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開展文明活動工作意見
時間:2022-04-27 1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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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全面貫徹**同志關于社會主義榮辱觀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20**年**市精神文明建設大會要求,在**口岸深入開展“知榮辱、講文明、迎世博”主題實踐活動,進一步增強**口岸工作合力,提升**口岸整體形象,根據市委、市政府領導的有關指示和**口岸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精神,現就在**口岸深入開展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1)深入開展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同志關于社會主義榮辱觀的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加快**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從**口岸和各單位的實際出發,通過積極探索開展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進一步形成**口岸工作合力,優化口岸通關服務環境,促進口岸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的提升,逐步樹立**口岸良好的整體對外形象,不斷增強**口岸國際競爭力。
(2)深入開展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總體目標是:緊緊圍繞增強**口岸國際競爭力,提升**口岸整體對外形象,進一步優化通關環境、優化口岸服務,優化協作配合,努力把**口岸建設成為“安全、便捷、高效”的國際一流口岸。
二、組織方式和工作機制.
(3)本意見所指的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是在市文明辦的指導下,由**口岸辦會同各口岸區域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協調,口岸相關單位共同參與,在各單位自建基礎上,以優化通關環境、優化口岸服務,優化協作配合,樹立口岸整體形象為目的的口岸精神文明共建活動。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主要在**海港口岸區域、空港口岸區域、口岸服務現場以及特殊監管區域等進行。
(4)為加強**口岸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組織領導,建立**口岸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領導小組,由市文明辦主任和**口岸辦主任擔任組長;市文明辦副主任和**口岸辦專職副主任擔任副組長;口岸工作相關單位分管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口岸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總體部署、組織協調、評比表彰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口岸辦。
(5)開展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要建立完善各項制度,形成同創共建工作的長效機制。一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口岸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會議,溝通活動情況,總結部署工作,研究、協調同創共建活動中的重大問題。二是建立工作聯系制度。明確各單位參與同創共建活動的分管領導、責任部門和聯絡員,做好日常活動的組織、聯絡工作,做到統一步驟、條塊聯動,協調推進。發揮同創共建聯絡員作用,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活動,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不斷創新和深化同創共建活動。三是建立督促檢查制度。市文明辦和**口岸辦圍繞同創共建活動內容和要求,加強督促檢查,及時進行通報和反饋,并結合行風評議,認真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抓好整改,推進工作。四是建立情況通報制度。認真做好信息溝通和宣傳工作,充分運用各種宣傳手段,大力宣傳口岸工作中的先進典型和好人好事。
三、創建載體和評比辦法.
(6)組織開展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主要以創建“文明口岸示范區”、“文明口岸示范窗口”、“文明口岸示范崗”為載體,通過發揮示范效應,努力推動同創共建活動不斷深入并取得實效。
(7)每兩年進行一次“文明口岸示范區”、“文明口岸示范窗口”、“文明口岸示范崗”的評比表彰。同時評選表彰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的優秀組織者(集體或個人)。
(8)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主要圍繞“優化通關環境”、“優化口岸服務”,“優化協作配合”三個方面要求進行,評比表彰的具體標準、程序和辦法另行制定。各口岸區域可根據不同各自特點,細化評比內容。
(9)“文明口岸示范區”、“文明口岸示范窗口”、“文明口岸示范崗”及“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優秀組織者”稱號,分別由**口岸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領導小組或各口岸區域同創共建活動組織領導機構授予。對曾獲得稱號,但因工作失誤等原因,已不夠示范條件、失去示范作用的,將通過一定程序取消該稱號。
(10)為使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與各口岸單位創建“文明行業”、“文明單位”以及其他群眾性創建活動有機結合起來,“文明口岸示范區”、“文明口岸示范窗口”將作為口岸單位評選市以上“文明單位”的重要依據。
四、推進步驟和工作要求
(11)按照積極穩妥、有序推進的原則,**口岸開展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在鞏固提高空港口岸同創共建文明活動的同時,在洋山保稅港區率先開展試點活動,在不斷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在**各口岸區域、口岸服務現場以及特殊監管區域等展開。
(12)開展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在口岸各相關區域自愿參與的前提下進行。各相關口岸區域主管部門要根據**口岸同創共建活動的總體部署和要求,會同口岸相關單位,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口岸區域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規劃,建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及工作機構,并認真做好思想發動和組織實施工作。
(13)開展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要堅持條塊聯動,促進本系統、本行業創建活動、各單位自建活動與口岸同創共建活動的有機結合。為加強口岸同創共建工作,今后口岸相關單位在申報市“文明行業”、市“文明單位”以及其他各種榮譽稱號時,涉及文明口岸共建活動的,須征求**口岸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意見。
(14)開展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要充分調動口岸相關單位及其干部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注意引導口岸工作業務聯系較緊密的單位開展結對共建活動,及時總結推廣各口岸區域、各單位開展同創共建活動的經驗。
(15)各口岸單位要把開展同創共建“文明口岸”活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在抓好自建工作同時,積極參與共建活動,努力在**口岸逐步形成以自建為基礎、自建帶共建、共建促自建的精神文明建設格局,把**口岸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