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局客運整治指導方案

時間:2022-02-02 1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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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監局客運整治指導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領導指示以及省集中開展道路客運隱患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一系列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源頭管理,市交通局、公安局、安監局決定,自4月25日至6月30日,在全市開展道路客運隱患整治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1〕11號)和安監總管二〔2011〕36號以及鄂安監發〔2011〕1號文件的要求,進一步強化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努力構建平安交通。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加大道路運輸安全監管力度,強化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消除客運車輛交通安全隱患,查處嚴重違法行為,整治一批公路危險路段,努力使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好轉,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整治重點

本次整治重點為全市客運運輸企業和汽車客運站等。整治的主要內容是道路客運安全管理“八查、八落實”,即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查車輛通行秩序,落實交通法規;查黑車、黑的士非法營運,落實客運市場正常秩序;查車輛技術管理,落實強制維護和等級評定;查駕駛員從業資格,落實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查違法違規行為,落實經營行為規范;查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查危險路段隱患,落實公路安保設施。

四、組織機構

為加強全市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市安委會決定,成立市道路客運隱患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公安局副局長、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任。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綜合安全監管科,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日常事務。

五、專項整治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25日—5月10日)

各級、各相關部門要緊密結合實際,制定道路客運隱患整治專項行動的具體實施方案,完成本地區、本部門道路客運隱患整治專項行動的宣傳動員部署工作。道路運輸企業應制定道路客運隱患整治專項行動的工作方案,并于5月14日之前報市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自查階段(5月11日—5月20日)

各行業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企業(含公路客運、公交客運、旅游客運、汽車客運站等,下同)要按照統一工作部署,嚴格執行《道路運輸條例》及其配套規章規定的運輸企業資質條件以及整治工作要求,開展道路客運隱患整治的自查活動以及危險路段和交通安保設施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全面落實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運輸車輛以及聘用的駕駛人員進行全面排查,及時糾正運輸違規行為,排除事故隱患。對于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改正。5月20日前要將自查情況上報至市專項整治行動小組辦公室。

(三)整改階段(5月21日—6月15日)

各行業主管部門在道路運輸企業自查的基礎上,組織全面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措施和期限。6月15日前,要將整改落實情況上報市專項整治行動小組辦公室。

(四)抽查驗收階段(6月16日—6月30日)

市道路客運隱患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對全市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進行檢查驗收,督查各地、各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的情況。抽查各道路運輸企業和汽車客運站及道路安全隱患是否按照要求做了自查與整改。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將檢查驗收情況進行通報。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嚴格落實

各級、各部門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嚴格落實。利用這次專項整治行動,達到遏制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多發勢頭的目的。

(二)嚴把運輸企業資質關

1、強化運輸安全責任

道路運輸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應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要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從業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切實做到責任到崗、責任到人。

2、強化運輸安全基礎性工作

6月15日前,各道路運輸企業要建立車輛、駕駛員的戶籍管理制度,完善車輛和駕駛員檔案,實行一車一檔、一人一檔,健全車輛技術檔案。駕駛員的檔案內容應包括身份證復印件、駕駛證復印件、從業資格證復印件、個人情況登記(含駕駛培訓機構登記內容)、安全生產責任狀、安全學習記錄、交通事故與違章記錄,勞務合同以及客運駕駛員3年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證明等。

3、強化客運管理

(1)客運企業要加強對三級及以下公路的班車行車管理,確保夜行班車達到行車安全通行要求(晚22時至早6時不得在三級及以下山區公路路段運行)。要在近兩年已經排查調整、規范夜行客運班線的基礎上,再對夜間(晚22時至早6時)通行三級及以下山區公路的客運班線進行全面排查,并做好登記。

(2)客運企業對三年內有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的駕駛員,應當予以調離崗位或解聘處理。要強化對駕駛員的監管,對本企業三年內有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的駕駛員進行一次排查??瓦\企業不得聘用三年內有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的駕駛員。

(3)客運企業應加強運輸安全監督。定期、不定期派專人進行反酒駕、反疲勞、反超速、反超載等檢查,并在行車路單上簽字。營運客車不得在未經批準的客運站點???、配客和卸客,或在旅客運輸途中擅自變更運輸車輛或將旅客移交他人運輸。

(三)嚴把駕駛員從業資格關

1、道路運輸企業對長途客車必須按規定配備駕駛員人數,單程運距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車輛,確保配備2名以上駕駛員。駕駛員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24小時內累計駕駛車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2、道路運輸企業要積極配備和完善GPS系統。充分發揮GPS系統、行車記錄儀等先進科技手段對車輛行駛情況的監督、控制。專人負責對GPS、行車記錄儀等進行數據采集、分析、處置,有關記錄應完整。嚴禁客運駕駛員酒后駕駛機動車。對酒駕、超速20%以上或超員的駕駛員暫停其駕駛崗位1個月;對一年內累計2次超速20%以上或2次超員、1次超員50%以上、記分周期內交通違法記分滿12分、負有重大交通責任事故的駕駛員,調離崗位或解聘并在網上向社會公布。2012年年底前,全市所有客運車輛必須安裝GPS或行車記錄儀。

3、道路運輸企業要建立駕駛員的動態管理制度,嚴格駕駛員的從業資格。招聘駕駛員應嚴格資質審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聘用上崗,每月至少要安排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學習,并做好學習記錄。整治自查期間要對駕駛員進行一次全面普查,排查不按規定從業的行為。

(四)強化汽車客運站監管

1、在抽查驗收階段將按照《湖北省道路客運站考核標準》、《星級站務員實施方案》,開展全市汽車客運站站務檢查活動。

2、客運站要設立專人負責落實“五關”,即落實車輛日趟檢關、車輛技術等級關、駕駛員資質關、危險物品查驗關和出站關。強化車站安全的源頭管理,確保不合格的車輛不出站,出站客車不超員。凡未經日趟檢、日趟檢不合格或技術等級不符合規定的客車以及當班駕駛員未持有效從業資格證的,車站調度一律不得派車發班。

3、客運站應嚴格執行客運班車夜間三級及以下山區公路禁行的規定,嚴禁夜間通行三級及以下山區公路的班車發車。客運站應對客運班線(重點對中、長途班線)擅自增加班次情況進行普查,嚴禁客運企業擅自增加營運班次。

4、客運站應當及時公布進站客車的班車類別、客車類型等級、運輸線路、起訖停靠站點、班次、發車時間、票價等信息。

(五)強化道路客運安全監督檢查

道路運輸行業主管部門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行為,并按規定追究相應責任。要按照《湖北省道路客運企業經營行為違章記分考核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對客運違規行為進行違章記分考核。

七、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筑牢思想防線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形勢的嚴峻性,以對黨和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落實好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方案,針對今年以來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頻發所暴露出來的薄弱環節,督促各運輸企業及相關單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安全隱患。

(二)明確責任,強化安全監管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單位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負總責,確保各項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制度的落實和專項整治行動工作任務的落實到位。各級、各部門要按國務院和省、市領導的指示精神,負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監管職責,強化對運輸企業的監督管理。6月30日前,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將本方案實施情況匯總,上報至市專項整治行動小組辦公室。

(三)全面普查,落實隱患整改

道路運輸企業要對本單位經營資質、車輛、駕駛人員進行全面普查,做到“一車不漏、一人不漏、一患不漏”,并按要求做好隱患整改和檔案管理,把安全管理的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將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加強宣傳,爭取社會監督

各級、各相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全市統一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與必要性,營造“人人講安全、處處講安全、人人督安全”的良好社會輿論氛圍,促進和監督各級、各相關部門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從而推動各運輸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