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場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時間:2022-10-14 08: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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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縣文化市場管理工作在縣委、縣政府正確領導下,不斷整頓和規范文化市場秩序,促進市場的健康、繁榮、有序發展,進一步強化安全工作管理機制,打擊文化經營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為群眾創造良好的文化生活氛圍。近期,根據縣綜治委《關于組織開展社會矛盾化解專題調研活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組織人員對我縣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我縣文化市場基本情況

截止2012年6月,全縣依法取得了文化經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共有62家。其中網吧12家,分別在縣城5家,鎮3家,鎮2家,、鎮各1家;電子娛樂場所5家,分別在縣城4家,鎮一家;歌舞娛樂場所16家,分別在縣城14家,鎮2家;臺球娛樂場所2家,均在縣城;經營性演出團體2家。

二、存在的突出問題

1、網吧、電子游藝行業中存在大量無證照經營行為。根據現有摸排數據統計,僅縣城范圍內就有42家電子娛樂場所、5家臺球娛樂場所、17家打字復印單位尚未依法辦理文化經營許可證,擅自開展經營活動。

2、網吧、電子娛樂場所及歌舞娛樂場所違規接納未成年人、超時營業現象嚴重,部分歌舞娛樂場所還存在噪音擾民行為。

3、電子娛樂行業中普遍存在“利用游戲機從事賭博活動”的經營行為。

4、市場監管部門中還存在“以罰代法”、“人情執法”、“相互推諉”等不良現象,這也是導致我縣文化市場中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屢禁不絕的一個重要原因。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嚴厲打擊非法網吧,加強行業監管力度。網吧監管一直是文化行政執法工作的重點和難點,特別是網吧接納未成年人問題,領導高度關注,社會反響強烈,更是文化行政執法的重中之重。我局為加大對網吧市場監管力度,多措并舉,大力整治網絡文化市場。一是以杜絕未成年人進入網吧、沉迷網絡為重點,采取多種形式引導學生認清危害,遠離網吧,并調動全社會力量努力在未成年人中間形成“我不進入、勸他不進入、不讓他進入”的濃厚氛圍。二是要求網吧經營從業人員加強行業自律,守法經營,做維護節日文化市場健康有序的模范。三是積極協調與公安、工商、聯通、電信等相關部門的信息溝通、協作,形成了合力。積極配合工商部門嚴厲打擊隱藏在鄉鎮、農村的黑網吧,主動開展對黑網吧的摸排和線索搜集工作,并及時通報工商部門,進行查處和取締。

通過開展這些活動,我縣網絡文化市場日趨規范,全縣網吧違規接納未成年人等違規行為得到了有效遏制,市場經營秩序明顯改觀。

2.嚴厲打擊盜版書報刊、音像制品等非法出版物。在不斷加強日常監管的同時,嚴查盜版的集散區域,加大對印刷廠家的監管力度,在源頭上掐斷非法出版物在我縣的蔓延,維護了正版圖書市場的正常運營,有效凈化了我市出版物市場。

根據上級工作部署,在全縣開展清繳整治低俗音像制品活動,并建立起長效監管機制,干凈徹底地清繳低俗、淫穢色情音像制品,堅決遏制當前音像制品的低俗之風,進一步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文化市場環境。

3.加強演出、娛樂、電子游戲市場監管,嚴打違法違規活動。加強對娛樂場所的檢查,嚴厲打擊娛樂場所色情淫穢表演等違法違規活動,將歌舞娛樂場所和電子游戲場所作為執法工作重點,組織力量對全縣娛樂場所進行大檢查,加強日常監管和夜查,對違規接納未成年人進入、超時營業、超員經營、設置違禁機種以及無證經營的場所依法進行查處,促進演藝市場健康文明經營。繼續對非法電子游戲實施高壓態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努力促進我縣文化娛樂產業朝著繁榮、健康、有序方向發展。

4.認真開展校園周邊環境集中治理活動。為凈化社會文化環境,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我局認真開展校園周邊環境治理活動。通過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推動活動深入開展。集中力量對轄區內中小學校園周邊環境進行全面普查,對校園周邊開設的網吧、電子游戲室、歌舞廳、音像書刊店等各類文化經營場所逐一登記,做到心中有底數、整治有重點。對學校周邊的出版物市場進行重點清理,堅決取締各種形式的非法報刊和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攤,杜絕各類非法有害出版物流入市場,進入校園。在我縣高考期間,我局組織開展了文化市場整治行動,重點加強了對網絡文化市場、歌舞娛樂場所、街頭商業演出等文化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為給廣大考生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和考試環境。

5.積極配合縣委、縣政府開展市場集中整治。2011年8月至10月,縣委、縣政府組織文化、公安、工商、消防等文化市場行政管理部門,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網吧、電子娛樂場所集中整治,嚴厲查處違規接納未成年人、超時營業、無證無照經營和賭博、變相賭博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集中整治期間,我局積極組織執法力量,不斷加大市場巡查和監管力度。通過采取電子監控、日夜巡查和錯時執法等手段,有力推動集中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目前,我縣網吧、電子娛樂場所經營秩序有了明顯好轉,各類違法違規經營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將繼續保持對違法經營行為的高壓態勢,努力擴大正面效應,減少負面影響,努力化解文化市場運行中的矛盾糾紛,堅持“打扶并舉”,努力為全縣人民創造健康向上的文化市場環境。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加大監管力度,不斷凈化市場環境。進一步規范和創新執法工作,積極開展文化市場打擊整治非法經營活動(場所)攻堅戰,切實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努力維護市場秩序。堅持集中整治與專項整治相結合,執法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落實責任與科學管理相結合,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經營活動。嚴格行政審批制度和程序,認真做好年度換發文化經營許可證工作,大力規范文化市場經營秩序,不斷凈化市場環境。

2.科學管理,引導市場有序、健康發展。在規范和管理好現有市場的同時,科學制定市場規劃,充分發揮市場本身的優勝劣汰作用。引入企業破立機制,讓市場來調節經營者的數量和質量,既滿足當地市場的需求,也促使經營者競爭,把落后的、不守法的經營者淘汰出游戲行業。不斷凈化市場環境,引導市場有序、健康發展,

3.積極推進網吧連鎖工作。全力推動全縣網吧連鎖經營工作,通過發展規模化、品牌化的連鎖網吧,有效地擠壓違規網吧生存空間,提高網吧違規成本,從根本上解決網吧接納未成年人和網吧市場“小、散、亂、差”等問題,努力將我縣網吧建設成為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新途徑、公共文化服務的新平臺、實現文化消費需求多樣化的新場所。

4.繼續抓好文化市場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廣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引導廣大群眾參與、支持、配合文化市場管理工作。抓好網吧等營業場所業主的法律培訓,不斷提高文化經營的法律素質,增強依法經營的自覺性。

5.進一步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深入開展“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活動。在努力加強政治理論學習的同時,繼續抓好文化執法人員的法律培訓,認真學習文化市場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執法程序,進一步增強執法人員學習法律的自覺性,提高執法水平。認真履行各項服務承諾,努力建設高素質的文化執法隊伍。

四、工作建議

由縣政府牽頭,召開部門協調會,根據《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互聯網上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等文化市場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一步強調文化市場監管領域相關各部門的職責,明確工作重點,杜絕部門間相互推諉、人情執法等行為。出臺《縣文化市場管理辦法》及《縣網吧、電子娛樂產業發展規劃》,合理規劃市場布局,引導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一)明確工作重點,強調部門職責

1.嚴格把好市場準入關。根據文化市場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消防、公安、環保等部門認真做好行政許可前置審批工作,對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具相關的證明、證書等文件;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嚴格做好文化經營場所的設立、變更、年審、注銷等行政許可審核工作,對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不予辦理。

2.堅決取締無證照經營場所。工商部門加大對全縣無證照經營網吧的排查和查處力度,同時配合文化部門做好文化市場其他行業的無證照經營行為查處工作。對發現的無證照文化經營場所,要立即依法取締,并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對查辦過程中發現經營場所涉黃、涉賭、涉毒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門查處。公安部門在查辦治安、刑事案件過程中,發現經營單位擅自開展文化經營活動的,要依法予以取締。

3.嚴厲打擊經營場所涉賭博行為。公安部門加大對文化經營場所利用計算機、游戲機等設施、設備從事賭博活動的查處力度,對電子游藝場所設置的游戲機機型、機種、主板等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凡發現設置有賭博功能的,要全部予以收繳,并依法從嚴、從重處罰。

4.加強文化經營場所日常監管。文化部門加強文化經營場所的監管力度,對“違規接納未成年人”、“超時營業”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從嚴、從嚴重進行查處;涉及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門查處;對案件查辦及處罰執法過程中涉及的技術問題,環保、通信等相關部門要積極提供支持。

5.加大“噪音擾民”現象整治力度。環保部門要經常性地對文化娛樂場所的噪音排放進行檢查和抽查,對邊界噪音超標的要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要責令停業整改,直至整改到位方可恢復營業。

6.確保經營場所安全。公安、消防部門加強文化娛樂場所的安全檢查工作,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整改過程;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場所,要責令其停業整改,直至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復營業。

(二)落實責任追究制度,確保部門認真履職

建立、完善《文化市場管理責任追究制度》。文化市場領域相關執法部門,要把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追究的行政原則融入到對文化市場監管案件的查處和移送工作之中,對涉嫌濫用職權、越權行政和失職瀆職、包庇、縱容市場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要堅決依法追究責任,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三)營造“群防群治”氛圍,加強社會監督

充分發揮各種宣傳媒體的作用,調動廣大群眾參與專項治理工作的積極性,加強社會監督;對依法查處的大案、要案及時通過電視、報刊等媒體向社會公布,在全社會形成強大輿論攻勢;要通過各種形式向社會公布各有關管理部門的舉報電話,動員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治理行動;建議政府出臺相關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全社會形成共同抵制、打擊文化市場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的良好氛圍。把我縣文化市場推向良性的、健康的發展軌道。

(四)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充實執法力量

按照上級文件精神,完成文化綜合執法大隊從事業編制到參照公務員管理的過渡。增加執法人員配備、核定專項辦公經費,解決執法車輛、攝像機、服裝等執法裝備,充實執法力量;進一步加強文化市場執法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不斷提升執法隊伍的業務水平和行政執法能力。

(五)合理規劃布局,科學引導市場發展

采取“疏堵結合、打扶并舉”的方式,在嚴厲打擊文化市場各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基礎上,根據贛州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制訂《縣網吧、電子娛樂產業發展規劃》,結合我縣區域人口密度、經濟發展狀況、城市建設規劃等因素,逐步調整市場布局,適當開放文化娛樂場所的總量控制,加快推動我縣網吧、電子娛樂經營場所向集約化、檔次化、規模化發展。

1.制訂發展規劃。根據贛州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按我縣50萬人口計算,可審批設立網吧16家(每1.5萬人設立1家)、電子娛樂場所20家(每2.5萬人設立1家),目前我縣已設立網吧12家、電子娛樂場所5家,尚可設立網吧4家、電子娛樂場所15家。建議逐年增加場所設立審批數量,在未來三年內每年增設網吧1家、電子娛樂場所5家。

2.調整市場布局。目前我縣存在的42家無證照電子娛樂場所中,很大一部分是“一人多店”,即:一個投資人設立多個門店。建議在場所設立許可審批時,強制性要求其對現有電子娛樂場所實行“多合一”,否則不予辦理設立許可。同時,根據我縣區域人口密度、經濟發展狀況、城市建設規劃等因素,對經營場所的地理位置、門店數量、門店規模等提出要求,對不能達到要求的,不予辦理許可或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