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如何調動干部的積極性的報告

時間:2022-07-14 0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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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如何調動干部的積極性的報告

當前,某些單位至今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干多干少、干好干壞、干與不干一個樣”的現象,存在著優秀人才不能脫穎而出和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問題。有的單位規章制度不健全,內部管理混亂,干部官僚主義嚴重,影響了黨群干群關系。有的個別干部不務正業,有經商和有利益性的活動,不能很好地調動廣大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存在這些問題的直接原因,就是缺乏客觀的監督和考核依據。誰干得多,誰干得少;誰干得好,誰干得壞;誰干了,誰沒干;誰優,誰劣;誰該上,誰該下?缺乏一個客觀的科學依據。當然,還有一個領導決心的問題,但有時下了決心,也是沒有一個科學的依據,或者擔心依據不足而不能服人,得罪人。這是干部隊伍建設中長期困擾著的一個大難題。

那么,怎樣改變當前干部的工作作風,更好地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呢?我認為,應該從建立干部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入手。

第一、各單位必須制定出各種規章制度,如:考勤制度、工作日記制度、車輛管理制度、接待制度、獎懲制度等。

第二、建立規范的考核制度。對干部進行考核是一項系統的工程,為保證質量,我們必須在具體工作中避虛戒空,注重實效,決不能走過場,防止那種“你好我好大家好,優秀限比例,稱職人人有”的不良現象。組織、人事部門應投入大量的精力去研究如何科學地考核干部這一問題,也就是做好考核干部的調查研究工作,上級黨委、政府應大力地給予支持,特別是很有必要成立一個干部考核領導小組臨時機構,主要是考核縣委、人大、政府、政協任命的各級干部。也有必要每年統一搞一次述職報告,有的可進行個別了解,做一些聽、查、看、訪等工作,使各級干部能依法施政。并在紀律方面有一定的約束,出現不稱職、不勝任的干部該換就換,該免就免。發現拔尖的干部就應加以提拔,使干部隊伍能健康的發展,真正體現出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

為了使考核工作更加行之有效,而不是流于形式。對要進行嚴格考核,并以考核結果作為主要依據,按照一定的程序對干部進行獎懲:進修(包括函授、培訓)、辭退以及調整職務、級別和工資都要以此作為主要依據,做到能上能下,克服“干多干少--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干與不干一個樣"的現象,調動廣大干部積極性和創造性。

考核的方法要符合本單位考核的工作實際情況,要有利于群眾監督,盡量減少人為因素產生的偏差,保證考核結果的客觀公正??己说姆椒梢圆扇∫韵聨追N方式:

(一)領導與群眾相結合。領導主持考核工作,包括制定考核方案,思想動員,召開評議會,聽取群眾意見,寫出評鑒意見,受理申訴。群眾參與考核主要體現在派代表參加考核機構,對考核者(包括領導人)的總結或述職報告進行評議,提出自己的見解。對符合考核有關規定的做法提出意見。領導與群眾相結合進行考核。有利于打破以往干部考核的封閉性、神秘化做法,保證考核的客觀公正。

(二)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即抽象評議與數據測評相結合。定性考核是對干部的德、能、勤、績從質的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定量考核是對各項考核內容進行要素分解,確定每個要素的等級標準,根據要素的等級標準進行考核,綜合評定等次。把定性和定量考核結合起來,能使考核結果更具準確性。

(三)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就是向每個干部發放平時工作登記手冊,每月填寫一次,每個季度一次工作小結,年終一次工作總結,為年度考核提供可靠的依據。

要使干部考核工作能扎扎實實,善始善終,不走過場,就必須樹立嚴謹的考核風范,在考核結果的使用上一定要做到“三掛鉤”:一是考核結果與任職掛鉤,根據考核情況決定干部的職務升降。使那些德才兼備、政績突出的干部脫穎而出;二是考核結果與獎勵掛鉤。依據考核結果進行獎勵;三是考核結果與懲處掛鉤,對年度考核不稱職的干部要進行不同層次的處理和處罰,如警告、記過、開除等。這樣做可鞭策落后,激勵先進,對那些有“鐵飯碗”思想的干部造成一個緊迫感,迫使他們更好地努力工作,進一步地調動廣大干部的積極性。

近年來的實踐證明,許多單位的領導是用增加福利來調動干部的積極性,如:每到逢年過節發物品、吃宴席等。從長遠的觀點看,這種做法是不利于調動干部的積極性的,也不符合馬克思主義的干部教育觀,與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是背道而馳的。只有認真考核干部并與使用掛鉤才能真正調動干部的積極性,更好地為當地的經濟建設服務。

干部考核的內容主要是以“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為主。而注重實績原則不僅在理論上完全符合黨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而且在干部工作實踐上,對于正確地了解使用干部,引導、激勵和教育干部全面貫徹黨的基本路線,爭創業績,健康成長,促進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都具有積極作用。

1、依據作用。為什么一些地方和單位至今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干多干少、干好干壞、干與不干一個樣”的現象。存在著優秀人才不能脫穎而出和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問題。其直接原因,就是缺乏客觀依據。

2、導向作用。對干部的評價、使用和獎懲,直接關系到干部的切身利益,影響著人的價值取向。事實告訴我們,任用干部注重實績所產生的導向作用,好比是一只“無形的手”,如果導向正確,就可通過這只“無形的手”引導干部全身心地投入到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大業中去。如果導向錯誤,就會誘使干部走歪門邪道,其結果是既貽誤了黨的事業,也毀了干部本人。

3、激勵作用。通過實績考核,評出考核結果檔次,把那些實績突出的干部真正突出出來,使這些干部有一種成就感和榮譽感;也使其他的干部產生了危機感、緊迫感和壓力感,從而增強了整個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戰斗力。實踐表明,在干部任用和獎懲上,實行實績原則,不僅可以在領導干部中產生很大震動,使之見賢思齊,爭相仿效,學有榜樣,趕有目標,而且可以使廣大干部群眾也從中受到巨大的激勵,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

4、教育作用。實績考核對廣大干部是一種深刻有效的教育。實績考核使干部知道什么是實績,應該做什么或者應該著力做什么,知道組織上怎么考核他的實績,從而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實績觀,使他們健康成長。

考核實績的過程也是一個教育干部的過程。按照考核程序,首先要本人述職,自己要認真地回顧總結工作,自我評價,肯定成績,找出不足,這是一種很好的自我教育。其次,通過民主評議,民意測評等形式,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實際上是接受群眾的教育。最后,反饋考核結果和組織上的意見,也是一個可以觸及干部思想的教育環節。

綜上所述,要調動干部的積極性,就要建立一個好的工作制度和實績考核制度。實績考核猶如一面明鏡,可以經常自鑒。這是調動干部的積極性,更好地為經濟建設服務的關鍵所在。當然,對干部的生活、工作上也有必要的關心、支持。然而,那種通過提高福利來激勵干部的積極性的做法是行不通的,這種做法只是短期效益,它會把干部引上歧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