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綜合治理調研報告
時間:2022-01-12 09: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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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教育。理想、信念是靈魂,是方向、是動力。一個人的思想動搖,是最危險的動搖:信念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不少事實證明,“千腐敗、萬腐敗,都是思想先腐敗”。陳希同、成克杰、王寶森、胡長清等,這些高級干部之所以墮落,都是從思想蛻化變質開始,逐步滑向腐敗深淵的。以此為鑒,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首先要抓教育,提高廣大黨員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質,提高拒腐防變能力,在廣大黨員和領導干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變的堅固堤壩。要做到這一點,就要加大思想教育力度。要把對領導干部的教育,特別是中高級干部的教育作為重點,把黨性、黨風、黨紀教育作為培訓黨員干部的必修課。思想教育既要突出教育的廣泛性,又要講究教育方法的多樣性和針對性;既要講實效,又要造成一定的聲勢。要在各級黨委的統一領導下,把紀委、組織部門、宣傳部門、黨校、以及新聞單位,文化藝術部門的力量集中起來,發揮思想教育工作的整體優勢,形成縱橫交錯的思想教育網絡,造成強大的思想教育攻勢,使之不愿腐敗。
二、監督機制。馬克思主義監督學說認為,監督是國家的一種職能,是維護一定社會政治和經濟秩序的手段。不受監督的權力必然走向腐敗。應該肯定,我們黨多年來已經形成了不少黨內監督的好制度和經驗。但監督體制還不夠完善,沒有形成具有足夠約束力的監督體系,特別是對掌握著各級和各部門單位最高權力的黨政“一把手”,由誰監督,監督什么,如何監督沒有明確的規定,更缺乏經常有效的具體監督措施,導致對他們的監督“失控”,違法違紀的比例上升。針對這些監督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應從七個方面強化監督機制的建設:一是強化黨內監督。要通過加強民主集中制,加強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民主評議制度等,強化黨委內部的監督和紀委的監督。二是強化權力機關的監督。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的國家權力機關。在人民代表大會的權力中,監督權是最重要的一種。要充分發揮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對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的作用。三是強化行政監督。主要是要擴大監察機關的權限,例如,給予監察機關查閱、查封銀行存款權、停職檢查權、獎勵權,以及開除的處分權等。同時要完善行政監察管理體制,使之能相對獨立行使監察權。此外,還要加強行政監察隊伍建設,培養一支訓練有素,懂政策、法律和技術的監察隊伍。四是強化經濟監督。這方面的監督主要是指國家授權經濟監督職能的專門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內部的監督機構,按照一定的法律、制度和紀律對一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經濟活動,以及國家公務人員的經濟行為進行監察和督促,這是防止貪污、賄賂、揮霍浪費等腐敗現象的重要手段。五是強化民主監督。重點要充分發揮各級政協機關民主監督的職能作用,圍繞反腐倡廉,積極抓好民主監督。六是強化群眾監督。要明確便于群眾對權力監督的重要內容和監督的方法,同時要依法保護群眾的監督權,調動群眾監督的積極性。七是強化輿論監督。要在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嘗試給予新聞媒體的知情權、調查權、評論權、曝光權,使之不失為制約腐敗的銳利武器。此外,還要加強對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從一定意義上講,“八小時以外”屬于自己支配的時間多一些,對自己更是一個考驗。對于那些自律性不強的干部來說,“八小時以外”是腐敗病的高發時段,是容易滋生腐敗的空間溫床。“八小時以外”除了干部加強自律之外,更重要的是加強監督。同志在中央紀委第四次全會上強調:“對領導干部工作時間內的表現要監督,工作時間以外的活動也要注意。”只有把“八小時以內”和“八小時以外”的監督統一起來,不留死角,才能使監督更有成效。通過強有力的監督,使之不便腐敗。
三、完善立法。世界上治理腐敗取得明顯成效的國家和地區,一個重要的經驗就是加強防止腐敗犯罪的立法,使防止腐敗犯罪行為按照既定的法制軌道進行。新加坡、我國香港在其發展歷史上都存在過腐敗之風盛行的情況,但是,現在都成為世界上公認的最廉潔的地方。要切實加快反腐敗立法的步伐,盡快建立和完善反腐敗預防、懲戒、監督等方面的法規,比如建立《行政程序法》、《財產申報法》、《國家公務員監督法》等制度,形成一套比較完善和規范的反腐敗法規體系,使反腐敗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健全反腐倡廉法律制度。一是通過立法創設從物質到精神的一系列制度,使掌權者即使想實施腐敗行為,也會因心存優厚待遇喪失之虞而放棄貪欲。二是通過立法健全完善監督制約機制以及嚴格的職權行使程序,使之無法腐敗。
四、嚴格執法。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了法律條文,還必須嚴格實施,使好的制度設計能夠落到實處并發揮作用。要克服執法中的"軟骨病",排除各種干擾,剛正不阿執法。要堅決杜絕以言代法,以權代法,以權壓法,以罰代刑,以及貪贓枉法的腐敗問題發生。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特殊公民。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厲查處大案要案,嚴懲各類嚴重危害社會的腐敗分子,尤其是領導干部中的腐敗分子,要在腐敗高發期,治亂要用重典,所制訂的法規要加大懲罰的力度,量紀量刑要從重,要增加腐敗的政治成本和經濟成本,在政治和經濟上要給予腐敗分子沉重的打擊,使其在黨內無藏身之地。只要違法的都要依法嚴懲,以震懾腐敗分子,使之不敢腐敗。
總之,只要我們加強對國家工作人員的道德和法制教育,使國家工作人員在思想上牢牢地筑起反腐倡廉的思想長城,同時又建立各種辦事制度和監督制度,加大腐敗行為的打擊懲治力度,那么就完全可以減少和消除腐敗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