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民生工程匯報
時間:2022-10-23 0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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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們緊緊圍繞“高舉旗幟、科學發展、構建和諧”這一主題,以重視民生、關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立足省情謀思路,科學規劃求突破,狠抓落實促發展,較好地實現了民生工程的制度設計、發展規模、資金保障等方面的重大突破,涉及民政事業發展的五大民生工程和16個重點項目已全部列入全省民生工程總體規劃中,未來五年可爭取省級財力50多億元,是前五年省級財力投入的近10倍。部分民生工程有了一個良好的開局,已收到較好的社會效益。
一、堅持從省情出發,切實找準解決民生問題的突破口
**是一個自然災害頻發、經濟社會發展相對滯后的省份。目前,全省有城市低保對象81萬人,農村低保對象206萬人,農村五保供養對象10.8萬人,優撫對象140萬人,需要救助的災民近300萬人,貧困面大人多,救助需求與供給的矛盾異常突出,構建和諧**,關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任務十分艱巨。通過我們積極努力,城鄉低保制度基本建立,災民生活有所保障、城鄉醫療救助平穩運行,優撫政策得到落實。但是從統籌規劃、協調發展的角度看,還有一些困難和問題亟待解決。近幾年來,我們在民生工程建設中,以制度設計為突破口,推動民生工程整體建設。一是針對思想上封閉落后、因循守舊的問題,大膽解放思想,勇于沖破條條框框的束縛,用全新的理念,開創全新的工作。2005年7月,我們在“國家沒有明文規定建立農村低保制度,全省要實行農村低保是不是有些超前”,“**是一個窮省,省、市、縣財力能否承擔”的種種疑慮中,堅持從構建和諧社會和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在全國率先建立農村低保制度。在實施減災安居工程上,我們站在統籌城鄉發展的高度,提出了在農村實施安居工程,通過努力,實現“消除農村無房戶,消除茅草房,消除地質災害地區住房”的目標,并與災后恢復重建和新農村建設結合起來。二是針對制度設計上自成體系,互不銜接的問題,堅持通盤考慮,系統安排,做到救助對象全覆蓋。目前,涉及城鄉低保對象、五保對象、優撫對象、災民、流浪乞討人員等各種救助對象都相繼制定專門的救助政策,特別注重各項政策相互銜接,確保橫向到邊,項項有政策,縱向到底,人人有保障,達到政策層面的全覆蓋、救助群體的全覆蓋。三是針對救助隨意性、粗放化的問題,嚴格程序規范,按章辦事,確保經費安全運行,發揮效益。在申報程序上,堅持個人申請——村(居)委評議——鄉鎮(街辦)審核——區縣審批;在發放管理上,堅持專款專用,封閉運行,在有條件的地方,全部實行救助資金社會化發放;在監督實施上,堅持“三公開”、“三監督”和“三榜公示”制度,真正實現社會救助的公平、公正、公開。
二、精心編制規劃,確保民生事業可持續發展
為了確保民生工程的順利實施和健康發展,我們在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調查研究的前提下,就民生工作的現狀,中、短期發展思路,目標及實施步驟,工作措施等進行了充分論證,制定了《**省民政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在此基礎上又編制了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城鄉低保、農民安居、供養服務機構建設、城鄉社區建設等五大民生工程規劃和16個重點項目。這些《規劃》為省政府制定民生八大工程規劃提供了依據。編制中,做到“四個堅持”、“四個確保”:一是堅持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確保讓人人享受改革發展的成果。近幾年,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速度,在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優撫等救助標準上,建立了自然增長機制,明確了今后五年實現預期目標總的資金需求、籌資渠道、分擔比例、補助標準等,同時還明確了各級財政按照增長率增加財力投入比例,適時予以補充和完善,從政策層面上,保障困難群眾的生活水平與社會發展同步提高。比如,我們在制定農村五保供養標準時,根據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0-20%的增長比例,將由2008年的年人均1440元提高到2012年的年人均2304元。二是堅持與國家政策要求相適應,確保各項救助制度全面落實。狠抓貫徹力,嚴格執行中央政策規定。近兩年,我省按照中央和民政部的要求,相繼建立了農村低保、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調整、完善了農村五保、災后重建、優撫等政策。今年初,中央尚未對“兩參”人員提出生活補助的情況下,我省給每人每年補助了500元,“6·22”中央聯席會議之后,嚴格按程序登記,認真抓好政策落實。按照民政部“十一五”發展規劃,要求“十一五”末農村五保集中供養率達到50%,按照當時的基礎和原有速度,難以完成。但我們克服困難,加快步伐,現已達到17%,力爭在2010年達到60%。三是堅持與困難群眾的基本需求相適應,確保各類救助對象生活水平明顯改善。在制定《規劃》中,按照“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的總體要求,大力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實施以生活救助為主,醫療、教育、住房、法律救助為輔的各項救助,全方位、多層次“為民解困”。明確提出:2008年至2012年,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標準由月人均173元增加到213元,低保人數由84萬人增加到90萬人,人均月補差由109元增加到149元;農村低保保障標準由年人均693元提高到993元,保障農村貧困群眾206萬人,月人均補助由25元增加到50元;城市醫療救助在全省1**個縣(市、區)全面開展,覆蓋全省城市所有低保對象,人均籌資水平由103元增加到224元;農村醫療救助覆蓋全省農村貧困人口216.6萬人,農村貧困群眾人均可支出醫療費由全省人均住院醫療費支出水平的22%增加到46%,人均籌資水平由86元增加到173元。四是堅持與政府財力支撐能力相適應,確保民生工程后繼有力。堅持“充分發揮政府財力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和“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的原則,確定了各級政府投入比例。如農民安居工程,今年省財政撥付4000萬元,到2012年每年劃撥2億元,共計10.4億元;城鄉社區建設工程,到2012年計劃撥付近20億元。城市低保要求市、縣分別按上年可用財力2%、1%配套;農村低保市、縣分別按上年可用財力1%配套。從我省民政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運行情況來看,省級財政堅持向民生事業傾斜,向社會救助工作傾斜,發揮了制度保障和財政支撐作用。
三、在抓落實上下功夫,確保民生工程有一個良好開局
今年是落實民生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的頭一年,也是關鍵性一年。為了起好步、開好頭,我們注重從四個方面抓好落實:一是創新管理運行機制,組織指導民生工程的項目落實。建立以廳長、主管副廳長掛帥,以業務處室為職能部門,吸納有關專家參與的民生工程組織指導小組,主要負責制度設計,建章立制,項目論證、評估、把關和咨詢等。今年,組織指導小組根據我省實情,確定了“五大民生工程”(城鄉低保、農村五保、農民安居、城鄉社區建設和“藍天”工程)和16個重點項目。修訂完善《**省農村醫療救助實施辦法》、《**省農村低保暫行辦法》等幾個法規性文件。對各個項目進行認真論證、審查、把關。二是建立目標考評責任制,認真抓好民生工程的項目落實。我廳堅持抓自身促基層,抓考核促作風,抓項目促落實的原則,先后制定《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試行辦法實施細則》、《**省民政廳對市(區)民政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實施辦法》、《20**年度民政工作重點目標任務分解及量化評分標準》等制度措施。全力推行責任主體,責任單位、責任人的目標責任管理辦法。每年年初,廳長與各市民政局長、主管副廳長與業務處室主要負責人,都要簽訂目標責任書,屬于省管的重大項目,要求省領導與市領導簽訂目標責任書,進一步夯實責任,推動落實。與此同時,我們還重點抓好“三個定期”:即各市(區)定期匯報民生工程項目實施進度,隨時掌握全省民生工程開展情況;定期分析形勢,在每季度各市局分析形勢的基礎,我廳共組織5次形勢分析會,結合年中民政工作分析會、全省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會、全省城鄉醫療救助工作會和全省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現場會,進行形勢分析,排查問題,針對難題,研究對策;定期和不定期實施檢查督導,先后就救災救濟、城鄉低保、城鄉醫療救助等工作進行10余次檢查,重點檢查工作進展情況,資金到位情況,群眾受益情況,對考核結果及時通報,并作為年終總結評比的重要依據。三是最大限度挖掘各方面的財力投入潛力,資助民生工程的項目落實。我們積極抓好調研,向省政府報送有關民生問題的12篇調研報告;省委、省政府3次召開專題會議,聽取民生問題匯報;農村低保、五保供養、醫療救助等問題,多次上省政府常務會議進行研究。由于我們積極爭取,贏得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支持,各項經費大幅度增加,政府投入有了新的突破。農村低保補助金,去年省財政撥付3000萬元,今年為1.1億元,增加3.66倍;農村醫療救助補助金,去年省財政撥付1000萬元,今年撥付3000萬元,增加了3倍;農村五保供養,省上安排補助資金5750萬元;為解決城市社區建設無辦公和活動用房安排補助金3150萬元,資助200個社區按照新的標準完成基礎設施建設。在省財政大力支持下,各個民生工程項目建設有了一定經濟支撐。四是借力使力,督促民生工程的項目落實。利用各種機會,積極主動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匯報民生工程開展情況,請求他們加大對民政工作指導、監督力度。每年涉及民生方面的重點工作,都要報送省委、省政府,也是督辦的具體內容。邀請專家、學者參與有關政策的制定,接受社會各界和媒體對民政工作的監督。這些措施,都有力推動了民生工程更好更快發展,為民眾帶來更好更多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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