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組織關系接收通知

時間:2022-10-21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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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組織關系接收通知

各鄉鎮(街道辦)、縣直各部門、縣屬各單位黨委(黨組、總支、支部):

為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近日,中組部、省、市委組織部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級黨組織切實做好流動黨員組織關系接收工作。根據中央、省和市委組織部的要求,現就做好流動黨員組織關系接收工作做如下通知,請各黨組織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一、全面掌握流動黨員的數量及有關情況。要充分發揮鄉(鎮)村、街道社區黨組織作用,在4月底前,各黨組織要采取進工地、進樓宇、進門店、進市場等多種形式對流入本轄區的流動黨員進行一次“拉網式”調查摸底,建立健全管理臺帳,認真落實以流入地為主管理黨員的要求。各黨委(街道總支)要經常分析研究流動黨員的流向、性別、文化、職業等特點和規律,有針對性地提出加強流動黨員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增強流動黨員的歸屬感,充分發揮好流動黨員在外來人員中的積極作用。

二、對《流動黨員活動證》發放工作進行一次“回頭看”。4月底前,各黨組織要對已經領取《流動黨員活動證》的流動黨員到流入地黨組織報到情況普遍進行一次跟蹤尋訪。要確定專人與外出流動黨員保持聯系,督促他們主動與所在地方或單位黨組織取得聯系,同時幫助他們解決后顧之憂。

三、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要充分運用各類傳媒,加強對《流動黨員活動證》發放和使用工作的宣傳,向社會公布接受流動黨員的辦公地點、聯系電話、服務范圍等,各黨組織要向流動黨員宣傳運用好全縣流動黨員咨詢服務專用電話(0935-412****)。

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組織領導,對基層黨組織發放《流動黨員活動證》和外來流動黨員組織關系接收工作開展經常性的督促檢查。各黨委(街道總支)要認真做好流動黨員的統計工作,于每月18日前,將《流動黨員持〈活動證〉情況統計表》報送縣委組織部,每年6月18日和12月18日前將《流動黨員組織關系接收情況統計表》報送縣委組織部。要實行接收流動黨員組織關系首問負責制,任何地方或單位的黨組織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接收按規定轉來的流動黨員組織關系,情節嚴重的要作出組織處理。縣委組織部將在適當時候對此項工作進行專項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