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人身保險工作意見
時間:2022-07-03 09: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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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做好2013年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提高農村居民保障面,把“執政為民,民生優先”落到實處,根據縣府辦函(2012)187號及相關會議精神,經鄉黨委政府研究,結合鄉實際,現就做好2013年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參保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目的意義
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是面向農村低收入人群的保險產品,是一種有效的金融扶貧手段,是黨中央國務院切實解決三農問題,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的重大舉措,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延伸和補充,對于緩解農民群眾因病因災或因意外事故返貧具有重要意義。
二、任務時間
2013年全鄉參加農村小額保險任務按2012年各村(居)年末總人口統一比例下達(具體任務見附表),1月底前完成40%,2月底前完成60%,4月底前完成100%。
三、條件范圍
1、凡出生28天以上65周歲以下
2、身體健康
3、農村(城鎮)居民。
政府機關、村(居)干部、場鎮單位職工本人及戶口在的家庭成員符合條件的必須參保,中小學學生原則上參加本保險,全鄉城鎮低保、農村低保、優撫對象特困群眾符合條件必須參保。本保險由本人或對其有保險利益的人作投保人參加本保險。
四、標準方式
參保人每年一次性交費30元,由村(居)統一造冊收費,交鄉農村金融保險服務站涂文俊同志處,由鄉匯總后,將參保名冊和對應的保費交中國人壽公司分公司承保。
五、實施步驟
1、宣傳動員階段(2013年1月1日—2013年1月10日)
鄉召開動員會議,各村(居)單位對符合條件人員摸底,采取多種形式對小額人身保險工作進行宣傳動員,尤其是要對《小額人身保險承保理賠實施細》則及賠償案例進行宣傳。確保農民群眾明明白白辦保險,合法合規享保障。
2、收費參保階段(2013年1月11日—2013年4月20日)
該階段為具體的收費參保階段,各村(居)單位要采取多種措施,有效提高參保進度,確保按時完成任務,同時認真做好到期的續保險工作。屆時鄉領導小組將進行督查。
3、考核考評階段(2013年4月21日—2013年4月30日)
鄉小額人身保險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分析總結2013年小額人身保險工作,逗硬考核,兌現獎懲。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村(居)、單位要充分認識參加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的目的意義,確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2、加強督查,逗硬考核。年初黨委政府已將此項工作納入目標考核重要內容,屆時鄉領導小組將會同鄉目標督查辦對該項工作進行督查,確保該項工作整體推進,按期完成(具體考核辦法見目標責任書)。
3、加強監管,防范風險。各村(居)單位要切實加強宣傳,確保政策家喻戶曉,具體經辦人要認真負責及時上交保費和名冊,嚴禁滯留、截留,損害群眾利益,積極引導幫助群眾發生意外事故及時報案索賠,同時鄉服務站人員要及時聯系保險公司督促其積極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