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掛牌督戰實施方案

時間:2022-11-03 10:14:46

導語: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掛牌督戰實施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掛牌督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對工作難度大的縣和村掛牌督戰”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決策部署要求,根據《市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掛牌督戰行動實施方案》,縣民政局決定對3個未脫貧村脫貧攻堅兜底保障實施掛牌督戰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戰目的

本著補短板、強弱項,保打贏、提質量的原則,聚焦脫貧攻堅,堅持以巡視、考核、暗訪、調研、篩查發現的問題整改為導向,對標對表、逐條整改,舉一反三、動態管理,做到已發現問題限期整改、新發生問題即知即改,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應兜盡兜。

二、督戰范圍

3個未退出貧困村。

三、督戰內容

一是確保將主要成員完全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主要成員可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人均收入低于農村低保標準的家庭,因病、因殘、因學剛性支出較大入不敷出的家庭等,全部納入農村低保一、二類對象范圍。

二是確保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不含整戶納入農村低保的貧困人口),農村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按照單人戶全部納入農村低保范圍。

三是確保將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五有”家庭全部退出保障范圍;確保納入建檔立卡家庭人均收入超過農村低保標準的三、四類對象,按規定落實漸退機制。

四是確保農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全部納入特困救助供養范圍,準確評估生活自理能力,合理確定照料護理標準,嚴格落實照料監護責任。

五是確保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困難的家庭和個人,及時給予臨時救助。

六是確保享受農村低保的殘疾人,全部納入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范圍;確保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殘疾人,全部納入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范圍。

七是確保各類檔案資料管理規范、真實、準確,相關佐證資料和工作記錄齊全、完善。

四、時間安排

2020年2月20日開始至3個未脫貧村全部脫貧退出為止。

五、人員分工

建立科級干部包抓責任制,由局主要領導總負責,3名副科級干部任組長,抽調6名相關業務人員組成工作組,開展兜底保障掛牌督戰專項行動。專項行動辦公室設在縣低保辦。

六、工作要求

督戰工作貫穿2020年兜底保障工作全過程,要保持高壓態勢,持續壓實責任,全程毫不松懈,確保不落一戶、不落一人。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掛牌督戰是貫徹落實重要指示精神、打好深度貧困殲滅戰的關鍵舉措,也是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重大決策部署的重要內容。縣民政部門主要負責人是兜底保障掛牌督戰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職責,親自部署、親自督促、親自檢查。各帶隊科級干部為包抓村第一責任人,各包抓干部為包抓村直接責任人,要深入一線抓好督促落實,真正將兜底保障清零工作抓實抓細抓深,取得實效。各包抓組每月20日前向專項行動辦公室上報掛牌督戰專項行動開展情況。

(二)積極配合實施。各相關鄉鎮要積極配合,安排專人與縣上包抓工作組進行銜接溝通,協同開展兜底保障掛牌督戰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政策落實和工作開展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并向鄉鎮黨委政府分管領導和部門主要領導反饋匯報,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三)強化責任追究。縣民政局將對包抓過程中發現的普遍性突出問題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對工作推進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突出,在國家考核驗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暗訪核查中被通報的地方,縣民政局將上報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予以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