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教師效能獎金分配辦法

時間:2022-03-25 11:14:00

導語:優秀教師效能獎金分配辦法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優秀教師效能獎金分配辦法

一、總體指導意見

(一)優秀教師效能獎金設置:義務教育、普通高中以學校為單位按學科專任教師總數(不含教輔及工勤管理人員)30%的比例按人均每學年2000元左右分配

(二)少數邊遠校點由中心學校根據全鄉(鎮)具體情況予以適當傾斜,但受獎人員不得突破全鄉鎮學科專任教師總數30%的比例。

(三)職教中心、特殊教育學校、機關幼兒園學科專任教師、研訓員按總人數的10%設置優秀教師效能獎(由各單位參照此方案執行,具體方案報教育局審批),獎金來源由教育局另行籌措。

二、考核標準及方法

(一)優秀教師效能獎由縣直學校、中心學校遵照評分細則組織專班進行評比(普通高中參照此細則執行,方案報教育局審批)。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發現一次,扣除本單位當年效能獎金的十分之一。

1、出現教學事故的。

2、上班期間上網玩游戲、炒股的。

3、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

4、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影響的。

5、有賭博打牌等行為,損害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6、從事有償家教和不按主管部門規定使用教輔資料、進行有償招生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