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人民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工作條例
時間:2022-07-24 1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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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發揮縣人大、縣政協、派以及社會團體對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作用,促進依法行政,根據《安徽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縣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是指縣政府根據需要在本縣有關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聘請的兼職行政執法監督人員。
第三條縣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敢于堅持原則,秉公監督;
(二)公道正派,辦事認真,支持法治政府建設;
(三)熟悉社情,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善于聽取和反映群眾的意見;
(四)熱心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比較豐富的法律知識和行政執法業務知識;
(五)身體健康。
第四條聘請縣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由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向縣人大、縣政協、派、社會團體及單位提出聘請的意向性意見;
(二)縣人大、縣政協、派、社會團體及單位經研究,并征得推薦人選所在單位同意,提出推薦聘請人選;
(三)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對推薦的人選進行審查并報經縣政府同意后,由縣政府頒發聘書。
第五條縣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的工作職責:
(一)應邀參加縣政府組織的專項執法檢查及其他行政執法監督活動;
(二)參與重大行政案件的調查、研究(依法應回避的除外);
(三)對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對政府法制建設中的問題進行探討,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五)辦理縣政府其它行政執法監督工作事項。
第六條縣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享有的權利:
(一)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法定職責情況進行查詢;
(二)根據工作需要查閱有關文件和資料;
(三)參加有關政府法制工作會議;
(四)調查了解行政執法有關問題的辦理情況;
(五)參加行政執法監督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培訓學習;
(六)因實施行政執法監督而受打擊報復時,要求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縣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應當履行的義務:
(一)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熟悉有關行政執法機關的職責;
(二)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遵紀守法;
(三)遵守縣政府有關工作制度,保守國家秘密;
(四)反映違法行政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公正客觀;
(五)不得徇私舞弊,從事有損于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形象或與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身份不相稱的活動。
第八條縣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的聘期5年;期滿后需要續聘的,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九條縣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聘任期間不脫離原工作崗位,工資、獎金、福利等由原單位負責;縣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的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實行專款專用。
第十條縣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縣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的日常聯系工作。
(一)組織縣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參加有關會議和相關行政執法監督活動;
(二)了解、反映縣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對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三)向縣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的推薦單位或所在單位通報縣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的工作情況。
第十一條縣政府每年對恪守職責、成績突出的縣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予以表彰或獎勵;對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的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予以解聘。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