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廳作風建設的實施方案
時間:2022-04-14 0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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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切實加強省級機關作風建設的意見》和今年2月18日召開的省級機關作風建設大會精神,扎實有效地推進省環保廳系統的作風建設,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精神,切實落實今年省級機關作風建設大會提出的要求,大興求真務實、開拓創新、艱苦奮斗之風,大力弘揚江蘇環保精神,堅持以人民滿意為標準,堅持以“三服務”為方向,以開展“三為三解”主題活動為抓手,以作風建設的新成效確保全面完成今年環境保護中心工作。
二、主要內容
1、認真履行職責。圍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勇于創新,真抓實干,全面完成省環保工作年度主要目標;轉變工作作風,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環境問題;嚴格管理,加強自身建設,保證政令暢通。
2、堅持執法公正。堅持依法行政,不辦“人情案”、“關系案”;建立健全并認真落實執法責任制。
3、推行政務公開。按照政務公開的相關規定,通過有效、便捷、規范的多種媒體,主動、全面、準確地公開本部門的服務信息;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提供信息的,要按規定的期限予以答復;嚴格行政監察、行政強制、行政處罰告知制度;公開本單位的投訴和監督電話,建立有效、透明、方便的查詢平臺,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服務對象的監督。
4、提高服務水平。牢固樹立服務發展、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意識,堅決糾正損害發展大局和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全面落實《信訪條例》,想方設法為群眾合理解決“急、難、愁”等問題;重視窗口建設,恪守職業道德,工作環境整潔、秩序良好。
5、保持清正廉潔。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深入開展“三為三解”(即“為環保解憂、為群眾解難、為企業解惑”)主題實踐活動,保持不驕不躁、艱苦奮斗的作風,正確使用手中權力,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嚴于律己、廉潔奉公、兢兢業業、干干凈凈為國家和人民工作。落實黨風、行風建設責任制,堅決制止以權謀私、拖拉推諉等行業不正之風和消極腐敗現象;嚴格執行國家環保部“六項禁令”和省環保廳“八項承諾”,確保各項管理扎實有效。
三、實施步驟和要求
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工作分“廣泛宣傳發動,全面提高認識”、“充分發揚民主,認真查找不足”、“落實整改措施,切實解決問題”三個階段進行,將接受群眾評議和監督貫穿全過程。各階段工作可從實際出發交叉進行。
第一階段:廣泛宣傳發動,全面提高認識。(3月中旬至4月底)
主要工作和要求是:
1、召開機關全體人員和直屬單位科級以上干部職工參加的廳作風建設動員大會,傳達省級機關作風建設大會精神,對廳系統作風建設進行動員和部署。
2、調整廳作風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明確組成人員,明確任務,明確責任。
3、認真組織干部職工學書記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委書記梁保華、省紀委書記馮敏剛在省級機關作風建設大會上的講話,結合省廳系統實際開展討論;中心組成員、各黨支部和各處室(局)、直屬單位班子成員,要安排一定時間集中進行專題學習和討論;要利用黨課形式在黨員中進行優良作風的學習教育。每個干部職工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要充分認識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增強轉變作風的自覺性,以好的學風保證學習效果,密切聯系思想和工作實際,堅持邊學、邊查、邊改;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通過專輯、簡訊、宣傳手冊、新聞媒體以及結合業務培訓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積極發動環保系統內外的干部群眾參與和關心省廳的作風建設。
4、各處室(局)、各直屬單位要以加強作風建設為重點、以優質服務為宗旨,制訂或修訂爭創文明處室、文明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要把“三為三解”主題實踐活動和作風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緊密聯系實際,扎實開展活動,以主題活動豐富作風建設的內涵。
第二階段:充分發揚民主,認真查找不足(5月至6月)
主要工作和要求是:
1、公布機關作風建設投訴電話、電子信箱,暢通意見征集渠道,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
2、廳系統每個干部職工認真查找本人、本處室(局)、本單位、廳系統作風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各處室(局)、直屬單位匯總后提交廳作風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3、深入基層進行作風調研和暗訪,廣泛聽取群眾和服務對象的意見和建議。利用“政風熱線”與廣大聽眾進行交流,接受群眾關于環保方面的咨詢和投訴。
4、發放征詢意見表,并請基層環保部門、企業、有業務聯系的省級機關以及行風監督員和群眾代表,進行座談、討論,征求意見、建議,請老干部介紹優良傳統,增強服務意識。
5、利用本系統內部比較了解情況的有利條件,鼓勵部門之間相互提意見和建議。
6、環境監察、信訪等部門要重視收集來自各個層面的反饋意見和建議。
7、充分發揚民主,實行陽光操作,匯總、梳理、公布各方面提出的意見和問題,深刻剖析原因,明確整改方向。
第三階段:落實整改措施,切實解決問題(7月起)
主要工作和要求是:
1、對省廳作風建設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同時邀請省級機關作風建設領導小組對省廳作風建設工作進行面對面評議,指導工作。
2、針對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各處室(局)、各直屬單位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報廳作風建設辦公室并及時公布整改方案,整改工作要落實到責任人。
3、建立整改檔案。作風建設(整改落實)情況將向省級機關作風建設領導小組報告,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各界進行公布,接受監督。凡整改不到位的,一律重新整改。
4、組織行風監督員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實。在整改的同時,抓好政務公開、行政責任追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制度的落實和監督。
5、結合“文明處室(局)、單位”評選,做好表彰獎勵工作。
6、總結開展機關作風建設工作情況,迎接省級機關作風建設領導小組和群眾對我廳機關作風建設工作和整改情況的評議。
四、組織領導
1、調整充實省環保廳作風建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領導小組要切實履行動員部署、組織協調、檢查監督的職能,全面指導廳系統作風建設工作;辦公室設督查組、綜合組、宣教組,分別負責工作協調指導、征求意見和信息收集整理、對外宣傳等具體工作。
2、建立健全“一把手”負總責、領導干部帶頭、全員參與、目標管理、制度保證等加強作風建設的工作機制。制訂科學合理的考核標準和方法,把作風建設情況納入各處室、各直屬單位年度工作的考核范圍(作風建設另設5分分值),作為評價其工作實績的重要方面,作為考察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重要內容。
3、今年作風建設的各階段內容是各有側重、有機結合的整體工作,要把廣泛宣傳發動,全面提高認識,充分發揚民主、認真查找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切實解決問題貫穿于加強作風建設全過程。各處室(局)、各直屬單位要把加強作風建設擺上重要位置,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切實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