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工作職能

時間:2022-09-12 0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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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局工作職能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定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筑業、住宅房地產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管理辦法和規定,以及相關的改革方案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并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監督管理。

(二)負責城市總體規劃、區域規劃和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核申報;參與全縣國土規劃、區域規劃和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管理城市建設檔案;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三)管理全縣建筑活動;負責全縣工程建設和城鄉建設勘察設計、建筑施工、建筑安裝和住宅裝飾裝修等行業管理工作;規范建筑市場。指導監督建筑市場準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監督管理全縣建筑系統的安全生產。

(四)負責全縣城市、村鎮建設的的指導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村鎮建設的綜合開發和村鎮建設的社會化服務工作;管理城市供水、節水、熱力、市政設施、園林、市容、環境衛生和雕塑工作;管理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指導城市市容環境治理、城建監察工作。

(五)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住宅和房地產行業管理;指導、規范房地產市場;負責房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

(六)制定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計劃,組織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推廣,指導與管理技術引進工作。

(七)制定全縣建設行業人才培養規劃;指導全縣建設行業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八)管理全縣城鎮建設及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抗震設防工作。

(九)管理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指導企業開拓省內外建筑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十)負責建設行業的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執業資格的管理工作;指導建筑行業體制改革。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