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推薦后備干部指導方案

時間:2022-12-03 09: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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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推薦后備干部指導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局黨委關于加強后備干部隊伍建設的有關精神,規范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建設和保持一支德才兼備、素質優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分局中層后備干部隊伍,結合分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黨管干部原則;

2、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3、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4、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

5、注重發展潛力、重視培養提高原則;

6、結構優化、動態管理、備用結合原則。

二、名額分配辦法

本次主要推薦分局中層副職(非副科級副所長、副中隊長,以下同)后備干部人選,具體分配名額為:財源、岱廟、泰前執法所各分配2個名額,上高、徐家樓、省莊執法所和戶外廣告執法中隊、分局機關各分配1個名額。

三、中層副職后備干部的資格和條件

中層副職后備干部除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資格和條件以外,還應具備以下資格和條件:

1、政治堅定,品德高尚,身體健康。

2、參加工作兩年以上。

3、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4、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在稱職以上等次。

四、推薦程序和辦法

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黨政領導班子后備干部工作規定》的有關規定,按照安排部署、資格審查、民主推薦、討論呈報、組織考察、研究確定、公示反饋等程序進行。

(一)安排部署。召開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會議,印發《區分局民主推薦中層后備干部實施方案》,對分局中層副職后備干部調整補充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二)資格審查。由各推薦單位對符合條件的人選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要與上級人事部門溝通,進一步核查干部的年齡、學歷和近三年考核結果等信息。對資格審查合格者在本單位進行公示。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拔的全過程,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參選資格。

(三)民主推薦。各單位根據分配的名額,按要求組織開展民主推薦工作。參加民主推薦的范圍為本單位全體干部隊員。實際參加民主推薦的人數要達到應參加人數的80%以上,推薦得票率達到60%以上者,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四)討論呈報。各單位根據民主推薦情況和平時掌握情況,充分醞釀討論,集體研究,按分配名額提出后備干部建議人選名單,以正式文件報分局黨總支。上報材料包括:推薦報告(推薦報告中要寫明參加民主推薦的范圍、得票及排名情況,并附《中層副職后備干部民主推薦情況匯總表》)、《中層副職后備干部人選情況登記表》、《中層副職后備干部推薦人選名單》及中層副職后備干部推薦人選的現實表現材料。

(五)研究確定。對各單位呈報的建議人選分局黨總支進一步核實其個人信息,并綜合民主推薦、現實表現等情況研究確定,列入中層副職后備干部庫。

(六)公示反饋。對分局黨總支研究確定的分局中層副職后備干部人選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對沒有不良反映或有反映但經查證無影響的,列入分局中層副職后備干部名單,并由分局黨總支以書面形式向推薦單位反饋。

五、紀律要求

1、各單位要切實遵守干部人事紀律,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嚴格審查資格條件,認真組織開展民主推薦和考察工作,對不按規定程序、資格條件和要求推薦的單位,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2、在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大會上,公布監督舉報電話以及相關聯系方式、聯系電話(分局監督舉報電話),主動接受干部群眾監督。對發現并核實有拉票行為的人員,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已列為后備干部的,取消后備干部資格,兩年內不得提拔。

3、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接受監督,確保后備干部調整補充工作在風清氣正的環境中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