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時間:2022-01-20 0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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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

(一)擴大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到2011年,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覆蓋城鄉全體居民。2009年,城鎮職工醫保參保率達到90%,城鎮居民醫保參保率達到88%;2011年分別達到95%和92%。新農合參合率保持在99%以上。全面啟動在沈高校大學生參保工作,將當年新入學的大學生全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范圍。調整完善靈活就業人員的醫保政策,適當降低繳費比例,對按規定補繳欠費的,取消醫保待遇的等待期。出臺《*市農民工參加醫療工傷綜合保險實施辦法》,吸引更多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

城鎮職工醫保實行單位繳費與退休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脫鉤的辦法,為所有參保的退休人員設立個人賬戶,建立保障退休人員老有所醫的長效機制。2009年底前,將破產關閉和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全部納入城鎮職工醫保范圍。允許困難企業在職職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或自愿選擇參加城鎮居民醫保,將因企業困難無力繳費的未參保人員全部覆蓋在基本醫療保障體系之內。

(二)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2009年,各級財政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補助標準達到130元;2011年,各級財政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補助標準不低于140元,并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標準,進一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2009年,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5%以上和60%;新農合實行門診統籌和住院統籌相結合的補償方式,參合農民實際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到45%以上,30%統籌資金用于門診補償。2009年新農合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全市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2010年底前,將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分別提高到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三)規范基本醫療保障基金管理。要建立合理付費機制,鼓勵病人在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為主體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醫,適當提高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統籌基金報銷比例,逐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建立和完善醫?;鹗罩ьA算制度,合理控制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基金結余;新農合統籌基金當年結余率控制在15%以內,累計結余不超過當年統籌基金的25%。建立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公示制度,接受社會各界監督。2010年實現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市級統籌。

(四)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政策。2009年,實現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與城鄉醫療救助政策的銜接。加大財政對困難群體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補助力度,城市低保家庭成員享受分類救助人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或撫養人的“三無”人員,重度殘疾人員、長期生活不能自理的重病人員等)參保費用由政府全額承擔,其余低保人員參保費用政府承擔90%。按照城鄉醫療救助一體化的原則,在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基金報銷的基礎上,對困難群體的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5個百分點。2009年,城鄉醫療救助最高限額提高到5000元;2010年,提高到5500元;2011年,提高到6000元。

(五)提高基本醫療保障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部門綜合協調聯動機制,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障服務的監督管理。逐步實現醫療保險管理規范化、專業化、標準化,規范經辦機構管理行為,提升經辦機構服務能力。2009年底前,將新民、遼中、法庫、康平4縣(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全部納入市級統籌。2010年,全市所有定點醫院、定點藥店實現網絡結算;實現全部城鎮參保人員在本市轄區范圍內就醫購藥“一卡通”。探索建立異地就醫結算機制、醫療保險城鄉一體化管理模式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醫藥服務提供方的談判機制,以政府購買醫療保障服務的方式,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

二、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六)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供應保障體系。按照國家公布的基本藥物目錄和要求,制定執行《藥品配送主體的篩選方案和選擇標準》,縣級以上醫療機構使用藥品全部納入集中采購。從2009年起,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進建立基本藥物制度,實行集中采購、統一配送、全部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到2011年實現藥品銷售零差率。

積極鼓勵零售藥店向連鎖經營發展。2009年,新增3家藥品連鎖總店、150家藥品連鎖門市店。到2011年,全市增加10家藥品連鎖總店和300家藥品連鎖門市店。逐步強化執業藥師管理制度,2009年,全市要有100家三級零售藥店配備執業藥師;2011年,全市300家三級零售藥店全部配齊執業藥師;二級零售藥店按規定配備取得藥師以上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積極推進藥品零售企業電子化監管。2009年完成對500家縣以上地區藥品零售企業的電子化監管;2010年實現對1500家縣以上地區藥品零售企業電子化監管。

(七)建立基本藥物優先選擇和合理使用制度。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合理確定不同層次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率。從2009年起,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都必須按規定使用基本藥物。各級醫院要按照國家出臺的臨床基本藥物應用指南,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基本藥物,零售藥店按相關規定配備和銷售基本藥物。加強對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用藥指導和監管,允許患者憑處方到零售店購買藥物。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高于非基本藥物,降低患者用藥負擔。

三、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八)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按照國家制定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標準,進一步完善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2009年,啟動三縣一市4所縣中心醫院、35所鄉鎮衛生院、15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裝備72所鄉鎮衛生院。2010年,實現每個縣(市)至少有1所縣級醫院達到國家二級甲等醫院標準,有1-3所標準化中心鄉鎮衛生院。2011年,實現每個行政村有1所村衛生室達到建設標準。統籌規劃建設鄉鎮防保站和鄉鎮衛生院。

(九)加強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加強以全科醫生崗位培訓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制定《*市基層醫療衛生技術隊伍建設三年規劃》,實施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建設工程。市級以上醫院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醫生,每人每年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不少于14天,保證一定數量大醫院醫生在基層服務;選送一批縣、鄉醫療衛生機構的執業助理醫師參加本、??茖W歷教育;聘用一批退休臨床醫學專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每年招收50名臨床醫學專業本科畢業生參加全科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并充實到基層;對現有基層醫務人員進行普遍培訓。2009年,培訓30%的基層衛生人員;到2011年,培訓率達到100%,95%以上取得崗位培訓合格證書。落實城市醫院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生晉升中高級職稱前到農村服務一年的政策。對志愿到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工作3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由政府代償一定比例學費和助學貸款。

(十)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成本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由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合理界定功能和任務、核定人員編制、核定收支范圍和標準的基礎上,政府負責按國家規定核定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員經費及所承擔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經費,按定額定項和購買服務等方式給予補助。合理確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探索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收支兩條線等管理方式。醫務人員的工資水平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相銜接。

政府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在核定成本的基礎上給予合理補助。

(十一)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積極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適宜技術、設備和基本藥物,大力推廣包括民族醫藥在內的中醫藥。轉變鄉鎮衛生院服務方式,組織醫務人員在鄉村開展巡回醫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積極推行上門服務和主動服務,積極開展面向廣大居民的健康咨詢等家庭衛生服務。探索制定分級診療標準,開展社區首診、雙向轉診等試點工作。全面實行人員公開招聘和聘任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制定相關政策,加強績效考核,建立以服務質量和服務數量為核心、以崗位責任與績效為基礎的考核和激勵制度,將考核結果與獎懲、晉升、收入掛鉤,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四、加快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十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覆蓋城鄉居民。實施國家確定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從2009年開始,按照國家居民健康電子檔案內容,建立城鄉居民健康檔案,到2009年底城市居民健康檔案規范化建檔率達到30%以上,并對部分農村居民進行建檔試點。到2011年老年人等重點人群建檔率城市達到98%以上,農村達到50%以上,并實現居民健康檔案計算機管理。為65歲以上老年人每3年開展1次健康檢查、為3歲以下嬰幼兒做生長發育檢查、為孕婦做產前檢查和產后訪視,為高血壓、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結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導服務。普及健康知識,開展公民健康素養促進行動。

(十三)實施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繼續實施結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以及國家免疫規劃、農村婦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衛生項目。2009年為15歲以下人群補種乙肝疫苗,補種人數占應接種人數31%以上;對35-59歲農村婦女生殖道感染、乳腺癌和宮頸癌等常見病進行檢查;為農村生育婦女免費提供孕前和孕早期婦女補服葉酸、孕中期超聲篩查、住院分娩補助、產后新生兒疾病篩查等服務;為結核病患者提供免費檢查和抗結核藥物治療;為貧困白內障患者開展復明手術?;窘鉀Q農村飲水安全問題,2009年,基本解決90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2010年,解決剩余47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加快農村改廁,2011年,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90%以上。

(十四)加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建設。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重點加強疾病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采供血、衛生監督、計劃生育等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絡建設,并按其服務的人口數量和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合理確定人員編制。2010年,重點建設市精神衛生中心、婦幼保健所、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加強市和區、縣(市)疾病控制、衛生監督機構建設和裝備,到2011年達到國家建設標準。制定區域職業病防治規劃并組織實施。落實傳染病醫院、結核病醫院、鼠防機構和其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從事高風險崗位工作人員的待遇政策。推廣和應用中醫藥預防保健方法和技術。

(十五)保障公共衛生服務所需經費。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所需基本建設、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由政府根據公共衛生事業發展需要納入預算安排;所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根據人員編制、經費標準、服務任務完成情況及績效考核結果,由政府預算全額安排;服務性收入上繳財政專戶或納入預算管理。

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十六)調整布局結構,合理確定服務功能。按照《*區域衛生規劃》,制定《*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調整衛生資源,優化資源結構,明確全市公立醫院設置數量、布局、床位規模和人員編制,嚴格準入管理,提高利用效率。新增醫療衛生資源重點投向農村。整合城市衛生資源,逐步建立城市大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級醫療、分工協作機制,構建以三級綜合性醫院為龍頭,由若干個城市綜合醫院、??漆t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組成的區域性醫療衛生服務聯合體,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醫療服務能力,促進基本醫療服務雙向轉診。制定實施*市促進和扶持中醫藥發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

加快區域醫療服務中心和品牌專科醫院建設,2009年底前完成6所重點市屬醫院建設和市兒童醫院一期改擴建工程,2010年全部投入使用。

(十七)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監管機制。積極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建立和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明確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責權,形成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制衡的機制。

加強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服務監管職能,健全醫療服務監管體制,嚴格執行臨床診療指南和技術操作規范,優化服務流程,規范診療行為。實行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建立科學的醫療機構評價機制,定期向社會公布醫療機構的評價結果。建立醫療糾紛第三方調節處理機制,增進醫患溝通,優化醫療執業環境。

以居民健康管理、醫院管理和電子病歷為重點,加快醫療衛生信息化建設,制定實施《*市醫療衛生信息化建設規劃》,2010年底前,建立市級醫療衛生信息化基礎平臺。整合全市公共衛生、醫療服務、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信息資源,理順衛生信息化管理體制,促進公共醫療服務信息資源共享、合理利用。

(十八)逐步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在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的同時,加大政府對公立醫院的投入,政府負責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扶持重點學科發展、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償等,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對中醫院(民族醫院)、傳染病醫院、職業病防治院、精神病醫院、婦產醫院和兒童醫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傾斜。政府對指定的緊急救治、援外、支農、支邊等衛生服務經費予以保障。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建設規模、標準和貸款行為。

積極探索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醫院由此減少的收入或形成的虧損通過增設藥事服務費、調整部分技術服務收費標準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解決。藥事服務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積極探索醫藥分開的多種有效途徑。適當提高醫療技術服務價格,降低藥品、醫用耗材和大型設備檢查價格。定期開展醫療服務成本測算,科學考評醫療服務效率。

(十九)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格局。積極促進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的辦醫體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立醫療機構改革,興辦醫療機構。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醫院在服務準入、醫保定點、科研立項和繼續教育等方面,與公立醫院享受同等待遇。2009年,以市屬醫院、廠企醫院和區屬二級甲等醫院為重點,研究制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方案;2010年,根據國家、省公立醫院改革的有關要求,適時啟動改革試點,并逐步擴大試點范圍。

六、保障措施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統籌組織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各區、縣(市)政府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加強對醫改工作的領導。市直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實施方案中確定的任務、目標,積極、穩妥、有序地組織實施。要加強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組織和協調工作,加強調查研究,及時出臺配套文件,解決改革推進的各種問題。

(二十一)加強財力保障。各級財政部門要認真落實本方案的要求,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保證改革所需資金,保證政府衛生投入增長幅度逐年增長,并高于經常性財政支出增長幅度。為了實現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目標,根據初步測算,2009—2011年,市、區兩級政府需新增投入20億元。其中市級政府投入15.9億元,區、縣(市)級政府投入4.1億元。

(二十二)加強宣傳引導。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是一件受到全民關注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實現黨的十七大提出的“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戰略目標的重大舉措。改革為了人民,改革更需要人民的理解、支持和參與。要大力加強對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意義和政策措施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種媒介,廣泛宣傳改革成果,鼓勵社會各界及人民群眾對改革全過程的參與和監督。

(二十三)加強工作督導。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任務十分艱巨、復雜,要將改革的任務分解落實到責任部門,并列為對部門的年終效績考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