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原創:登記局管理制度調研報告

時間:2022-08-01 09:25:00

導語:獨家原創:登記局管理制度調研報告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登記局為了解事業單位貫徹落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情況,近日對部分市直所屬事業單位進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根據《**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辦法》,**市編辦于**年對市區**個事業單位實施了初始登記。**年,又根據國務院《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對全市事業單位實施了全國統一的法人登記,經重新核準登記事業單位法人**個。截止目前,我市共有事業機構*個,其中獲得法人資格的*個,還沒有取得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個。在推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制度過程中,堅持依法實施登記,積極探索監督管理,逐步建立完善了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和《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使用查驗協調機制。通過實施事業單位管理登記制度,政事分開初見成效,事業單位取得了獨立法人資格,合法權益得到保護。這些成績的取得,為我市推進事業單位市場化、社會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存在的問題

1、存在非法人事業單位。這些單位的存在,在社會上產生了極為不良的影響,一是阻礙了社會組織管理法制化程度的提高。依法治國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治國方略。《條例》的頒布實施,與國家對其他社會組織管理的法規相配套,共同組成我國對社會組織法制化管理的法規體系,使我國對社會組織的管理方式,由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轉變。二是制約了市場經濟秩序規范化程度的提高。市場經濟秩序的規范化程度如何,不僅受制于國家有關部門的管理力度,也受制于市場主體身份的明確。只有市場主體均以民事主體資格來循規蹈矩地參與到市場經濟活動當中,市場經濟秩序的規范化才能得到保證。三是遲滯了事業單位改革社會化程度的提高。事業單位在我國社會、經濟與文化生活中發揮著其他社會組織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同時因其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大環境的某些方面不相適應,而需對其進行由外在管理體制到內部運行機制的全方位改革也是不可否認的。推進事業單位的社會化進程是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最核心的內容。四是降低了機構編制約束科學化程度的提高。《條例》規定:縣以上各級機構編制部門是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全省各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構均為各級機構編制部門的內設或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效果如何,直接影響到機構編制部門的威信,制約機構編制管理科學化、標準化程度的提高。

2、登記的事業法人,對于登記管理顯得很被動。盡管全市所有事業單位都參加了登記,但事業單位對登記管理制度的認識與接受仍顯不足。事業單位甚至包括一部分舉辦單位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必要性缺乏理解,潛意識中總感覺到登記不登記沒什么兩樣,也不影響自己開展業務活動。一些舉辦單位緣于部門小集體利益,把所屬事業單位視為自己人員的蓄水池及財力的支持庫,不愿讓其參加登記。或即使登記了也不按法人治理結構進行管理,有名無實。

三、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事業單位作為社會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隨著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制度的不斷發展,推進和加快了事業單位自主發展的腳步,但由于部分事業單位仍然無法“長大”,其發展速度緩慢,運行不夠規范,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很難步入良性軌道,無法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事業單位獨立走向市場和積極參與市場競爭。概括地講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一直存在事業單位名存實亡或形同虛設的事業機構。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一些事業單位職能不在適應社會的發展,職能逐漸弱化或不能發揮應有作用,但這些事業單位一直以來沒有得到機構和編制仍然沒有變化。

2、事業單位政事不分。部分事業單位機構與主管部門內設科室重疊、職責不清、職能交叉、效率不高。人員混崗、財務不獨立、政事不分。職責不清,職能交叉重疊現象。

3、事業單位政企不分。一些企業行政關系仍隸屬于政府管理部門,既不利于政府職能的轉變,也不利于企業真正成為市場主體。

4、管辦不分。部分事業單位在承擔行政管理職能的同時,還承擔了事業性服務職能,這種角色的混淆,容易弱化某方面的職能,有的單位重視執法監督職能,有的則主要開展事業性服務職能,影響管理效能和執法公正。

5、事業單位規模小,職能單一,市場競爭力弱。各事業單位其規模大小不一,承擔職能單一,服務市場業務范圍窄,規模小,實力弱,很難走出去參與外部市場競爭。這些事業單位很自然的容易過于依靠行政主管部門,無法形成規模,自主參與市場競爭,雖然登記管理工作努力提高事業單位自主承擔社會責任的能力,獨立與主管部門對外開展社會活動,但單位布局的不合理,從根本上導致其不能完全獨立與行政主管部門。

四、對策建議

針對目前我市直所屬事業單位的現狀和不足,按照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為做好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為此,要突出抓好以下幾方面主要工作: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市上下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認識。主要是在宣傳意識、宣傳內容及宣傳方法上要有明顯改進。在宣傳意識上,應把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相關知識的宣傳作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把宣傳工作長時間的開展下去;在宣傳內容上,要充分宣傳我國社會主義政治經濟發展和事業單位改革等大背景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要求,在WTO新形勢下,要實現市場經濟全面發展,就必須與時俱進推進事業單位發展,賦予事業單位獨立法人資格,依法保護事業單位的合法權益,促使事業單位依法經營。在宣傳方法上,首先要著力抓好對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培訓工作,其次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電子網絡、文件資料等媒體廣泛開展宣傳,為登記管理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是深化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推動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規范化。以市場化、社會化為方向,不斷深化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使登記管理更加趨于科學規范。(1)對現有事業單位進行清理整頓和統一規范。一是整頓規范事業單位名稱和印章,保證事業單位名稱與機構編制部門文件相一致。二是準確凝練、從細從實地界定事業單位的職責任務,確保事業單位職責適應形勢發展需要,避免交叉。(2)理順關系,實現政事分開。將事業單位承擔的、沒有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職能交給政府職能部門,同時把黨政機關承擔的一些輔助性、技術性工作交由事業單位承擔;改變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的管理方式,變微觀管理為宏觀管理,主要是加強政策引導,監管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領導班子或法定代表人;所有事業單位實行財務獨立,單獨核算,在執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的前提下,擁有事業發展決策權、用人權、收益分配權與內部管理權,真正確立事業單位的法人地位。(3)加大“撤并轉”力度。一是對那些長期不出成果,無社會和經濟效益,原有職能消失的事業單位予以撤銷;二是對職能交叉、重復設置、任務長期不足的事業單位進行重組合并;三是對以經營服務為主的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直接脫帽進入企業序列。

三是完善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事業單位的跟蹤監管。要堅持做好對事業單位的監督、檢查和服務工作,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完善監督檢查內容,健全監督檢查手段,合法有效地履行《條例》所賦予的各項法定職權。一是強化對違反《條例》行為的處罰。根據國家《條例》及《實施細則》等,強化制約手段,嚴格登記管理。二是強化日常監管。采取隨時隨機抽查或走訪服務對象等方式,加強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行政執法工作,一但發現違規行為,及時查處,并將查處結果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引導事業單位依法開展活動。三是強化年度報告制度。通過年度報告制度,使監督管理的內容、程序等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實現事業單位動態管理,促進事業單位自我規范。

四是多渠道開展培訓工作,不斷提高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素質。通過舉辦專門培訓班或以會代訓等多種途徑,增強事業單位法制意識,提高依法辦事能力、依法維權能力和駕馭市場能力,逐步建立一支“政治上高標準、思想上高境界、業務上高水平、工作上高效率、廉政上高要求”的高素質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