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黨員工作研究報告

時間:2022-07-13 1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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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黨員工作研究報告

發展黨員是黨的建設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做好黨員發展工作,對于進一步發展壯大黨員隊伍,鞏固黨的基層政權;對于引導廣大黨員投身全縣經濟發展的大局,進一步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全面發展,順利推進“十一五”期間各項建設任務的實施,都具有深遠而重要的意義。當前中央、自治區黨委、地委圍繞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對發展黨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的意見》和《自治區“十一五”期間發展黨員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的要求,現結合我縣實際,就如何做好“十一五”期間發展黨員工作做些研究與探討。

一、當前發展黨員工作的基本狀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鄯善縣總人口21.19萬人,有維、漢、回等19個民族。轄五鄉五鎮,共有19個黨(工)委、20個黨總支、387個黨支部,截止2005年黨員有9220人,其中:在崗職工4778人,占黨員總數的51.8%;女黨員2640人,占黨員總數的28.63%;農牧民黨員3367人,占黨員總數的36.5%;離退休黨員753人,占黨員總數的8.2%;非公企業黨員296人,占黨員總數的3.2%;少數民族黨員6354人,占黨員總數的68.9%。35歲以下黨員3510名,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黨員6066名。

多年來,鄯善縣始終把發展黨員工作作為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的重要環節,堅持“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十六個字方針,按照控制數量重質量,拓寬渠道壯隊伍,嚴格程序抓規范的要求,嚴把黨員隊伍“入口”關,扎實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并積極探索保持黨員隊伍先進性和純潔性的有效工作機制,使全縣的黨員隊伍不斷發展壯大,黨員人數從2000年至2005年由7505名發展達到9220名,自2001年以來平均每年發展新黨員約440名,黨員隊伍結構得到改善,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得到提高,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基層黨組織建設,提高黨組織凝聚力,戰斗力奠定了基礎。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改革步伐的不斷深入,一些基層黨組織受體制和認識上的客觀約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和制約著發展黨員工作,不容忽視。

1、入黨積極分子數量有所減少。全縣各級黨組織雖然采取了多種渠道來充實入黨積極分子隊伍,但從近幾年的統計資料顯示,入黨積極分子數量上呈減少趨勢。2003年我縣共有入黨積極分子1078名,以后逐年減少,2005年底只有950名,積極分子數量減少了128名。另外,仍有相當一部分青年人外出經商、打工或辦企業,特別是農村入黨積極分子隊伍數量嚴重不足,影響了發展黨員工作。

2、對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力度不夠。一是在教育內容上存在片面化。一些基層黨組織平時重視具體的業務工作,忽視基礎理論和基本素質教育,甚至單純把培養教育積極分子的重點放在了業務工作上;二是在教育方法上簡單化。對入黨積極分子教育方式形式單一,缺乏對入黨積極分子針對性的教育;三是教育形式上粗放化。對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既無工作計劃,又無規章制度和管理手段,對應該進行哪些政治教育、如何根據積極分子的特點實施針對性培養、怎樣加強幫教措施等缺乏系統措施。

3、發展黨員不均衡,結構不盡合理。從近幾年發展黨員指標數據分析來看,在全縣各行業當中黨員人數與職業人員比重各有差異,根據數據對比,黨政機關和公有制企業發展黨員所占比例較大,而發展業務骨干、農村生產一線,尤其是企業黨組織發展黨員數量所占比例較小,發展速度緩慢,集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農民黨員發展數量偏少。全縣14.5萬農村人口中,黨員總數僅有3367名,占農村人口數2.3%。二是女性黨員發展數量占婦女總數比例偏低,僅達到2.5%。三是非公經濟領域黨員數量和發展數量嚴重偏低。我縣有私營企業352家,從業人員6667名,其中黨員只有300名,占從業人員總數的4.5%。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13977名,黨員僅有166人,占從業人員的1.2%。

4、發展黨員制度落實不嚴,程序不夠規范。一是對新發展黨員初審力度不夠,審查不夠細致、不夠嚴格,對容易出現問題的薄弱環節,尤其是在清政廉潔及“八小時外”的表現等方面很少審查,致使一些支部發展黨員的質量不高;二是發展黨員公示制落實力度不夠,少數基層黨組織公示過于簡單、流于形式,加之群眾不會監督、不主動參與監督,致使公示效果不明顯;三是發展黨員責任追究制落實不嚴,縣委每年將發展黨員工作的目標任務分解到各基層黨組織,并明確了責任人,但從近幾年的制度落實情況來看,不容樂觀。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

存在上述問題,既有歷史原因和大環境的影響,也有黨組織工作不到位的問題。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三點:

1、黨建工作發展步伐相對滯后,不適應形勢發展需要。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社會經濟結構、經濟成分、社會組織形式、利益分配方式、就業方式、人們的思想觀念等日益多樣化。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正在大量涌現,其中的從業人員也在逐漸增多,對經濟、文化、社會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這些日新月異的發展變化,促進了經濟的快速發展,卻給黨建工作尤其是發展黨員工作提出了嚴峻的課題。大量非公經濟組織的出現,使黨組織設置上出現許多空白點,加上從業人員的流動性和復雜化等,給發展黨員工作帶來了較大難度。與之相配套的解決問題的措施和辦法還嚴重滯后,還沒有突破傳統的方式方法,不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

2、思想觀念和價值取向多元化,沖淡了人們的政治熱情。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新舊體制的交替,新舊思想的碰撞導致人們思維方式、行為方式和人際關系的深刻變化,一些人對市場經濟的認識存在片面性,只看到市場經濟中一些表面現象,認為市場經濟就是賺錢經濟。特別是社會上致富渠道的增多和收入差距拉大,刺激了一些人對物質利益的追求欲望,一些不三不四的人靠非法手段致富,造成一些人心理的不平衡,使個別人滋生了不思進取、貪圖安逸的思想傾向。同時,改革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觸及到一些人的切身利益,也會造成各種矛盾。加上人們在追求現代生活方式的同時,也容易受到腐朽思想的侵蝕,受到一些不良社會風氣的影響。種種原因,導致一些人人生觀、價值觀扭曲,失去了原有的政治追求。尤其是農村一線農民和企業一線職工,認為只要能賺錢,入不入黨沒用。

3、黨組織工作不到位,解決問題的力度不夠。一方面,個別基層黨組織對發展黨員工作重視程度不高,思想解放程度不夠,面對復雜多變的新形勢,特別是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深化,社會分工的多樣化和大量的流動性不斷增加,在新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對發展黨員工作研究分析的少,對待問題沒有新思維,解決問題沒有新辦法,還存在黨組織不健全,設置不合理,黨務干部自身素質不高等問題,特別是不善于做新形勢下的思想政治工作,不能對癥下藥的問題。另一方面,對發展黨員工作宏觀調控不平衡。發展黨員工作往往向有基礎、條件較好的基層黨組織傾斜,而對基礎薄弱、組織工作相對較差的黨組織權衡較少,存在重機關、輕企業,重城區、輕農村,重公有經濟單位、輕非公經濟單位等問題。這些狀況,也影響了發展黨員工作的突破與創新。

三、解決問題的對策和建議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黨員是黨的肌體的細胞,只有將大量健康細胞納入黨的肌體,才能保證黨的生機與活力,才能提高黨組織的戰斗力。因此,各級黨組織要站在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高度,高度重視、認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重點要突出黨在不同行業不同層次中發展黨員工作,把各行各業優秀分子團結和吸收在黨的周圍,不斷提高黨的覆蓋面,真正使我們黨體現先進性。各級黨組織要堅持把發展黨員工作納入黨委的重要議事日程,認真制定發展黨員計劃和工作規劃,科學部署,精心安排,保證發展黨員工作計劃性。各基層黨組織在保證新發展黨員質量的基礎上,要保持每年新發展黨員數量的相對穩定,年度之間的發展計劃數上下浮動比例力爭控制在5%以內。在新發展黨員的年齡、性別、文化程度、一線分布等結構,已經達到目標要求的,要努力保持穩定,防止出現反復。對發展黨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嚴肅指出,并及時幫助解決,確保發展黨員工作順利開展。

2、拓寬源頭,超前培養。建立一支數量充足、素質優良的入黨申請人和入黨積極分子隊伍,是保證發展黨員質量的基礎和前提。各級黨組織要在不斷壯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上下功夫,積極做好教育培養工作。一是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培養教育計劃,加強教育引導。積極探索多層次、多渠道培養入黨申請人和入黨積極分子的途徑與方法,根據不同行業、不同年齡、不同群體入黨申請人和入黨積極分子的特點,為他們分配適當的社會工作,搭建成長平臺,在實踐中接受鍛煉和考驗。要在抓好積極分子的培訓教育的同時,堅持從源頭抓起,將培養優秀分子工作前移,建立積極分子預備隊。將思想政治素質好、文化水平高、榜樣作用強的優秀分子作為預備隊隊員。開展集中培訓,提高他們對黨的認識,加深對黨的感情。開展豐富多彩的組織活動,吸引他們,感染他們,凝聚人心。要及時指定2名正式黨員做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每個季度與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談話,提出希望和要求,組織他們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使其盡快成長進步。二是要建立黨員聯系群眾制度。挑選一批整體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強、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黨員,分別聯系一個農牧民“雙帶”能手、或一個社區居民、或一個企業的管理人員或技術骨干、或一個旅游窗口單位和“兩新”組織中的優秀分子,并形成制度,通過“一對一”結對幫教的辦法,引導他們向黨組織靠攏,主動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力爭在五年內陸續有15000名左右的人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為培養入黨積極分子提供充足的來源。并有針對性地對選準的對象進行重點教育,注重把在生產和工作一線中勤奮工作、表現突出的優秀青年及時列為入黨積極分子,對那些經黨組織考察,認為還不具備入黨積極分子基本素質的先進分子也要及時進行談話,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他們的入黨愿望給予肯定,提出希望和要求,鼓勵他們繼續爭取進步。通過對優秀分子進行超前培養,激發他們的入黨熱情,擴大黨的源泉,壯大積極分子隊伍。三是要切實加大團組織“推優”工作力度。各級團組織要扎實做好團組織“推優”工作,使團組織“推優”成為黨組織發展青年黨員的主要渠道。各級黨組織要努力落實28周歲以下青年入黨必須從團員中發展,必須要經過團組織“推優”的規定,進一步健全和落實黨建帶團建機制,堅持把團建工作納入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三級聯創”體系之中,使其更好地發揮好助手和后備軍作用,保證每個支部每年發展的黨員中40%來自團“推優”。

3、突出重點,改善結構。基層黨組織要根據發展黨員總體目標,重點做好在婦女、少數民族、農牧民、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企業生產一線中發展黨員工作,在鞏固發展重點的同時,注意積極改善結構。在農村,要把那些思想素質好、有文化、掌握農村實用致富技術,能帶領群眾發展經濟脫貧致富的35歲以下中青年和返鄉的大中專畢業生做為入黨積極分子重點進行培養教育,由每名村組干部培養1名,每名農村“三老”人員培養1名,兩名無職黨員培養1名,團組織“推優”培養2名,引導他們積極向黨組織靠攏。各支部要保證每年至少從4名入黨積極分子中發展1名黨員,每五個新發展黨員中至少有1名婦女黨員,使目前農村黨員中婦女黨員所占的比例,在目前占黨員總數26%的基礎上提高2-3個百分點。黨員隊伍中35歲以下的年輕黨員比例由現在36.42%提高到40%左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由現在52.78%提高到65%左右,黨員隊伍結構明顯改善,整體素質明顯提高。在企業,特別是非公企業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群團組織,發揮好配套組織的作用,黨組織要把發展培養重點放在生產一線的班組車間、放在“急、難、險、重”等崗位的生產骨干上,積極啟發引導思想進步、政治和業務素質較好的青年向黨組織靠攏,擴大黨在企業中的覆蓋面,力爭做到職工在50人以上的企業有黨員,黨員在3人以上的建立黨組織。在機關事業單位,要注重把那些作風正派、工作能力強、文化素質較高的中青年列入計劃進行培養。在專業技術人員比較集中的地方,要注重在教學和學術帶頭人等各類拔尖人才中發展黨員,把廣大知識分子緊緊團結在黨組織周圍。

4、突破難點,拓寬領域。一是要高度重視在新的社會階層中發展黨員工作。要把吸收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合伙人、公司制企業個人控股股東和其他類型企業的主要個人出資人(以下簡稱私營企業主)中的先進分子入黨納入經常性發展黨員工作。同時,要做好在民營科技企業的技術人員、受聘于外資企業管理技術人員、個體戶、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中發展黨員工作。在新的社會階層中發展黨員,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并作為發展黨員工作的重要內容進行安排和部署,納入發展黨員的總體規劃。二是要做好外來、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和其他流動人員發展黨員工作。各級黨組織要主動承擔起培養教育的職責,尤其對年紀輕、思想政治素質好的要制定方案重點培養。流入與流出地黨組織要加強聯系,共同做好對流動人員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審查和預備黨員教育管理的銜接工作。

5、嚴格操作,規范程序。

各級黨組織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發展黨員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發展黨員工作程序與手續,把確保質量放在發展黨員工作的第一位。一是要建立健全入黨培養聯系人制度。在黨支部設立入黨培養聯系人崗位,明確黨員聯系、培養、教育、考察入黨申請人的職責,形成相對穩定的培養聯系人隊伍,堅持對入黨積極分子、預備黨員由兩名正式黨員聯系,做到聯系不斷人、培養不斷線、管理不斷檔。二是實行發展黨員民意測評、票決制。基層黨支部對已遞交入黨申請書,并經黨支部考察、培養6個月以上的入黨申請人,在黨員大會上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對其進行綜合測評。內容包括政治思想、入黨動機、工作態度、工作業績、民族團結、聯系群眾、理論學習等方面。凡測評分低于85分者,不得列為入黨積極分子。同時將測評材料納入入黨材料會審范圍。在吸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過程中,均要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進一步擴大發展黨員工作中的民主。三是堅持發展黨員公示制度。進一步嚴格發展黨員公示制,不斷規范公示內容和程序,對提交黨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擬發展為預備黨員的重點培養對象和擬轉為正式黨員的預備黨員情況必須在所屬黨支部和所屬黨委分別進行7天以上的公示,否則不予發展或轉正,增強發展黨員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建立發展黨員工作基層黨委預審、組織部門協審制。在吸收預備黨員及預備黨員轉正審批前,基層黨委要對審批對象進行預審。委派專人通過個別談話、走訪群眾、民意測評、查閱檔案資料等多種形式深入了解和掌握,對具備條件、各項工作程序完備、入黨手續齊全、群眾公認、材料規范的上會審批,縣委組織部進行協審。組織部門要重點對各黨(工)委年度黨員發展計劃進行審查,看年齡和性別是否合理,職業分布是否向生產、工作一線傾斜以及文化程度、婦女比例、團推優是否符合要求;看黨(工)委是否指派專人對新發展黨員進行審查,是否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是否及時予以討論審批。同時對基層黨委擬審批的發展對象及預備黨員轉正對象進行審查。五是建立發展黨員工作責任追究制。按照“誰培養誰負責,誰經辦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建立發展黨員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在發展黨員工作中因把關不嚴、徇私舞弊等原因造成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要對有直接責任的基層黨組織及其負責人和培養聯系人、入黨介紹人、組織員等,追究培養教育、考察談話、核實問題、討論審批等環節的領導或工作責任。對發展黨員工作不重視、發展程序不規范、黨員轉正不及時等問題,也要嚴格追究有關黨組織及其負責人的責任。六是繼續堅持黨的基本知識考試制度。各黨支部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培養計劃,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工作。黨(工)委每年要舉辦一期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不少于40小時的集中培訓。對正常情況下未經過培訓或培訓成績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