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分子入黨措施

時間:2022-10-16 1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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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分子入黨措施

新的社會階層中的優秀分子可以入黨這一重大理論突破,在全體黨員和各級領導干部中基本達成了共識?,F在擺在全黨面前的關鍵問題是如何盡快付諸實踐并講求操作的科學性。以下幾個具體問題必須切實解決好。

一.全面考察和正確認定要求入黨的新的社會階層人員的政治覺悟和入黨動機

新的社會階層在現實生活中,常常從多方面表現出“兩重性”。他們是改革開放政策的受益者,但其中的許多人對黨和政府的一些政策缺乏了解,心存疑慮;他們當中的許多人擁護黨的領導,積極要求加入黨的組織,其中部分人員又對在企業中建立健全黨、工、團組織不積極,甚至有逆反心理,等等。這些都為我們全面考察和正確認定新的社會階層人員的政治覺悟帶來難度。因此,對這些人員的考察和認定,不僅要看其口頭是否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而且要著重看其行動上是否真正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聽其言,觀其行,在內容上要重點把握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看其依法經營管理和企業信譽情況;二是看其依法納稅情況;三是看其職工工資、工作環境和養老保險等其他福利待遇情況;四是看其對企業黨組織工作支持情況;五是看其生活作風和思想品德情況;六是看其對社會公益事業的貢獻情況。

新的社會階層人員的入黨動機可以概括為三種:一是自覺為黨的基本路線和綱領而奮斗;二是試圖把黨的利益和個人利益結合起來,為了增加企業信譽度、知名度;三是為提高個人聲望,純粹謀取個人私利。很多同志提出,一定要從這類群體的特點出發,建立動態科學的考察和認定機制,多渠道、多方面、多角度全面掌握他們的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等方面真實可靠的情況。在研究確定新的社會階層人員為入黨積極分子前,黨組織要加強與工商、稅務、勞動和社會保障、金融等部門的聯系和溝通,認真聽取并采納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形成配套聯動。同時,要認真實行發展黨員公示制度,增強發展黨員工作透明度。特別要根據其事業發展的范圍,深入其所在企業、經常往來的單位以及相關部門等,進行認真細致的考察,找各個層次的職工談話,全面了解企業生產經營、遵紀守法以及職工生產生活情況,從中摸清發展對象的政治覺悟、思想品質和入黨動機,看清他們是否真正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是否真正自覺地為黨的基本路線和綱領而奮斗。

二.正確理解和具體體現“經過長期考驗”

發展這些人入黨的培養教育時間要不要與發展工人、農民、知識分子、軍人和干部等入黨有所區別,以多長時間為宜,這是目前一個很不統一的問題。從調查來看,在發展新的社會階層人員入黨的培養教育時間上,有兩種不同的意見:一種認為這些人社會背景、文化層次、發展經歷、思想狀況各不相同,對他們的培養教育時間與發展工人、農民、知識分子、軍人和干部入黨要有所區別,應適當延長;另一種意見認為,任何人入黨,不管他的出身、職業、身份如何,不管他們來自哪個階層,黨員的標準是一致的,在培養教育的時間上應一視同仁,不應有其他特殊要求。

很多同志認為,“經過長期考驗”是吸收新的社會階層人員入黨的一個基本要求,對于純潔黨的隊伍,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不斷提高黨的戰斗力,是十分重要和非常必要的。但究竟如何理解“經過長期考驗”,目前基本上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是把“長期考驗”理解為一個時間概念,長期考驗就不是一年半載的事,而應該是指周圍人們多年的、一貫的評價。另一種意見認為,“經過長期考驗”不簡單是一個時間概念,它應該是一個過程概念,要求我們既要公正地評價他要求入黨以前的表現,又要看他遞交入黨申請書之后的表現,要客觀、歷史、全面地看其過去表現如何,現在表現如何,特別是關鍵時期、重大政治事件時的表現,直到我們能夠比較清楚地了解一個人的本質為止。

根據調查研究,我們認為,在新的社會階層人員中發展黨員的初期,為慎重和穩妥起見,可以考慮在一段時間內采取適當延長培養教育時間的方法,一方面讓其更多更深地掌握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提高對黨的認識;另一方面他們個體活動空間大,集體活動少,也為黨組織提供更長時間觀察其現實表現、甄別其入黨動機。

三.嚴格堅持標準,確保發展黨員質量

新的社會階層特別是私營企業主中具備黨員條件的優秀分子,在本人積極申請之后,可以進行培養、考察并考慮吸收其入黨,但必須堅持標準,確保質量。這是一條基本的原則。堅持標準,就是要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黨員標準對所有黨員都是適用的,我們當然沒有必要制定專門用于私營企業主的入黨條件,但也不能簡單地用“能人標準”代替黨員標準。我們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準繩考察要求入黨的私營企業主是否優秀分子,把“能否自覺地為實現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斗,是否符合黨員條件”,作為吸收新黨員的主要標準。一些具體工作者認為,對于積極要求入黨的新的社會階層的人員特別是私營企業主,評判他們政治上先進與否的標尺,要把握以下標準:一是要將財產來源作為判斷其先進與否的前提。只要他們獲取財產的方式和手段是合法的,是通過誠實經營得來的,能夠依法納稅,就不能將其視為政治的落后。當然,這還只是個前提問題,還不能以此將其界定為政治上是否先進。二是要將財產的使用作為判斷其先進與否的重要依據。在判斷新的社會階層人員是否具備黨員條件時,要著重考察他們個人收入的支配情況。將收入非法使用的,其政治上也必定是落后的。只有將個人財產主要用于有利于國家和社會的,才有可能視其為政治上的先進。三是要將思想狀況和現實表現作為衡量其是否先進的主要依據,這是政治評價標準的基本內容。要著重看他們是否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遠大的理想抱負,良好的理論素養,高尚的道德情操,強烈的愛黨、愛國、愛人民的熱情。同時,要考察他們在立場原則問題上的言行和個人利益取舍上的表現,能否將國家、社會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上。調研中有些同志明確提出,吸收新的社會階層中的優秀分子入黨,不能看一時一事,而應看一貫表現,力求準確認清和把握他們的入黨條件,積極而又慎重地在新的社會階層中發展優秀分子入黨,特別是要嚴格防止那些入黨動機不純的人混進黨內,防止以經濟實力強弱、為社會捐助財物的多少和個人名氣的大小作為衡量吸收新黨員標準的錯誤做法。

四.嚴格程序,既積極又慎重

針對新的社會階層中的積極分子身份的多變性、工作的特殊性、流動的經常性等特點,加強對他們的考察時間、方法、手段、范圍等方面的研究和探索,十分重要。有的同志提出,在發展黨員工作中要嚴格入黨程序,把好入口關,突出抓好三個環節:(1)私營企業主遞交入黨申請書時,應該要求他們如實申報個人財產情況,包括額度、來源、投資情況、使用方式等;(2)確定為發展對象時,基層黨組織要對申請入黨的私營企業主進行政治審查,要聽取工商、稅務、審計、統戰等有關部門的意見,并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著重了解其入黨動機是否正確,資金來源是否合法,所產生的利潤是否主要用于擴大再生產、增加再就業,是否依法經營、照章納稅等。(3)批準其入黨前,要將發展對象的有關材料先報經縣以上地方黨委預審,同意后,才能正式履行發展黨員手續。如發展黨員要實行“三評五談和公示制度”:所謂“三評”即入黨申請人被列為入黨積極分子、確定為發展對象和接收預備黨員之前,都要經過黨外群眾評議、黨員代表評議、支部委員評議;“五談”即入黨申請人向黨組織遞交申請書、列為入黨積極分子、確定為發展對象、接收為預備黨員和轉為正式黨員之后,黨組織都要派專人同他們進行談話,著重了解他們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黨的基本知識及個人思想狀態,幫助其提高認識;“公示”即支部大會討論發展黨員前,要把發展對象的情況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在不同地方的座談中,還有其他一些創造性的意見和建議,如確定入黨積極分子要經過黨員和群眾的“雙推”、入黨介紹人黨委審批以確保其素質、發展黨員責任追究制,等等。

接收新的社會階層人員入黨,必須明確審批權限問題。一些同志指出,新的社會階層中的優秀分子入黨,審批權限不宜上收,否則會人為地形成黨員的不平等,有市級黨員或鄉鎮級黨員之別。更多的同志認為,可以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視情況確定是否需要提高審批權限,一般情況下可采取上提一級的辦法,從內部掌握,防止出現個別新的社會階層人員借入黨撈取政治資本,以此揚名或為自己非法謀利。同時,要繼續堅持發展黨員預審制和發展黨員責任追究制度,避免出現發展黨員工作中的不正之風。

調查中許多同志還提出,這些人入黨以后,也會帶來一些新的問題。如黨員管理問題。黨外只有法律規定,黨內還有紀律約束。中紀委的規定對他們是否合適?是否一黨兩制?再如私營企業主的從政問題。隨著民主化進程的不斷推進,非黨員都可以參加地方行政領導的競選,難道當了黨員就不能了嗎?其他還有黨費的收繳問題以及擔任政協委員、人大代表的私營企業主是留在黨外好,還是進入黨內好?等等,這些都是新的歷史條件下將會遇到的新問題,需要不斷實踐創新,制度創新,理論創新。

切實解決好新的社會階層特別是私營企業主中的優秀分子入黨問題,一定要注意策略,慎重從事,循序漸進,穩步推進。為此,可在以下幾個方面做出嘗試:

一是在政策上要加強具體指導。按照同志“七一”重要講話的要求和黨的十六大精神,在黨內要逐步統一思想,在宣傳上把握好尺度,不搞無謂的爭論,以免影響廣大人民群眾對黨的感情,影響黨在群眾中的創造力、凝聚力,影響黨的戰斗力。同時,有關部門的試點要加速進行盡快拿出操作方案,盡快付之實踐。

二是正面引導,典型引路,用事實教育心存疑慮、有不同思想的人。要選準那些真正為黨的事業而奮斗的人入黨,讓他們發揮示范帶頭作用,以教育那些想入黨又有某些顧慮的人,同時也教育那些對新生階層中的優秀分子入黨有某種偏見的人。

三是在數量上要加強宏觀和微觀的控制。堅持成熟一個發展一個,寧缺勿濫,杜絕用“能人標準”替代“黨員標準”“先富者先入黨”的現象,防止不加區別、不講條件地盲目發展,一哄而起,搞“政治時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