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總結
時間:2022-08-10 1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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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新形勢下為切實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統籌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而推出的重大舉措,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實現城鄉統籌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基礎性工作。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對提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減輕醫療負擔,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具有重要作用。
一、取得的主要成績
2008年*鎮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業戶6353戶(總戶數為6527戶),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業人口為26047人(總人數為26474人),戶參合率為97.33%,人口參合率98.39%。
1—7月新農合運行中,村級醫療機構門診補償基金228762.49元,補償人次27724人;鎮級醫療機構門診補償基金67564.17元,補償人次7013人。鎮村兩級醫療機構門診共補償基金296326.66元,補償人次34737人。
1—7月鎮級醫療機構住院補償基金245941.50元,補償人次396人。
1—7月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住院補償基金394037.49元,補償人次341人。
全鎮參合農民1—7月共得到新農合基金補償936305.65元,補償人次為35474人,受益率為136.2%(受益人次占參合人口的比例)。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審核參合對象,參合的人員必須是我鎮的具有農業戶口的農民,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一律不予參合,嚴把參合人員的質量關。
2、在工作中,我們堅持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的原則,不搞攤派、強制參合等做法,使每戶參合農民自覺自愿的參加新農合。
3、認真及時入戶調查,查處方與臺帳是否吻合,查醫療證記錄與看病是否符合,查臺帳與簽字是否真實,對出現違規的村衛生室,及時糾正,并給予相應處理。
4、強化定點醫療機構督查,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嚴格執行國家的物價政策和縣衛生局的藥品招標價格,對定點醫療機構加強監管。
(1)、對所有的住院病人實行“三個核實”,即身份核實,病情核實,治療核實,病人入院即勘驗身份,認真審核每份病歷和每張處方,條件符合補償者給予減免補償,對不符合條件的則堅決不予補償。
(2)、對鎮、村定點醫療機構的藥品價格和醫療收費標準進行全面監督,凡屬超范圍用藥、超標準收費,治療和用藥不合理者不予補償,所發生的費用由醫療機構自己承擔。
(3)、規范醫療行為,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對住院患者自付藥品和診療項目、特殊材料、收費項目、抗生素使用、激素使用、靜脈輸液、入出院指征、住院身份等進行規范。
(4)、嚴格執行鄉級月平均處方35.00元,村級月平均處方25.00元,門診封頂線150.00元,住院封頂線15000.00的新農合政策。在審核與核查中,一旦發現定點醫療機構有違規違紀苗頭,堅決、及時予以扼制,確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持續、有序、健康運行。
5、規范管理模式,創新服務方式,使參合農民的受益面達到最大化,圍繞“減少環節、簡化程序、方便群眾、減輕負擔”的原則,在工作中,緊扣與群眾直接接觸的環節,不斷加以改善,最大化的方便群眾。一是對鎮村兩級門診和住院治療補償實行現場減免。二是對我鎮到市級以上的住院病人和外出務工人員,積極與縣合管辦協調溝通,使參合農民的醫藥費用得到補償。
6、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管理。嚴把醫藥費用審核關、及時支付合作醫療基金。將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的有關情況列入鄉鎮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工作內容,每2-3個月向村民公開一次,接受村民的監督。
7、堅持便民利民的原則,努力為參合農民提供優質服務。經辦機構工作效率好壞、定點醫療機構服務水平高低的直接影響到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積極性,我們始終把為參合農民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我們堅持努力提高經辦機構服務管理水平。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推行過程中,廣大農民最關心的是醫療費用補償兌現問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窗口工作人員把“中心”“便民、高效、廉潔、規范”的服務宗旨作為行為準則,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統一政策,嚴格把關,當場兌現醫療補償費用。另一方面,我們進一步加強了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和管理,使之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為確實提高定點醫療機構服務水平,對各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收費、服務態度、服務質量等相關情況展開督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時,加大全鎮醫務人員培訓力度,為參合農民就醫營造一個良好的醫療氛圍,讓廣大參合群眾真正得到優質、高效、便捷、價廉的醫療服務。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鎮在新農合工作中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也存著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
1、參合率發展不平衡,鞏固率不夠穩定。各村組參合率發展不平衡,有的村參合率達到99%以上,有的村為95%左右。2008年全鎮的參合率為98.39%。低于全鎮平均水平的有*村、大地村、松林村、沙壩村和扁瓦村,這些村退出的戶數和人數相對較多,最低的一個村民小組參合率僅為85%。;鞏固率最好的為臘邑村、仙岳村,參合率都高于全鎮平均水平;聯合村、立斯達村、玉地里村和芒賴村四個村的參合率達99.35%以上,工作完成最好,參合戶數和參合人數明顯增加。從2008年籌資情況看,雖然我鎮參合率比去年高,參合人數比去年多93人,有不少農民新參合,但獨生子女、貧困、特困和五保戶由上級幫助繳款(2716人),相當于我鎮除*村外的一個大村人數,如果上級不幫助繳納這些人的基金,我鎮參合率比去年一定要下降很多,估計能到90%左右就不錯了,所以參合的形勢不容盲目樂觀。究其原因:一是部分村組干部工作沒有到位,想參合的農民由于錯過了籌資時間而不能參合;二是農村低收入家庭醫療消費的理念尚未建立,社會醫療保障意識不強,農民的健康投入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和互助共濟意識差,甚至有些農民因為去年交了錢而沒有得病,錢被別人使用,心理上不平衡,不愿參合。三是沒有按新農合的要求到定點醫療機構診治,最后得不到補償,還有的是對門診和住院補償不滿意,這些人他們不僅自己不參加,而且還進行負面宣傳,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2、宣傳工作仍不到位,宣傳工作存在突擊性、不持久性的特點。雖然宣傳規模很大,宣傳形式也多種多樣,但每年都是在籌資時才匆匆上陣,籌資開始則宣傳開始,籌資結束則宣傳結束,沒有形成經常性的宣傳機制。部分參合農民對新農合政策,參合者的權利和義務知之甚少,風險意識較弱,回報意識較強的思想在許多農民中存在。
3、穩定完善的農民籌資機制尚未建立。群眾自我保健意識不強,參加合作醫療仍然主要靠政府行為,群眾參合缺乏主動性和自覺性,村組干部工作難度較大,工作僅靠政府行政干預,沒有必須的工作經費支撐和保障,籌資基本靠村組干部的無償勞動完成,村組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無法調動,給籌資工作帶來許多問題和困難。
4、立法滯后,政策不過硬。近幾年,國家非常重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建設,強調要積極發展和完善新農合,也專門轉發過衛生部(廳)等部門的文件,要求進一步深化對新農合重要性的認識。但是,由于國家還沒有把新農合納入強制實施的法律范疇,新農合的法律地位不能得到確認,因而在認識上有時難以取得共識。為了統一思想,加大工作力度,當地黨委、政府只有把這項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采取簽訂責任書的形式,與有關人員的工作實績考核掛鉤,以此促進基層干部參與合作醫療的組織發動和實施。但是這種行政措施容易受到宏觀政策變化、領導人變更、地方中心工作調整的影響,隨意性較大。
5、鄉村一體化管理工作尚未完全理順,個別鄉村醫生思想認識存在嚴重問題,完全不按照新農合的規章制度辦事,分解處方,串換開藥,亂收費;有的習慣濫用藥物,開大處方,直接收取現金,不給參合農民減免補償;嚴重的還有借機斂財,變相套取合作醫療基金。這些行為的存在沒有給參合農民得到實惠,嚴重挫傷了參合農民的積極性。
6、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態度,服務水平,服務質量與新農合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部分醫務人員醫德醫風和職業道德較差,專業技術素質低,無法保證對病人及時做到正確的診斷和治療,不能為參合農民提供優質、高效、便捷、價廉的醫療服務,滿足不了當地農民群眾合作醫療的基本需求,與“大病不出縣,常見多發病不出鎮,小病不出村”的目標相距很遠。
7、*鎮部分村組地處隆陽交界,在本轄區內就診行程較遠;另外目前的轉診轉院手續麻煩,不辦理轉診轉院手續就到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診治;有的擅自到非定點醫療機夠就診,凡此種種。造成參合農民發生的醫療費用得不到補償,在很大程度影響了農民參合積極性。
綜上所述,我鎮新農合工作任重道遠,我們懇請衛生局、*鎮黨委、政府,對新農合工作給予重視,加強領導,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使我鎮新農合工作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使黨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