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文化建設調查報告

時間:2022-04-30 05:12:00

導語:檢察文化建設調查報告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檢察文化建設調查報告

在全社會致力于提升文化軟實力的大背景下,檢察文化建設的重要性與必要性日益突出。將檢察工作作為文化現象研究,標志著對檢察實踐反思性觀照的發展和對檢察工作總體性認識的深入,勢將進一步推動檢察實踐的健康發展。

一、對檢察文化價值功能的認識

(一)價值引領功能

在當代中國,檢察文化的價值引領功能具體體現為三個層面上的價值整合:第一個層面,是以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來武裝檢察人員的思想,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共同理想來凝聚力量,用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來鼓舞斗志,用社會主義榮辱觀來引領風尚;第二個層面,是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導,將“理性、平和、文明、規范”的執法理念和“嚴格、公正、文明、廉潔”的目標要求融入檢察隊伍建設的全過程,貫穿于檢察工作的各個方面,轉化為檢察人員的自覺追求;第三個層面,是牢牢把握“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始終踐行“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檢察職業宗旨,培育和確立體現檢察工作整體性、統一性和檢察官客觀義務等要求的檢察人員職業信仰。

(二)行為規范功能

在實踐中,檢察文化的行為規范功能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激勵功能。既包括外在的推動,即檢察機關通過構建激勵機制、典型示范、人文關懷等手段和方式,對檢察人員之行為所進行的功利化的推動和促進作用,也包括內在的引導,即檢察文化所具有的尊重人的主體地位、激發人的主體意識、調動人的主觀積極性,使檢察人員在內心深處自發地產生為檢察事業拼搏奉獻的精神,并進而轉化為推動檢察工作發展自覺行動的作用。另一方面是約束功能,指的是檢察文化成果的行為規范力,它向檢察人員傳達什么樣的行為是被許可的、什么樣的行為不被許可。

(三)結構聚合功能

結構聚合,是指檢察文化對檢察機關之間以及檢察機關內設組織機構之間的制度結構及其運行機制既協調配合又有序控制、制約所產生的正效應的功能作用。檢察文化通過一定的規范、制度等,促使檢察機關構成一個協調的功能體系。檢察機關的內部管理,既要靠制度管理,也要靠文化管理。檢察機關之間以及檢察機關內設組織機構之間的相互協調配合,主要是通過目標調適、機構和制度的調適、人員行為的調適等,達到各部分的協調與行動一致,實現科學管理和有效制約。

(四)形象塑造功能

檢察文化的形象塑造功能主要是通過提升檢察機關的公信力和擴大檢察機關的影響力來體現:一方面,它推動檢察機關及其檢察人員在檢察實踐中不懈追求“公平、正義、秩序”的價值理念,追求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和權威,并在這一過程中樹立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捍衛者和公平正義守護者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提高檢察機關公信力的過程,也是先進檢察文化的價值理念、思維方式、行為作風等傳達給周圍其他社會成員的過程,從而不斷地擴大檢察機關的社會知名度和影響力。

(五)輻射傳播功能

檢察文化的輻射傳播功能,對外主要體現為通過檢察實踐活動,在與社會成員間的互動過程中,對法治理念、正義理想、行為規范等的傳播作用,并進而產生的“教化”效應。對內主要體現為先進的檢察文化對檢察人員的激勵和感召,及其在檢察人員內心產生的職業認同感和自豪感,以及由此所激發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二、對檢察文化發展路徑的探討

第一,要明確檢察文化建設的根本目標。就是要通過檢察文化建設,調動、凝聚、激發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形成“思想持續進步,制度持續改進,工作持續創新”的良性機制,使檢察文化建設緊緊圍繞檢察中心工作、服務檢察隊伍建設,促進檢察工作科學發展。這就內在地要求各級檢察機關把檢察文化建設作為檢察工作發展的一種宏觀戰略,作為檢察事業發展的動力源泉。

第二,要以構建檢察人員共同的價值體系為核心。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導,以“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執法觀、“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忠誠、公正、清廉、文明”的檢察官職業道德規范,以及檢察工作整體性、統一性和檢察官客觀義務的要求為核心內容,不斷建立和完善檢察人員共同的價值體系,形成檢察人員奮發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團結一致的精神紐帶,并將這一共同價值體系融入檢察隊伍建設的全過程,貫穿于檢察工作的各個方面,轉化為檢察人員的自覺追求,從而使全體檢察人員的理想、信念和價值追求融會貫通。

第三,要以檢察人員主體性的發揮為原則。檢察文化是一種理性文化,它內在地要求“以人為目的而不是手段”,反對將檢察官物化、客觀化、工具化,“培養具有正義精神和實現正義能力的檢察官才是我們隊伍建設的真正目的”。檢察文化以檢察人員的自由和全面發展為重要目標,以檢察人員主動性、積極性的調動和創造精神的激發為重要特征。因此,在檢察文化建設過程中,必須堅持以人為本,以檢察人員主體性的發揮為原則,從而促進檢察人員的全面發展,促進檢察隊伍整體素質的不斷提高。

第四,要堅持“三位一體”的建設格局。即堅持檢察精神文化、行為文化、物質文化“三位一體”且同步推進的檢察文化建設工作格局,其中,以共同價值體系為核心的精神文化建設是根本,以共同行為規范為核心的行為文化建設是關鍵,以檢察文化載體為核心的物質文化建設是基礎和保障,三者相互聯系、相輔相成。

第五,要持續加強對檢察文化的理論研究。要從多學科視角,從歷史與現實、理論與實踐,現狀與未來等多個層面,緊緊圍繞檢察文化的內涵與特征、檢察文化的淵源、檢察文化的比較借鑒、檢察文化的價值功能、檢察文化的實現形式、檢察文化的實踐模式、檢察文化建設的路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文化的建設與發展等基本理論和實踐問題,展開廣泛深入的研究,努力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文化的理論體系,以堅實的理論支撐推動檢察文化建設實踐的繁榮,促進檢察工作科學發展。

第六,要以機制、載體、方式方法創新為動力。一方面,要不斷推動檢察文化建設的組織領導、理論研究、考核評價、成果轉化與傳播等方面的機制和制度創新;另一方面,要通過積極開展“創學習型檢察院、做學習型檢察官”等活動,不斷加強檢察文化的載體建設和方式方法創新,不斷增強檢察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不斷拓展檢察文化建設的深度和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