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林業資源責任制辦法
時間:2022-06-20 1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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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執行縣級人民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工作的實際,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區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現狀及面臨的形勢
(一)發展現狀
區“九五”規劃以來,國家、省、市、區黨委、政府對林業的發展給予了前所未有的政策、資金的支持和投入,在綠化造林、森林資源培育、森林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是現有林地面積、森林蓄積量。按區第三次森林資源規劃調查成果顯示,林業用地521178畝,占國土面積的49.99%(占省控制面積的50.91%);非林業地521185畝(省控制面積為502571畝),占國土面積的50.01%(占省控制面積的49.09%)。按照新標準計算,森林面積486500畝,占林地面積的93.35%,森林覆蓋率47.52%(有林地+國家特別規定灌木林地+四旁樹占地)。全區活立木總蓄積量806713.7立方米。
二是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實施分類經營以來,通過全面實施了封山育林、天然闊葉林禁伐、低效林改造、退耕還林及城鄉綠化工程建設,著力構建多林種、多層次、多效益、功能較完備的城鄉一體化森林生態系統,使森林得到有效保護,水土流失狀況明顯好轉,生態功能不斷增強,城鄉生態環境明顯改善,綜合效益明顯提高。
三是森林資源安全保障能力不斷增強。區高度重視森林防火工作,防火預警體系初步建立,防火設施配備逐步加強。生物防火林帶建設逐步完善。森林病蟲害綜合治理工作不斷深化,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與防治體系已基本建立。森林公安、林政管理等執法隊伍建設和依法治林工作不斷加強。森林限額采伐、林地征占用管理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進一步強化。
四是林業科技支撐水平不斷提高。區林業科技源頭創新能力不斷增強,林業科技管理規范化,科技與林業生產結合日益緊密,高新技術研發能力不斷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逐步提高。全區已建立起林業技術推廣體系。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區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存在的主要問題概括有森林資源結構不夠合理,林地生產力較低和林業經濟增長方式較粗放,林業產業組織化程度較低和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和激勵機制。
(三)保護發展森林資源面臨的形勢
一是有利條件。我區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的有利條件概括主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優越的區位條件,良好的經濟社會條件和林業發展的新機遇。
二是制約因素。目前制約區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的因素主要是林業建設資金投入不足,用材林經營者的經營效益難以得到實現,森林災害難以得到有效遏制。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森林資源是國家重要的自然資源和戰略資源,是野生動植物棲息繁衍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物質基礎,是林業發展和生態建設的主要載體,也是地方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物質保障。開展保護發展森林資源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加強我區森林資源保護發展各項工作,不斷為我區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工作目標
根據國家、地方有關對林業的方針政策,結合區森林資源現狀、經營特點、技術及基礎條件水平等因素,統籌好當前與長遠、局部與整體,協調好森林多功能與森林經營多目標的關系,確保森林資源的可持續經營以及生態、經濟和社會等多種效益的充分發揮。
按照《省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大綱》和第三次森林資源二類調查結果顯示,截至2009年,市區森林覆蓋率47.52%;林木蓄積量80.67萬立方米;森林保有量為27818.57公頃;林地保有量為30164.63公頃;林地生產率45.03立方米/公頃;公益林地比例78.81%;商品林地比例21.19%。
預期到2020年,市區森林覆蓋率將達到50%;林木蓄積量提高到121萬立方米;森林保有量達到28872.18公頃;林地保有量達到30469.32公頃;林地生產率達到54.42立方米/公頃;公益林地比例達到82.09%;商品林地比例達到17.91%。
二、領導機構和考核機構
(一)領導機構
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工作事關我區生態安全、生態文明建設、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涉及面廣、專業性強、工作量大。為確保我區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目標工作任務順利實施,按照上級相關文件的要求,區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區人民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工作領導小組。
各鎮(街)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并報區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考核機構
保護發展森林資源是一項專業性和綜合性較強的工作,為確保我區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取得實效,按照上級相關文件的要求,區人民政府成立區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全區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工作內容
(一)業務工作
通過對各鎮(街)、國有林場,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及派駐機構在森林資源保護、森林資源培育、林業產業發展等方面工作的考核,反映各鎮(街)、國有林場,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及派駐機構對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工作的質量和實效。
(二)綜合性工作
主要包括在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工作方面政令暢通、政務信息、法制工作、宣傳教育、調查研究等方面的內容。
(三)爭先創優工作
主要反映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工作的創新性和先進性情況。
四、工作職責
為切實抓好抓實我區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各項工作的開展,結合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工作特點,現就區人民政府相關單位、派駐機構和鎮(街)做好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工作職責明確分別如下:
(一)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職責
1.區林業局:一是負責全區林業及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二是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造林綠化工作;三是承擔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監督管理的責任;四是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五是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六是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七是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區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承擔區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指導全區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區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八是編制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劃。九是指導全區農村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林業專業合作組織建設。
2.區財政局:做好開展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工作資金保障及落實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3.區發改局:對涉及征收征用林地等森林資源保護發展項目的,嚴格按照《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林地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核準或審批;積極推動保護發展森林資源有關工程項目審批等工作。
4.區國土分局、區規劃分局、區環保分局、區住建局、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區旅游局、區工經局:對勘查、采礦、采砂、取土和修建道路、水利、電力、通信、建筑等確實需要征收征用林地等森林資源的各項建設工程,嚴格按照《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林地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核準或審批;區國土分局等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本領域取得征收征用林地等森林資源的業主建設單位使用林地等森林資源情況的監督管理等工作,并將監督管理信息定期抄送區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5.區農牧局:主要做好在大農業開發過程中,涉及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等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的要及時與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合作、協調聯系,定期向區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抄送相關信息等工作。
6.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信訪局:主要做好在涉及保護發展森林資源權屬爭議調解、維穩,及時向區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抄送相關信息等工作。
7.區人社局:做好護林人員社會保障、林農技術培訓等工作。
8.區監察局、區審計局、區政府督查室:定期或不定期加強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工作監督檢查落實情況及參加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及時向區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抄送相關信息等工作。
9.區民政局:發生森林資源災害導致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受到重大損失,及時做好民政救濟工作。
10.區科技局:做好森林資源保護發展方面的科技宣傳、普及推廣等相關工作。
11.區教育局:管好全區學校、學生野外用火管理教育工作。
12.區衛生藥監局:發生森林資源災害造成人身傷害時,及時做好醫療救護工作。
13.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及派駐機構:每年參加全區義務植樹造林活動,積極參加森林防火工作。
(二)各鎮(街)職責
建立健全保護發展森林資源領導機構,落實好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各項經費保障;全面加強本級森林資源保護和發展,切實把森林資源各項指標在保住的基礎上,穩步推進林業各項工作,不斷壯大林業產業,提高林業產業付加值,使廣大林農增收和林業資源保護發展并重;及時向區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抄送相關信息等工作。
四、時間安排
(一)準備階段。制定區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工作方案、組織領導機構的建立、考核機構及分工、設定我區森林資源各項重要指標。
(二)宣傳階段。召開全區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工作動員大會及簽訂目標責任書,制定考核實施辦法。
(三)實施階段。
1.按照各級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對涉及全區森林資源的基本情況進行統計、清理、規范管理,迎接今年9月份國家林業局開展縣(市、區)級人民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度年度檢查工作作好準備。
2.區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考核工作實行年度考核,由區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考核領導小組抽調專人對全區各級各部門進行考核。
(四)總結評價階段。區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考核領導小組按照每年一小結,五年一大結對各級各部門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工作進行總結評價,并將考核結果上報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林業主管部門。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區人民政府與各鎮(街)及區直有關部門和派駐機構簽訂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目標責任書。要切實加強對目標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實行“一把手”責任制和領導分工負責制,定期檢查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二)細化工作任務,突出抓好落實。各級各部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做到事事有人管,項項有落實,件件有回音,要在落實上狠下功夫。要做到定期檢查,并做好記錄,為年終考評提供依據(具體考核實施辦法、執行規程、成果審定等由區林業局擬定,報區人民政府審定印發)。
(三)強化督促檢查,及時反饋結果。要做到有督促、有檢查、有反饋,重點檢查各項工作的完成情況,以及組織領導、工作責任、保障措施落實情況。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日常跟蹤檢查工作,及時掌握工作進度情況。將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落實中遇到的問題以及有關工作建議等報區人民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區人民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對工作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報告區人民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考核獎懲
區人民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將考核結果報區人民政府審定后進行通報,達標的給予通報表彰;不達標的給予通報批評并依照有關規定嚴格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