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導室工作意見

時間:2022-04-04 0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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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導室工作意見

2009年全市教育工作總的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二中、三中全會、市委十屆五次全會以及總書記在紀念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著力發展職業教育和培訓,著力提高高等教育質量,著力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著力促進城鄉教育一體化,加大解決教育民生問題的力度,加快推進首都教育現代化,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全力維護校園安全穩定,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建設“人文*、科技*、綠色*”作貢獻,以優異成績迎接新中國成立60周年。

一、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首都教育現代化

1.認真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認真組織廣大師生員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以及同志在紀念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精神,引導師生員工正確認識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心和決心。扎實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進課堂、進教材、進頭腦。以領導干部為重點,按照中央和市委的統一部署,認真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不斷增強運用科學發展觀的立場、觀點和方法推動首都教育發展的意識和能力,確保學習實踐活動取得實效。

2.加強對首都教育的統籌規劃。制定《*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確定2020年首都教育發展目標、主要思路和工作重點,研究出臺一批整體提升首都教育現代化水平的重大舉措。研究確定“十二五”時期教育發展規劃思路。抓好“十一五”規劃及重點專項規劃的落實。推動《*市教育設施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指導區縣科學規劃學校空間布局,進一步優化教育資源配置。

3.進一步調整優化教育結構。加快高等教育空間布局和學科專業結構調整,嚴格控制新的高校設置。引導高校科學定位、突出特色、內涵發展,形成中央部委院校、市屬市管院校、高等職業院校分類發展新格局。基本穩定普通本專科招生規模,適當調整京內外招生比例,增加向西部地區和周邊地區招生額度。協調發展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鼓勵、引導示范性普通高中將招生計劃向遠郊區縣傾斜,開展中職學校與周邊地區和西部地區聯合培養中等職業人才,促進中高職銜接和職普融通。

4.統籌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2009年,高中階段招生規模約9.5萬人左右,其中:普通高中計劃招生約6.1萬人,職業教育(含5年制高職)招生計劃3.4萬人。普通本專科計劃錄取8.2萬人,其中本科4.2萬人,高等職業教育4萬人;市屬高校計劃招收研究生7479人,其中博士生612人,碩士生6867人。推動多種形式的成人教育、繼續教育廣泛開展,進一步完善終身學習服務體系。

5.以教育信息化促進教育現代化。分步實施電子政務提升工程、數字化學習創新工程、基礎設施優化工程,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完善各類網絡教育學習平臺,推進各級各類教育資源庫建設與共享應用。開展市屬高校及中小學數字校園示范校建設,提高在校師生運用信息技術的能力。進一步健全信息化相關規章制度,完善網絡基礎和數據庫建設,不斷提高教育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二、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大力推進素質教育

6.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德育工作。以慶祝建國60周年為主題,廣泛開展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和以改革開放為核心的時代精神教育。充分發揮數字德育、網上家長學校等現代德育載體的功能,提高社會大課堂活動的質量和效益。落實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標準,不斷提高學生心理健康水平。加大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力度,進一步凈化網絡環境。實施德育骨干教師工程,基本完成骨干班主任培訓工作。研究制定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見。重視不良行為學生教育轉化工作,加強專門學校教育。

7.不斷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開展建國60周年成就展示與見證主題活動。通過質量監測、“精彩一課”評審、技能大賽等方式,深入推進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工程。落實《*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實施意見》,培訓輔導員骨干。繼續開展心理素質教育工作建設評估與督導,舉辦大學生心理健康節。繼續開展紅色“1+1”實踐活動、高校博士生掛職鍛煉等工作。舉辦第四屆首都大學生創意文化節。制定和實施《關于建立和完善學生志愿服務長效機制的意見》。

8.大力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落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廣泛開展“陽光體育運動”。加大投入,整合資源,進一步改善學生體育鍛煉環境。確保學校開足開齊體育課,通過培訓等措施提高體育師資水平。保障課間操和課外體育活動,確保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鍛煉時間。教育和引導學生養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衛生習慣,著力抓好科學營養和預防近視工作。組團參加第十屆全國中學生運動會。

9.加強美育和校外教育工作。舉行首都教育系統慶祝建國60周年系列專場演出活動。建設一批高水平、高質量的校外教育活動項目,重點支持農村鄉鎮以及基層社區校外活動場所重點項目建設。開展好京劇進中小學課堂、校外教育論壇和校外教育專場展演等活動。進一步做好學生軍訓、國防教育工作。

三、著力解決教育民生問題,大力促進教育公平

10.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保障機制和教育資助制度。貫徹落實《*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落實好已出臺的義務教育免費和資助政策,推動教科書循環使用,研究擴大義務教育免費的實施方案。進一步提高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水平。落實非義務教育階段各項資助政策,研究將資助工作延伸到學前教育階段的措施。

11、切實保障來京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堅持“兩個為主”,落實好《關于進一步加強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的意見》。對已審批合格的外來人口自辦學校,市區兩級投入,改善學校供暖,實施“三新一亮”、“六小”工程,改善基本辦學條件。

12.大力加強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開展全市殘疾學齡人口就學情況普查,推動實現全納教育,保障特殊群體受教育權利。改善特殊教育學校和民族學校辦學條件,推進*市盲校、特教學院整體建設。研究制定隨班就讀工作管理辦法。加強內地新疆、西藏班管理,提高辦學水平。

13、全力以赴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已出臺的各項政策,積極引導、鼓勵畢業生面向全國、面向基層、面向西部就業。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建設,重點推動高校示范性就業中心建設,進一步提高就業指導和服務水平。重點做好就業困難特別是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的幫扶工作,提供“一對一”的就業指導和服務。開展創業教育,提升畢業生的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

14.嚴格規范學校收費、招生和辦學行為。加大規范收費的工作力度,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推進規范教育收費示范區縣創建活動。進一步加強內部審計工作,重點加強對預算執行與財務收支、基建修繕工程項目等的審計力度,積極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嚴格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繼續加大對普通高校招生的執法監察工作力度。推動辦學體制改革試點校轉制工作如期完成。實行高中階段招生計劃向社會公示。嚴格落實義務教育階段不得舉辦重點校和重點班的規定。

四、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進一步提高基礎教育質量。

15.扎實推進城鄉教育一體化進程。堅持新增教育經費70%用于農村,加大對農村地區教育的轉移支付力度。協調有關部門,逐步清理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債務。支持郊區現有保留學校到2010年在主要項目上達到新頒標準。完善城鄉百對學校手拉手工作機制,推動區縣在本區域內深入開展城鄉對口支援活動。針對農村教育實際需要發展遠程教育,推動優質教育資源通過網絡實現共享。

16.切實優化義務教育資源配置。指導區縣做好中小學布局規劃調整,優先保障農村學校建設的規劃用地和建設資金。完善中小學辦學條件標準,出臺達標評估指標,完成初中建設工程達標驗收。重點加大對通用技術教室建設的經費支持力度。全面推進小學規范化建設,完成200所小學主要辦學條件達標任務。組織高校智力支教,選派100名教授、博士到薄弱學校擔任科研副校長。

17.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修訂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形成具有首都特點的中小學課程結構和教材體系。制定全市義務教育質量標準,逐步建立完善市、區兩級質量監控體系和教學指導體系。開展小學教師基本功培訓和展示活動,做好第三屆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的評選工作。落實《關于進一步提高中小學教學質量,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的意見》,實現基礎教育減負增效。全面推進高中新課程改革實驗,做好選修模塊課程的開設工作,建設一批特色高中。

18.全面提升學前教育整體發展水平。啟動《*市學前教育條例》的修訂工作。完善0-6歲托幼一體化學前教育體系建設,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普及水平。推動園所級類建設,增強市級示范園和早期教育示范基地的輻射帶動作用。提高小區配套園中的公辦比例,加大對薄弱街道園所的扶持力度。改善農村幼兒園辦學條件,完成70所鄉鎮中心園條件改善工程,開展市級示范園同鄉鎮中心園的“手拉手”活動。貫徹《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完善幼兒教育快樂與發展課程建設。規范和扶持民辦園健康發展。

五、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全面推動學習型城市建設

19.進一步提高職業學校辦學水平。加快調整學校布局結構,整合資源,組建行業性、區域性職教集團。實施骨干特色學校建設工程,重點建設一批中等職業學校,支持若干所中等職業學校申辦國家示范學校。重點建設30個左右與區域產業結構、技術進步、技能型人才需求相適應的實訓基地。制定推進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結構調整的意見,發展與現代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和先進制造業等相關的專業。繼續推動職業教育課程體系改革,加強學生實踐能力和職業技能的培養。組織學生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

20.積極開展各類職業培訓。構建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開發針對企業富余人員、下崗人員、來京務工人員的各類培訓課程。引導企業深化職工教育改革,大力開展職工教育培訓,爭創學習型企業。動員職業院校面向未升學高中畢業生、未就業大學生群體開展職業培訓。

21.進一步開展農村成人教育。加強“三教統籌”,完善成人教育三級網絡建設,重點建設一批示范性鄉(鎮)、村成人學校。加強農村現代遠程教育網絡建設。支持遠郊區縣農民教育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實施新型農民培養計劃,逐步擴大“技能+基礎”農民成人學歷教育規模,支持農民教育和實用技術推廣培訓項目,全面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質。實施“科教興村”工程,開展“送教下鄉”活動。開展對農民工的職業技能培訓。

22.加快推進學習型城市建設。完善各類學習型組織評估指標體系,重點推進學習型學校和學習型城區的創建工作。大力開展社區教育,加強居民(農村)社區、街道鄉鎮市民終身學習基地建設,認定一批市民終身學習服務基地和學習品牌。加強*學習型城市網站建設,辦好市民學講堂。舉辦學習型城市建設高層論壇。繼續推進成人高等職業教育學分銀行試點,建立*成人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教學質量年檢年報制度。

六、大力推動高等教育內涵發展,不斷增強高校科技創新和服務貢獻能力

23.深入推進“*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加強專業建設與專業結構調整,推動建立和完善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高校學科專業體系。加快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和校外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完善實驗設備投入的績效考核。對“質量工程”實施情況進行階段性總結考核,推廣先進經驗。繼續開展精品課程和精品教材建設,堅持高等學校質量年報制度。深化學院路、中關村等高校教學共同體建設,推進“*高校教材信息系統(網站)”和*地區高校圖書館文獻資源保障體系(BALIS)建設。

24.切實增強高校科技創新和服務貢獻能力。深入推進“首都高校科學技術與研究生教育創新工程”。啟動*高校科研創新團隊建設,發揮優秀人才的團隊效應。以首都發展的重大需求為導向,啟動實施市教委重大科研項目,爭取國家重大科技項目落戶*。啟動實施*市高校工程中心建設,培育一批具有創新活力的產學研聯合體。完善高校對口支援遠郊區縣制度,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智力支持和科技服務。

25.努力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召開*市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會議,推動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科學發展。統籌組織*地區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點的申報和審核工作,支持市屬高校調整學科結構,增強學科特色和優勢。支持*高校與企業建立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基地,為研究生創新創業提供實踐平臺。啟動建設國內外聯合研究生培養基地,推進研究生培養的國際化進程。

26.大力推動高等職業教育特色發展。支持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開展市級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工作。完善《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方案》實施細則。根據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重點建設一批基礎條件好、特色鮮明、辦學水平和就業率高的專業。加強市級高職實訓基地建設。組織學校參加2009年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

七、大力提高師德水平,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27.全面加強師德建設。貫徹落實《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加強師德先進典型的學習宣傳,弘揚新時期人民教師的高尚師德。加強各級教師師德教育。建立義務教育教師績效考核機制,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加強對教師的心理教育和指導。

28.繼續深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進一步完善*市高校教師職務聘任制改革工作。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的指導意見》,制定相應實施細則和工作方案,依法保障教師待遇。研究推動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和規范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

29.不斷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開展對“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程”的中期檢查,加強區縣教師培訓基地建設指導和達標驗收工作。修訂《*市市級學科教學帶頭人和骨干教師選拔和管理暫行辦法》。繼續實施綠色耕耘計劃、春風化雨計劃、基礎教育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市級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培訓。加強幼兒教育師資建設,開展農村轉崗教師培訓,舉辦幼兒教師基本功大賽。評選表彰*市特級教師、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

30.大力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全面落實《關于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鼓勵和支持大學畢業生到農村任教,新增教師優先滿足農村學校的結構性短缺需求。繼續開展千名城鎮優秀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加大優秀干部、教師到農村和一般學校交流力度。開展對農村教師的專項培訓,繼續辦好農村中小學教師研修工作站。切實保障和提高農村教師待遇,改善教師生活和工作條件。

31.切實加強高等院校人才隊伍建設。繼續推進*市教育系統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培養一批高水平科研、教學領域帶頭人。實施“*市市屬高等學校人才強教深化計劃”。全面推進“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工程”,加大“雙師型”教師培養引進力度,重點支持10個教師培訓基地、50個專業創新團隊建設,資助教師接受國內外培訓,促進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建設。加大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工作力度。

八、深入推進教育改革開放,不斷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32.研究改進教育經費投入和使用管理制度。依法落實教育經費增長,堅持公共教育投入向農村地區、經濟實力薄弱地區傾斜。優化教育投入結構,積極協調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增加基本建設投入。研究完善教育經費定額標準體系,健全以政府財政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教育投入體制。進一步規范預算管理,加強預算監督。研究建立高等學校預算支出績效評價制度,提高財政投入效益。

33.積極穩妥推進招生考試評價制度改革。繼續按照免試、就近原則完善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有效緩解擇校矛盾。繼續推進示范高中部分招生計劃分配到初中學校的試驗。嚴格執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研究改進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的措施。提高中等職業學校招收高中畢業生的比例,推動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發揮高考自主命題的導向作用,進一步完善高考改革方案。

34.做好教育對口支援工作。支持什邡地震災區恢復重建工作,開展中小學“手拉手”結對共建、專家教師支教、骨干教師培訓、遠程教育培訓平臺等項目。繼續做好對內蒙、西藏拉薩市、新疆和田地區、湖北巴東對口支援工作。加強京津冀區域教育交流與合作,在人才培養、干部教師交流、學校合作等方面加強互動,促進區域教育協調發展。

35.擴大教育對外合作與交流。研究制定推進教育國際合作與交流的指導意見,籌備召開首都教育外事工作大會,辦好第六屆*國際教育博覽會。進一步擴大與友好城市和國(境)外知名大學、國際教育組織的雙邊和多邊合作。鼓勵、引導外國留學生來京學習,加強對中外辦學機構和項目的監管,積極開展漢語國際推廣。推動與港澳臺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加強對在京港澳臺僑學生的服務。

36.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做好《*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工作,加快《*市教育督導條例》的立法進程,修訂《*市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強化教育系統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健全教育執法聯動機制。加強和規范學校法律事務工作,落實《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和《*高校法制宣傳教育基本標準》。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辦學行為。

37.規范和鼓勵民辦教育健康發展。做好民辦教育發展引導性項目的評審和監控。建立健全民辦學校學生管理、收退費等制度。組織開展民辦高校黨政干部培訓,加強民辦高校督導專員兼黨建工作聯絡員隊伍建設,開展民辦高校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評估試點。推動民辦學校實施“科技創安”工程,不斷完善民辦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機制。做好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換發工作。開展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辦學狀況評估工作、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工作和招生宣傳活動的監測預警,定期向社會民辦高校辦學狀況信息。

38.加強教育督導工作。繼續開展實施素質教育的綜合督導評價,做好第二屆*市教育工作先進區縣的評選表彰工作。探索對高等教育的督導評估辦法,開展對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辦學情況的督導檢查。繼續開展對區縣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情況及重點工作的專項督導檢查。加強教育質量督導評估工作,籌備成立*教育督導和質量評估中心,籌辦首屆*教育督導與評估國際論壇。調整和充實專兼職督學隊伍,加大全市督學培訓工作力度。

39.加強兩委機關建設。認真開展機關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切實增強服務意識,推動建立科學高效的現代教育行政管理體制。加強和改進機關調研工作,提高調研工作水平和質量。推進政務信息化建設,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加強各級各類學校公共服務信息公開體系建設。狠抓工作落實,建立健全督查督辦制度,加大對實事、折子工程等重點工作的督辦力度。加強機關文化建設,努力建設學習型、服務型機關。

九、全力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營造和諧教育發展環境

40.加快教育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良鄉、沙河高教園區和亦莊職教園區的建設;推進*信息科技大學、*建筑工程學院新校區建設。研究“十一五”期間高校大學生公寓建設補貼政策。完成新少年宮建設。做好學校操場改造和農村教師集體宿舍改造工作。加大危房改造、防汛及校舍安全檢查工作力度,科學制定*市校舍抗震改造加固規劃方案。推進學校房屋、土地確權工作,研究校舍置換轉讓問題。提高基本建設管理規范化、信息化水平。

41.積極推進和諧校園建設。弘揚和諧校園文化,培育校園文明風尚。不斷深化學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研究建立高校食堂長效保障機制。加快高校標準化學生公寓和標準化食堂創建、評估驗收工作,嚴格規范學生營養餐管理。依法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增強安全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進一步做好校方責任險工作。抓好非節能建筑改造工作,深入開展節能減排校園行動,加快“綠色校園”建設。

42.全力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總結平安奧運工作經驗,加強教育系統安全穩定長效機制建設。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的意見,逐步完善信息通報機制、形勢會商機制和聯動處置機制。深入開展校園環境綜合治理,繼續推進“科技創安”工程,加強校園“多維綜合防控體系”建設。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體系,積極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做好重信重訪專項治理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43.積極營造良好輿論環境。認真做好建國60周年首都教育系統發展成就的宣傳。加強與媒體的合作與協調,積極引導教育熱點,突出宣傳首都教育成就和先進典型,繼續組織年度教育好新聞、教育人物和事件評選。推進輿情信息調研,及時全面掌握師生思想動態。完善高校宣傳輿論引導工作機制,創新和加強網絡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推進語言文字規范化建設,為“人文*”建設營造良好語言文字環境。

十、以改革創新精神加強黨的建設,為首都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的保障

44.不斷加強黨的思想政治建設。切實保證馬克思主義在高校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支持高校發揮學科和人才優勢開展馬克思主義理論和中國化馬克思主義的研究。深入學習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創新學習方式和組織形式,使廣大黨員、干部和師生員工堅定理想信念和道德價值準則。運用多種有效形式,深化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宣傳普及活動,著力培養一批當代青年馬克思主義理論家和青年馬克思主義者。

45.大力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貫徹落實第17次全國高校黨建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高校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和能力建設。落實民主集中制,制定《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工作流程》。研究制定《*市屬高等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試行)》。完善中小學校長負責制,研究制定義務教育學校校長績效考核辦法。不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著力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和滿意度。加大優秀年輕干部的選拔培養力度,繼續調整充實后備干部隊伍。全面啟動新一輪大規模干部教育培訓。

46.著力推進基層黨建創新。研究制定《*高校黨的建設20*-2012年規劃》,進一步加強*高校基層黨建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實行黨代會代表任期制,實行黨務公開,積極探索黨內民主建設的新途徑、新方式。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教師黨支部建設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激發高校基層黨組織的活力。評選表彰高校系統優秀黨支部書記和十佳黨支部。指導部分高校做好黨委紀委換屆工作。繼續開展“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樹組工干部新形象學習實踐活動。鼓勵和支持高校聯絡員積極開展工作。

47.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教育部、市委、市政府有關規定要求,深入開展反腐倡廉、黨風黨紀教育,積極推進廉政文化進校園。強化對領導干部、重點部門、關鍵環節的監督,重點加強對教育系統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領導干部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繼續開展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和校務公開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推進廉政風險防范管理。積極探索科學辦案機制,落實重要線索上報制度,加大查辦案件力度。

48.做好教育系統離退休干部工作和統戰工作。在離退休干部中開展離退休干部“五好”黨支部創建活動,成立老干部黨校,重點加強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穩妥推進離休干部“四就近”服務工作,制定《加強*高校退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繼續開展“心橋工程”主題活動,充分發揮高校統一戰線優勢,為首都發展做貢獻。繼續堅持與民盟、民進市委對口聯系工作制度。做好承辦第14屆全國高校統戰工作研討會的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