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綜合治稅工作意見
時間:2022-01-19 0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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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行社會綜合治稅對加快*和諧社會建設,實現富民強縣的宏偉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充分調動各部門的積極性,著力解決稅源管理中涉稅信息不暢,稅收跑、冒、滴、漏問題,以強化稅源管理為核心,創新征管方式、征管手段和征管機制,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依法治稅、應收盡收的原則,建立起適應我縣經濟發展的社會綜合治稅體系,保障全縣社會經濟秩序健康運行。
(二)實行社會綜合治稅是有效掌控稅源、優化稅收環境的需要。實行社會綜合治稅是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強化稅源控管為核心,以營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稅收環境為目標,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領導、財政牽頭、稅務主管、部門配合、社會參與、司法保障、信息化支撐”為主要內容的社會綜合治稅體系,使政府更有效地控制稅源、優化稅收環境、促進經濟發展。
(三)實行社會綜合治稅是保障財政收入持續穩定增長的重要舉措。各單位、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增強綜合治稅、聚財增收、促進發展、保障民生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依法履行職責,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稅工作,全面強化稅收征管,建立起科學規范、持續穩定增長的良性收入機制,切實提高政府保障能力。
二、突出重點,強化社會綜合治稅力度
(一)加強煤炭行業稅收管理。重點加強對煤炭的開采、洗選、發運、煉焦等環節的稅收管理。發改部門、商務部門、國土資源部門、安監部門、交通部門、工商部門等要積極配合稅務部門的工作,定期向稅務部門提供煤炭的儲量、產量、價格、發運量等相關的涉稅信息。供熱站等用煤大戶也要定期向稅務部門提供煤炭采購信息。稅務部門制定統一的征管辦法,對于不具備查實征收條件的煤炭業戶,要實行核定征收,統一稅負,堵塞征管漏洞。
(二)加強礦產資源和國有土地使用的稅收管理。一是國土資源部門要及時向稅務部門提供各類礦產資源業戶的探礦權、礦產資源儲量、礦產資源的開采量、銷售量等相關的涉稅信息,做好代收代扣工作。二是要重點加強對礦泉水、煤炭等生產企業的管理,禁止資源浪費,有效開發利用資源,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三是國土資源部門要將土地使用證辦理、變更、轉讓等信息及時傳遞給稅務部門,配合稅務部門進行土地面積的丈量測算,準確掌握土地使用面積,加強土地使用稅的征管。
(三)加強房屋出租行業稅收管理。重點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出租房屋行為的稅收征管,對個人房屋出租達到起征點的要加強稅收征管,產權管理部門、物業管理部門向稅務部門提供相關的涉稅信息,定期開展清理工作,加強源頭控管,強化代收代扣管理,形成有效的征管機制。
(四)加強房地產業稅收管理。重點加強對棚戶區改造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的稅收管理,建設局、發改局、財政局和交通局應及時向稅務部門提供建設項目的審批資料、撥款進度及相關的涉稅信息,并根據工程進度和資金的撥付情況,代收代扣相關稅款,建設單位持代收代扣稅款憑證到地稅部門開具正式發票,實現稅收的源頭控管。
(五)加強交通運輸業稅收管理。重點加強客貨運輸業的稅收征管,準確掌握全縣的客貨運輸業戶的稅源底數,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時將營運證的辦理信息提供給稅務部門。對未在保險部門代扣交強險車船稅的車輛,車輛檢測部門應在車輛年檢時,代收代扣車船稅。
(六)加強教育和衛生行業稅收管理。加強公辦學校按規定舉辦的各種培訓班、輔導班、學前班的稅收管理。教育部門和學校等應及時向稅務部門提供涉稅信息,并代收代扣各項稅款。要加強對營利性、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個體醫療業戶的稅收征管,衛生管理部門應及時向稅務部門提供相關證照的頒發情況及經營信息,并代收代扣相關稅款。
(七)加強發票管理。房地產業、建筑業、餐飲業等方面要加強稅控管理,以票控稅。交通運輸業管理上實行代收代扣、源頭控管等措施。公安、司法等部門要配合稅務機關開展發票打假工作,嚴厲打擊發票違法犯罪行為,堵塞漏洞。要加強對依法開具和索取發票工作的宣傳,尤其是要加強對機關、行政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依法索取發票的宣傳,提高全民依法索取正規發票的自覺性,鼓勵公民提供發票違法線索,查實后給予一定的獎勵,并為其保密。
(八)加強對零散稅收管理,實行委托代征。依法規范委托代征行為,根據有利于稅收控管和方便納稅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對零散的稅收,稅務部門可與代征收部門和單位簽訂《委托代征稅款協議書》,依法實行委托代征。
三、落實部門責任,嚴格履行職責
(一)財政部門:
1、積極發揮社會綜合治稅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能,負責社會綜合治稅組織協調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了解各部門履行社會綜合治稅職責和義務情況,及時向社會綜合治稅領導小組上報相關工作情況。
3、提供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政府集中招標采購項目、部門預算中各部門房屋修繕費等涉稅信息。
4、提供基建工程項目財政撥款情況。
5、代收代扣財政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工資統發人員的個人所得稅。
(二)稅務部門:
1、嚴格依法治稅,抓好各項稅收工作。
2、做好涉稅信息匯集分析、分類整理、綜合利用工作,并于每月十五日前將上月信息傳遞情況報送縣社會綜合治稅領導小組。
3、研究制定社會綜合治稅的相關配套方案和具體的綜合治稅措施和操作辦法。
4、需要委托相關單位代收代扣的稅收,依法與相關單位簽訂委托代收代扣協議書。對受托代收代扣單位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
(三)工商部門:
1、及時向稅務部門提供納稅人設立、變更、注銷登記情況和其他涉稅信息。
2、受理稅務部門提請的依法吊銷納稅人營業執照等事項。
(四)公安部門:
1、依法受理偵查稅務部門移送的涉稅違法案件。
2、協助稅務部門依法打擊逃、抗、騙稅案件,維護稅收秩序。
3、參與稅務部門的稅收專項整治工作,配合稅務部門采取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五)發改部門:
1、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確定后,將相關宏觀經濟數據資料傳遞給稅務部門。
2、向稅務部門提供建設項目的名稱、行業、投資和地址等涉稅信息。
(六)國土資源部門:
1、按月向稅務部門提供土地征用劃撥、出讓、轉讓等相關涉稅信息和應稅礦產資源開采信息。具體包括土地使用證信息、土地轉(出)讓信息、資源稅信息、礦產資源管理費收取信息,礦產資源開采人名稱、采礦許可證號碼、礦產品名稱、開采地址、開采數量等信息。
2、辦理土地權屬轉移和變更手續時,按照“先稅后證”的原則,要求當事人出示契稅和耕地占用稅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對未取得上述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的,國土資源部門不予辦理土地轉移及變更登記手續。
3、代收代扣鐵礦石等礦產品臨時開采應繳納的零散稅收。
(七)安監部門:
1、督促煤炭生產單位及時足額申報納稅,據實開具增值稅銷售發票。對于虛開增值稅發票,或經稅務部門多次催繳,拒不繳稅的單位,應予以取締或關閉。
2、向稅務部門提供煤炭經營許可證發放等涉稅信息。
(八)建設部門:
1、提供建設單位、承建單位投資額、招投標額、預決算額、發包、分包等涉稅信息。
2、代收代扣相關稅收。
(九)房產部門:
1、提供房產轉讓、房屋租賃等相關涉稅信息。
2、按照“先稅后證”的原則,對不能提供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的申請人不予辦理權屬證書。
3、代收代扣契稅等相關稅收。
(十)審計部門:
1、依法監督稅務部門執行稅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執行情況。
2、審計過程中發現被審單位有稅務違法行為的,向其下達審計決定,責成被審計單位向稅務部門繳納應繳納的稅款和滯納金。
3、向稅務部門傳遞相關涉稅信息。
(十一)金融部門:
1、按照“稅銀一體化”協議,代收代扣有關稅收。
2、積極配合稅務部門依法實施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依法實施賬戶查詢、凍結和稅款劃繳工作。
(十二)勞動保障部門:
1、提供下崗職工優惠證的審批情況。
2、調查核實稅務部門提請的有證據證明虛假的下崗優惠證件,將核實的情況及時反饋給稅務部門。
3、提供定點藥店的名單和各藥店醫保用藥金額。
(十三)商務部門:
1、提供招商引資項目的立項、資金到位情況。
2、提供招商引資企業的名稱、行業、地址、投資規模等涉稅信息。
(十四)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1、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新辦、變更和注銷信息。
2、配合稅務部門做好稅控加油機的管理工作。
(十五)交通部門:
1、提供營業性客貨車輛營運證發放、出租車輛增減變化等涉稅信息。
2、代收代扣有關稅收。
(十六)林業部門:
提供木材運輸證明開具情況、林木采伐許可證的審批情況等。
(十七)牧業部門:
收取動植物檢疫費時,代收代扣相關稅款。
(十八)教育部門:
1、督促所屬單位和公辦教育機構按規定舉辦的各種培訓班、輔導班等申報納稅,代收代扣相關稅款。
2、配合稅務部門加強對校辦企業的管理,嚴格按照稅收優惠政策標準執行,對不再符合享受優惠政策條件的企業,要及時恢復征稅。
(十九)文化部門:
1、督促所屬單位和外來文藝團體、演出經紀機構或個人就其應稅行為依法申報納稅。
2、提供新辦文化企業和社會團體相關涉稅信息,督促其納稅。
3、督促所屬單位及外來團體商業性比賽、體育彩票銷售和兌獎、營業性體育健身和培訓等發生的應稅行為依法申報納稅。
(二十)衛生部門:
督促所屬單位及營利性、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個體行醫者依法申報納稅。
(二十一)物價部門:
向稅務部門提供重點涉稅產品價格等涉稅信息。
(二十二)其他相關部門:
有涉稅信息的,要及時向稅務部門提供信息。發生應稅行為的,要及時依法申報納稅。
四、幾點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社會綜合治稅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縣政府要求各單位、各部門一定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真正把社會綜合治稅作為一項富民強縣、利在長遠的工作抓緊抓好。縣政府成立社會綜合治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縣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組織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都要成立相應機構,行政一把手負總責,安排一名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并指定科室和人員負責社會綜合治稅工作。在全縣上下形成縣政府統一領導,各單位、各部門齊抓共管的社會綜合治稅局面。
(二)建立涉稅信息交流制度。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的職責和義務,積極配合稅務部門做好征收管理工作,通過網絡、書面或電子信息的形式,及時提供所掌握的稅務部門需要的涉稅信息,實現信息共享。稅務系統也要建立科學、有效、快捷的信息平臺,理順橫向、縱向信息網絡,實現對稅源的全方位控管。
(三)加大宣傳力度。宣傳部門和有關部門要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社會綜合治稅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工作措施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增強全社會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的意識。要加強對有關部門稅源監控和代收代扣職責的宣傳,引導各部門發揮職能作用,主動配合,積極參與,為社會綜合治稅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稅務部門要利用報刊、電臺、電視臺以及政府網站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媒體,公告送達各類稅收法律文書;宣傳各種辦稅程序、服務承諾和納稅人先進納稅事跡;曝光各類稅收違法行為。
(四)實行依法監管。
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的職責,加強在依法治稅工作中的協調與配合,及時調查處理違法、違紀案件,維護稅收管理秩序。要加強與紀檢機關,人民法院、檢察院的工作聯系,保證涉稅案件依法及時處理。
(五)嚴格考核獎懲。縣社會綜合治稅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制定專門的考核辦法,對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提供的涉稅信息、代收代扣稅款情況和社會效果進行綜合考核。對領導重視、工作突出、措施得力、成績顯著的單位,給予獎勵。對依法全面履行代收代扣、委托代征稅款的義務人,由縣社會綜合治稅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定一定數額的業務費。對因工作不力、不報、遲報、漏報和錯報信息,導致稅收管理不到位或造成稅收流失的單位,將從嚴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精品范文
1社會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