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領導分工事宜
時間:2022-03-22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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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長:主持區全面工作,兼管辦公室、財政、監察、審計、機構編制、人事方面的工作。
常務副區長:協助區長主持日常工作,并協助區長分管法制、監察、審計、政務公開、外經貿、招商引資、審批辦證、消防方面的工作,負責與區人大、政協,公安、法院、檢察院、工商聯、工商局方面的聯系與協調工作。
區委常委、區黨組成員黃國農:協助區長分管發展與改革、工業、統計、物價、商貿、信息化、個私經濟、安全生產、協稅護稅、農業農村方面的工作,負責與稅務、技術監督方面的聯系與協調工作。
副區長:協助區長分管司法、衛生、愛衛、人口計生、文化廣播旅游、機關事務管理方面的工作,負責與紅十字會方面的聯系與協調工作。
副區長:協助區長分管市容環境管理、房管、創建、人防、外事、僑務、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負責與交警、行政執法分局方面的聯系與協調工作。
副區長:協助區長分管民政、教育、體育、信訪、檔案、勞動與社會保障方面的工作,負責與工、青、婦、殘聯方面的聯系與協調工作。
副區長:協助區長分管城建環保、城市建設投資發展公司方面的工作。
副區長:協助區長分管科技方面的工作,協助區長、常務副區長分管外經貿、招商引資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