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隊評選表彰管理制度
時間:2022-07-09 09: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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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大力實施科教興市和人才強市戰略,切實加強*市創新團隊建設,更好地培養、吸引和凝聚高層次創新型人才群體,增強我市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根據《*省優秀創新團隊評選表彰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優秀創新團隊評選立足于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為我市“新、特、優”產業的發展、重大項目建設、關鍵性難題破解服務;立足于激發創新團隊活力,推動我市創新團隊向更高層次發展,為增強我市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服務;立足于營造創新環境,為培育科學精神和創新文化服務。
第三條*市優秀創新團隊每兩年評選1次,每次評選不超過10個。創新團隊管理扶持期一般為4年。4年管理扶持期滿后,重新參加評選。
第二章申報范圍與條件
第四條申報范圍。市屬企事業單位及新經濟社會組織中的創新人才群體,均可參評。不受理個人或機關部門的申報。
第五條申報條件。創新團隊申報應符合以下條件:1.申報的創新團隊應為以領軍人物為核心,由結構合理的人才梯隊組成,具有穩定研究方向和持續創新能力的人才群體。核心成員一般應在5人以上,平均年齡應不超過45周歲。各核心成員應有相對獨立的研究方向并具有較強的獨立科研能力。團隊具有連續3年以上合作攻關,團結協作,勇于探索,具有持續創新能力。
2.創新團隊領軍人物一般應為在研發一線工作的國家、省、市重大人才計劃入選者,國家、省、市各類重大科技計劃項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學家,或者屬于國內、省內某一學科、技術領域內的帶頭人,能夠引領產業發展走在國內前沿,具有高尚道德品質、創新性思維和高深學術技術造詣,具有較好的組織協調能力,在創新團隊中發揮核心凝聚作用。創新團隊領軍人物可以由外聘人員擔任。
3.創新團隊的研究方向屬于重大、關鍵、共性技術創新領域,對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基礎性、前瞻性研究,或能夠產生重大經濟或社會效益的關鍵技術創新和集成創新。
4.一般應以國家或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動站)等創新載體和科研基地為依托,單位有強有力的科技投入支持,保證創新團隊具有完善的硬件設施、工作氛圍和環境條件;或者為本市重點產業領域具有技術、項目和資金的創新創業團隊。
5.近5年內取得重大科技創新成果,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承擔過國家“863”、“973”科技支撐計劃重大項目,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重大項目;或承擔過2項以上省級科技支撐計劃重大項目。
(2)獲得過國家級科學技術獎勵,或省科學技術二等獎以上、社科成果一等獎;或市科學技術一等獎。
(3)具有多項獨立的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且其技術成果國際先進,能夠填補國內空白,具有較好的市場潛力和產業化前景。
第三章申報與評審
第六條單位申報。符合條件的單位填寫《*市優秀創新團隊申報書》,向主管部門或駐地科技部門申報。
第七條優秀創新團隊評審程序。
1.初審。按照創新團隊申報范圍和基本條件,主管部門對《申報書》進行初審,并會同有關部門和專家組成考察組,對申報的創新團隊進行全面考察,推薦出符合基本條件的申報團隊。
2.專家評審。市主管部門組織專家,按照“鼓勵創新、擇優支持”的評審原則,對創新團隊的領軍人物、團隊成員、創新能力、創新成果、創新創業方向與前景等進行評審,并通過一定形式的考察,提出優秀創新團隊名單。
3.研究審批。報請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批,并報市政府命名表彰,優秀創新團隊核心成員由市人才辦頒發證書。
第四章管理與支持
第八條市優秀創新團隊評選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創新辦)共同組織實施,市科技局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條從市科技局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支持市優秀創新團隊建設。
第十條支持市優秀創新團隊圍繞穩定的研究方向持續進行攻關研究。對每個入選的市優秀創新團隊,一般每年給予30萬元經費扶持,連續扶持4年。扶持資金主要用于科技攻關研究、項目創新平臺建設、舉辦高水平學術交流活動以及人員培訓等。
第十一條支持市優秀創新團隊參與市重大計劃、創新工程和重點科研基地建設,承擔各級重大科技項目。創新團隊核心成員擇優推薦*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創新團隊申報的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給予優先重點支持;優先推薦創新團隊申報國家、省級重大科技計劃項目;
市科技進步獎評審對創新團隊給予政策性加分;重點支持創新團隊依托的創新載體申報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第十二條鼓勵市優秀創新團隊追蹤國際、國內創新前沿,提高學術技術水平。積極支持有能力的市優秀創新團隊舉辦高水平的學術交流活動,所在單位要給予扶持。通過各種方式支持市優秀創新團隊成員到國內外著名大學、研究機構進修深造或訪問交流。
第十三條優化市優秀創新團隊環境支撐,優先提供科技成果轉化、大型儀器設備共享、知識產權信息等平臺服務,優先推薦申請風險投資資金支持。積極為市優秀創新團隊吸引凝聚高層次領軍人才創造條件。市優秀創新團隊從市外、海外引進的高水平領軍人才,直接納入市高層次人才庫。
第十四條對市優秀創新團隊實行跟蹤管理。市優秀創新團隊,每年*月上旬向市科技部門報告全年創新活動和成果,以及下一年度工作計劃。市主管部門每兩年組織專家對優秀創新團隊的創新活動和創新成果進行一次評估;對評估結果不合格的團隊中止資金扶持。
市優秀創新團隊成員脫離團隊的,不再享受團隊的有關待遇。
第十五條扶持經費的管理參照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使用的有關規定執行。嚴格實行專款專用,受資助創新團隊及所在單位要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