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科學發展觀 建設節水型社會

時間:2022-11-14 1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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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科學發展觀 建設節水型社會

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節水型社會

水是人類生存和發展不可替代的資源,是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在堅持科學的發展觀、推進縣域經濟發展的進程中,水資源的問題日益突出,水資源短缺、水污染和水土流失的問題正在制約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建設節水型社會,解決水資源危機,是保障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措施,是各級政府和全社會的一項重要使命。

一、建設節水型社會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選擇

水是生命之源、生存之本,水資源是不可替代的戰略資源,是實現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一方面,我國是水資源短缺的國家,人均水資源擁有量不足世界人均的1/3,且分布很不均勻,目前我國663個建制市中,已有400多個城市缺水,其中嚴重缺水的達110多座。另一方面,我國單位GDP的用水量是美國的8倍、德國的11倍,水資源的利用效率還很低,節水的空間還很大。

但是,現實生活中,節水還沒有真正成為全社會的共識。有的人認為:守著大江大河講節水,沒有必要;發著洪水談節水,豈不可笑。持有這種觀點的人主要是對節水的意義缺乏全面理解。近年來,我國水資源的合理開發、科學利用、節約保護取得了較大進展,有力地促進了經濟和社會發展。但也要看到區域性、季節性、工程性、資源性缺水和水土流失嚴重。目前,我國是世界上13個嚴重缺水的國家之一,我們山西省因為采煤每年造成12億立方米水資源的浪費,就晉中市而言,情況更是不容樂觀,據2004年完成的水資源二次評價顯示,我市水資源總量為11億立方米,人均占有量367立方米,僅為全國人均占有量的16.7%,屬于極度缺水區,加之時空分布不均和浪費污染嚴重,水的供需矛盾十分尖銳。水資源利用方式粗放,使有限的水資源顯得更為短缺。隨著人口的增長和經濟的發展,干旱缺水問題將更加突出。解決水資源短缺問題已成為晉中未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面臨的重大挑戰之一。在這種情況下,全面節約和高效利用水資源,努力建設節水型社會,將成為緩解水資源短缺,保障縣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根本出路。

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各級政府從戰略的高度認識建設節水型社會的重大意義,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要求,建設節水型社會,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把抓好這項工作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行動,積極組織試點,努力建設節水型社會,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妥善處理節水型社會建設和區域經濟發展的關系,在發展中節水,在節水中實現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協調發展。總之,節水型社會體現了人類發展的現念,代表著高度的社會文明,也是現代化的重要標志。建設節水型社會,就是在建設我們的未來。

二、迅速在我市開展“節約用水,保護水環境的活動”

建設節水型社會,是法律賦予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是解決水資源短缺問題的重要手段,是發展縣域經濟的必然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規定:“國家厲行節約用水,大力推行節約用水措施,推廣節約用水新技術、新工藝,發展節水型工業、農業和服務業,建立節水型社會。”總書記指出:“要積極建設節水型社會。要把節水作為一項必須長期堅持的戰略方針,把節水工作貫穿于國民經濟發展和群眾生產生活的全過程。”總理明確要求:“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大力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這些法律規定和重要講話,為我們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明了方向。為了真正實現以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我們必須按照國家新時期的治水方針和治水思路,明確節水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始終堅持在水資源開發利用中把節水放在首位。深入研究與節水有關的自然規律、社會規律和經濟規律,制定科學合理的節水規劃,提出符合國情,符合客觀規律的節水措施,以達到預期的節水效果。

民以食為天,食以水為先。水資源形勢和科學的發展觀對節水型社會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結合我們的具體實際,應當在晉中市全市迅速開展“節約用水,保護水環境”的活動。具體來講,就是要在保障人民生活質量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前提下,通過法律、經濟、行政、技術、宣傳等措施,在全社會樹立節水意識和觀念,建立起節水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在水資源開發利用的各個環節,實現對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使有限的水資源發揮更大的經濟社會效益,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使試點地區逐步達到“城鄉一體,水權明晰,以水定產,配置優化,水價合理,用水高效,中水回用,技術先進,制度完備,宣傳普及”的要求。使各級政府牢固建立“水危機”的憂患意識,將“節約用水,保護水環境”作為各級政府的執政考核目標,并逐漸成為全市人民的自覺行動。市政府要切實抓緊落實這項活動,出臺開展這一活動的具體措施。為解決水資源量緊缺,改善城市的水環境質量狀況,徹底消除“水危機”隱患,進行卓有成效的工作。

三、創新發展模式建設節水型社會

建立節水型社會,重在制度創新建設。制度是人們所創造的用于引導和限制人們交往行為的框架。水資源問題產生的根源,既有客觀的因素,但更主要的是由于長時期以來推行片面追求經濟增長,實施粗放型發展方式造成的,是人類不可持續的發展理念以制度的形式,并通過制度的功能作用于人類的生產活動和文明進程,產生對自然界的嚴重損害而造成的。因此,我們必須建立一整套科學的管理制度,健全節水型社會的激勵機制和限制辦法,使節水成為用水戶自覺的、自發的長效行為,既發揮市場在水資源配置中的調節作用,又發揮政府在水資源配置中的宏觀調控作用,通過建立完善的水資源管理制度體系,實現全過程和全面節水,提高水資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

第一,要加強對節水型社會建設的組織領導。建設節水型社會與經濟社會發展、水資源開發利用、生態建設、環境保護等多個方面密切相關,涉及全社會的多個行業和部門,關系到千家萬戶,需要對管理體制、機制、法制環境進行改革和完善,是一項全社會參與的全新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廣、任務重大。各級政府要把建設節水型社會作為保障區域經濟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來抓。要加強對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導協調,建立節水型社會建設領導機構和日常辦事機構,保證節水型社會建設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結合本地區實際,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有關部門配合抓,確保節水型社會建設順利進行和各項工作的全面落實。要把建設節水型社會作為各級政府的任期目標,建立健全水資源節約責任制,做到層層有責任,逐級抓落實。有關部門要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各行業及取用水企事業單位都要建立節約用水機構,并認真開展節水工作。各級政府要對在開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

第二,要加快節水型社會的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在目前《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洪法》、《環境保護法》等多部涉水法律實施的基礎上,結合具體實際,進一步制訂和完善現有法律法規的配套制度,增強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建立完備的執法機制,使節水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將節水型社會建設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同時,要強化執行法律過程中的協調機制,提高應用法律的水平和效率,形成建設節水型社會的合力。

第三,要深化水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建立符合自然規律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律的水資源統一管理體制,為建設節水型社會提供體制保障。探索以流域為單元實行水資源統一管理,統一規劃,統一調度,統籌協調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間的關系,分配行政區域用水權;統一管理區域范圍內地表水與地下水、水量與水質、城市與農村水資源,分配城鄉和各行業用水權;統籌考慮水的多種功能,統籌蓄水、供水、用水、排水、污水處理及中水回用等各環節,科學合理配置水資源,建立全過程節水管理制度。同時,要把建設節水型社會列入同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對節水型社會建設給予專項資金支持,保障節水型社會建設的穩定資金來源,水利建設資金、水資源費、工業技改資金、城市維護費、排污費等每年應安排適當比例用于節水型社會建設,推動這項工作的深入開展。積極鼓勵民間投資,拓寬融資渠道,鼓勵民間資本投入節水設備(產品)生產、農業節水、工業節水改造、城市管網改造、污水處理等項目。

第四,要建立與區域水資源和水環境承載能力相協調的經濟結構體系。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要按照節水型社會的發展方向,根據水資源承載能力,合理調整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促進區域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要根據水資源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區域經濟發展戰略,堅持量水而行,以水定發展,制定出與當地資源稟賦相適應的發展戰略和產業結構布局,逐步調整經濟結構和產業布局。要協調好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的關系,將農業、工業的結構布局和城市人口的發展規模控制在水資源承載能力范圍之內。目前,我們全省正在進行大規模的招商引資活動,各級政府在制定項目時就要充分考慮水資源條件,充分考慮項目建設對資源的消耗和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要結合調整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將水從低效益用途配置到高效益領域,發展節水型的工業、農業和服務業,提高單位水資源消耗的經濟產出。特別要加強開發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和用水總量控制制度,嚴格控制不符合本地區水資源承載能力的項目上馬。同時,要建設水資源管理硬件設施體系,發展“節水型住宅”。加強城市污水集中處理,加快城市廢水的資源化利用,鼓勵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第五,要建立有利于節水的宣傳和教育體系。各級新聞媒體要加大對節水工作和節水型社會建設的宣傳力度。將節約用水納入中小學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和技術培訓體系,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互聯網、標語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宣傳,使全體公民樹立起水憂患意識和節水意識,形成“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良好社會風尚,使人們樹立正確的用水觀念,自覺節約用水、愛護水和保護水,形成人人節約用水并積極主動參與節水型社會建設的良好氛圍。

第六,要建立由綜合評價指標、行業用水評價指標和節水管理評價指標組成的節水型社會建設的評價體系。通過一系列量化指標來衡量用水效率和用水效益狀況,綜合考核和全方位各地區節水型社會建設的進程和成果。要把節水型社會建設指標納入干部考核體系,有關部門要加強檢查監督,保證節水型社會建設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總之,通過抓好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使水資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生態環境得到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得到增強,實現水資源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做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