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領導,依法執政,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城市建設
時間:2022-09-23 03: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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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期間,我市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四五”規劃精神,按照省委統一部署和要求,立足本溪實際,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城市為主線,堅持“統籌規劃、分類實施、突出重點、整體推進”的工作思路,強化領導,依法執政,全面加大依法治市工作力度,順利完成了我市《關于深化依法治市建設社會主義工作綱要》提出的階段性任務和目標。
一、適應工作需要,強化組織領導
實踐使我們認識到,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城市是一項全局性工作,而且隨著它的逐步深入,所涉及到的經濟、政治、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法治建設問題,更加復雜和具體。因此,必須不斷加強領導。一是明確市委工作職責。市委對依法治市,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城市工作實施全面領導,把握發展方向和進程,研究和決定重大事項,部署和總結工作,總攬全局,協調各方。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后,市委適時做出了《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議》,進一步明確了對依法治市,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城市工作的領導職責。二是明確依法治市領導小組工作職責。成立了由市委書記任組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分管領導任副組長,16個市直主要部門為成員的依法治市領導小組。制定了領導小組辦事規則。規定領導小組對依法治市,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城市工作具有一定的決策權、指揮權,并根據市委的決定,負責具體實施和檢查督促,組織研究理論和實踐問題,為市委對依法治市的重大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三是明確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規定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長期設在市司法局,負責對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的計劃、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服務等重要職能,使其真正成為市委領導依法治市工作的參謀部和指揮部。四是明確依法治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對市人大、市政協、組織、宣傳、政法、人事、財政等部門規定了明確的分工和責任。從而,建立起了強有力的依法治市工作領導體系,切實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實施、人大和政協監督、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為依法治市,建設社會主義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依法規范管理,加強法制建設
加強法制建設,使各方面的管理活動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約,是依法治市有序運行的重要保證。“四五”期間,我市充分行使“較大的市”的立法權,加大地方立法力度,指導各個層次、各個方面廣泛開展建章立制活動,力求把各項管理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軌道。重點抓了5個方面的法規制度建設。一是加強地方立法。五年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制定8部地方性法規,僅2005年,就審議通過了《本溪市審計監督條例》、《本溪市安全生產條例》、《本溪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三件地方法規,并對《本溪市房產管理條例》和《本溪市促進旅游事業發展條例》兩件法律草案進行了初審。二是建立政府規章。五年里,共立政府規章48件。這些政府規章為建立市場平等競爭秩序、推動公益事業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增強鋼鐵深加工、中藥業和旅游業三個接續產業的競爭力,促進我市經濟快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也為各級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依據。三是各項事業依法管理制度。各行政管理主管部門依據專業法,對各自管理的對象、程序、行為,甚至對執法人員的形象、用語等都做了具體規定。特別是那些執法工作任務重、難度大、群眾關注度高的重權部門,如稅務、工商、財政、交通等,制定的管理制度更加具體,從而加強了行業管理的力度。四是基層依法治理制度。制定了依法治縣(區)、治鄉、治村、治街、治社區、治廠、治校等7類依法治理標準。廣大基層普遍開展了依法建制、化法為規的建章立制活動,在村規民約和散在的管理制度基礎上,形成了各自綜合性的依法治理章程。隨著建立健全和狠抓各項規范制度的落實,過去常出現的工作死角死面和起伏不定的問題明顯減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呈現出了穩步發展,日趨深入的良好局面。五是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建立完善了市委理論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領導干部法制講座制度、法律知識考試考核制度等。“四五”以來,市委理論中心組堅持法制學習制度,并擴大到全市800多名市管干部,受教育面達到98%以上;全市各級領導干部參加省、市組織的法律知識考試人數累計達8萬多人次,年度參考率、合格率均達98%以上;全市有268名副科以上領導干部通過三年法律專業學習,取得了法律專業的第二學歷。目前,全市各級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蔚然成風,堅持法律顧問制度,日常工作依法論證,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辦事,自覺接受各方面的法律監督,成為廣大領導干部的自覺行動,影響和帶動全市人民群眾學法熱情日益高漲。
三、尊重客觀規律,實行分類指導
多年的工作實踐使我們體會到,雖然依法治市,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城市工作涉及面廣、紛繁復雜,但有其自身的特點和規律。尊重規律,分類指導,是推進依法治市不斷深化的重要工作方法。因此,我們按照“統籌規劃、分類實施、突出重點、整體推進”的工作思路,將依法治市,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城市工作分為領導干部學法用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農村、企業、社區、學校法制建設七條戰線,實行分類指導、分類實施。“四五”以來,我們根據每條戰線的特點和規律,結合實際,先后制定出臺了《公務員學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訓方案》、《社區“七化”法制建設標準》、《本溪市國有企業法制建設工作意見》、《國有企業法制建設標準》和《本溪市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標準》等規范性意見和標準。并分別召開了全市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公務員培訓、公正司法、企業法制建設、社區法制建設和農村法制建設等六個方面的工作會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領導親自到會,提出意見和要求,推動各條戰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齊頭并進,全面發展。我們在抓好整體工作的同時,針對每一時期的工作重點和要求,開展重點調研,加強重點指導,實施重點突破,不斷提升依法治市,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城市工作的檔次和水平。“四五”以來,重點抓了各級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建設法治政府和依法治村、依法治社區工作,特別是把深化司法改革、維護司法公正工作為突破口,全面加大工作力度。2002年7月份,市委成立了“深化司法改革,維護司法公正”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副書記任組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任副組長,組成了內部和外部兩個調研組,經過兩個多月的深入調研,形成了《關于我市政法機關司法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的調查報告》,據此制定了《關于推進司法改革維護司法公正工作實施方案》,召開了全市“深化司法改革,維護司法公正”工作大會,開展了發動宣傳、查擺問題、集中整改、建章立制、檢查驗收五個階段的專項活動。經過兩年多的艱苦努力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是進一步端正了執法指導思想,堅定了實現公平和正義的信心;二是基本查清了政法機關存在的突出問題,確定了整改重點和方向;三是基本摸清了產生問題的原因,制定了解決問題的方案和對策;四是初步建立起了深化司法改革,維護司法公正的長效機制。使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線得到了鞏固,依法治市,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城市的基礎得到了加強。
由于我們堅持尊重規律、分類指導、突出重點、示范引路、滾動發展、不斷升級的工作方法,全市依法治市,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城市工作呈現出全面進步、整體推進的強勁勢頭。
四、堅持依法執政,切實解決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針對“四五”期間,本溪將實現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所出現的歷史包袱重、疑難問題多的實際。市委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領導方式。把依法解決影響全市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作為依法治市的切入點和突破口,推動社會主義法治城市的建設進程。
一是依法振興本溪老工業基地。市委堅持把法治工作貫穿振興本溪老工業基地全過程。針對本溪資源枯竭的實際,市委從調整經濟結構、重大建設項目立項、增加固定資產投資,到改善資源環境等,都做到了依法論證、依法決策、依法規劃、依法抓好落實,較好地解決了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依法順利完成了鞍鋼與本鋼聯合,引進撫順罕王集團推進北臺鋼鐵集團公司股份制改造等重大項目,促進了本溪經濟的快速發展。“四五”期間,我市生產總值年均增長12.7%,實現了高于全國、全省3.9和1.6個百分點的增長速度。
二是依法加強采煤沉陷區改造和棚戶區建設。我市采煤沉陷區改造和棚戶區建設涉及千家萬戶。市委將其列為“頭號民心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組織有關部門制定了《棚戶區拆遷政策》、《棚戶區回遷進戶安置辦法》等相關政策,并組織黨政機關300多名干部進宅入戶,進行法律政策宣傳,對在工作中徇私枉法、營私舞弊的干部和執法人員進行了嚴肅查處,有效地保證了工作的順利進行。僅2005年,我市先后對10片棚戶區實施了拆遷改造,共完成拆遷居民26813戶,人口80094人,拆遷住宅面積89.71萬平方米,新開工面積132.39萬平方米,竣工面積38.29萬平方米,均超額完成當年省下達指標。
三是依法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重點問題。市委從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醫療、教育、礦產資源保護等重點問題入手,依法加大專項整治力度。先后整治醫療不合理收費30多項,促進了醫療事業的發展,初步建立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體系,全市參合農民34.9萬人,參合率達85.8%;整治教育亂收費20多項,進一步規范了教育管理秩序,同時,加大教育投資力度,九年義務教育得到鞏固提高,5所學校被評為省級示范性高中,建成九年一貫制農村寄宿學校30所;炸毀違法采礦井口405個,減少礦山企業876家,查辦案件314起。進一步維護了社會的穩定。
市委依法解決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的舉措,贏得了全市人民群眾的普遍擁護和贊譽,進一步激發了廣大人民群眾參與依法治市,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城市的熱情,積極獻言獻策,參與依法治理,為本溪經濟社會發展、振興老工業基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本溪注入了新的生機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