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總體計劃

時間:2022-06-04 0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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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總體計劃

為全面了解掌握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增強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針對性,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2020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為依據,以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根據本市生產實際和工作重點,采取定性和定量檢測相結合,依法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測,切實保障公眾農產品消費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抽樣范圍

抽樣監測范圍:以生豬定點屠宰場、農產品“三品”基地、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種養企業和其他種養大戶為重點,結合本市農業主導產業、主要品種和節假日等重點時段、重點產品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

抽樣監測品種:

1、蔬菜:茄果類(番茄、辣椒、茄子);瓜類(黃瓜、苦瓜、西葫蘆);白菜類(大白菜、小白菜);鱗莖類(大蔥、圓蔥、韭菜、蒜薹);根莖類(白蘿卜、胡蘿卜)等地產蔬菜為主。

2、水果:以當季地產的草莓、西瓜、葡萄、香瓜等時令水果為主。

3、食用菌:木耳、平菇、香菇等。

4、糧食:大米。

5、畜禽產品:豬肉、豬肝、雞肉、羊肉、牛肉、鴨肉、鴨蛋、雞蛋、生鮮乳,以及動物尿樣等。

三、抽樣責任分工

按照產業管理分工,蔬菜、食用菌和大米等生產基地的食用農產品抽樣,分別由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特產業發展服務中心、農業技推廣中心負責;畜禽、尿樣抽樣抽樣由畜牧總站、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上級農業部門來我市抽樣時,由各對口產業單位配合完成。

四、抽樣檢測任務

全年計劃農產品抽樣監測12500批次。其中:市本級定量監測600批次,市本級速測8000批次,鄉鎮級速測3900批次(每個鄉鎮不少于300批次)。

五、抽樣方法要求

1、抽樣方法。蔬菜、水果、食用菌抽樣工作按照NY/T789-2004規定執行;稻谷抽樣按GB5491-1985規定執行;畜禽產品、豬尿抽樣工作按《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抽樣規范》(NY/T1897-2010)規定執行。農產品速測抽樣按監測實際需要量隨機抽取。

2、抽樣、分樣和封樣工作必須在抽樣現場進行,每批次樣品應按檢測用樣和備份用樣分為等效的2個包裝,并嚴格按規定加封。每份抽樣單和封樣單必須由抽樣人員和被抽檢者代表確認、簽名。速測抽樣的封樣可采用由我局統一印制的包裝袋,不干膠標簽粘貼在包裝袋正面。

3、抽樣應具有代表性。合理確定抽樣時間、抽樣布點、抽樣品種。在生產基地抽樣時,優先在各級示范性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三品一標”基地、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省名牌農產品等基地中抽取,每次抽檢每個基地不超過2批次樣品。

4、樣品要可追溯。所抽樣品必須可追溯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在其它環節抽取的樣品要明確生產者(或經營者),對于來源不詳的樣品不抽,做到樣品質量可追溯。凡被抽查單位無正當理由拒絕抽樣,抽樣單位要認真做好詳細記錄,由抽樣人員和當地陪同見證人共同簽字或蓋章確認,以不合格處理。

六、抽檢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工作已列入市政府對各監管部門、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落實專人,進一步細化抽樣方案,明確抽檢要求,主動與有關檢測機構做好銜接。

(二)送檢要求。定量監測的樣品按抽樣責任分工,由抽樣的各職能單位及時送農產品檢測中心檢測,本級檢測不了的由農產品檢測中心協調上級單位協助檢測,并負責索取檢測結果。被檢測單位要求提供檢測報告的,由送檢單位負責向檢測機構索取并送達。

(三)結果處理。在速測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要進行復檢,復檢不合格的要重新進行抽樣定量檢測。對定量檢測不合格的樣品要及時報告局農產品質量監管科和農業綜合執法大隊,以便及時、依法作出無害化處理,并追根溯源從嚴查處。監測結果未經局領導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引用和對外公布。

各相關單位要根據實際,合理安排抽樣,市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各鄉鎮(街)監管站要求于11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樣檢測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