融生態系統的一個子系統。金融生態環境運行中的各要素分工協作,維護著金融生態的平衡,共同完成資金從最終供給者向最終需求者的讓渡或轉移(見圖1)。金融生態圈理論拓展了金融生態環境運行中審計的研究視野。

1.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應成為審計的基本價值取向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的《中國城市金融生態環境評價》顯示,2003年國內金融企業不良資產形成原因中有72.79%是來自于非金融部門的因素,是由于金融生態環境惡劣造成的,到2004年該數據達到77.23%[1].金融改革和發展僅僅強調在金融業內做文章,就金融談金融,忽視制約金融發展的外部因素是不行的。優化金融生態環境顯然離不開審計的綜合治理作用。作為金融生態子系統的審計機構應當以減少金融體系中的信息風險、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為基本價值取向,充分發揮好審計的監督、評價和鑒證等功能。由于審計這一子系統由國家審計、民間審計和內部審計三大部分構成,因此,為了改善金融系統外部運行環境,國家審計應當發揮綜合治理功能,加強金融風險環境調查,對組成金融生態環境的各要素強化監督與引導,對中央銀行和金融監管當局強化績效審計;對金融機構強化合規性審計;對資金供需雙方強化信用延伸審計;對金融服務中介機構強化合法性審計,從多渠道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民間審計應當重點對上市的金融機構進行財務報表審計,強化財務信息的有效性和信息披露的恰當性,減少信息風險,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內部審計應當強化金融系統內部的風險管理,增加金融企業的價值,維持金融體系效率,保證整個金融生態的相對穩定和安全。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是改善金融結構、增強金融功能、提高金融生產力的重要內容。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應成為審計的出發點和歸宿點,是審計的基本價值取向。

2.引導金融生態向結構優化、功能強化方向發展是審計的重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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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現狀分析

金融生態,是各種金融組織為了生存和發展,與其生存環境之間及內部金融組織相互之間在長期的密切聯系和相互作用過程中,通過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結構特征,執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動態平衡系統。樹立科學的金融生態觀,重視和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這是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實現經濟金融和諧發展的必然選擇,是金融業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根本要求。首先,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只有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樹立科學的金融發展觀,才能帶動整個金融業的可持續發展;其次,金融業掌握著國家的信貸資源,只有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才能把自身的微觀經營行為與整個宏觀經濟發展的要求有機結合起來,提高信貸資源配置效率,為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資金支持。

目前西部地區金融生態環境雖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從可持續發展的要求看,西部地區金融生態環境基礎差,起點低,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大力度,推進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為西部經濟的發展搭建平臺。

一、完善以法律為基礎的生態調節機制

正如自然生態總是在一定自然環境下形成的,并因而具有不同類型的生態特征一樣,金融生態也是在一定政治、經濟、文化、法制環境下形成的,也具有鮮明的制度結構特征。由于政治、經濟、文化的許多特征是通過法律制度來體現的,因此,法律制度是影響金融生態最直接的、最重要的因素。

完善的金融法律體系是一國金融生態健康發展的保證。目前,針對我國社會信用環境不理想、交易違約嚴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道德風險的狀況,需要盡快修改完善現有的《合同法》、《破產法》、《證券法》等法律,對《刑法》中有關貸款欺詐的規定進行修訂,并進一步提高和改進會計準則,規范和完善社會中介機構的服務行為,促進金融機構會計信息透明化,使金融法規真正對違法違規行為發揮最后的“殺手锏”作用,支持和維護整個金融生態的建設和發展。應以市場原則為基礎,加快出臺有關金融機構破產和存款保險制度的法律,盡快建立起以此為主要內容的生態調節機制。

二、建立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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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金融生態環境論文

內容提要:金融生態環境不僅關系到一個國家或區域的軟環境和文明程度,而且也直接影響到該經濟體的經濟金融發展水平。本文對金融生態環境的內涵、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對區域經濟發展的現實意義、東北地區金融生態環境現狀及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當前優化東北地區金融生態環境的有效途徑。

關鍵詞:東北地區金融生態環境優化途徑

一、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對區域經濟發展的現實意義

“金融生態環境”這一全新概念是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于2004年首次提出并產生廣泛影響的。將“自然生態”的概念引入金融領域,是對金融理論的一次創新,是對金融業尤其是銀行業生存和發展環境的高度概括。什么是金融生態環境呢?概括地說,金融生態環境是指金融業生存發展的外部環境。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在一定意義上就意味著和諧、統一的社會經濟生活。打造和建設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將有助于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降低金融風險,推進社會經濟全面健康持續發展。

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對區域經濟的發展有著很強的現實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金融生態環境直接影響到區域經濟的競爭力。經驗表明,一個好的金融生態環境是一筆巨大的無形資產,會給當地經濟帶來巨大的商機和融資便利;在全國統一政策指導和調控下,不同地區經濟增長水平和經濟運行質量之所以存在明顯差異,除了自然稟賦因素外,與區域金融生態環境的差異也有很大關系。而造成地區金融生態環境差異的主要原因就是一個地區政策環境、經濟環境、法律環境、信用環境和金融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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