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監察工作要點(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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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一、加強監督檢查,保證政令暢通

(一)加強對中央、省和我市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各項規定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把監督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三十條”和我市改進工作作風33項規定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重點檢查貫徹執行“兩個只減不增,一個不得新建”和厲行節約規定執行等情況,督促政府機關嚴格執行規定,完善配套措施,切實轉變作風。對執行“八項規定”、“三十條”和我市“33項”規定態度消極、行動遲緩的,督促其迅速行動,認真執行;對打折扣、搞變通的,堅決糾正,責令整改;對頂風違紀、影響惡劣的,嚴肅查處,追究責任。對典型案件要適時通報,堅決維護紀律的嚴肅性。

(二)加強對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糾業務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在落實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水資源保護和水利改革發展、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用地等相關法律法規中的突出問題;認真查糾在落實皖江示范區、國家技術創新工程試點省建設和項民生工程、美好鄉村建設、扶貧開發等政策措施中的突出問題,對因主管、監管不力造成重要政策措施不落實的,實施責任追究;推動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

(三)加強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重要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重點項目建設、重點工作落實、重點活動開展、主要目標完成情況督查;選擇部分政府投資重點項目,重點督查項目建設過程中工程規劃、土地使用權審批、招投標、工程質量安全、物資采購和資金管理使用等工作,通過專項檢查切實推動項目建設規范高效實施。結合公共權力規范運行預警機制工作,深入推進政府投資重點項目廉政風險點管理工作。

二、加強廉政監察,規范權力運行

(四)加大辦案工作力度。堅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老虎”和“蒼蠅”一起打。嚴肅查辦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重點查辦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謀取私利的問題,違規收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問題,利用職權職務影響為特定關系人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的問題,侵占國家和集體資產問題等。嚴肅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重點查辦基層行政執法人員辦事不公、吃拿卡要、失職瀆職和為違法行為充當“保護傘”的問題,惠民富民政策執行走樣、與民爭利等“傷民”、“坑民”問題。嚴肅查辦權力集中、資金密集、關乎民生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案件,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背后的腐敗案件,以及商業賄賂案件。加強對典型案件的剖析,推動辦案成果轉化,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完善措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五)加強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認真開展“為民務實清廉”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加強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教育、廉政法規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崗位廉政教育。深入開展廉政文化創建活動,大力推進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建設。

(六)嚴格執行廉潔從政有關規定。督促各級領導干部全面落實廉政準則,堅決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認真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并開展抽查核實工作。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的管理和監督。

三、加強效能監察,嚴格行政問責

(七)加大效能監察力度。督促地方和部門集中整治一些政府機關存在的庸、懶、散、拖等問題。堅決糾正不負責任、不敢擔當,在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堅決糾正互相推諉、辦事拖拉、效率低下等問題;堅決糾正“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等對群眾態度冷漠的問題。加強對行政效能投訴工作的規范和指導,進一步發揮經濟發展環境監測點作用,促進經濟發展環境持續優化。

(八)加快推進績效管理監察。認真總結政府績效管理聯系點工作經驗,積極探索財政預算和污染減排、重大科技計劃項目等政策專項績效管理,逐步形成科學合理的政府績效評估機制。

(九)強化責任追究。嚴格執行《省貫徹落實〈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實施辦法》,建立健全行政問責溝通協調工作機制,密切關注社會熱點問題,及時啟動問責機制,加強對重大問責事項的跟蹤和督查。

(十)加強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工作。督促有關地方和部門建立科學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報告和信息等制度規定,認真調查處理突發環境事件。

(十一)認真做好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督促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等制度。認真貫徹《監察機關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的規定》,加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力度,嚴肅查處玩忽職守、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行為,嚴肅查處瞞報、謊報事故等行為,并嚴肅追究有關政府及部門領導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糾風工作,推進專項治理

(十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突出問題。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對惠民富民專項資金的監管,保證中央和省、市關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堅決糾正和查處涉農、征地拆遷、教育、醫療、食品藥品、公路收費等方面和金融、電信等公共服務行業直接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突出問題。

(十三)堅決糾正妨礙社會公平正義的不正之風和突出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堅決糾正和查處公務員考錄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招聘中“因人設崗”、暗箱操作、弄虛作假等違反規程的行為,保障性住房建設和分配中存在的“關系戶”、“人情房”等現象,政府部門中“公職”人員“占編制、不上班、吃空餉”等問題。

(十四)大力加強行風建設。督促各主管監管部門認真履行“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責任,切實抓好部門、系統和行業的行風建設。以基層站所及服務窗口為重點,深化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為群眾提供優質服務。創新政風行風熱線模式,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

(十五)扎實開展干部違規建房和多占住房問題專項清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堅決糾正干部違法買賣土地,違法違規建房,違規出租或出售自建房、多占住房、買賣經濟適用房或租賃保障性住房,違規建設或出租、出售“小產權房”,以及以其他形式違法違規建房謀取私利等問題。

(十六)深化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督促有關部門以水利、交通等領域工程建設項目為重點,加強對項目規劃審批、招標投標、質量安全、資金管理使用等重點環節的監管,堅決打擊工程建設中圍標串標、轉包和違法分包、掛靠借用資質投標和違規出借資質等違法行為。促進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繼續推動鐵路、交通、水利、電力等建設項目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出讓進場交易工作,不斷完善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嚴肅查處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謀取私利等腐敗問題。

(十七)集中開展市場中介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督促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與所屬市場中介組織脫鉤,嚴肅查處市場中介領域的違紀違法問題,切實規范國家工作人員從政行為和市場中介組織從業行為。

五、加強制度建設,拓展源頭治理

(十八)大力推進制度建設。按照簡便易行、有效管用的要求,督促政府機關健全決策程序和工作制度,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強化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提高制度執行力。

(十九)深入推進廉政風險防控等工作。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加大對領導干部、重點部位和關鍵崗位權力運行的監控力度,加快建立風險防范、風險監控、風險處置的長效機制。推進防止利益沖突制度建設,認真開展制度廉潔性評估,加快建設廉政評估指標體系、預防腐敗信息共享機制,積極構建“制度+科技”預防腐敗模式,增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的實效性。

(二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鞏固行政審批清理成果,督促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抓好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落實工作,創新運行機制和方式方法,加強行政審批電子監察,促進職能轉變、簡政放權、規范權力。

(二十一)推進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建設。督促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逐步推行行政決策公開,深化財政預算決算、“三公”經費、重大建設項目和社會公益事業經費使用信息公開。推動建立健全綜合政務服務體系,推進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推動政務服務網上受理、網上辦事、網上審批和網上監察,促使行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二十二)扎實推進基層單位反腐倡廉工作。推進國有企業、金融機構反腐倡廉建設,督促認真執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省省屬金融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管理實施辦法(暫行)》,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加強農村、城市社區廉政建設,鞏固和擴大“陽光村務工程”成果,督促落實《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健全城市社區民主評議和重大事項民主決策等制度。

各級監察機關要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堅持求真務實,帶頭改進作風,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要堅持依法監察,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找準職能定位,突出工作重點,依法履行監察機關職責。要堅持科學監察,加強調查研究,改進和完善工作方式方法,推進工作創新,不斷提高執紀執法的能力和水平。要堅持廉潔監察,嚴格管理、嚴格監督,自覺接受監督,樹立秉公執紀、清正廉潔的良好形象。

第二篇

一、加強反腐倡廉理論和實踐研究

根據省監察學會的部署和我市反腐倡廉建設的實際,重點圍繞紀念建黨93周年,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紀檢監察工作開展理論和實踐研究。

1、明確重點研究課題。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和發展中的重大課題,制定《2014年紀檢監察重點調研課題安排計劃》。把調查研究同決策需求緊密聯系起來,密切關注黨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本地區、本部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反腐倡廉建設的難點問題開展調研;密切關注涉及全局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積極組織、主動承擔相關項目的前期論證和調研工作,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密切關注上級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及時追蹤調研和反饋落實過程中遇到新情況、新問題,提前調研提出預案和對策。鼓勵各會員單位、學會會員圍繞今年的重點課題,選取研究角度,精心撰寫有深度的理論文章,爭取高質量的研究成果。

2、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創新。圍繞委局2014年創新工作安排,加強懲防體系建設、反腐倡廉預警機制,黨風廉政教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以及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等工作研究。認真分析和把握當前反腐倡廉面臨的形勢和任務,不斷探索反腐倡廉建設的新途徑新辦法,增強理論研究的前瞻性、思路觀點的預見性、方法措施的科學性。注意總結推廣基層反腐倡廉建設的有益做法和新鮮經驗,增強反腐倡廉建設的活力和動力。

3、加強指導服務。加強對列入年度重點調研項目的管理和指導。建立調研工作領導聯系制度,把承擔重要調研任務或創新性工作的部門作為調研工作聯系點,由委局領導牽頭聯系,不定期地開展實地調研和指導。強化對外協作,尤其對于一些行業性、專業性較強的課題,聯合相關部門共同開展工作,多層次、多角度、多渠道了解真實情況,利用“外腦”提高調研成效。

二、組織開展經常性學術交流活動

發揮學會平臺和橋梁的作用,開展學術交流活動,活躍學術氣氛,提高學術水平。

1、評比表彰優秀研究成果。籌備召開年度會員大會暨優秀調研成果表彰交流會,評選表彰一批全市優秀紀檢監察調研成果,組織優秀研究成果交流,調動學會會員開展反腐倡廉研究工作的積極性。對優秀調研成果積極向各級報刊、雜志推薦,促進研究成果向社會資源的轉化,擴大學會的社會影響。

2、開展交流研討活動。加強與各地監察學會、市社科聯、市黨建學會、市廉政建設研究中心的交流往來,拓寬理論研討的途徑和方法。以監察學會、廉政建設研究中心的名義舉辦專題研討活動,邀請省內外監察學會、相關學術機構、廉政研究機構的專家、學者,以及關心廉政理論研究的領導參加,交流研究成果,分析發展趨勢,提出對策建議。采取專題調研、合作研究、外出考察、會員聯誼等方式,加強學會會員之間的聯系。在適當的時機,安排學會會員分期分批到先進地區考察學習,開闊視野,創新思路。

三、加強學會自身建設

1、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深入學習貫徹十七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國務院第四次廉政會議、省紀委八屆七次全會和市紀委七屆六次全會精神,特別要深入學習同志在十七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以及賀國強同志的工作報告,緊密聯系紀檢監察中心工作,全面把握基本要求,深刻理解精神實質,努力提高自身政策理論素養和調研工作水平。

2、強化紀檢監察政策法規學習。深入學習宣傳《行政監察法》,《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以及《實施辦法》,《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以及《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等,領會法規精神、知曉法規內容,推動形成學法、用法、知法、守法的良好風氣,增強接受監督和履行職責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3、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會管理。認真執行國家關于加強社團管理的方針政策,嚴格按照學會章程開展工作。加強與省監察學會的溝通聯系,自覺接受指導。做好學會日常工作。把加強學會管理與做好服務結合起來,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運行機制,保障會員權力,規范開展各項學會活動,增強學會組織的凝聚力。

第三篇

一、切實加強對推動科學發展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1、加強對規范和節約集約用地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會同國土資源部門開展節約用地工作專項執法監察,重點查處“兩高一資”、產能過剩和盲目擴張、重復建設項目等違反國家供地政策的行為。加大對“閑置土地清理、土地指標置換、違法用地查處”專項行動的督查力度,重點督促有關部門對房地產開發中閑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堅決糾正破壞、浪費土地資源,以及落實耕地保護政策中弄虛作假的問題。

2、加強對中央和省、市加快水利改革發展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監察機關、水利部門聯合開展監督檢查機制,重點檢查水利改革發展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水利建設實施情況、水利資金監管使用情況。認真查找和糾正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建設管理、質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督促縣區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嚴肅查處水利工程項目中的違紀違法案件,保證資金安全、工程優質、干部廉潔、群眾滿意,確保中央和省、市關于水利改革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3、加強對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繼續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的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圍繞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復查迎檢工作,重點加強飲用水源和工業企業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整治。加強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建設,鼓勵企業新上技改項目,降低能源消耗,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積極推進生態保護和環境綜合治理。

4、加強對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加強市場監管。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對房地產市場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房地產市場整治工作中涉及征地、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拆遷等違紀違法案件,為全面落實住房政策提供紀律保證。

5、加強對深化投融資、工程建設、招標采購管理三項體制改革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各相關部門嚴格履行職責任務。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依法對改革全過程實施監督,確保新體制規范運行。

6、加強對示范園區建設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對示范園區建設進展情況和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大對招商引資工作的問責力度。嚴肅查處示范園區建設政策執行中的“中梗阻”現象,堅決糾正和防止妨礙示范園區建設的行為。開展對示范園區建設規劃和重點項目建設的監督檢查,促進工程建設審批和建設程序合規、項目建設順利實施、資金管理規范透明、工程建設安全優質。

二、緊緊圍繞規范政府投資重點項目建設開展執法監察

7、加強對政府投資重點項目的綜合督查和專項督查,組織開展政府投資重點項目檢查考核。進一步完善舉報投訴處理機制,督促行政監管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及時梳理整改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8、深化廉政風險點管理工作。積極探索政府投資重點項目廉政風險點管理與預警工作的結合點,合理利用預警手段進一步推進廉政風險點管理。認真總結經驗,將廉政風險點管理工作向縣區拓展延伸。

9、加強對建設工程項目的標后監管。會同市住建委、市招管局制定出臺《市建設工程項目標后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堅決查處和糾正嚴重擾亂建筑市場秩序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著力解決當前我市建筑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有效遏制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違法行為。

10、進一步強化派駐監察工作。充分發揮市發改、住建、財政、審計、國土等部門職能作用,定期對派駐監察項目單位進行監督指導,強化重點環節監管。認真總結經驗,進一步推進派駐監察工作創新。

11、繼續實施政府投資重點項目中標企業法定代表人約談和履約承諾制度,防范和打擊掛靠投標、出借(租)資質、圍標串標、轉包和非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繼續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

12、認真抓好工程建設項目存在問題的排查整改。繼續按照“誰建設、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新開工的項目實行滾動摸排,對已排查出的問題督促整改到位,切實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原因分析不透徹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

13、大力推進工程建設、土地使用權市場體系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積極打造公共資源交易、工程項目聯合審批、信息公開等三個平臺。建立市級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及部門信息專欄,推動工程建設領域信用信息共享,切實解決工程建設信息公開不規范、不透明,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設領域信用缺失等問題。

14、加強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治理。認真貫徹《關于解決當前政府投資工程建設中帶有普遍性問題的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國土資源、交通運輸、水利等重點領域和行業的治理力度,重點治理圍標串標、轉包和違法分包、質量低劣等突出問題。

15、不斷強化辦案工作。圍繞工程建設領域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嚴厲查處涉案金額巨大、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堅決遏制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勢頭,推動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

16、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按照制度建設“廢、改、立”原則,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全面清理工程建設領域的有關制度,分類作出處理,不適應的予以廢止,不夠完善的及時修訂,制定出臺一批新的制度,及時把專項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經驗轉化為制度成果,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

四、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

17、加強對民生工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縣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民生工程政策措施,適時對45項民生工程項目組織開展重點督查,確保民生工程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繼續加強對民生工程資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況、工程進展和效能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工作紀律,強化責任追究,堅決糾正和查處民生工程實施過程中存在的違紀違法行為。

18、加強對安居工程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對安置房、廉租房建設進度、資金安排、工程質量和分配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全面加快安居工程建設,力爭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讓過渡期滿18個月的所有征遷拆遷戶在2012年春節前搬入新居”目標實現。及時糾正和處理在安居工程建設中以權謀私、玩忽職守和損害群眾利益等問題,促進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19、加強對老舊小區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整治工程進度、資金安排、工程質量等情況。督促有關部門按照《2010-2012年老舊小區整治實施方案》要求,加快推進老舊小區整治工作。及時糾正和處理整治工作中以權謀私和損害群眾利益等問題。

20、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縣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職責,加強對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管。深入開展“打非治違”活動,加大對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查處力度,加強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監督,嚴肅查處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失職瀆職及瞞報、謊報事故等問題,嚴厲查辦事故背后隱藏的腐敗案件。

21、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征兵、防汛抗旱、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等情況的督查,堅決糾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鎮房屋拆遷中損害群眾利益、拖欠建設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民生問題。

五、堅決糾正處理違法違規行為

22、強化宣傳教育工作,認真總結成功經驗和做法,大力宣傳先進典型,及時通報反面典型。

23、綜合運用多種行政監察手段,及時糾正違紀違規行為,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及人員的責任,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現象。

第四篇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紀委全會精神及國務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轉變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服務、保障和推動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現制定2004年全市效能監察工作要點

一、圍繞保障經濟平穩較快增長開展監督檢查,進一步促進國家、省、市擴內需、保增長各項政策的落實

1、加強對新增中央投資運行情況的督查。采取切實措施,強化對中央擴內需、保增長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對資金投向、工作程序、工程質量、責任落實情況的監控,促進新增中央投資項目快速啟動,扎實實施,確保新增中央投資高效運行和嚴格監管。

2、加強對國家、省、市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要求,切實推進減輕企業負擔、扶持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重點加強對國家和省、市取消、暫停收取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全民創業的補充意見》等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政策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存在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確保國家和省、市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對機關、事業單位濫用權力對企業進行攤派、罰款以及強制企業購買指定產品和服務的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對中介機構利用特殊資質或壟斷地位對企業違規收費的行為,除對中介機構進行查處外,同時追究其授權機構或行業主管部門責任。

二、圍繞行政機關特別是監管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開展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公務行為,以規范促效能

3、精心組織開展專項效能監察。繼續深化對《行政許可法》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有效推動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和目錄編制。按照“便民利民、依法規范、分類指導、重點突破”的原則,扎實推進行政審批流程再造工作,確保“一一二二”行政審批流程再造目標全面實現。組織開展對《行政處罰法》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進一步落實《市規范和實施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加大對違法設定、違規實施行政處罰的查處力度,確保執法行為嚴格規范、公平公正。組織開展對《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動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加強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和監督檢查,重點對擅自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進行專項整治。

4、加強對行政機關效能建設情況的督查。對全市行政機關工作紀律、工作作風和效能建設各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隨機明查和定期暗訪,以召開反饋會、上門溝通、媒體追蹤、信息專報、預警、公開曝光等形式,將發現的突出問題、有關方面的批評意見和建議及時向相關部門和單位反饋,促進整改;對違反《機關效能建設工作崗位禁令》以及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個人予以懲戒,并通報處理結果,以促進機關作風的轉變和效能的提高。

5、認真開展2004年度政風行風和效能評議活動。以涉企、涉民和與發展環境有直接影響的部門、行業為重點對象,以全方位、多角度的日常監測和定向為測評主要途徑,對全市政風行風和效能建設進行真考真評,通過抓政風促行風,通過抓行風促效能。要注重實效,以評促建,評建并舉,邊評邊改邊提高,著力解決政風行風和效能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真正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通過,努力提高全市行政機關和公共服務行業服務經濟發展服務人民群眾的水平。

三、圍繞服務、推動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加強投訴辦理和經濟發展環境監測點工作,進一步優化全市經濟發展環境

6、暢通投訴受理渠道。全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做好投訴辦理工作,充分發揮網上投訴平臺的作用,及時受理、辦理、回復效能投訴,認真為廣大投資者和人民群眾排憂解難。要加強投資者投訴辦理工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實,切實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修改《市機關效能投訴受理中心投訴辦理辦法》,改進效能投訴辦理工作機制。

7、加大投訴辦理協調力度。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配合,合力做好投訴辦理工作。對投訴涉及多部門的問題,由主辦單位協調有關方面統籌處理;對企業、投資者投訴和反映問題多的部門,實行重點監控,督促其采取切實措施,認真進行整改。

8、深入做好經濟發展環境監測點工作。制定《市經濟發展環境監測點工作(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經濟發展環境監測點工作。健全雙向聯系機制,按時收集匯總經濟發展環境監測卡,召開監測點座談會,聽取意見和建議,了解企業遇到的困難,發揮監測點“晴雨表”的作用。建立每季監測情況報告制度和定期上門走訪制度,提高工作成效。充分運用監測成果,及時處理工作中發現的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履行職責存在的問題。做好監測信息的整理和上報工作,協調和督促有關部門為企業解決實際困難,提供幫助。

四、圍繞行政機關轉變職能,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執行力和公信力,積極探索效能監察的新方法、新途徑

9、開展效能監察理論研究。適時召開行政效能監察工作專題理論研討會,開展專題征文活動,認真總結近年來推進效能監察工作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經驗,形成更多的理論創新與實踐創新成果,不斷提升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0、積極推進電子監察工作。充分發揮電子網絡高效、便捷優勢,逐步實施網上辦公、項目網上審批,深化政務公開。開展電子監察工作調研,推動建立電子監察系統,著力實現審批事項的受理、承辦、批辦、辦結和告知全流程監控。

11、加大行政問責和案件查處力度。加大對違紀違規特別是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等行為的問責力度。要認真總結經驗,逐步完善行政問責的相關制度和措施,把嚴格責任追究與加強警示教育結合起來,真正收到“問責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進一步加強對侵害企業合法權益、影響經濟發展環境案件的查處工作,重點快查快結吃拿卡要、推諉扯皮、效能低下、不作為、亂作為等案件,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嚴重影響經濟發展環境的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教育和震懾違法違紀者。

第五篇

一、圍繞黨委和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開展執法監察

1、加強對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開展保障性住房建設和財政資金投入使用情況的專項督查,以嚴明的紀律保證中央和省政策措施落實到位,確保政令暢通。

2、開展對市政府《關于組織動員全市企業全面恢復和擴大生產的緊急通知》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全市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實現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3、強化對節約集約用地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相關部門嚴格土地審批和建設用地管理,積極推行工業用地預申請制度,確保項目及時落地。加大查辦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力度,促進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用地政策的貫徹落實。

4、認真治理土地管理和礦產資源開發領域的突出問題,全面落實經營性土地、工業用地和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注意發現和查處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中的違法違規問題,嚴肅查處違規審批探礦權和采礦權等問題。

5、加強對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會同環保、經濟等部門對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項目執行節能減排政策和節能減排年度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繼續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集中整治飲用水源地環境違法違規等突出問題,建立和完善長效機制。

6、認真治理房地產開發領域的突出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房地產規劃許可、施工許可、開發建設等環節的監督檢查,重點對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進行專項整治。督促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2007年以來提高容積率、變更用地性質的房地產項目進行清理,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二、圍繞規范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開展執法監察

7、加強全過程監管,督促相關部門和單位從項目前期準備、招標文件制定、基本建設程序、現場工作人員監督管理等重要環節入手,規范項目申報、審批和驗收程序,嚴格辦理項目審批、用地許可、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各類手續,切實加強對工程招投標、工程質量、項目資金管理、設計變更等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管理,提高項目監管水平。

8、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管理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配套實施細則。強化對基本建設程序、工程招投標、資金使用、工程質量等關鍵時段和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督促項目責任單位健全完善監管體系,支持本單位紀檢監察機構對項目建設全過程進行監督。

9、加強對政府投資重點項目的綜合檢查和專項檢查,組織開展政府投資重點項目檢查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各單位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評分依據。督促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及時梳理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促進項目建設管理規范有序開展。

10、強化協調服務,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積極采取組織培訓、上門提供政策咨詢和業務指導等方式,為重點項目搞好服務。舉辦全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培訓和政府投資項目財務管理培訓,進一步規范項目建設各方主體行為。

三、圍繞涉及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開展執法監察

11、繼續開展民生工程監督檢查,督促縣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民生工程工作機制,保證各項惠民政策落實到位,嚴肅查處截留、挪用、貪污有關民生工程資金等違紀違規問題。

12、加強對《市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辦法》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繼續深入開展糾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鎮房屋拆遷、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中損害群眾利益、拖欠建設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監督檢查工作,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

13、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縣區政府及有關部門進一步建立和落實各類應急機制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查處力度,堅決查處事故背后的失職瀆職行為和腐敗問題。加強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監督,保障調查處理工作客觀、公正、高效。

14、積極開展征兵、職稱評定、重大傳染疾病、動物疫情防控、防汛抗旱、糧食清倉查庫、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查處違紀違法行為。

四、圍繞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加強源頭治理工作

15、認真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各項任務,從源頭上預防和防止腐敗行為的發生。

16、建立市監察機關和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查處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違法違紀案件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嚴肅查處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違法違紀案件。堅持建筑市場不良行為記錄聯席會議制度,嚴格落實建筑市場不良行為記錄暫行辦法和實施細則。

17、探索并創新工作方式方法,繼續對城市道路、慈湖河綜合整治等政府投資重點項目、民生工程項目開展派駐監察組工作,督促相關部門和建設單位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全面落實各項管理制度。

18、創新土地出讓、建設工程、政府采購、礦產資源管理等腐敗易發、高發的領域監管體制機制,積極推進全市集中統一的招標采購監管體制建設。

五、圍繞糾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執法監察工作力度

19、強化宣傳教育工作,認真總結成功的經驗和做法,大力宣傳先進典型,及時通報反面典型。

20、綜合運用多種行政監察手段,及時糾正違紀違規行為,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及人員的責任,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現象。建立健全紀檢監察機關與行政主管部門之間的案件移送機制,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