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務進社區思考
時間:2022-04-04 0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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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是黨和政府聯系居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落到實處的著陸點,社區穩定直接關系到城市基層政權的鞏固,是社會穩定的基礎,是國家穩定的關鍵。隨著城市改革的步伐加快,社區建設進入了飛速發展的新階段。社區發展作為提高人們生活質量、推進社會全面進步的重要途徑,越來越成為當今社會所關注的焦點。與此同時社區民主法制建設也成為擺在人們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近年來,我們在加強社區民主法制建設、開展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中,大膽實踐、努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加強基層基礎建設,開展形式豐富的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
開展法律服務進社區工作是中央文明辦、中央綜治辦、文化部、衛生部、司法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協、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9部門為認真貫徹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關于加強社區建設的重要指示而開展的一項重要活動。我局法律服務工作由于涉及部門多,職能分散,僅業務工作就涉及律師、公證、法制宣傳、法律援助和基層法律服務,因此只有在各業務處室職責到位、協調一致、團結協作才能有效的發揮職能作用,將法律服務進社區工作帶入新的發展領域。
(一)夯實基礎,規范基層司法所建設
司法所作為司法行政的最基層組織,作為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的“第一道防線”,其對社區法制建設的意義不言而喻,為此,我們一直把司法所建設當作一項基層基礎工作長抓不懈。
自20*年底司法所正式“立戶列編”至今,我市司法所建設已初具規模。根據“一辦三局”文件精神,我市于20*年起開展了大規模的建所工作,于當年7月底前完成了第一階段的建所任務,共建司法所3*個,建所率達到95%。20*年6月,市局和有關區縣積極協調,在全市的312個鄉鎮(街道)全部建立起了司法所,實現了百分之百建所的工作目標,使司法所的工作范圍覆蓋全市,充分保證了社區百姓對法律服務、法制宣傳、人民調解等工作的需求。
(二)加大宣傳力度,擴大普法覆蓋面
今年,我們以憲法修正案、行政許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為重點內容,深入開展了一系列的社區法制宣傳教育,努力在社區營造“三法”貫徹實施的法治氛圍。一是組織編寫了《憲法基本知識問答》和《行政許可法百題問答》,通俗易懂地宣傳了憲法、行政許可法基本知識,印刷4萬冊免費發放全市社區。二是編繪了《學習宣傳貫徹憲法,增強全民憲法意識》及行政許可法宣傳掛圖,利用全市5000余個社區櫥窗開展宣傳。三是在市級平面媒體和互聯網上開展面向社會的“行政許可法知識競賽”,以此調動廣大群眾學習行政許可法的積極性,掀起行政許可法學習宣傳高潮。四是創辦《社區法治宣傳》報。為使法制宣傳教育進社區有載體,我處以面向基層,面向群眾,貼近生活,普及法律知識,宣傳法治觀念為宗旨,創辦了《社區法治宣傳》報,為基層群眾獲取法律知識開辟一個新的陣地和窗口,這是市司法局“法制宣傳進社區”工作的又一項舉措。該報每期重點宣傳一部法律,內容分為“法治要聞”、“法治熱點”、“法治看臺”和“普法園地”四個版塊。辦報風格上力圖體現針對性、知識性、趣味性和實用性。該報每月一期,全部免費發放到全市所有社區,內容以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為主,通過群眾身邊的人和事,以故事講法,以案說法。五是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宣傳。*日報、*晚報、*電視臺在《*新聞》、《新聞大視野》等節目集中宣傳了“三法”。《*娛樂信報》在交通周刊上,連續多期刊登圖文并茂的交通法知識并在全社會開展了交通安全法知識競賽;市司法局在*青年報、*晨報、*法制晚報等市級媒體和互聯網上,舉辦了面向全社會的“行政許可法知識競賽”,共發放競賽試卷150萬份,大量社區居民參加了此次活動。并利用《社區法治宣傳》專刊,集中刊登憲法、行政許可法宣傳文章,使法制宣傳教育貼近基層群眾,擴大普法覆蓋面。
(三)建立基層工作站,擴展法律援助工作范圍
我們在市區兩級建立法律援助中心,街道(鄉鎮)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宣傳法律援助,受理初步審查。20*年1—3季度,全市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共接待群眾來電、來信、來訪咨詢96147人次,比去年同期7*66人次增長了36。8%;承辦法律援助案件2979件,比去年同期1999件增長了49%。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556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422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1件。從法律援助案件的辦案主體看,社會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398件,法律服務工作者(含司法助理員)辦理211件,法律援助機構人員辦理119件,社會組織和志愿者辦理251件。為生活條件困難,處于社會低保線的群眾的法律服務需求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四)發揮基層法律服務作用,為基層百姓提供優質法律服務
我市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始終堅持立足基層、貼近群眾的宗旨,在促進首都的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加強基層的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維護首都社會穩定,滿足基層社會和廣大群眾法律服務需求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它的服務基本履蓋了農村鄉鎮和城市社區,為農村群眾和城市居民處理簡單、小額的法律事務提供了一種就近便利尋求法律服務的渠道,其業務總量和服務受眾面逐年增長,與律師業、公證業初步形成一種拾遺補缺、優勢互補的格局。
2、由于它貼近群眾,服務便捷,且收費低廉,在便利滿足城鄉低收入階層和弱勢群體獲取法律服務方面發揮著特殊作用,成為彌補我國法律援助不發達的重要舉措。
3、它自創立以來,就在協助基層政權組織推進依法治理、基層、開展法制宣傳、整治熱點問題、開展社區法律服務等方面扮演了越來越重要的角色,成為鄉鎮司法所的得力助手。
統計數字表明:僅20*年上半年,全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2771家,其中為基層政府擔任法律顧問153家,為村居委委擔任法律顧問1437家,為各類企業擔任法律顧問605家,訴訟事務2721件,非訴訟事務627件,調解各類糾紛1650件,法律文書5972件,解答法律咨詢3*00件,參與司法行政工作546件,為特殊群體提供服務4105次(為老年人提供服務2227次,為殘疾人提供服務506次,為婦女兒童提供服務1372次)。
二、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
雖然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在提高社區居民生活質量、推進社會全面進步發揮著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近兩年來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在發展模式和管理方面逐漸暴露出一些問題。如無論在郊區還是城區,基層法律服務普遍存在著組織形式、管理體制不統一不規范,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業務范圍寬泛且存在游離基層的傾向,內外部發展環境亟待改善等問題。隨著社會體制的變革,社區居民的思想觀念、思維方式、生活質量、相互關系都在發生新的變化。基層百姓的法律服務需求也呈現出許多新情況、新特點和新的發展趨勢。現在的問題比較突出的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司法所管理模式不統一,人員編制不足。近年來,司法所在維護基層穩定,促進經濟發展,保障公民權益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已成為基層政法體系建設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環。但是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司法所的工作內容與職能脫節,司法所職能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司法所的地位也沒有得到有效的提升。目前,仍有5個區縣保留了“雙管制”,這與建立和完善完整統一的基層司法行政工作體系還有不相適應的地方,它即不利于人員的管理、培訓,又影響司法行政職能的有效發揮;人員少,工作負擔過重也是司法所面臨的重要問題。我市大部分司法所平均配備司法助理員3人,還有一些所僅有2人,他們既要履行司法所的9項工作職能,又要服務地方政府,參與各項政府行為,工作任務非常重,司法助理員長期處于超負荷工作狀態。
二是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定性不夠明確。隨著改革開放和民主與法制建設的發展,基層法律服務制度同律師制度一樣,一方面成為面向社會提供有償服務的獨立的按照事業法人體制運行,另一方面,基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所特有的任務、體制和發展水平,它與實行市場機制的各類中介組織乃至同律師機構都具有明顯的不同。因此基層法律服務機構的定性問題一直困擾著我們,在一定程度上阻礙著基層法律服務在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中發揮其重要作用。
三是社區工作者工作頭緒多、任務繁重。隨著社區建設的不斷深入,傳統的社區管理體制的弊病與矛盾日益顯露,又加以各個部門均打著“某某進社區”的旗幟,將所有冠之“社區”二字的工作推向基層,推向社區,更使社區基層組織的工作量過多,負擔過重,從很大程度上講,社區居委會還充當著“政府的觸角”的作用,形成了“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的情況。社區工作者要完成來自于方方面面的工作,他們把大部分時間和精力用于上級布置的行政任務,幾乎沒有多余的時間投入自身的自治及社區的法律服務工作。
四是對“進社區”工作認識不統一,專業人才不足。加強法律服務進社區工作是保證社會穩定、依法治市、依法治區的基礎,是現代化城市發展的必然趨勢,是改革與建設的先決條件。但目前,法律服務進社區并沒有完全得到各級領導及部門的高度重視,因此造成地區發展不平衡,使我們在推進工作的過程中遇到了一些阻力,部分地區的進社區工作過于形式化;目前,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在基層基本上是由司法所承擔,其服務人口數為1比1萬,這在根本上造成了供需雙方比例的嚴重失調,而律師、公證員、法律服務工作者為了自身的生存,也不可能把工作重心長期放在社區。
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僅制約著法律服務進社區工作健康有序的發展,而且對我國法律服務市場秩序和管理體制也造成一定沖擊和負面影響。
三、法律服務進社區的幾點設想
近年來的實踐證明,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在公益性社區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和輔助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等多個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其今后的發展道路上我們還要進一步的規范運作體制、加強制度建設。而且根據這項活動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及改革發展的要求,我認為,在今后一個時期應當堅持基層法律服務立足基層、貼近群眾的特點,根據城鄉不同特點對郊區和城區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加以政策區別、分類指導,調整基層法律服務業務范圍,科學界定和理順基層法律服務服務在整個法律服務體系和基層法治工作中的地位及其與律師業、公證業等關系,從大局出發,整合法律服務資源,與律師、公證、法律援助隊伍一起構建一個更加科學、完整、規范、有序的法律服務體系。
(一)對基層法律服務:1、要加強建章立制工作。幾年來,司法部制定和頒布了一些有關基層法律服務的規章。按照司法部及市局有關文件的規定,繼續抓緊制定有關的配套性規定,以形成一系列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制度,便于在管理工作中操作執行。2、要建立和實施規范化的管理手段,實行統一的、制度化的、經常性的管理。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基層法律服務所年度檢查制度、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審批、年度注冊制度,以保證從業人員的質量。同時要選好法律服務所主任,進一步完善目標管理。3、要完善管理體制。一方面,司法行政機關要從宏觀上加強對基層法律服務所的管理,主要是負責規章制度的制定、業務方面的指導和執業紀律監督、檢查。同時要切實尊重基層法律服務所的自主權,調動其自我管理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基層法律服務所要自覺接受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基層司法所的領導和管理。第三,基層法律服務所要嚴格自律。要健全和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斷提高內部管理水平。4、要加強監督檢查。搞好經常性的和靈活多樣的檢查、整頓,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建立舉報制度,接受多方面的監督;嚴格紀律,加強對違紀行為的查處,等等。這些活動的開展,不僅提高了廣大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政治素質和組織紀律觀念,使他們自學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廉潔服務優質服務,而且純潔了隊伍,維護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社會聲譽和形象,為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的健康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二)制定司法所發展三年規劃,夯實工作基礎。為了更好地推進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我局根據中央的指示精神,制定了司法所發展三年規劃,立爭在三年內把司法所的組織建設、隊伍建設、業務建設、設施建設等方面都邁上一個新的臺階;同時要全面理順管理體制,把雙管制全面引向垂直管理,使其與現行的法治建設相適應,與現有的工作職能相配套。目的就是要通過司法所自身的規范化建設夯實工作基礎,增強自身的業務承載能力,盡可能地消化社區涉法問題。
(三)從深化法律服務、擴大法制宣傳入手,提高社區成員的法律素質。要進一步推進法律服務進社區工作,就要充分利用法律服務和法制宣傳在各社區的組織網絡、資源網絡、信息網絡,采取方便快捷、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和現代網絡傳播手段在社區進行宣傳教育,通過普及法律常識,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素質,形成法治理念和意識。
(四)1、強化培訓,保證法律服務工作著隊伍的知識更新和技能提高。法律專業知識是一種動態性的知識,需要經常補充和更新。法律服務進社區的工作者們應及時學習和掌握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專業技能和服務質量。結合工作實際,堅持自學為主,培訓為輔,邊學邊練,邊練邊干。不斷提高現有人員的水平。要開展多渠道、多形式、多規格的業務培訓,實行年度限期培訓制度;要采取短期培訓、以會代訓、以案說法、專項研討等多種形式。有力地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培養一批業務骨干,以推動法律服務進社區工作的開展。2、加強理論研究,規范四進社區活動。經過兩年多的實踐,各單位都逐步摸索出了一套切實可行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但是有針對性、有重點的研討和交流還是不多見的。因此,我們必須重視理論研究,特別是面對社區建設這樣一個剛剛發展起來的新事物,光有熱情是不夠的,光靠熱情也是不行的,目前我們就面臨著如何加強部門間聯系、如何合理利用社會資源協同作戰、如何用制度保證進社區活動的工作質量等一系列問題,加快理論研究工作勢在必行。
我認為,在個人律師所、公職律師和政府法律援助等制度的不斷完善,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管理不斷加強的基礎上,堅持“活動”立足基層、貼近群眾的宗旨,充分發揮各個部門及法律工作隊伍職能作用,才能使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向著生動、活躍、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