態畜牧業專家團意見

時間:2022-10-15 0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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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畜牧業專家團意見

為加強我市生態畜牧業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本著“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則,擬聘請部分省內畜牧業專家組建“**市生態畜牧業專家團”,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專家團的構建模式

專家團由兩個部分組成。一是核心專家組。擬聘請省內部分高級畜牧專家組成。二是協作專家組。由已與我市各地各畜牧企業建立聯系開展服務的實用型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對專家團成員實行開放、松散、動態的管理機制。

二、專家團成員的產生和聘用

可采取部門提名、專家舉薦、市場招聘、自我推薦等辦法產生初步人選,由市生態畜牧業專家團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審定,由市政府下聘書,聘期為三年。期滿后,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專家本人意愿決定續聘或解聘。

三、專家的職責

研究我市生態畜牧業發展動態及存在的問題等,為市政府生態畜牧業發展重大事項決策,獻計獻策、提供科學依據;共同進行課題的立項研究;解決畜牧生產實踐中的技術難題等;幫助推薦生態畜牧業人才及培養當地人才;引入各種生態畜牧業資源;擴大對外聯系與對外宣傳。

四、專家團的活動方式

專家團采取定期與不定期、集中和分散、定向服務與點面結合的工作機制。核心專家組每年定期集中活動一次以上。協作專家組以定點服務為主。

建立信息收集和反饋機制,在伊農網上設置“**市生態畜牧業專家團成員在線”,構建網上畜牧專家共享平臺。

核心專家組活動經費(包括組織專家活動、專家勞務費、旅差費等),由市財政承擔,一事一議。企業特殊邀請的,由邀請單位承擔。專家的勞務費,按其工作項目及投入的分配要素量由“市生態畜牧業專家團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確定。協作專家組活動經費由聘用單位承擔。

五、組織與管理

建立專家論證制度。凡涉及全市畜牧業方面的總體規劃、長遠發展目標、重大項目和重大決策等,要聘請核心專家組運用現代決策手段進行充分的研究和論證。凡不經過專家組論證的重大項目,一律不予立項和報批。

建立專家與項目對接制度。由專家團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定期畜牧業科研項目信息、技術攻關信息、決策咨詢信息、營銷需求信息、人才求職信息和企業技術難題信息等。采取召開對接會及招標等形式,為專家與項目單位雙向選擇提供條件。

建立激勵機制。堅持有償使用和互相協商的原則。按市場經濟運行機制,以技術經濟合同確定專家成員的責、權、利,實行績效掛鉤。推行科技承包責任制。鼓勵專家組人員對科技項目實行科技承包、科技咨詢或科技協作。對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市政府將給予特別獎勵。在**獲得的科技成果符合**市優秀專門人才評選條件的,可以參加評選并享受相關待遇。通過測評、考核,聘期內不發揮作用的,不再續聘。

加強對專家團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生態畜牧業專家團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畜牧局)。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企業和專家之間的溝通與聯系,建立專家團人才庫,建立和管理**市畜牧人才信息網絡,充分利用專家團人才,推進資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