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委干部作風建設的實施方案

時間:2022-04-14 0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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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干部作風建設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委《關于全面加強新形勢下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意見》,進一步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特別是領導干部作風建設,切實解決全區各級領導干部在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為實現和諧之區的奮斗目標提供有力保障,經區委研究決定,在全區各級機關和領導干部中,集中一段時間,深入開展加強作風建設活動。為確保這項活動扎實有序進行,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部署,緊緊圍繞“引領新發展,實現新飛躍,構建和諧之區”的工作目標,突出重點,著力解決領導干部和機關工作人員在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干部生活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強化執政意識、宗旨意識和服務意識,培育以“兩爭、三創”為核心的南崗精神,努力打造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節約型、廉潔型機關,建設一支為民、務實、清廉、高效的干部隊伍,樹立形成良好的機關作風,為全面實現區第九次黨代會確定的目標提供精神動力和組織保障。

二、主要任務

緊緊圍繞同志倡導的八個方面良好風氣,集中解決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在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干部生活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積極營造“四個良好環境”,切實加強和改進機關作風和領導干部作風建設,樹立黨員干部良好形象。

(一)加強思想作風建設。堅持把思想作風建設擺在首位,充分運用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六中全會開辟的解放思想的新空間,圍繞推動實現構建和諧之區的目標和爭做“引領新發展、實現新飛躍”的表率,在全區各級機關形成新一輪解放思想的熱潮,促進機關干部開闊眼界、開闊思路、開闊胸襟。引導機關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重新審視自己的思想觀念和思想方法,進一步樹立科學的發展觀、正確的政績觀和牢固的群眾觀,帶領群眾在又好又快發展的道路上闊步前行。

(二)加強學風建設。深入開展學習型機關活動,用學習來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深化認識,堅定信心,使思想理念和精神狀態始終與形勢相合拍、與時代同前進。引導全區廣大黨員干部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進一步完善中心組學習制度,強化理論學習的深度和廣度,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和經濟、科技、法律、管理知識的學習,切實把學習體會和成果轉化為推動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能力,轉化為工作執行力和創新發展的能力。

(三)加強工作作風建設。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問題,自覺維護全區改革和發展的大局,保證政令暢通。進一步推行黨員領導干部調查研究、聯系群眾等制度,轉變作風,深入基層,破解發展中遇到的重大矛盾和問題,增強工作的指導性、預見性、針對性。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簡化辦事程序,降低行政成本,堅決杜絕推諉扯皮、敷衍塞責等現象發生。堅持統一思想、統一行動,自覺形成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創造性抓好工作落實,積極主動地解決實際矛盾和問題。

(四)加強領導作風建設。重點解決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不體察群眾生產生活的實際,對群眾愿望不上心、對群眾生活不關心、對群眾疾苦不動心等問題,進一步強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堅決克服浮躁情緒,拋棄私心雜念,摒棄高高在上、脫離群眾的做法,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憂患意識,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抓落實、求實效上來。

(五)加強干部生活作風建設。遵循勤儉節約、艱苦創業的原則,量力而行,精打細算,講求實效。進一步樹立節約意識,珍惜和愛護公共財物。按照熱情、節儉、文明的原則,健全完善公務接待制度,切實解決公款吃喝、公費接待、公車私用等問題。牢記“兩個務必”,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在實際工作中迎難而上、力行勤儉、精打細算,切實解決大手大腳、鋪張浪費的問題,建設節約型的機關,集中有限的資金和資源辦成大事、辦好大事。

(六)積極營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環境。以糾正解決行政機關領導干部中存在的作風不實、利益驅動甚至失職瀆職造成的多頭執法、重復處罰和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為重點,認真查處不依法行政、弄權勒卡等違紀違規行為,促進行政機關作風明顯轉變。

(七)積極營造良好的行政審批環境。以解決行政審批中存在的為維護部門或小團體利益而不愿放權、濫用權力產生的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問題為突破口,進一步對現有的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進行清理,堅決糾正以“備案”的名義搞變相審批的問題,特別是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進一步規范審批程序、方式,明確各個審批環節的標準、條件、時限和相應的責任,及時向社會公布,推進行政審批公開,推行網上審批,最大限度地減少行政審批的隨意性和暗箱操作。

(八)積極營造良好的公正司法環境。認真執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制度,健全司法機關依法接受外部監督和加強內部制約的機制,突出解決司法機關辦案粗糙、效率不高,人為干擾司法公正的說情風問題,以及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的問題。

(九)積極營造良好的勤儉行政環境。以糾正領導干部公務用車方面存在超標準配車、職務變動仍占用原單位車輛和借用下屬單位或企業車輛等問題為切入點,規范公務消費、職務消費,嚴格行政開支,切實降低行政成本。探索行政成本公示制,增強行政開支透明度,使行政成本高、效率低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三、實施步驟

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學習發動階段(20*年3月16日至4月30日)

重點學習同志在中紀委七次全體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市關于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意見等相關文件精神。

1、召開全區領導干部作風建設動員大會。

2、學習同志在中紀委七次全會上的講話精神,以及歷屆中央領導人關于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學習錢運錄同志在省紀委六次全會、杜宇新同志在市紀委二次全會上的講話精神;學習《中共哈爾濱市委關于全面加強新形勢下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意見》。

3、舉辦專題學習報告會,邀請有關專家、教授、學者就作風建設進行專題輔導講座。

4、集中學習討論,提高認識,增強自覺性,結合實際,邊學邊議。

通過學習,使全區機關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充分認識加強作風建設的重大意義,正視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增強做好工作的主動性,形成人人參與作風建設的良好氛圍。

(二)查找問題階段(20*年5月1日至6月15日)

在學習提高的基礎上,對照工作標準和群眾要求,認真查擺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重點圍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思想面貌。包括思想解放程度、精神狀態、全局觀念和改革創新精神等。

2、履行職責情況。包括工作作風、工作標準、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工作實績等。

3、為基層、為群眾服務情況。包括群眾觀念、服務意識、服務措施、服務態度、服務質量和成效情況等。

4、學風、文風、會風情況。包括創建學習型機關、爭做學習型干部的情況,精文簡會,提高機關工作效能情況。

5、紀律狀況。包括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堅持黨內生活制度、廉潔自律等。

6、機關文明建設情況。包括機關的工作秩序、工作環境、文明水平等。

通過查擺問題,切實轉變思想觀念,轉變機關職能,轉變工作作風,樹立黨員干部的新形象。

(三)整改落實階段(20*年6月16日至7月31日)

本著有什么問題就解決什么問題、什么問題突出就重點解決什么問題的原則,堅持邊查邊改,邊整邊改。

1、對各部門、各單位和群眾提出的問題、意見和建議認真進行梳理、核實、剖析原因,查找根源。

2、針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能糾正、解決的,立即糾正、解決;暫時難以糾正解決的,提出整改落實計劃。

3、針對作風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鞏固整改成果,使作風建設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

4、將整改落實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單位反饋。

圍繞存在問題和意見、建議,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目標管理和考評激勵機制,樹立正面典型,充分發揮其示范和榜樣作用;深挖反面典型,發揮其警示和教育作用。區委適時召開全區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總結會議,鞏固和發展作風建設整改成果。

五、有關要求

(一)明確工作責任。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作風建設,把它作為一項重大而緊迫的政治任務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各部門、各單位的主要領導要對加強作風建設負總責;分管領導要把作風建設與分管工作結合起來,同部署、同落實。要從制定規劃、組織領導、制度保障、督促檢查等方面采取措施,建立健全作風建設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明確作風建設的具體責任,進行責任分解,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和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中。

(二)強化監督檢查。要加強對與作風建設密切相關的關鍵環節的監督,并把監督關口前移,注重事前監督和防范,及時發現和糾正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作風方面的問題。要嚴格執行黨內監督制度,執行好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述職述廉、民主評議、誡勉談話、民主生活會、經濟責任審計和質詢制、問責制等黨內監督制度,使之在作風建設中充分發揮作用。要推進黨務公開、政務公開,拓寬監督渠道,整合監督資源,增強監督的合力和實效,促進作風建設。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履行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職能,針對作風建設的情況和問題,開展專項治理活動,加以解決和糾正。

(三)加強組織領導。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在區委統一領導下,由紀委組織協調、綜合指導,各部門、各單位按工作職能抓好落實。具體分工如下:

1、加強思想作風建設工作。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區委宣傳部、區委組織部負責。

2、加強學風建設工作。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區委宣傳部、區委黨校負責。

3、加強工作作風建設工作。由區委辦牽頭,區委辦、區政府辦、區直機關工委負責。

4、加強領導作風建設工作。由區委組織部牽頭,區委組織部、區紀委負責。

5、加強干部生活作風建設工作。由區紀委牽頭,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負責。

6、積極營造良好依法行政環境工作。由區監察局牽頭,區監察局、改善辦、政府法制辦、編委辦、區直機關工委負責。

7、積極營造良好行政審批環境工作。由區編委辦牽頭,區編委辦、政府法制辦、政府辦、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負責。

8、積極營造良好公正司法環境工作。由區委政法委牽頭,區委政法委、法院、檢察院、南崗公安分局、司法局負責。

9、積極營造良好勤儉行政環境工作。由區委辦牽頭,區委辦、政府辦、財政局、審計局、紀委負責。

各牽頭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承擔起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的責任,各責任單位要主動配合牽頭部門工作,力爭在短期內,使我區領導干部的作風有一個明顯的轉變,各項工作有一個新的起色,為全面實現區九次黨代會確定的工作目標提供有力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