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黨建建設意見

時間:2022-09-04 05: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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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黨建建設意見

各基層黨組織:

為了壯大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的力量,進一步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的建設工作,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健康發展,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省委組織部《關于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的意見(試行)》、市委組織部《關于選派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的意見(試行)》以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培訓大綱》等文件精神,現結合我區實際,就進一步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建設制定以下意見

一、黨建工作指導員的選派

1.選派范圍:凡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且生產經營較為穩定的,職工中無黨員或雖有黨員但暫不具備單獨建立黨組織條件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均應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對正式員工在25人以上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要予以重點選派。

2.選派途徑:根據“屬地管理”的原則,黨建工作指導員一般由街道黨工委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的選派既可以從領導班子成員和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行政村、社區居委會等黨組織中選派,也可以從工商、稅務、招商、司法、勞動社保、人力資源管理等與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聯系較密切的單位中選派。

3.選派方式:黨建工作指導員以兼職為主;可一人一企,也可一人多企,但一般不超過3個企業;對正式員工100人以上、未建立黨組織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原則上要單獨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對于一些現有2名黨員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可直接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擔任黨支部書記,負責建立黨支部。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可與領導干部基層聯系點制度、加強年輕干部掛職鍛煉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

二、黨建工作指導員的基本條件、基本職責

1.基本條件:黨建工作指導員一般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中共正式黨員,同時具備以下基本素質要求:

(1)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思想政治素質好,黨性強、作風正,始終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一定的黨務工作、經營管理等方面的知識,善于做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具備勝任本職工作的組織協調能力;

(3)具有較好的群眾基礎,清正廉潔,樂于奉獻,工作務實,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基本職責:

(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2)認真做好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組建黨組織工作和發展黨員工作。對符合條件建立黨支部的,要協助上級黨組織在該企業中單獨建立黨支部,對暫時不能獨立建黨支部的,要指導建立聯合黨支部。要加強對員工的教育引導,抓好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認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3)指導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配合做好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⑷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系、協調和溝通。

⑸完成街道黨工委和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黨建工作指導員的工作方法和要求

黨建工作指導員應在街道黨工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黨建工作指導員要緊密結合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特點開展工作,努力找準黨建工作的切入點,堅持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

在活動程序上,若業主不是黨員的,要主動爭取業主支持,組織活動之前先與業主溝通,活動過后與業主通報情況;在活動形式上,堅持“集中、統一、規范”與“小型、分散、業余”相結合,靈活多樣,生動活潑,講求實效;在活動內容上,堅持圍繞“規定、規范”與“實用、實效”相結合,努力提高活動的質量和效果。要注意將黨建與培育企業精神、塑造企業文化、增強企業凝聚力和向心力相結合,努力做到為企業所需要,為企業所理解,為黨員所歡迎,增強黨建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黨建工作指導員要通過自身的努力,起到“七員”的作用:即黨的方針、政策的宣講員;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疏導員;生產經營決策的參謀員;企業依法管理、照章納稅的監督員;企業內外部關系的協調員;企業、職工合法權益的維護員;企業群團組織的輔導員。街道黨工委委派的黨建工作指導員要保持與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經常聯系,每月至少要有一次到派駐單位開展工作。要根據上級黨組織的要求和企業的實際,通過個別訪談,談心談話,組織學習,勞動競賽等形式,了解黨員、入黨積極分子和企業員工的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開展各種黨的活動,促進企業的發展。

每個指導員每年在每個派駐企業原則上要培養1名以上入黨積極分子。未建立黨組織的非公有制企業內的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發展工作,由聯系該企業的黨建工作指導員所在的黨支部負責,黨建工作指導員負具體聯系培養責任。

黨建工作指導員的工作情況要以書面形式在專門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工作臺帳》上進行記錄,要定期向街道黨工委匯報。

四、黨建工作指導員的培訓

要加強對黨建工作指導員的培訓,努力提高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業務能力。

1.培訓的主要內容:

(1)組織建設。了解黨組織的設置原則和建立黨支部的工作程序,了解召開支部大會、支委會、民主生活會等黨支部工作的基本程序;

(2)發展黨員。掌握發展黨員工作的指導思想、方針和原則,掌握入黨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培訓、教育和考察的主要內容和工作方法,熟悉發展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基本程序和具體方法;

(3)黨員教育。了解黨員教育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主要形式和方法,熟悉黨課教育的內容,掌握黨內談話與個別談心的方法,了解科技素質培訓的主要內容和方法;

(4)黨員管理。了解黨員管理的基本原則和工作方法,掌握日常黨員管理的基本內容,熟悉民主評議黨員的方法和程序,掌握黨員黨籍管理及組織關系接轉的要求和程序;

(5)黨務常識。了解掌握黨的基本知識,了解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的途徑和方法,熟悉《公司法》《工會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了解工、青、婦等群團組織的活動章程,掌握企業生產經營一般知識。

2.培訓的方法和要求:

對黨建工作指導員的培訓要堅持集中培訓與平時自學相結合,常規培訓與重點培訓相結合,系統培訓與專題培訓相結合,建立分層次、分類別、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訓格局。黨建工作指導員累計集中培訓時間不少于3天。集中培訓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區委兩新組織黨工委會同有關街道進行,考試合格后,統一印發黨建工作指導員崗位培訓合格證。

五、黨建工作指導員的管理要求

各街道黨工委要加強對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工作的領導和指導,要把向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作為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重要任務和內容,作為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載體。街道黨工委負責對黨建工作指導員的管理,負責具體工作。要建立健全黨建工作指導員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不斷創新,及時總結和推廣新經驗、好做法,增強選派工作的成效。要根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快速發展的形勢,積極選拔、培養和儲備一批黨建工作指導員后備人選,以便及時選派。

街道黨工委要結合年度黨建工作目標和任務,研究和部署黨建工作指導員的工作。每半年召開一次黨建工作指導員例會,聽取黨建工作指導員工作情況匯報,交流工作經驗,了解指導員工作和自身建設情況,指導和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各種新情況和新問題。

六、黨建工作指導員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