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職業病防治工作意見

時間:2022-04-23 0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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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辦職業病防治工作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省職業病防治條例》,扎實做好我市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切實保障職工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制定實施意見如下。

一、職業病防治的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省職業病防治條例》(以下簡稱《職業病防治法》和《防治條例》),以保護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為目標,以煤炭、化工、水泥等行業為重點,發揮職能部門和工會組織作用,堅持維權關口前移,強化監督檢查指導,推進全市職業病防治工作不斷深入開展,并取得更大成效。

二、職業病防治的工作措施

(一)開展宣傳活動,加強教育引導。各有關部門和各級工會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采取各種有效形式,認真組織企業和職工深入學習《職業病防治法》、《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學習職業病防治基本知識,尤其是要抓住9月份開展《職業病防治法》、《防治條例》宣傳周的有利時機,廣泛開展送法進企業、舉辦專題講座、開展知識競賽等學習宣傳活動,教育引導各類企業和職工群眾深刻認識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復雜性。要教育引導各類企業明確職業病防治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鼓勵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實現清潔生產,發展低碳經濟,增強防護能力,降低職業危害。要教育引導職工群眾增強法律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自覺做到遵紀守法,抵制違章指揮、杜絕違章作業,促進良好職業衛生文化環境的形成。

(二)開展調研活動,把握防治重點。為切實摸清當前我市職業衛生安全危害和職業病危害現狀,4月中旬,由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市衛生局、環保局、經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配合,對我市煤炭、化工、水泥等行業的部分企業開展一次專題調研活動,切實把握我市企業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重點,為全市職業病防控提供科學依據。

(三)加大執法力度,強化監督檢查。市衛生、環保、勞動、安監等有關職能部門要結合各自工作職責,認真落實《職業病防治法》、《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加大執法檢查監督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對煤炭、化工、水泥等重點行業的監控、監督和檢查,重點做好粉塵、有害氣體等職業病的預防和治理。各級工會尤其是企業工會要繼續抓好“職代會保安全”、“安康杯”競賽工作,不斷擴大競賽活動的覆蓋領域和工作實效,切實發揮工會組織的監督作用。適時提請市人大開展對煤炭、化工、水泥等行業的專項監督檢查活動。

(四)選樹先進典型,強化分類指導。各有關部門和各級工會要注重做好分類指導和先進典型的選樹表彰工作。要堅持因企制宜,注重實效,選樹一批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要注重發揮先進典型的引領作用,引導更多的企業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五)加強法制建設,建立長效機制。各職能部門要根據《職業病防治法》、《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不斷加強法制建設。要加強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衛生審核制度建設,嚴格落實“三同時”管理制度,不斷強化源頭監管力度。要堅持場所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發放及現場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制度,依法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要建立用人單位如實向勞動者告知所接觸的職業危害情況、防護要求及待遇制度,推動企業健全職業病防控機制,依法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落實職業病人的工傷保險待遇。要加強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建設,堅持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三方協商內容,監督和協助企業落實法定責任,依法為職工辦理各種社會保險,特別是辦理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險、職工意外傷害互助保險和女職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險等。

三、職業病防治的部門職責

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是各相關部門的應盡責任。各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明確職責,齊抓共管,把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1、衛生部門:要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和《防治條例》有關規定,積極做好宣傳、培訓、貫徹實施工作。加大對違法現象的查處力度,依法履行職業衛生監督職能,加強監督執法隊伍和技術服務機構建設,提高監督執法的工作水平。

一是做好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二是做好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衛生審核工作,做好職業中毒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職業病人診治的有關工作。

2、環保部門:要結合產業結構調整,淘汰落后工藝產能。倡導采用先進技術和設備,控制生產過程的跑冒滴漏現象,減少污染物排放量;大力實施重點污染源治理,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加強建設項目環境管理,開展新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專項行動,嚴格落實“三同時”管理制度,配套完善治污設施,改善環境質量;認真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排查環境安全隱患,解決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的環境問題;加大環境監管力度,加強部門聯動和行政稽查,有力保障環境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3、安監部門:要抓好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發放及現場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危害申報,依法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行為。

4、勞動保障部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督促用人單位如實向勞動者告知所接觸的職業危害情況、防護要求及待遇,依法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落實職業病人的工傷保險待遇。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對違法安排未成年人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要嚴肅查處。

5、民營經濟管理部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積極開展宣傳教育,引導中小企業經營者履行社會責任,改善工作環境,關注職工健康。鼓勵引導中小企業加快技術創新,實現清潔生產,發展低碳經濟,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增強防護能力,降低職業危害,健全完善中小企業職業病防控機制。

6、用人單位:要按照職業衛生監管部門的要求,依法履行職責,接受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要在職業衛生監管部門的監督指導下,依法承擔起規范職業病防治管理,落實職業病防治措施,保護勞動者健康權益的法定責任;要按照職業衛生監管部門的要求和指導,面對一線勞動者開展廣泛的職業病防治知識宣傳,增強勞動者的職業病危害防患意識;要依法為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切實落實職業病患者的診療和康復等醫藥支出。

7、各級工會組織:要結合本地、本產業和企業實際,有針對性的做好職業病防治的宣傳工作,不斷增強職工群眾和用人單位的職業病防治意識,提高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要以礦山、建筑、化工等高危行業為重點,以農民工為職業病防治的重點人群,不斷加強對職業病危害突出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監督檢查,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監督和協助企業落實法定責任,改善作業場所安全衛生條件,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要與有關部門聯合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整治、國家職業衛生示范企業評選等活動,推進企業對職業病危害的綜合治理,及時糾正各種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其他相關部門也要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相關職責。

四、職業病防治的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由衛生、環保、安監、勞動保障等職業衛生監管部門以及總工會、經貿局、中小企業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負責職業病防治和職業衛生監管工作的協調和組織實施,督促用人單位落實法律責任和義務。

職業病防治關系著勞動者的健康安全,關系著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關系著社會的穩定和長治久安。各相關部門要增強大局觀念,強化服務意識,不斷加強職業衛生監管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健全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及控制效果評價、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提高為企業和職工的服務能力。要堅持監督與服務并重的原則,科學文明和諧執法,采取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加大職業衛生監督監測和執法檢查力度,幫助指導企業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實現“促進企業發展、保障職工權益”的互利雙贏局面。要堅持責任追究制度,對職能部門履職不力、監管部門監管不到位,用人單位疏于管理、有禁不止、玩忽職守,導致嚴重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依照《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