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局庫存檢查工作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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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局庫存檢查工作匯報

為準確掌握全市糧食庫存情況,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糧食局、財政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開展2012年全國糧食庫存檢查工作的通知》(國糧檢〔2012〕29號)要求,我市認真貫徹落全省糧食庫存檢查工作會議精神,全力以赴做好2012年度糧食庫存檢查工作。現總結如下:

一、檢查工作概況

市轄四縣、一市、四區和三個開發區,土地面積達1.14萬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近750萬人。轄區內糧食企業多,涉及中儲糧直屬企業、中糧集團企業、省旅游(糧食)集團企業和地方國有糧食企業。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企業3月末存糧近100萬噸,其中中央儲備糧儲存量約占全省四分之一。庫存檢查工作任務重,工作量大。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精心做好檢查準備

一是組織機構建立到位。全省糧食庫存檢查工作會議召開后,市、縣兩級糧食局認識到位,行動迅速。我市成立了以市糧食局局長任組長,市糧食局、市財政局、省農發行營業部、巢湖市農發行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的庫存檢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指導業務開展工作。縣(市)區也相應成立了領導組織及辦公室。二是宣傳動員廣泛深入。3月22日,市召開了庫存檢查工作動員大會,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實施方案,對庫存檢查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各縣(市)區也及時召開了動員大會。三是業務培訓穩步推進。市、縣(市)區都按照《庫存檢查實施方案》及庫存檢查工作規程要求,對參加庫存檢查的全體人員進行了專門培訓。全市共分階段組織培訓2次,縣(市)區共組織培訓5次,市、縣(市)區共培訓清查人員及清查骨干500多人次。四是工作對接銜接有序。我市轄區內中央企業、省屬企業多。轄區內共有直屬庫3個,市級農發行2個,市糧食局主動與央企、省屬企業做好對接,進行溝通,確保了檢查工作順利開展。

(二)認真抓好自查工作

我市自查工作從3月26日開始到4月8日結束。在這一階段,縣(市)、區糧食局認真督導企業開展自查,全市各企業都能按照實施方案要求,依據糧食品種、性質、質量、數量、儲存方式,從倉廒、堆囤、收購碼單、保管囤(卡)開始,自下而上,認真核對保管帳、統計帳、會計帳、銀行資金帳,并完成各類工作底稿和匯總表格的填寫,為普查階段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礎。同時對全市71家重點非國有糧食經營企業及轉化用糧企業的商品糧庫存進行全面調查。自查階段全市共組織動用人員近1000人。

(三)全面做好普查工作

我市普查工作從4月9日開始到4月20日結束。為了做好普查工作,一是成立普查組織。按照“統一抽調、混合編組、集中培訓、綜合交叉、本地回避”的方式進行,全市共抽調60人,劃分6個普查小組,每一個小組由一名縣糧食局副局長帶隊,成員從市、縣糧食局及直屬企業和農發行中選調,按照一組2名財務、2名統計、3名實物的人員配備,另外每組還配備1名市局督導員,市局督導員由市糧食局業務處室的負責人擔任,負責督導工作開展。二是堅持普查原則。全體參加普查的人員嚴格按照“有倉必到,有糧必查,有賬必核,查必徹底”的原則,對納入檢查范圍的所有企業的糧食庫存進行全面普查,做到不遺留一個倉廒、不落下一噸糧食,確保普查面達到百分之百。三是保證普查質量。做到“四統一”,即統一檢查時點,以3月25日為全市檢查時點;統一工作程序,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做到步驟一個不缺,環節一項不少;統一檢查方法,即六個組按照統一的技術規程開展工作;統一普查時間,要求各組確保在4月18日之前完成普查任務,4月21之前完成數據匯總和工作總結上報任務。四是嚴明工作紀律。要求全體抽調參加異地普查的同志晚上不回家,吃住在縣,發揚不怕疲勞、連續作戰的作風,把工作做細、做實,并要求誰查誰簽字,誰查誰負責,確保普查結果真實、可靠。同時嚴格保密紀律,按照國家保密規定,落實了庫存檢查保密措施。

(四)嚴格規范普查程序

在普查工作中,各普查小組認真對照工作程序開展工作。一是查看企業自查底稿,各普查小組到企業后首先聽取企業自查情況匯報,然后認真查看企業自查底稿。二是分組開展工作,實物組逐倉逐堆進行丈量,查看倉庫各種帳卡,通過感官鑒定存糧質量,并準確記錄原始數據;財務組、統計組按檢查的要求,對財務帳、統計帳進行檢查,確定帳帳、帳實、保管總帳與分倉保管帳(卡)是否相符。三是進行對照比較,依據丈量數據算出糧堆體積和存糧實際數量,與帳面庫存數字進行對照比較,確定是否帳帳、帳實相符,判定存糧的質量和安全狀況。四是填制工作底稿,依據原始數據正式填制各種檢查底稿,相關人員簽字。五是搞好數據匯總,依據檢查結果,對各個庫點檢查數據進行匯總。

二、清查結果

普查企業共55家,其中:中儲糧直屬庫3家,中央企業2家,地方國有企業50家。

(一)糧食庫存基本情況

截至2012年3月25日,全市轄區內糧食實際總庫存98.77萬噸。其中:

1、中央儲備糧54.7萬噸,其中:

稻谷442226噸,分別:2011年產191883噸,2010年產98813噸,2009年產119577噸,2008年產31953噸;

小麥85026噸,分別:2011年產29880噸,2010年產33006噸,2009年產3674噸,2008年產18466噸;

玉米19783噸,分別:2011年產9469噸,2010年產10314噸;

2、地方儲備糧19.2萬噸,其中:

稻谷159481噸,分別:2011年產126815噸,2010年產16164噸,2009年產14502噸,2008年產2000噸;

小麥32432噸,分別:2011年產28432噸,2010年產4000噸;

3、商品糧庫存21.2萬噸,其中:

稻谷99202噸,分別:2011年產82866噸,2010年產7411噸,2009年產8876噸;

小麥83159噸,皆為2011年產;

玉米25348噸,皆為2011年產;

大豆4112噸,皆為2011年產。

4、國家臨時儲存糧36937噸,全部為2010年產最低收購價小麥。

另外為外省代儲糧食13249噸(小麥10974噸,稻谷1149噸,豆粕1126噸),全部為商品糧。

通過核對保管帳,分倉保管帳及實物檢查,認定我市轄區內儲存的糧食數量賬實相符。

(二)統計帳檢查情況

1.核對企業糧食庫存統計報表

普查組檢查了最近3個月糧食統計報表。經過檢查,上下級統計報表的庫存數據一致,沒有存在錯報、漏報、虛報、重復統計和數據修改等方面的問題,前后期統計報表的庫存數據相互銜接,各期糧食庫存數量不存在異常變化,表內數據關系平衡,表間勾稽關系正確。

2.核對糧食庫存賬賬相符情況

檢查時點“企業統計賬面數”和“會計賬面數”一致。

3.核對糧食賬實相符情況

統計帳與實物測量計算的數量核對,賬實一致。

(三)銀行貸款與糧食庫存對應的核查情況

從檢查情況看,我市轄區內庫存金額能與農發行貸款科目反映的貸款余額相符,符合國家政策性貸款規定,商品糧貸款無違規現象。

(四)政策性糧食補貼資金撥付使用情況

此次檢查了中央儲備糧、地方儲備糧、國家臨時儲備糧的費用補貼情況,從檢查情況看,政策性補貼能基本撥付到位。沒有發現拖欠和挪用現象。

(五)中央儲備糧輪換情況

我市轄區內3家中央儲備糧直屬庫,2011年輪換計劃264838噸,其中小麥35580噸,稻谷226258噸,玉米3000噸。我們根據中儲糧分公司輪換計劃文件下達的內容,核對了儲備糧輪換進度報表,檢查了儲存企業儲備糧輪換的品種、數量、時間、執行情況等,2011年已完成輪出264838噸,輪入232742噸,輪出未輪入32096噸,沒有超過架空期。相關的賬務資料及原始憑證與輪換糧食的批次一致。

在賬賬核對、賬實核對的基礎上,我們查閱了與儲備糧輪換的有關糧食購銷合同及發票、出入庫單、收購憑證、運輸憑證、資金往來憑證等,管理規范。儲備糧輪換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中等(含)以上質量。儲備糧輪換業務統計處理準確。

(六)儲備糧安全情況

在儲糧安全管理工作上,絕大多數企業能嚴格按照《糧油儲藏技術規范》要求,貫徹“以防為主,綜合防治”的保糧方針,確保儲糧安全。目前全市儲存的糧食糧情穩定,未發現氣味異常、霉變、發熱、蟲糧、高水份糧等問題;糧食感觀鑒定儲存安全,質量良好。

(七)糧食倉儲管理情況

普查組按照《糧油儲藏技術規范》要求,對中央儲備糧、地方儲備糧、國家臨時儲存糧和商品糧倉儲管理情況,進行了檢查,企業具有糧食收購資格,倉房具有代儲相應資格。政策性糧食專倉儲存、專賬記載,實現“一符四無”,領導重視,倉儲組織健全,責任明確,做到“有糧必有人管,管糧必保安全”,落實安全儲糧、安全防火、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責任目標。儲糧科學化水平較高,保管人員業務素質強。對入庫的糧食嚴把三道關,“一振、二吹、三掃”,確保入庫糧食質量良好。

目前機械通風儲糧達100%,大部分倉實行“雙低”壓蓋儲糧,儲糧各項制度建立健全。

(八)重點非國有糧食經營企業及轉化用糧企業的商品糧抽查情況

本次糧食庫存檢查,我市普查組還調查了71家重點非國有糧食企業。共存糧193202噸,賬面庫存與實際庫存一致。普查組上門實地調查了我市轄區內11家重點企業。

三、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安全方面,個別企業還存在安全隱患,極個別站點滅火器失效。

二是倉房設施方面,許多倉庫還是五六十年代的“蘇式”倉庫,達不到儲糧安全保管的基本要求。

三是倉儲管理方面,基層極少數國有糧食企業站點不符合儲糧條件,已要求立即整改。

四是代儲資格方面,巢湖個別中儲糧代儲點儲糧超過代儲資格認定倉容量。現正在申報、整改當中。

五是廬江直屬庫應加快中央儲備糧集并進度,便于儲備糧管理,會統計處理帳務應同步。

四、建議

(一)建議國家加大對基層國有糧庫(站)建設的投入。

當前基層國有糧食企業困難較多,倉儲設施建設和維護資金投入有限,建議政府加大對這方面的投入,以改善倉儲條件,確保糧食安全。

(二)適度提高儲備糧補貼標準

由于物價上漲,特別是人工成本上升較大,地方儲備糧保管費用補貼現行標準偏低。去年中央儲備糧補貼標準已提高,建議省市縣也要盡快提高補貼標準。

(三)充實地方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力量

《糧食法》頒布后,中央儲備糧可能會按屬地原則納入地方監管范圍,這樣地方糧食行政部門的監管力量就顯得不足,這次檢查組的同志都是從全市企業抽調出來的業務骨干,有些縣市人才匱乏,檢查組年齡結構偏大,尤其是實物檢查人員,都是近50歲的老同志。建議盡快建立庫存檢查工作人才庫,充實監督檢查力量。

(四)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格執行按在地原則報送表的規定

建議中央、省屬企業按在地原則向市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送報表,檢查時連企業地點都不知道的情況就不會出現。

(五)進一步理順關系,切實建立有效地監督檢查模式

應積極探索地方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對央企、民營企業的監管模式,確保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有效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