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的角色定位
時間:2022-04-24 08: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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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完善,人大代表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作用愈來愈重要。人大代表應當在實踐中準確定位自己的角色,不負人民重托,不辱歷史使命,依法執行職務,充分發揮代表作用。
我國現有全國人大代表近3000人,地方各級人大代表320多萬人。他們分布在各條戰線、各個方面,具有廣泛性和先進性,是參與行使國家權力的決策者,同時又是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參與者,是“兩個文明”建設的骨干力量。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各級人大代表以自己的模范行動,影響和帶動周圍的群眾,共同為完成本地區的政治、經濟任務努力工作。人大代表角色的定位,既要體現出這種先進性,當好積極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帶頭人,模范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帶頭人,穩定大局、致富一方的帶頭人,更要體現出“人民代表人民選,我當代表為人民”的代表性,增強代表意識和參政意識,當好人民群眾的代言人。人大代表作為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表者和體現者,要根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確定的目標和任務,圍繞人大常委會工作重點,結合本地區和本行業實際,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真正了解社情民意,切實把人民的意愿帶到代表大會上,以飽滿的政治熱情和高度的負責精神,積極建言獻策、參政議政,對“一府兩院”提出意見和建議,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
人大代表行使職權的主要形式,集中體現在人代會上參與立法、選舉任免、審議報告、決定重大事項等,但這些都離不開閉會期間的調查、積累和準備。因此,人大代表不僅僅是“會議代表”,更是“常任代表”。代表無論是參加代表大會,還是在閉會期間開展代表活動都是在執行代表職務。從近年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實踐看,閉會期間經常性的代表活動是充分發揮人大代表職能作用的重要方面。代表應當按照代表法的規定,認真開展閉會期間的活動,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協助政府推行工作,落實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同時積累第一手資料,為會議期間審議各項報告和議案作好準備。
人大代表是受一部分選民或某個選舉單位“委托”或“選派”到某級國家權力機關工作的,理所當然地要對這部分選民或某個選舉單位負責并接受其監督。然而,相對于本級全體選民或全部選舉單位這個全局而言,部分選民或某個選舉單位只是局部。人大代表更要把局部要求和整體情況結合起來,立足全局參與管理國家事務,防止只從局部的狹隘利益出發,忽視整體利益傾向。因此,人大代表不僅應當好“局部代表”,更要當好“全局代表”。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有時也會出現少數人的局部利益與人民群眾的整體利益不一致的情況。人大代表應該自覺地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整體利益,把對局部地區群眾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與依法維護人民群眾整體利益的精神有機統一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