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委工會工作意見
時間:2022-05-03 0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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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國工會十五大精神,更好地發揮工會組織在推進全區改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現就加強新時期我區工會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進一步增強做好新時期工會工作的責任感
1.充分認識加強新時期工會工作的重要意義。工會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廣大職工是推進先進生產力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主力軍。隨著經濟體制的深刻變革和社會結構、利益格局、思想觀念的深刻變化,工會的工作領域、工作對象、工作任務和工作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職工隊伍內部結構和利益需求更加復雜,工會團結、引導、服務職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作用更加重要。各級黨組織要將切實加強和改進工會工作,將工會工作作為全區改革發展穩定工作大局中的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好。
2.進一步明確加強新時期工會工作的總體要求。加強工會工作,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以促進科學發展為主題,以竭誠服務職工群眾為宗旨,以發展和諧勞動關系為主線,以加強工會組織建設為基礎,以創新工會體制機制為動力,支持工會組織切實履行職能,團結動員全區職工為建設富裕和諧建功立業。
二、激發職工活力,充分發揮工會在促進科學發展中的作用
1.全面提高職工素質。在職工中廣泛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凝聚職工,引領職工轉變思想觀念,增強改革意識,使我區職工隊伍成為繼續解放思想、銳意改革創新的時代先鋒,成為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行動楷模。加強職工文化、社會、法律、業務知識和勞動技能培訓,提高職工的綜合素質,不斷增強職工群眾的學習能力、創新能力、競爭能力和創業能力。要支持工會督促企業依法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
2.充分發揮職工的首創精神。搭建職工建功立業的舞臺,大力開展崗位練兵、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技術攻關、發明創造、節能減排等活動,不斷提高職工技術比賽的廣泛性和實效性。動員和組織職工圍繞重大工程項目、重點發展產業、重要攻關任務,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經濟技術創新活動,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注重從優秀職工中發展黨員,重視選樹職工典范。健全勞動模范培養選樹、評比表彰和管理服務機制。進一步提高職工特別是生產、科研、服務一線職工在各級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的比重,廣泛調動職工參與經濟社會建設的積極性。
三、支持工會組織依法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能
1.完善職工權益源頭保障機制。按照《工會法》的要求,建立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與工會聯席會議制度,通報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與工會工作有關的行政措施,研究解決工會提出的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重要問題。完善工會、勞動社會保障、經貿(企管)三方協調會議制度,及時研究勞動關系的重大問題,協商解決勞動關系中出現的矛盾。廣泛深入開展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創建活動,豐富創建載體,推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2.切實保障職工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全區所有企事業單位都要依法建立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凡屬涉及職工利益的重要事項,必須經過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探索建立區域性、行業性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要依法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勞動保障部門和工會要加強監督檢查,提高集體合同簽訂率和履約率。要進一步健全和規范企事業單位的廠(校、站、所)務公開制度,充分保障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3.切實保障工會依法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職能。依法規范企業用工行為,實現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普遍簽訂勞動合同。加強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暢通職工權益信息和職工需求反映渠道,完善勞動關系預警機制,加強對職工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特別是容易觸發矛盾激化的問題的排查,及時化解矛盾。進一步做好職工法律援助工作,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職工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要建立以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平等協商簽訂工資協議為核心的職工工資核發機制,使職工工資收入的增長與企業利潤和效益水平相一致。要健全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網絡體系,依法對用人單位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關部門要加強勞動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與監督,對工會反映的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必須及時采取措施,堅決予以糾正,并向工會反饋處理結果。
4.充分發揮工會幫扶作用。各級黨組織要大力支持工會開展扶貧幫困和送溫暖活動。各級工會要努力幫助職工群眾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要圍繞困難企業、困難職工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工作,為區委、區政府提出合理化的意見和建議。要廣泛開展就業援助行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就業再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
四、大力支持各級工會自身建設
1.加強工會組織網絡建設。全區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都必須依法建立工會組織。要根據企業組織形式和職工就業方式的多樣化,積極探索并推進區域性、行業性基層工會組織建設,改進會員服務措施和辦法,增強工會的吸引力,激發職工入會的積極性。要把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及其所負責的單位是否建立工會、是否支持工會依法履行職責和勞動關系是否和諧作為各種政治安排、評優評先、享受優惠政策和政府采購的重要依據。工商、稅務、經貿、勞動等部門在審查或批準企業合同、企業章程、注冊登記和進行勞動監察時,必須將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依法組建工會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一并進行督促和檢查,并形成制度。對阻撓工會組建、以各種方式阻撓工會開展工作的行為,要依法嚴肅追究。要加強對基層工會工作指導,重視基層工會作用發揮,不斷提高基層工會工作規范化水平。
2.理順工會管理體制。工會組織按照“屬地管理為主,與黨組織關系基本相適應,系統、行業和地方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設置、管理。區總工會在與區委組織部商定后,可根據需要在下屬單位與職工人數較多或者行業管理任務較重的區屬單位設立系統(產業)工會或工會工作委員會。根據企業、職工人數不同,鄉鎮(街道)設立總工會或工會工作委員會。鄉鎮(街道)總工會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工會工作委員會為區總工會派出機構,均接受區總工會和鄉鎮(街道)黨(工)委雙重領導,以鄉鎮(街道)黨(工)委領導為主。
3.完善工會干部協管體制。工會干部以同級黨(工)委管理為主、上一級工會組織協助管理。鄉鎮(街道)、區屬系統(產業)工會主席(主任)提名人選,由鄉鎮(街道)、區屬有關單位黨(工)委(黨組)推薦,區委組織部征求區總工會意見后考察確定;副主席(副主任)提名人選,由鄉鎮(街道)、區屬單位黨(工)委(黨組)提出人選,區總工會考察同意后確定。上述人員產生、任命要嚴格按法定程序進行。鄉鎮(街道)和系統(產業)工會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的調動交流,應經區總工會同意。
4.強化工會工作保障。加強工會經費的收繳,凡設立有工會組織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工會法》的規定,按時足額撥付工會經費;未設立工會組織的,必須依法足額繳納工會籌備金。對不繳、欠繳工會經費的企業、單位,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提起訴訟。對工會實施送溫暖、經濟技術創新以及組織開展的勞模評選、職工教育、法律援助等工作,各級政府和企事業單位應給予相應的經費支持。各地、各單位要為工會提供必要的辦公用房、辦公設施和職工文化、教育、體育活動場所。各級工會要根據工會財務“統一領導,獨立管理”的規定,做好工會經費獨立建帳工作,撥繳的工會經費必須按規定進入工會帳戶。要建立健全工會財務預決算制,嚴格執行工會經費審批使用制度、上級經審和同級經審檢查監督制度。
五、切實加強和改進黨對工會工作的領導
1.把工會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各級黨組織要把工會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工會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工會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協調本級工會與政府部門以及其他群眾組織的關系,做到在政治原則上把關、在具體工作上放手、在制度措施上落實,使工會組織在黨的領導下創造性地開展工作。黨(工)委(黨組)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工會工作,區委組織部要把工會組建工作作為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明確責任、統一規劃、統一布置、統一檢查。各級政府在制定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和重大政策時,應當吸收同級工會參加研究,聽取工會意見。區屬單位、鄉鎮(街道)黨(工)委每年應當兩次聽取工會匯報,黨(工)委(黨組)的有關會議應吸收同級工會的主要負責人參加或列席。
2.加強工會干部的選配。把工會干部的管理、培養、提拔、使用和交流,列入黨政干部管理范疇統籌安排。按照干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把政治素質好、組織協調能力強、有開拓創新精神和熱愛工會事業、年富力強的干部選拔到工會領導崗位上來。要從實際出發,走“專兼”結合的路子,充實各級工會工作力量,改善工會干部隊伍結構。區屬單位、系統(產業)工會主席(主任)一般由區屬單位班子成員兼任。確有必要的,可專職配備。鄉鎮(街道)工會應按規定配備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主席(主任)一般由黨政班子中分管或熟悉工業經濟(經貿工作)成員兼任,確有必要的,可專職配備;班子成員兼任工會主席(主任)的鄉鎮(街道),一般應配備專職工會副主席(副主任)。專職工會主席(主任)任職期間,享受鄉鎮(街道)行政副職同等待遇,副主席(副主任)享受鄉鎮(街道)中層正職待遇。設立總工會的鄉鎮(街道),還應配備相應的工會干事。職工在二百人以上的企事業單位應配備專職工會主席。要依法保障工會干部權益,支持工會和工會干部依法維護國家利益和職工合法權益,對阻撓工會干部依法履行職責、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堅決予以制止,對打擊報復者要給予嚴肅處理。
3.合力促進工會工作新發展。加強《工會法》和勞動法規的宣傳教育。要把工會知識和相關勞動法規列入各級干部、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和企業經濟管理者培訓內容。區人大、區政協要繼續開展《工會法》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專項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工會法》和勞動法規。黨委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加大對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宣傳力度,增強宣傳效果,在全社會營造尊重勞動的良好氛圍。要整合各方面的資源,形成工作合力,不斷鞏固和發展“黨委領導、政府支持、工會運作、職工參與、社會配合”的工會工作大格局,推動工會工作不斷實現新發展、開創新局面,在構建富裕和諧中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