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大氣污染勁風實施方案

時間:2022-04-08 0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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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發[]6號文件印發的《區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為了認真做好整治大氣污染及防治工作,切實解決市空氣污染突出問題,確保我區空氣環境質量優良率達到市政府下達的目標要求,實現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總目標,根據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創建“兩型”社會先導區為楔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市控制城市揚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建設生態為目標,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和街、鄉的作用,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和健全大氣污染防治長效管理機制,努力創造最適宜創業發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環境。

二、組織領導

調整和充實“區整治大氣污染勁風行動領導小組”。調整后的領導小組由區委常委、副區長丁繼榮任政委,副區長張鐵炎任組長,區政府助理調研員彭又沙任常務副組長,區政府督查室主任龔毅夫、區監察局局長李學軍、區城管局局長毛著、區建設局局長黃建成、區環保局局長劉菊娥、區環衛局局長張晨陽為副組長;區委宣傳部、區政府督查室、區文明辦、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建設局、區農林水利局、區城管局、區環保局、區房產局、區交通局、區市政局、區環衛局、區園林局、區國土分局、區城管執法大隊、區城管公安大隊、區規劃分局、交警大隊及各街、鄉共30個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區環保局內),由環保局局長劉菊娥擔任辦公室主任,劉熙靖、楊映紅、梁鼎、聶新武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主要負責承擔區整治大氣污染行動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對全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總協調、調度、匯報及日常監管,參與各部門組織揚塵污染執法等工作,負責空氣質量信息編送和督查通報編報。

三、工作目標

實現全區空氣優良率全年達到85%,優良天數達到312天以上;降塵總量在2007年基礎上下降10%。

四、主要任務

(一)控制揚塵。揚塵是影響我區空氣質量,造成大氣污染的主要污染物,控制揚塵是大氣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務。以我區空氣質量自動監測點(設在師大附中教學樓上)、降塵自動監測點(設在師大校園內)和高新區空氣質量自動監測點(高新區辦公樓頂)方圓20平方公里為揚塵控制核心區域。望開區、桔洲街道、街道、望月湖街道、西湖街道、銀盆嶺街道及天頂鄉、望城坡街道、望街道、咸嘉湖街道等為重點控制區域,其他區域為一般控制區域。核心區內的所有建設工地和師大監測點周圍瀟湘大道、麓山南路、桃子湖路、阜埠河路、新民路、楓林路等道路為揚塵控制重點監控區,要采取重點措施加強重點監管。其他一般控制區要加強日常監管。

(二)控制油煙。城市二環線以內三產業安裝凈化油煙處理設施百分率達到70%以上。全面禁燒藕煤爐灶和秸桿、垃圾。

(三)拆除燃煤鍋爐,改燒清潔能源。三環以內燃煤鍋爐的拆除和改燒率達到100%,全面完成拆除和改燒任務。

(四)任務分解

1、區政府督查室、區文明辦對各有關單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督查,并定期通報工作情況。

2、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宣傳報道工作。

3、區財政局負責整治大氣污染行動專項資金的預算安排。

4、區環保局承擔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總調度、協調、匯報,負責燃煤鍋爐改燒及建設項目“三同時”執法檢查。

5、區監察局負責督查區屬各職能部門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履行職責情況。查處違規審批,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消極應付,敷衍塞責;瞞案不報,干擾辦案等違紀行為,對構成犯罪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負責公布舉報電話。

6、區建設局負責所有區管建設工程、工地揚塵污染控制管理工作;對正在報建和正在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建設項目提前介入,全面監管;對省、市建設項目的揚塵污染情況調查上報和協調處理。

7、區城管局負責轄區城市管理部門揚塵污染控制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檢查;負責背街小巷道路建設工程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8、區環衛局負責渣土運輸工地、渣土裝運中的揚塵污染防治;負責全區范圍內管轄道路尤其是核心區交通道路的灑水降塵。

9、區園林公司負責綠化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揚塵污染防治和核心區綠化帶的灑水、沖洗、保潔。

10、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負責餐飲業油煙、藕煤爐灶整治;負責對焚燒垃圾、廢木料、秸桿等固體廢棄物執法;嚴格控制渣土運輸中的揚塵污染。

11、區市政公司負責下水管網維修中道路挖掘和恢復工程的揚塵污染控制,負責管網溝渠清淤污泥及時清運。

12、區城管公安大隊負責執法過程中的安全保障和打擊處理抗拒執法等嚴重違法行為,參與聯合執法。

13、區發改局負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對建設項目進行嚴格把關,建設項目依法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而未做評價或環境影響評價未經批準的,不得實施行政許可。

14、區規劃分局負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對區管建設項目進行嚴格把關,建設項目依法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而未評價或環境影響評價未經批準的,不得實施行政許可。

15、區交警大隊負責查處渣土運輸車輛超載、無牌無照車輛以及未經批準擅自闖禁區運輸渣土行為,參與聯合執法。

16、區交通局負責督促渣土、砂石運輸單位經常組織檢查車輛防塵狀況,不定期組織對渣土砂石運輸車輛的專項檢查,參與聯合執法。

17、區農林水利局負責水利建設工程、砂石場的揚塵污染控制和管理。

18、區房產局、區國土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拆遷、拆除、拆違工程的揚塵污染控制。

19、街、鄉負責轄區內所有建設項目、農民安置小區工地、社區道路及路口、責任范圍內裸露地面的揚塵控制;轄區內社會路口的硬化;燃煤設施的煙塵、二氧化硫以及固體廢棄物焚燒等影響空氣質量問題的控制。

五、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引導。一是加大宣傳力度,開展宣傳日、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宣傳活動,提高全民意識。二是組織社會監督員、各建設項目甲、乙方負責人及揚塵控制專干定期培訓。三是堅持空氣質量日報制度,將空氣質量向政府各級領導及各職能部門進行每日通報并公告。四是對揚塵控制工作的先進和反映典型進行宣傳和曝光。

(二)加強日常監管。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各相關部門分工負責,各司其責,嚴格執行目標考核,強化制度管理,確保整治工作落實到位。①劃定渣土禁運區。將麓山南路、瀟湘大道、桃子湖路、阜埠河路、新民路至金星大道交差點劃為渣土禁運區,所有渣土運輸車輛一律禁止通行。②設定項目和主要道路揚塵專管員。所有建設項目和核心區主要馬路都必須至少明確兩名揚塵專管員。建設項目揚塵專管員由建設局負責落實與管理,核心區主要馬路揚塵專管員由環衛局負責落實與管理,建設項目和主要馬路揚塵控制工作情況由專管員每日上報。③加大重點區域污染控制力度。在主要道路設置執法檢查點,每天派人值班,切實控制出該區域的渣土運輸超載、帶泥上路等違法違規問題。④加大馬路沖洗力度,揚塵控制核心區要配置2臺以上專用灑水車,確保核心區馬路每天灑水不少于3~12次。④堅持每日督查。由區政府督查室、區監察局、區文明辦、區建設局、區城管局、區環保局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堅持每日督查巡查,每日情況通報反饋,及時處理問題。

(三)堅持定期調度。在每日情況通報基礎上堅持每周一次全面調度和不定期空氣質量分析制度。每周由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牽頭,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對各成員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調度、及時總結講評、及時解決問題。針對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的問題,不定期召開空氣質量分析會,探討解決問題的辦法,確保整治工作的效果。

(四)組織聯合執法。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從政府督查室、環保局、建設局、環衛局、交通局、城管執法大隊、城管公安大隊、區交警大隊8個職能部門各抽調1~2人組建一支聯合執法隊伍,配備專用工作車輛,開展聯合執法。重點對基建工地、道路揚塵及渣土違法違規運輸、使用燃煤鍋爐和燃煤土灶、焚燒垃圾等嚴重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現象,組織聯合執法。特別是久晴不雨、揚塵污染嚴重的季節和下半夜時段要加強現場督查執法頻次。

(五)加強社會監督。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群眾中聘請若干名社會監督員,參與揚塵污染防治的日常管理和聯合執法,監督各建設項目和各職能部門的揚塵控制工作。公布舉報電話,對舉報屬實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

(六)建立長效機制。出臺《區揚塵控制管理辦法》,建立揚塵控制標準、制度、措施,嚴格準入條件,從源頭上解決揚塵污染問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該項工作是關系到百姓生活質量的大事;是市八件實事及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重要指標;也是上級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各級領導務必提高認識,常抓不懈。

(二)加強領導。全體區級領導帶頭抓,各職能部門、各街道、鄉堅持行政一把手親自抓,各分管負責人各負其責為主抓,并建立工作領導小組,確保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落實到位。要將揚塵整治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提供有力保障。

(三)嚴格考核。區整治大氣污染行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對各成員單位的工作落實情況要定期進行督查和講評,制定考核辦法,實行嚴格考核,并將考核結果納入區文明創建和績效目標考核中。目標任務沒有完成或者造成嚴重失誤者實行一票否決。單位和個人年終考核均不能評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