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黨風廉政建設計劃
時間:2022-10-23 02:27:00
導語:民政部黨風廉政建設計劃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2008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改革開放30周年,還將迎來北京奧運會。抓好今年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義重大。民政部2008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著力對權力制約和監督,深化民政系統行風建設,狠抓工作落實,拓寬防治腐敗工作領域,為推動民政事業持續發展提供有力保證。
一、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對反腐倡廉建設的總體要求,推動民政系統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準確把握黨的十七大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總體要求,認真貫徹總書記在十七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把廣大黨員干部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十七大精神上來。自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始終同黨中央保持一致。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抓住影響和制約科學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更加自覺地完善民政系統貫徹落實科學發展的總體思路和有效途徑,著力發揮民政工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基礎性作用。堅持反腐倡廉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則和主要任務,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強監督檢查,充分發揮反腐倡廉建設對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保證作用。
二、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拓展防治腐敗的工作領域
按照中央關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總體目標,認真落實中央關于《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的要求,研究制定民政部實施意見,搞好任務分解。繼續抓好民政部黨組關于貫徹實施綱要意見的落實,著力深化改革和加強制度建設,強化對權力運行的規范和制約。深入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改進行政管理與服務方式,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實現政府職能轉變;深入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深入推進財務管理制度改革,強化預算管理和監督,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加強對招標投標重點環節的監管,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建立部直屬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科學制定并完善本部門本單位反腐倡廉相關制度,抓好2008年度反腐倡廉制度建設任務的落實工作。扎實抓好現有各項制度的落實工作,加強責任追究,對反腐倡廉法規制度不執行、不落實,由此發生腐敗問題的部門和單位,堅決追究第一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的責任。抓緊民政系統反腐倡廉長效機制研究。開展重點領域廉潔從政制度評估試點工作。十分重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工作,堅持一崗雙責,加強對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
三、加大作風建設力度,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進一步抓好各級民政領導干部和機關作風建設。認真落實“八個堅持、八個反對”,大力倡導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進一步促進各級民政領導干部和機關作風的轉變,以良好的黨風政風帶動行業作風的進一步好轉。各級民政部門要始終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核心理念,把解決好、維護好人民群眾最直接、最關心、最現實的利益作為作風建設的出發點和立足點,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層,體察民情,了解民意,千方百計為民政對象排憂解難。大力提倡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作風,反對和制止奢侈浪費。按照中央部署,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規范民政部經營性資產管理,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糾正超標準超編制配備使用小汽車、違規新建辦公用房等行為,控制和規范舉辦節慶活動。繼續做好清理規范評比達標表彰工作,著力解決過多過濫問題,制定長效管理的規范性文件。進一步規范社會組織服務和收費行為,完善政策措施,依法加強監管,引導社會組織加強自律,搞好社會組織預防腐敗課題的調研工作,提出對策和建議。按照中央關于加強作風建設和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政風行風建設,建立和完善行業行為準則和職業道德規范,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嚴肅查辦不正之風案件,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用制度管人的長效機制。深入開展民政基層單位民主評議行風活動和行風建設示范單位創建活動,以關注民生、改進作風、規范服務為主線,突出評議重點,創新評議形式,鞏固評議成果,及時總結經驗,弘揚正氣,樹立典型。年中召開民政系統行風建設現場經驗交流會。
四、加大預防腐敗工作力度,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
(一)扎實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各級民政部門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訓規劃,融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納入經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內容,以樹立正確的權力觀為重點,對廣大干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深入進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深入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教育,深入進行理想信念、黨風黨紀、廉潔從政、艱苦奮斗教育,打牢廣大干部廉潔從政的思想政治基礎,切實做到為民、務實、清廉。充分發揮民政輿論宣傳教育陣地作用,大力宣傳反腐倡廉理念,弘揚反腐倡廉先進典型,營造民政系統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進一步樹立民政干部的良好形象。進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傳教育聯席會議制度,不斷豐富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內容和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警示教育活動,注重宣傳教育實際效果。研究制定廉政文化進社區指導性意見,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廉政文化進社區、進農村工作。
(二)認真落實廉潔自律規定。認真執行《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等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切實做到為民、務實、清廉。按照中央紀委的部署,今年重點抓好以下工作:(1)深入治理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賭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財務、利用婚喪嫁娶等事宜收錢斂財等問題。(2)嚴禁黨員干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獲取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3)清理糾正領導干部在住房上以權謀私的問題,嚴禁領導干部超標準建房、多占住房、違規購買經濟適用房,堅決處理領導干部違規違法收受房屋的問題。(4)糾正和查處領導干部放任、縱容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其職權和職務影響經商辦企業等問題。(5)治理領導干部違規插手招標投標、土地出讓、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市場交易活動謀取私利的問題。
(三)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1.認真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完善制約和監督機制,拓寬監督渠道。開展對黨的政治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視對解決民生、促進基層民主、優化民政公共服務、保障困難群體基本權益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現象,確保政令暢通。
2.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加強對人財物管理使用、關鍵崗位的監督,加強對領導班子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情況的監督,完善監督措施和制度,開展對黨內監督條例實施情況的專項檢查。
3.開展專項執法監察。加強對民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依法行政的監督,開展對公務員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救災資金的監管,確保救災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嚴肅查處貪污、截留、擠占、挪用、騙取救災專項資金等行為。開展對2007年度救災專項資金和“藍天計劃”專項資金執行情況的執法監察工作。加強對民政重點專項資金和重大投資項目的審計。
4.加強干部人事監督。嚴肅組織工作紀律,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的監督,防止和糾正“帶病上崗”、“帶病提拔”等問題。繼續推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
(四)加強政務公開,完善村務公開。認真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行電子政務,深化政務公開,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推進民政事業單位辦事公開,編制民政部政務公開目錄,完善公開形式,著手開展建立民政部電子監察系統的調研。進一步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健全和完善和落實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見》,加強對各地開展村務公開情況的監督檢查。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主題,完善村務公開,發展基層民主,規范民主程序,加強村級組織建設,拓展農村社區建設領域,開展“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示范單位”創建活動。
五、保持查辦案件工作力度,堅決懲治腐敗
以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的案件為重點,嚴厲查辦官商勾結、權錢交易、權色交易和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嚴肅查辦規避招標、虛假招標的案件。嚴肅查處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和突擊提拔干部等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加大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力度,既要嚴厲懲處受賄行為,也要嚴厲懲處行賄行為。搞好信訪問題核查工作,拓寬案件線索渠道,加強對領導批示重要案件的督辦工作,做到件件有著落。加強對轉辦舉報信件核查的督辦工作,整合辦案力量,建立實名舉報反饋和回復制度,堅持依法依紀辦案。加強對重大案件和違紀案件特點、規律的剖析研究,針對暴露出來的問題,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發揮查辦案件在預防和懲治腐敗中的作用。
六、切實加強和改進對反腐倡廉建設的領導,狠抓工作落實
各級民政部門作為反腐倡廉建設的責任主體,要把反腐倡廉建設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抓緊抓好。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分析本部門本單位容易滋生腐敗的環節、部位以及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研究解決的措施和辦法。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工作特點,把黨的十七大對反腐倡廉建設的總體要求貫徹融入到各項改革和重要措施之中,同民政業務一起部署、一起檢查、一起總結。各單位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責任人的政治職責,對班子內部和管轄范圍內的反腐倡廉建設任務負總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經常聽取本部門本單位反腐倡廉工作匯報,整體把握反腐倡廉建設的進展情況,及時提出加強和改進的工作思路和要求;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反腐倡廉建設任務。要加強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溝通聯系,拓寬廣大民政干部和人民群眾參與反腐倡廉建設的渠道,堅持和完善各級民政部門反腐倡廉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要發揮專門紀檢監察機構的作用,為其履行職責提供有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