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辦公共事件解決方案
時間:2022-03-19 06: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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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指導思想
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長效機制,掌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主動權,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社會安全穩定。
1.2編制目的
為了規范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行為,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和風險的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利益,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和諧*”建設。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加強預防。把保障公眾的人身安全作為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任務。突發事件發生后,要優先開展搶救生命、滿足公眾基本需求的緊急行動,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同時,把預防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控制事態發展和減少災害損失,作為應急工作的中心環節和重要任務,充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和完善監測、預測和預警體系,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準備、早控制。
1.3.2快速反應,減少損失。突發事件的“測、報、防、抗、救、援”等各環節都要堅持效率第一原則,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及時獲取和研判信息,果斷決策,迅速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處置突發事件所采取的措施,應當與突發事件造成社會危害的性質、程度、范圍和階段相適應,處置突發事件有多種措施可供選擇的,應選擇對公共利益損害較小的措施,對公民權利與自由的限制,不得超出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所必需的限度。同時,要加強對應急處置相應的人、財、物等資源的管理和合理使用。
1.3.3分級負責,協同應對。堅持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啟動相應的預案,明確相應的責任和權限,建立和完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下的聯動工作機制。
1.3.4群專結合,有效整合。充分發揮專家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工作中的信息研判、決策咨詢、專業援助、應急搶險、事件評估等方面的作用。充分依靠群眾,有序組織和動員社會各界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通過整合現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和組織網絡,建立統一、科學、高效的指揮體系;通過整合現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資源,建立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常備不懈的保障體系;通過整合現有突發事件的監測、預測、預警等信息系統,建立網絡互聯、信息共享、科學有效的防范體系。
1.3.5依法處置,權責明確。加強應對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法制建設,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堅持依法行政,妥善處理應急措施與常規管理的關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運用范圍和實施力度。實行一把手負責制,依法保障應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責任單位、責任人員按照本預案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行使權力,賦予應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負責人統一指揮、視情臨機決斷的權力。實行行政問責制,對于應急處置有關單位和人員的不作為以及延誤時機、組織不力等失瀆職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1.4適用范圍
1.4.1本預案適用于*道辦事處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
1.4.2因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預案體系
2.1應急預案體系
2.1.1辦事處總體應急預案。辦事處總體應急預案是全辦預案體系的總綱,是辦事處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由辦事處負責制定,報區人民政府備案。
2.1.2辦事處專項應急預案。辦事處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辦事處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訂的涉及數個部門的應急預案,由辦事處有關部門牽頭制訂,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根據形勢發展和工作需要,專項預案將不斷補充完善。
2.1.3辦事處部門應急預案。辦事處部門應急預案是辦事處有關部門根據區總體應急預案、區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預案,由辦事處有關部門制定,報區政府備案。
2.1.4各村居及其基層組織的應急預案。各村居及其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在辦事處的領導下,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制定,報辦事處備案。
2.1.5重點單位、重點部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由有關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報辦事處備案。重點單位、重點部位名單由辦事處有關應急管理部門另行確定并實施動態管理。
2.1.6重大活動安全單項應急預案。較大規模的集會、節會、慶典、會展等活動安全的應急預案,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由組織承辦單位負責制訂,報辦事處審定。各類應急預案應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構成應適時調整和完善。
2.2突發公共事件的定義、類型
2.2.1定義。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重大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2.2.2分類。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演變過程和發生機理,我辦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一)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洪水、嚴重干旱缺水等水旱災害,臺風、暴雨、冰雹、雷電、濃霧、冰雪、低溫凍害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以及重大生物災害等。
(二)事故災難。主要是指各類重大生產、交通安全事故,通訊、信息網絡、特種設備等安全事故,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火災事故等。
(三)公共衛生事件。主要是指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重大動物疫情以及其它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會安全事件。主要是指恐怖襲擊事件、涉外突發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以及規模較大的群體性事件等。
上述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的其他類型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3組織體系
3.1領導機構
街道辦事處設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辦事處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組長按處置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四類突發事件的分工由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各村居和相關部門組成。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一)研究確定全區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規劃、計劃和重大決策;
(二)制定和修改《*道辦事處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三)在本行政區域內有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領導、組織和協調應急工作,決定啟動和組織實施本預案;
(四)根據需要調動區救災搶險隊伍,參與應急工作;
(五)當突發公共事件超出我辦處置能力時,依程序請求區政府或市政府支援。
3.2辦事機構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應急指揮中心備有指揮場所和相應的設備設施,作為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區應急指揮平臺。
應急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辦事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統一組織、協調指導、檢查轄區內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二)收集、分析突發公共事件相關信息,向應急領導小組提出處置建議,對可能演變的突發事件,應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提出處置建議;
(三)定期組織修訂辦事處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審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部門預案、村居預案和應急保障預案,督促檢查預案演習工作;
(四)負責建立健全和維護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網絡系統,實現各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指揮部、相關部門單位、各村居信息共享,保障網絡暢通;
(六)指導應對突發事件的科學研究、預案演習、宣傳培訓、督促應急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
3.3專項指揮部
辦事處分別設立各專項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簡稱專項指揮部,作為專項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負責相應領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各專項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應確定相關領域應急工作主管部門以及參加部門和單位。辦事處主任任總指揮,分管副主任、各村居主要負責人任副總指揮,各相關部門、村居為成員單位。
3.4工作機構
(一)應急管理部門
根據部門職責和工作需要,每類突發公共事件確定一個應急主管部門、若干應急協管部門。應急主管部門是對某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處置工作負有主要責任、承擔主要任務的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是:承擔相關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的工作;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的制訂、修訂和實施,貫徹落實區政府的決定事項;做好對本領域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監測、預測和預防工作,及時向區政府報告重要情況和建議;建立相關專業應急隊伍,組織相關應急預案演練、人員培訓和相關應急知識普及工作;指導和督促村居和部門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
應急協管部門是按照部門職責和工作需要協助應急主管部門對某類突發公共事件進行預防、處置的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是:制定符合區總體應急預案和相關專項預案要求的部門預案,協助和配合應急主管部門做好本領域突發公共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做好應急主管部門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二)應急保障部門
根據部門職責和工作需要,每項應急保障職能確定一個部門牽頭,若干部門協助。應急保障牽頭部門的主要職責是:牽頭制定所負責領域與區總體應急預案配套的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建立應急保障所需的相關資源的動態數據庫,建立應急狀態下的征集調用工作機制,做好應急處置所必需的物資、技術、裝備準備;建立與履行應急保障職責相應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相關應急保障行動方案的演練;協調有關應急保障協助部門,指導相應職能部門的工作。
應急保障協助部門的主要職責是:制訂符合區總體應急預案和應急保障行動方案要求的部門預案;服從應急保障牽頭部門的任務分配,按照應急保障牽頭部門提出的要求,利用各方面資源履行應急保障職責;為應急保障牽頭部門提供突發公共事件和資源的有關信息。
本預案未規定職責的其他有關部門均應制定部門應急預案,服從辦事處應急領導機構和指揮機構的指揮,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開展相應工作。
3.4.1專項工作組
為有效地處置重大和特大突發公共事件,辦事處應急指揮中心下設專項工作組。專項工作組是負責處置重大和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的保障機構和基本救援隊伍。各專項指揮部可以指揮和調度專項工作組處置重大和特大突發公共事件。
(一)綜合協調組。由辦事處分管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副主任負責,辦事處應急管理辦公室牽頭,相應專業應急機構或事件主管單位、事發地村居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綜合信息,及時向上級部門和領導匯報事件動態,傳達上級部門和領導指示精神,協調專業應急機構或事件主管單位、專家和專業救援隊伍以及相關單位開展工作等。
(二)信息報道組。由辦事處分管主任負責,黨工委辦公室牽頭,相應專業應急機構或事發地村居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實時記錄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發展及處置工作情況,組織起草有關公告、通報、簡報等文字材料,按規定向區委、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送信息;向突發公共事件涉及的毗鄰地區及時通報有關信息,并根據處置工作需要,承擔聯系、溝通和協調工作。
(三)新聞宣傳組。由黨工委宣傳科負責,相關專業應急機構或事發地村居,應急管理辦公室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單位起草新聞稿、開展新聞報道、分階段新聞以及統籌協調事發地或相關新聞發言人第一時間基本信息等工作。
(四)物資保障組。由辦事處分管副主任負責,事發村居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根據應急機構或事件主管單位以及專項指揮部要求,組織生產、配送、調撥、監管、征用各類應急物資。
(五)環境處理組。由辦事處分管副主任負責,主要職責在職責范圍內及時控制污染的擴散,消除危害,并對潛在危害繼續監控。
(六)調查評估組。由辦事處分管副主任負責,應急管理辦公室牽頭,相應專業應急機構或事件主管單位及監察、民政、事發地村居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根據具體突發事件性質及工作需要,事發時及時跟進調查事件誘因、處置單位履行職責情況并提出獎懲、評估損失和援助等方面的意見。
(七)善后處理組。辦事處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主任負責,相應專業應急機構或事件主管單位,事發地村居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安置受災人員生活、處理死難人員尸體、接受和管理社會各界捐贈、協調災后重建等。各應急組負責人可根據實際處置工作需要,增減相關參與單位。
3.5各村居組織機構
各村居是負責處置和管理本行政區域突發公共事件的領導機構,各村居應急領導機構、辦事機構,應依照本預案建立。
4運行機制
4.1預測
4.1.1組織建立全辦突發公共事件監測網絡。各村居應和有關部門根據突發事件的種類和特點建立健全監測網絡,劃分監測區域,確定監測點,明確監測項目,落實監測人員,配備必要的設備、設施。應急管理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都要指定聯絡員,具體負責溝通信息、協調業務、傳達指令等工作。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事件進行預警。預警信息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機關等。預警信息的決定權由區專門領導小組根據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上報的情況實施。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通過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4.2基本應急程序
收到突發公共事件報告時,應首先將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及時傳遞給各相應機構(街道辦事處、村居和各職能部門),由各相應機構按工作職責和預案開展處置工作。
當突發公共事件為較大突發公共事件時,應向各專項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各專項指揮部收到信息后,應立即組織力量對事件情況予以了解查實,并實施相應措施,如決定啟動專項預案則按相關處置預案實施。
專項指揮部認為突發公共事件為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時,應向辦事處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并提出啟動辦事處應急指揮系統的建議。辦事處應急指揮中心按預案協調各專項工作組作相應處置后,如事態仍未得到控制,需向辦事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提出建議。
辦事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召開會議研究對策,根據預案部署各專項工作組的工作,視情況需要動員社會力量參與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成立指揮部處置事件,設立指揮長,并向區有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必要時可請求市有關部門支援。
辦事處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指揮部設在辦事處應急指揮中心,信息分析與綜合組及有關應急機構此時應派出人員到指揮部參與工作。指揮部實行24小時工作制。具體處置程序如下:
①基層單位(或市民)→辦事處應急指揮中心
一旦發生危害社會財富、人身安全及影響正常社會秩序的突發公共事件,事件發生地的公民、執勤民警、與事件相關的基層單位和所在社區要立即根據其性質和威脅程度,將有關信息報告辦事處應急指揮中心。
②辦事處應急指揮中心→相關部門、村居
辦事處應急指揮中心在接到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后,迅速對事件進行綜合分析判斷和處理,并立即指示相關職能部門及發生地村居領導趕赴現場,同時報告區分管領導。
③部門、村居→專項救援救護隊伍
突發公共事件處置部門以及事件發生地的村居和相關單位,接到有關信息報告及辦事處應急指揮中心指示后,應在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及相關預案,組織、調度相關救援救護隊伍,迅速展開應急救援行動或做好應急處置準備。
④各救援隊伍→部門、村居→辦事處應急指揮中心
各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后,應立即向相關機構、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領導報告人員和裝備情況,并接受指令。由應急主管部門向指揮中心報告有關情況。各相關機構和部門應各負其責,按照本轄區、本部門的應急救援預案指揮救援救護工作,控制事態發展,減少損失。同時將有關處置情況和事件發展態勢向區應急指揮中心報告,以便應急指揮中心調配資源,采取相應處置措施。
⑤辦事處應急指揮中心→辦事處應急領導小組
若屬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要及時提出建議,報請辦事處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啟動辦事處應急指揮部。相關主管部門、村居要積極做好受災人員的現場救援救護、傷員安置及善后工作。
4.3現場指揮與協調
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工作原則,由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地所在的村居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組成應急指揮部,并提供指揮部運作的相關保障(信息、通信、治安、后勤等)。
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由應急指揮中心及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地的村居、應急主管部門、有關應急救援機構的領導組成。需要時,應急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參加現場指揮部工作。指揮長一般由各專項應急指揮部領導或區應急指揮中心領導擔任;搶險工作現場指揮由應急主管部門領導擔任,發生地村居領導擔任副指揮,各協管部門現場負責人均為指揮部成員。如相關主管部門領導尚未到位,由發生地村居主要領導擔任現場指揮。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任現場總指揮。
在接到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后,現場指揮、副指揮要立即趕赴現場,召開現場分析會,研究搶險救援救護方案,采取相應措施,部署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各專業隊伍全面開展現場保衛、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事件調查、撫恤善后等工作;確定上報信息的人員、內容和方式;如果事態嚴重,現場指揮應采取果斷措施,向指揮中心領導匯報,請求社會資源和力量增援,必要時向區應急指揮中心提出啟動更高層面的應急指揮系統。應急指揮中心領導負責現場收集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統一事件新聞公報。當事態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趨勢時,由區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研究對策,并向上一級應急指揮中心報告情況,請求資源、人員等各方面的支援。
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的主要任務:一是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相關預案和領導指示,組織指揮參與現場救援的各單位行動,迅速控制和切斷突發公共事件危險源,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二是實施屬地管理,組織治安、交通保障,做好人員疏散、安置工作;三是接受并傳達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指示,負責向上級匯報搶救工作情況及事件處置進展情況;四是協調各職能部門和單位,做好調查和善后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4.4擴大應急
發生或即將發生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采取一般處置措施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需要實施擴大應急行動,辦事處可適時按照有關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態的非常措施,并向區、市人民政府報告。實施擴大應急時,各村居和有關部門要及時增加應急處置力量,加大技術、裝備、物資、資金等保障力度,加強指揮協調,努力控制事態發展。
4.5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的判斷和宣布應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級別及應急處置情況,分別由不同層次的處置機構和部門得出初步判斷,并向辦事處應急指揮中心或辦事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由指揮中心或領導小組確認后宣布應急結束。
4.6善后處理
突發公共事件的善后處置工作在辦事處統一領導下,由相關部門組織實施。相關部門要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及時收集、清理和處理污染物,對事件情況、人員補償、征用物資補償、重建能力、可利用資源等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后恢復計劃,并迅速實施。
4.7社會救助
接到突發公共事件預警或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辦事處應會同相關部門迅速引導群眾轉移,安置到指定場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撥,保障災民基本生活。辦事處應組織力量,對損失情況進行評估,并逐戶核實等級,登記造冊,并組織實施救助工作。
4.8調查和總結
4.8.1調查評估組在善后處置階段應對事發原因、性質、影響、損失、處置能力和經過、責任單位獎懲、援助需求等做出綜合調查評估,并及時將調查評估報告報區政府。
4.8.2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部門應對本部門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進行總結并書面報區應急管理辦公室。
4.8.3根據調查評估報告,辦事處對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監察部門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9情況通報
應急結束后,由辦事處應急管理辦公室會同區宣傳部門負責牽頭處置的應急主管部門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進行信息和情況通報。充分重視并發揮主流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突發公共事件情況通報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10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村居負責,需要辦事處援助的,由事發地村居提出請求,辦事處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恢復重建計劃,提出建議和意見,按有關規定報批實施。
5保障措施
5.1技術儲備和保障。辦事處應急管理辦公室統籌全辦應急物資、人員、資金等儲備資源。通過整合相關職能部門信息技術資源、組織編制全辦各類應急資源分布圖譜、搭建全辦應急信息系統網絡平臺和應急指揮平臺,動態掌握應急保障信息。
5.2應急隊伍保障。應急隊伍組建。公安、城管等應急任務繁重的部門和高危行業、企業應組建相應的專業或預備應急隊伍,強化應急配合功能,增強應急能力。充分發揮人武部、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骨干作用,積極調動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隊伍等社會力量,建立各類社會化、群眾性應急隊伍。
社區和志愿者應急隊伍。健全社會力量動員機制,充分發揮城市社區、公益團體等社會力量的作用,組建具有一定救援知識和技能的志愿者隊伍,以在第一時間減少突發公共事件的損失。在志愿者隊伍的組織、技術裝備、培訓、應急預案演練、救援行動人身保險等方面,由辦事處政府和相關單位部門給予支持和幫助。
應急隊伍調動。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由本系統按照預案調動自己的應急隊伍進行處置。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由辦事處專項指揮部統—協調調動應急搶險救援隊伍。重大以上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專業隊伍為主體、群眾性隊伍為輔助的原則,由辦事處應急管理辦公室統—協調調動應急搶險救援隊伍。
應急隊伍演練。各類應急處置隊伍要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和生產,積極開展專業技能培訓和演練;并依據專項應急預案進行短期脫產訓練。在辦事處應急管理辦公室的統一組織下,定期組織跨部門、跨行業的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演練,檢驗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提高各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和現場處置能力,實現對突發公共事件管理的規范化和程序化。
5.3治安保障。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由派出所和各村居負責治安保障,立即在救災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做好現場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眾、維護公共秩序等工作。
辦事處、各村居積極發動和組織社會力量開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趁機“打、砸、搶”的犯罪活動,全力維護突發公共事件地區的社會穩定。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如現場有起火、存有易燃易爆危險品、漏電、漏水、漏氣等情況發生,現場處置人員要緊急通知有關主管部門實施滅火、排爆,斷電、斷水、斷氣等措施,清除現場危險品,避免次生危害的出現。
5.4經費保障。辦事處每年按照財政支出額的適當比例安排預備費作為公共財政應急儲備資金,優先用于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在一般支出預算中增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專項準備資金,并根據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需求,逐步提高資金提取比例。
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一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部門預算內部結構,削減部門支出預算,集中財力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二是經區政府批準啟動專項準備資金,必要時動用公共財政應急儲備資金。
按照“急事急辦”原則,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簡化工作環節,凡區政府批準的撥款事宜,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手續,確保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
鼓勵本地區的公民、法人單位和其他組織購買財產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從事高度危險活動的企業應當購買財產保險,并為其員工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提供資金援助。
辦事處負責應急專項準備資金和公共財政應急儲備資金管理,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重大資金動用由辦事處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審批。
6、監督管理
6.1預案演練。各村居、辦事處各科室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對相關預案進行演練。
6.2宣傳和培訓。辦事處、各村居要通過散發宣傳品、宣傳欄、音像手段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關方面要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
6.3責任與獎懲。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7、*道辦事處突發公共事件管理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