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加強人大制度建設應把握的幾個問題
時間:2022-08-03 1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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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發揮人大常委會職能作用的重要保障。如何有效完善和強化人大制度建設,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方面予以把握:
一是重點突出兩個方面:即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制度和人大機關各項工作制度。一方面,在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制度建設中,首先要圍繞人代會、人大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制定和完善會議制度,規范運作程序,提高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議事質量和議事效率。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的專項工作報告、計劃和預決算報告及審計工作報告、執法檢查的報告等事項,都是在舉行常委會會議過程中進行的。而常務委員會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進行執法檢查等年度計劃,則都是經過主任會議討論通過。因此要把這些基本的會議制度作為人大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切實抓好。其次要圍繞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立法權、重大事項決定權和人事任免權等方面,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規范運作程序。另一方面,人大機關作為人大常委會的辦事機構,擔負著為人大及其常委會正確行使職權提供服務和保障的重要職責,因此必須切實加強和規范自身的各項制度建設。首先,要強化學習制度建設。人大機關作為人大常委會科學決策和依法履行職責的“參謀部”,不斷提高參謀的能力和辦事的水平是首要職責。其次,要加強崗位制度建設,落實崗位責任制,更好地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提高效能。再次,要制定管理辦法,規范辦文、辦會、辦事等工作流程,不斷提高人大機關服務水平,保障和促進人大機關各項工作依法有序高效運作。
二是堅持四條原則。一是合法性原則。制度建設要保證法律原則的遵守和執行,在制定制度前,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法律法規,深入領會法律精神,對法律規定中不明確,不具體的內容,要根據有關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本原則,進行變通細化,結合工作具體實際制定制度。二是實踐性原則。在常委會制度建設中,要認真思考以往的工作經驗和教訓,深入分析訂立制度的客觀條件和現實依據,以及可能產生的效應,以增強制度的實踐性,可行性。也可以借鑒外地先進經驗與本地情況相結合,使制度在實踐中取得好的效果。三是民主性原則。建章立制是為了防止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因此必須講民主、走程序,要通過座談、調查等形式征求包括“一府兩院”在內的方方面面的意見,從而有利于制度在實踐中的遵守和執行。四是創新性原則。沒有創新就沒有進步,人大制度建設要在保持連續性的基礎上,把工作創新中的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來,堅持工作創新與制度創新與時俱進,為常委會自身建設和人大工作的更好開展增添新的動力。
三是把握五個重點。一是監督工作制度。監督是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基本職能,監督法對人大常委會開展監督工作作出了全面、系統的規定,因此各級人大常委會應以監督法為依據,結合本地實際,通過進一步細化法律條款,形成更具可操作性的制度,健全監督機制、完善監督制度,以更好地貫徹執行監督法,更好地開展好監督工作。二是代表聯系制度。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人大制度建設必須把聯系代表制度作為重點。各級人大常委會要認真執行全國人大制定的《關于加強和規范全國人大代表活動的若干意見》等相關文件,同時要結合實際制訂相應的實施細則,使聯系代表制度形成系列,更加全面、完善和可操作。三是人大信訪制度。信訪工作是人大常委會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加強動態綜合分析,把處理來信來訪與了解社會動態、完善預測防范機制、暢通聯系群眾的渠道結合起來;在人大信訪件的交辦、督辦方面,要明確重點,把群眾來信來訪中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和帶有普遍性的問題作為監督工作的重點,督促有關方面加以解決,努力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四是人大工作公開制度。人大工作必須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向人民公開。目前各級人大常委會在公開制度上進行了積極探索,如允許公民旁聽人代會和人大常委會會議,將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活動在新聞媒體上公布等,但還存在內容上的簡單、形式上的單一、時間上的滯后以及范圍上的限制等問題,為此必須重視人大工作公開制度,做到思想上重視、措施上落實、行動上到位。五是上下級人大工作聯系制度。上下級人大存在著法律監督、業務指導和工作聯系關系。要通過制度建設努力使上下級人大之間的聯系和協調做得規范而有序,下級人大要對上級人大機關多溝通聯系,尋求工作指導;上級人大要對下級人大加強工作指導,對他們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盡力幫助解決,真正形成上下級人大之間良性互動的和諧格局。
最后,制度建設是一項復雜而系統的工程,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重在建設,貴在踐行,因此,還要在抓好制度建設的同時,嚴格執行制度,維護制度的權威性,真正通過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實施,促進人大工作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