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門戶網站管理制度

時間:2022-03-27 09: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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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為適應政府職能轉變,規范和加強區教育局門戶網站的建設、運行和管理,優先采用信息化手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促進電子政務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1、區教育局門戶網站名稱為:教育;版權由市區教育局所有。

2、“教育”網站是區教育局在互聯網上信息、提供公共服務、接受社會監督的平臺和窗口。

3、“教育”網站的建設、運行和管理應當遵循公開、效率、便民和安全的原則,體現公共性、服務性和行業性特點。

4、“教育”網站設立信息公開、網上辦事、新聞報道、交流互動等政務類基本欄目和“教師在線”、“學生天地”、“社區教育”以及各種專題等教育類專業欄目。

二、管理職責

5、“教育”網站設立網站工作小組,區教育局行政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科室、機構負責人為小組成員。工作小組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推進網站建設工作。

6、“教育”網站的日常牽頭管理部門是區教育局辦公室,負責網站的欄目規劃、管理運行。

7、“教育”網站的技術維護和安全管理由區教育局科藝體衛科和教育信息中心負責。

8、“教育”網站實行欄目責任制,每個欄目由教育局相關職能科室、機構負責,各科室須指定專人負責欄目的內容和更新。

9、“教育”網站各工作人員,須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政務工作知識和一定的專業技能,并須接受相關的業務培訓。

三、信息

10、“教育”網站是區教育局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通過門戶網站各類政府信息和網上辦事信息,須遵循準確、及時、便民、無償的原則。

11、“教育”網站公開政府信息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重點公開人民群眾普遍關心、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和熱點問題,由教育局下發的關于入學、招生、教育收費、學籍管理、教師資格認定、教師招聘、表彰評優、幫困助學等文件和相關信息須主動公開。

12、“教育”網站按照“誰、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信息審核機制。的各類文件須由職能科室在擬文時提出申請、提交辦公室報經主要領導審核后;其他信息須由職能科室填寫“信息審核審核單”,經分管領導簽發后。各責任部門須對的信息及時進行更新。的各類公示公告信息,須經教育局辦公室審核后統一。

13、“教育”網站新聞類信息實行責任編輯制度。的新聞信息須由責任編輯審核后編發。

四、技術維護

14、區教育局科藝體衛科和教育信息中心負責“教育”網站的技術維護,保證每天24小時開通,保證網絡安全平穩運行。

15、“教育”網站須實行網站管理員登記備案制度。門戶網站各欄目上傳、修改和維護信息的管理權限由教育信息中心根據欄目分工統一配置。如人員發生變化,需及時調整管理員賬號和權限。

16、區教育局科藝體衛科和教育信息中心須健全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強監管,確保信息安全。網站工作人員須提高維護網站安全的意識,遵守保密制度,遵守有關規定,不利用門戶網站含有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公民個人隱私,不得宣揚暴力、兇殺、暴力、色情、封建迷信和偽科學等非法內容,以及其他不實信息。

五、督察督辦

17、受工作小組委托,教育局辦公室負責對“教育”網站各欄目進行督辦,定期對各欄目信息和更新情況進行統計并向責任部門反饋。

18、受工作小組委托,教育局辦公室、科藝體衛科、教育信息中心定期對網站各欄目的管理、運行情況進行評議,并向責任部門反饋。

六、其他

19、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試行。

20、教師網、社區教育網、光啟網、學前教育網及各學校網站等可參照本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