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執行領導干部交流制度的若干條例
時間:2022-07-31 05:19:00
導語:關于執行領導干部交流制度的若干條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各市、地、縣委,省直屬各單位黨委、黨組:
認真貫徹執行《中共中央關于實行黨和國家機關領導干部交流制度的決定》(中發[*]9號),有計劃地對領導干部進行交流,對于發揚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建設,培養鍛煉干部,造就新一代社會主義事業可靠接班人,對于貫徹落實鄧小平同志重要談話和中央政治局全體會議精神,加快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步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幾年來,我省結合領導班子換屆和調整,有組織有計劃地對一部分干部進行了交流,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使一些領導班子的結構得到改善,整體功能有所提高,被交流的干部在更廣闊的范圍內經受了鍛煉,開闊了眼界,豐富了經驗,增長了才干,提高了領導水平,其中不少干部在新的環境中,勇于改革創新,大膽放手工作,做出了顯著成績,受到了各方面的好評。為了進一步做好我省領導干部交流工作,使之經?;?、制度化,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發[*]9號文件和其他有關文件的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作如下規定:
一、各級黨政機關的領導干部,從有利于工作和培養干部的目的出發,都可以進行交流。接近離退休年齡的干部,一般不作交流。二、省級各部委辦廳局(行政性公司)的領導干部和各市(地)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可以在省級機關與市(地)之間交流,也可以在不同市(地)之間或省級機關
不同部門之間交流,還可以在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之間交流。
縣、鄉黨政領導干部,一般在本市(地)、本縣范圍內交流;經上級黨委組織部協調,也可以跨市(地)、跨縣交流。
管人、管錢、管物和執法、執紀、監督部門的干部,要適當進行崗位輪換。可以在本地區范圍內進行崗位輪換,也可以在本系統內進行異地輪換。
省級各部門和各市(地)縣的年輕處(縣)級干部,可以在省級機關和市(地)、縣之間,不同市(地)、縣之間和省級機關各部門之間進行交流。要特別注意從省直機關和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交流一部分領導干部到經濟相
對不夠發達的地區任職,也要注意從經濟相對不夠發達的地區挑選領導干部到經濟發達地區任職或掛職學習。還要注意黨務干部與行政干部之間的交流。
三、干部交流要有領導、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并盡可能同換屆選舉、調整領導班子結合起來。為保持領導班子的相對穩定,地方黨政領導干部沒有特殊情況,在一屆任期內不要輕易變動;一個地區、單位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一般不同時交流,以保持工作的連續性;如在一個班子中需要交流的干部比較多,可分期分批進行。交流到需要通過選舉任職的領導崗位,要盡量安排被交流的干部在換屆選舉前到位,以使干部熟悉情況,使群眾了解干部,有利于換屆選舉。
四、干部交流按干部管理權限分級組織實施。省級各部委辦廳局(行政性公司)、省級人民團體、省屬企事業單位和各市(地)的省管干部,以及跨市(地)進行交流的縣(市、區)黨政正職,由省委組織部負責擬定交流方
案(省級思想意識形態部門和企業領導干部的交流方案,由省委組織部分別會同省委宣傳部、省委企業工委擬定),經省委批準后實施。縣(市、區)黨政正職在本市(地)范圍內交流,由各市(地)委擬定方案,經省委組織部匯
總審核,報省委批準后實施。
省屬大專院校領導干部在院校之間的交流,由省委高校工委擬定交流方案,經省委組織部匯總審核,報省委批準后實施;在院校和省級機關、市(地)之間的交流,由省委組織部會同省委高校工委擬定交流方案,由省委組織部報省委批準后實施。
需經人大常委會、政府任命或人代會選舉的交流干部,要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任免手續。
五、為加強對中青年干部的培養鍛煉,由省委組織部會同省級各部門和各市(地)委,有計劃地抽調部分處(縣)級年輕干部進行交流。要把干部交流同對后備干部的培養緊密結合起來,對列入名單的后備干部,要根據培養目標和干部本人的不同情況,有計劃地安排交流和崗位輪換,使其更快、更全面地提高素質。
六、干部交流是一項重要而細致的工作,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部充分認識干部交流的重要意義;要在現有的條件和范圍內,盡可能地幫助被交流的干部解決一些具體困難和實際問題。干部交流應隨轉行政、工資關系,原則上要求隨遷戶糧關系,提倡并鼓勵家屬隨遷。
七、干部交流工作要講黨性、顧大局、守紀律。各地、各部門都要從大局出發,不搞本位主義,堅決改變某些地方和部門存在的干部調不出、派不進的狀況。被交流的干部要正確對待各種具體困難,堅決服從組織決定,并在規定的期限內到職。對不服從調動的干部,黨組織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對經教育后仍不服從、并未經許可在超出調令規定報到期限10天后仍未報到的干部,應就地免職或降職使用;情節嚴重的,應給予紀律處分。
確定要交流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在組織談話明確后,不得再主持原單位研究干部任免、調動等事項的會議。被交流的干部,不得從原單位隨帶干部。被交流干部的進出單位不準以任何名義用公款送禮、宴請。
八、選拔任用干部,要堅持干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要不拘一格地大膽啟用優秀年輕干部。要充分考慮干部的工作經歷,今后,擬提拔擔任上一級領導職務的,一般應具有下一級兩個以上工作崗位的經歷;在同等條件下,凡在多個部門、多個工作崗位任過職,且表現好的干部,應優先提拔使用。
九、省級黨政機關各部門、各市(地)委應根據本規定的精神,對管理范圍內的各級領導干部的交流工作作出具體規定,報省委組織部備案。
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干部部門,要定期對執行干部交流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要注意調查研究,總結經驗,不斷健全和完善領導干部交流制度,努力推進干部隊伍的“四化”建設。
精品范文
10關于梅花的詩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