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方案
時間:2022-06-24 01: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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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家、省、市、縣領導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圍繞實施安全發展戰略,牢固樹立“抓宣傳也是抓落實”、“抓宣教也是抓治本”、“傳播力也是領導力”的理念,強化責任與政策的落實,以防范和杜絕漁船水上安全事故為目的,以增強廣大漁船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法制意識為抓手,深入推進漁業安全思想文化、宣教陣地、宣教品牌、宣教工作制度、宣教機構和宣教隊伍建設,為促進全縣漁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提供良好的安全生產文化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增強廣大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法制意識和防范意識,進一步促進從業人員自覺依法生產、安全生產,自覺排查治理漁船安全生產隱患,積極有效防范漁船水上事故的發生。
三、主要任務及職責分工
(一)宣傳安全生產重大決策部署
1.強化對政策措施和重大決策的部署宣傳。認真貫徹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工作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力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有關安全生產工作重大決策,大力宣傳2014年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和工作會議及省、市、縣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著力“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宣傳,發出安全生產最強音,激發和凝聚安全生產正能量。
責任單位及股室:局安辦、辦公室、海洋站、水技站,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中隊、工作站、預警中心。
2.突出重點工作任務宣傳。認真宣傳貫徹國家、省、市、縣政府及省廳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深入總結、提煉、推進漁業安全生產落實“一崗雙責”和漁業船舶主體責任的宣傳,進一步深化漁業船舶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依法加強監管執法、漁船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等重點工作的宣傳,及時適度曝光生產安全事故和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對全社會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責任單位及股室:局安辦、辦公室、海洋站、水技站,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中隊、工作站、預警中心。
(二)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3.加強法律法規宣傳。依托LED平面媒介、電視、廣播、互聯網、手機短信等宣傳陣地,結合印發傳單、制作宣傳手冊、專欄和標語等形式,加大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以及《省漁業船舶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省漁業船舶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省漁業船舶救助專項補助暫行辦法》為主要內容的規章制度的宣傳貫徹力度,普及漁業安全生產法律、安全知識,促進漁區廣大群眾學法、知法、守法,提高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和法制意識。
責任單位及股室:局安辦、辦公室、海洋站、水技站,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中隊、工作站、預警中心。
4.加強控制指標實施情況宣傳。做好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控制指標實施情況的通報與考核,及時公布沿海鄉鎮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控制指標進展情況,進一步推都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落實。
責任單位及股室:局安辦,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中隊、工作站。
(三)開展安全生產專題宣傳活動
5.開展第13個“安全生產月”宣傳活動。圍繞“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活動主題,在全縣漁業行業深入開展宣傳咨詢日、安全生產事故警示教育周等活動,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舉辦主題宣傳圖片展覽,向廣大漁民提供漁業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咨詢等活動;全縣要密切配合省、市政府安委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活動。
責任單位及股室:局安辦、辦公室、海洋站、水技站,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中隊、工作站、預警中心。
6.開展“防災減災日”宣傳活動。根據上級開展“防災減災日”工作部署,開展形式多樣的海洋與漁業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活動,提高公眾對海洋與漁業防災減災意識,提高群眾自救互救能力。在“防災減災日”宣傳活動期間,全縣要積極配合省廳、市局開展省、市、縣三級主題宣傳活動。
責任單位及股室:局安辦、辦公室、海洋站、水技站,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中隊、工作站、預警中心。
7.開展“打非治違”工作宣傳。充分利用平面媒體、互聯網、戶外宣傳欄等各種媒體,宣傳打擊漁業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揭示非法違法行為性質的危害性,營造濃厚氛圍,推動“打非治違”工作常態化。
責任單位及股室:局安辦、辦公室,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中隊、工作站。
8.配合開展“安全發展行”活動。積極配合市政府組織的安全生產報道團開展海洋漁業安全專題采訪活動,著力推廣漁業安全工作的亮點與做法。
責任單位及股室:局安辦、辦公室、海洋站、水技站,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中隊、工作站、預警中心。
9.深化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等主題宣傳。進一步深化漁業船舶、遠洋漁業企業、遠洋漁船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等重點工作的宣傳。充分利用平面媒體、互聯網、手機短信、戶外宣傳欄、橫幅標語等各種載體,宣傳工作措施、成效和經驗做法,報道工作亮點,剖析事故案例,曝光違法違規行為。
責任單位及股室:局安辦、辦公室,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中隊、工作站。
10.開展應急管理標準化建設宣傳。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負有安全生產監管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加強應急機構建設,做好應急管理機構、人員、職責、制度、經費“五落實”的宣傳。
責任單位及股室:預警中心、辦公室、安辦、海洋站、水技站,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中隊、工作站。
(四)大力宣傳安全生產常識規范規程
11.開展消防宣傳。認真落實《省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11—2015)》,組織開展漁港、漁船火災處置應急演練、加強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確保從業人員掌握消防基本技能,能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撲救初起火災,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漁港、漁船火災事故的發生。
責任單位及股室:局安辦、辦公室、海洋站、水技站,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中隊、工作站、預警中心。
12.開展安全教育培訓。繼續落實市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漁業安全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縣局《縣漁業安全生產宣教與培訓三年計劃實施方案》(云海漁〔2013〕30),加強船東船長、職務船員、專業訓練合格證等培訓,提高船員持證率。
責任單位及股室:漁政漁港監督股、局安辦、辦公室,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中隊、工作站。
13.加大漁船教育政策宣傳。進一步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海洋漁船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廳《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漁船管理工作的通知》(閩海漁〔2014〕9號)文件精神,保障漁業生產安全,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加大對漁船教育政策的宣傳力度,使漁民充分認識規范漁業船舶交易的重要意義,教育引導漁民依法進行漁船交易并及時辦理相關證書證件,提升漁民的認知程度,確保買賣漁船進行交易,有效規避交易風險,維護漁民的合法權益。
責任單位及股室:漁政漁港監督股、審批股
(五)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文化建設
14.開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動。6月份組織有關單位、漁業企業、船東船長及漁業從業人員觀看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制作出的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人命關天》,開展為期一周的安全系列宣教片宣傳推廣工作,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意識和法制意識。
責任單位及股室:局安辦、辦公室、海洋站、水技站,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中隊、工作站、預警中心。
15.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周活動。積極組織開展海洋與漁業防臺風應急演練、漁業船舶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等活動,提升漁船自救互救和抵御臺風能力。
責任單位及股室:局安辦、辦公室,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中隊、工作站、預警中心。
(六)加強安全生產宣傳陣地和隊伍建設
16.拓寬安全生產宣傳主陣地。加強漁業安全生產信息報送工作,踴躍向《中國安全生產報》、《閩南日報》等主流媒體投稿,有效傳播安全生產知識、工作動態和成效。著力提升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和理論研究水平。
責任單位及股室:局安辦、辦公室,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
17.創新和豐富安全生產宣傳形式。鼓勵推動沿海鄉鎮以貼近群眾、喜聞樂見、觸景生情等形式創新宣傳手法豐富廣大漁民漁業安全生產知識、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
責任單位及股室:局安辦、辦公室,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中隊、工作站、預警中心。
18.強化宣教隊伍建設。舉辦全縣安全生產宣教人員培訓班,不斷提高宣教人員的業務工作水平;不定期組織局宣教人員深入沿海鄉鎮、村、漁業企業座談指導,提高宣教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
責任單位及股室:局安辦、辦公室,縣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中隊、工作站、預警中心。
四、工作要求
1.強化宣教工作組織領導。要加強領導,堅持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常年抓,堅持業務工作與宣傳工作一起抓,圍繞漁業安全生產目標,協調聯動,共同把宣教工作做實、做細、做出成效。
2.健全完善宣教工作機制。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長效機制,結合實際,制定并落實具有較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具體實施方案,使漁業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態化。
3.強化宣傳教育資金保障。要將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經費列入部門年度財政支出預算,保證宣傳教育所需資金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