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城管法治建設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15 09: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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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城管法治建設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我局的職能,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國、省、市政法工作會議部署和區委十一屆五次全會要求,以系列法治創建活動為載體,突出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建設等工作重點,扎實推進法治進程,鞏固和提升法治建設群眾滿意度,力爭順利通過“六五”普法中期考核,不斷加快全區城管行政執法系統法治建設進程,為城市管理工作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推進依法執政建設

1.加強領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設。強化領導干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制度、述法考評制度、任職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嚴格執行《關于印發〈市區法律知識考試考核制度〉的通知》(通普發〔2012〕22號)。進一步推進黨務公開,確保應公開的黨務事項公開率達到100%。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用法,確保科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參與面達100%。

2.加強規章制度建設。一是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權限和程序。我局制定規范性文件要嚴格遵守法定權限和程序,不與國家、省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或違法創設行政權力。制定作為行政管理依據的規范性文件,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意見,經法制工作機構實施合法性審查后,由局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對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規范性文件,要通過單位網站、新聞媒體等形式向社會公布。二是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我局規范性文件后,應當自之日起15日內報區政府法制部門備案,報備率達到100%,通過率達到100%。

3.嚴格執行重大決策程序規定。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局黨組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涉及經濟社會發展、事關人民群眾利益的重大事項,應就相關決策的可行性、必要性進行充分調研,認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和建議,通過公示、調查、座談、聽證等方式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對專業性較強的事項,召集專家進行咨詢論證。落實行政決策責任制,明確決策各個環節的責任單位以及需承擔的相應責任。堅決制止和糾正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的決策行為。

三、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4.深化行政權力陽光運行。全面實行信息公開,以我局網站為載體,設立信息公開窗口。依法公布涉及城市管理的相關規范性文件、行政審批結果以及對市民群眾舉報投訴的答復。各項公開信息能夠查閱、下載。完善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系統,逐步實現行政權力運行全程電子化、公開化、透明化。深化行政審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

5.推行移動執法。在多方調研、充分討論的基礎上確定移動執法工作方案,學習上級單位開展移動執法的先進經驗。按照工作內容和步驟,認真開展權力事項的梳理,做好硬件的配備和軟件的開發,加強培訓和實際使用。力爭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從源頭預防腐敗。

6.深化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和重點案件備案審查機制。在行政處罰案件方面,各單位要進一步明確移送案件、無當事人案件以及符合聽證標準案件的辦案流程,規范該類案件卷宗制作;在行政許可行為方面,各單位要明確依申請行政許可與依職權行政許可各類別事項的辦理(案)流程,進一步規范許可卷宗的制作;進一步規范自由裁量權,明確每一檔的罰款額度范圍,細化量化處罰條款,嚴格控制行政處罰的隨意性,做到科學執法。

四、加強執法隊伍建設

7.加強城管執法隊伍規范化、標準化建設。以提升隊伍執法能力為目標,實現隊伍建設規范化、職責設置專業化、執法過程標準化,推行移動執法新模式,充分展示親民、高效、文明、和諧的城管新形象;創新城市管理方式,推進城市管理數字化平臺延伸試點建設工作,深入推進網格化、精細化管理;完善城市管理指揮中心運行機制,繼續推行城市管理的統一調度指揮、投訴受理和專項考評,完善相關部門聯動機制和快速反應機制,及時解決市民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促進城市管理效能的全面提升。

8.全面加強作風建設。努力做到“三個強化”:一是強化宗旨意識。要按照“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的要求,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續保持謙虛謹慎的工作態度、弘揚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和艱苦樸素的工作作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二是強化工作調研。進一步深化機關干部下基層“三解三促”活動,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執法一線,圍繞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加強對策性研究,切實做到領導在一線指揮,干部在一線出力,問題在一線解決。三是強化工作落實。將工作任務逐項逐條進行細化、分解,突出重點中的重點,把握關鍵中的關鍵;強化督查抓落實,對照各項工作目標和時限要求,通過明查暗訪、追蹤督辦等形式,抓好各項工作落實;要提高效率抓落實,廣泛開展“比、學、趕、幫、超”活動,在全系統形成一個你追我趕、競相發展的良好局面。

五、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培訓

9.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圍繞“六五”普法規劃和2013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計劃,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宣傳與城市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識、法律意識。充分利用宣傳周、宣傳月、節假日,積極組織開展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學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10.加強法律知識培訓。根據2013年法制教育培訓工作計劃,緊緊圍繞規范執法行為、提高辦案質量這一工作目標,分階段、分層次、分步驟對全區城管執法人員進行法制培訓。通過培訓促使全區城管執法人員牢固樹立依法行政理念,提升城管執法水平和執法效能。繼續執行“中心組會議學法制度”和“月學月考”制度,由各單位每月自行組織安排一次學習、組織一次考試;局法制科牽頭每季度組織一次“城管法律大講堂”,不定期組織局系統執法人員考試,考試內容圍繞全年學習內容和局中心工作。

六、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

11.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要在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司法機關依法實施監督的同時,更加注重接受社會輿論和人民群眾的監督。要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拓寬群眾監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對行政行為實施監督的權利。

12.做好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積極辦理我局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依法履行行政應訴義務,符合《關于進一步促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和參與協調行政爭議的工作意見》(通辦發〔2012〕22號)規定情形的,確保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達100%,力爭“一把手”出庭率達到應出庭情形的60%。自覺履行上級機關的行政復議和人民法院的判決和裁定,認真落實司法建議,糾正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進一步推動行政機關與人民法院的良性互動機制建設,共同化解行政爭議,提高行政執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