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聘用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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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聘用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
聘用合同作為一種合同形式,具有一般合同共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現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為,而不是單方的法律行為。聘用合同與一般合同成立的條件一樣,只有事業單位和擬聘用人員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達成協議時,聘用合同才成立。
2.聘用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這一點是雙方自由 表達意愿的前提,也是雙方實現權利義務的重要基礎。事業單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于單位的法律地位高于聘用人員的地位,可以任意將其意志強加于對方。
聘用合同又不同于一般合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規定。聘用合同是單位與受聘人員訂立的有隸屬關系的協議,屬于身份關系協議的范疇,因此,聘用合同與調整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有重要區別。
二、聘用合同是廣義勞動合同的特殊形式
勞動合同是一種確立身份關系的協議,西方國家稱之為雇主與雇員之間確立雇傭關系的契約。在我國對勞動合同有廣義和狹義的理解。廣義的勞動合同是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的協議。這里所稱的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組織。狹義的勞動合同僅指目前適用于企業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具有廣義勞動合同的法律特征,是廣義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形式,主要表現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一方當事人必須是用人單位,另一方當事人是受聘人員。這一特征是勞動法律關系的重要特征。用人單位占有或者使用一定的生產資料,通過聘用勞動者,才能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創造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勞動者通過訂立合同,提供一定的勞動,從而獲取勞動報酬。因此,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既不能都是勞動者,亦不能都是用人單位。
2.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具有身份上的隸屬關系。聘用合同訂立后,作為勞動者一方通過簽訂聘用合同協議,成為該用人單位的一名職工,承擔用人單位按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保險福利待遇
3、聘用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必須采用特定的形式,一般指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區分要式與不要式合同的法律意義在于,屬于要式合同的,必須采用書面合同形式,不具備這一形式要件,合同就不能成立和生效。勞動合同屬于要式合同,聘用合同是確立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員聘用關系的重要協議,國家規定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因此,聘用關系未以書面形式確立的,聘用合同關系不能成立。
4、聘用合同是諾成合同。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標的物為必要條件,可分為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諾成合同指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的合同,其不以標的物的交付為合同成立的要件;實踐合同是指除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還需要交付一定的標的物合同才能成立。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均屬于諾成合同,合同成立不以交付標的物為合同成立的要件。
5、聘用合同有一定的試用期。勞動合同與民事合同的重要區別是勞動合同有試用期的規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聘用合同除規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外,必須明確一定的試用期作為訂立合同的必要前提。規定試用期有利于用人單位在試用期間對應聘人員進行實際考察,有利于保持合同法律關系的穩定性。為防止用人單位利用試用期期間勞動報酬較低而反復與聘用人員訂立試用協議的情況,國家對試用期的期限做出明確規定。
三、聘用合同與狹義勞動合同的主要區別
聘用合同是廣義上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形式,具有勞動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與勞動合同相一致。但是,由于事業單位的特點以及目前國家對事業單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別于企業,所以又與狹義勞動合同(企業勞動合同)有一定的區別,主要有以下方面:
1、適用范圍不同。狹義勞動合同適用的主體為企業,聘用合同適用的范圍主要為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是近年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產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內容反映了事業單位的用人制度通過訂立勞動合同以實現其物質產品的生產。事業單位則是從事非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通過訂立聘用合同實現的勞動成果主要表現為精神產品和知識產品。企業的生產活動以營利為目的,事業單位從事的服務活動屬于社會公益事業,在實現其經濟效益的同時,必須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
2、政府干預的程度不同。目前事業單位仍在改革當中,作為聘用合同一方當事人的用人單位尚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獨立的市場主體,這一點與企業已在改革中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也有所區別。國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對事業單位仍實行宏觀管理,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1)編制管理。目前由國家核撥經費的事業單位仍實行嚴格的編制管理;(2)經費管理。建國后,事業單位一直承襲行政機關的管理方式,經費全部由國家核撥。80年代后,事業單位相繼進行財政、人事等領域的改革后,形成全額、差額撥款、自收自支幾種類型的事業單位。90年代后期,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撥款改為定額補助的形式。但事實上,事業單位的經費仍有國家全額補助、差額補助等形式。如教育系統的中小學,基本是由國家全額撥款的。這些單位盡管對新錄用人員通過聘用合同的形式,但其招生計劃、教學計劃及教師的工資福利等都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的。(3)工資制度。事業單位向聘用人員支付的工資報酬,主要是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分別實行不同類型的工資制度,如專業技術人員職務等級工資制、專業技術人員職務崗位工資制、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分別實行不同類型的工資制度,如專業技術人員職務等級工資制、專業技術人員職務崗位工資制、藝術結構工資制、體育津貼獎金等、以及人員等級工資制。在近年的改革中,許多事業單位加大了崗位工資的比例,但其工資的剛性程度遠大于企業,這也是由事業單位的公益性和改革的漸進性決定的。因此,事業單位與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的內容不僅反映該事業單位的意志,也應當體現國家宏觀管理的內容。
3、管理監督部門不同。按照國務院各部門的職能分工,目前,事業單位和企業分別由國務院人事部和勞動保障部對其進行宏觀政策指導和監督。這一體制有利于分工負責,也產生一些弊端。聘用合同實施過程中,有關部門的宏觀政策協調、工作協調以及對具體執行政策的區別與銜接的把握,對于從整體上推進事業單位和企業的改革,維護社會穩定是十分重要的。
4、聘用合同的具體制度體現事業單位的性質和特點。聘用合同是按照國家規定訂立的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變更、解除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聘用合同的具體制度反映事業單位內部組織結構與管理制度與企業的區別。例如關于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程序的規定,明確規定聘用人員要經過公布空缺崗位及職責、聘用條件、工資待遇、由聘用組織進行考試或考核、事業單位負責人集體討論審定等程序;關于事業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以及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等制度都體現了事業單位用人制度的特點,與勞動合同的具體制度有所區別。綜上所述,聘用合同制度作為事業單位用人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標志著我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由完全的行政管理方式向契約管理方式的轉型。隨著聘用合同制度的推行,必將激發廣大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的積極性,以迎接我國加入wto后世界人才競爭的挑戰。同時,也應當看到目前試行中的聘用合同制度仍帶有改革過程中的過渡色彩,其各項具體制度尚需在實踐中根據不同行業的特點,不斷積累經驗,逐步規范和完善。
1?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同企業、事業、機關等用人單位為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協議,勞動者加入某一用人單位,承擔某一工作和任務,遵守單位內部的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用人單位有義務按照勞動者的勞動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根據勞動法律、法規和雙方的協議,提供各種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受本單位成員的各種權利和福利待遇江蘇畢業生就業網。需要提醒的是,就業協議不能等同勞動合同。
2?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是事業單位與職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的關于履行有關工作職責的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聘用合同是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訂立的有隸屬關系的協議,屬于身份關系協議的范疇。
聘用合同和勞動合同的主要區別在于政府干預的程度不同。目前事業單位仍在改革當中,作為聘用合同一方當事人的用人單位尚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獨立的市場主體,這一點與企業已在改革中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也有所區別。國家在用人編制、經費、工資制度等方面仍對事業單位實行宏觀管理,因此,事業單位與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的內容不僅反映該事業單位的意志,也應當體現國家宏觀管理的內容。
聘用合同是廣義上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形式,具有勞動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與勞動合同相一致。以下所說的勞動合同也包含聘用合同。
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1)主體不同
就業協議書是三方主體,涉及培養院校、畢業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只涉及畢業生和用人單位。
(2)內容不同
就業協議僅僅是確立了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一般不涉及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后所享有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更進一步確立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其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具體勞動紀律、服務期限、違約責任等方面,內容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簽訂時間不同
就業協議書的簽訂一般先于勞動合同。
(4)合同有效期不同
就業協議書自簽訂日期起至畢業生到單位報到、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中止;勞動合同有效期由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協商約定。
篇2
高級工程師的考評對開發人才、振興科技無疑是必要的。那么對于高級工程師聘用合同你有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__為大家整理的高級工程師聘用合同,感謝您的欣賞。
高級工程師聘用合同一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因甲方的業務發展和對人才的需要,現聘用一批高端技術人才擔任公司的技術顧問。本著平等自愿、誠信友好的原則,決定聘任乙方為甲方的
專業高級工程師,為甲方提供專業能力范圍內的技術顧問。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具體條款如下: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期
周年。
二、乙方應于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以下證件及文件(未注明復印件的為原件):
1、職稱證書(建筑專業高級工程師證)
2、身份證復印件
3、畢業證書復印件
4、評審表、職稱批準文件復印件,復印件部分需體現經有權出具證明的人事主管部門蓋章;
5、原聘用單位解聘證明;
6、一寸彩照8張。
以上乙方提供的文件信息甲方應予以保密,不得用于履行本協議之外的其它用途,否則由此出現的任何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三、顧問費:甲方付給乙方的顧問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
(大寫:
元整)付款方式:經建設主管部門確定乙方證書沒有問題后的7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聘用酬金給乙方。
四、合同期間,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
專業高級職稱證書用于辦理企業資質申請注冊、變更、升級,開展正常業務和資質年檢審查使用。
五、甲方對乙方
職稱證書的具體要求:
1、職稱證書、身份證、畢業證書、評審表、職稱批準文件應提供原件或者復印件(經有權出具證明的人事主管部門蓋章)供甲方驗證(資質審查部門驗證),職稱證書留存甲方,身份證等相關原件在資質申請完畢后歸還乙方。公司在進行資質申請注冊、
2、乙方所提供的職稱證書、身份證、畢業證書、評審表、職稱批準文件等相關證件(含身份證)必須有效真實,且乙方職稱證書必須確保未在其他單位使用(資質審查部門在資質管理系統中查詢無多家企業重復使用),后期如因為乙方證書多家掛靠影響甲方企業資質,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甲方必須在本協議約定的范圍內合法地使用乙方的職稱證書(含身份證),不得以乙方的名義進行本協議約定以外的其他非法活動,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身份證原件、職稱證書及其他原件丟失情況下,甲方必須負責乙方補辦身份證、職稱證書及其他原件的費用。
七、如各級建設主管部門或住建部需要核查乙方(身份證,畢業證,評審表,職稱證,職稱批準文件)等原件,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出示原件,或配合甲方出示其他證明材料。
如乙方不能提供符合甲方申報資質及其他事項所需的原件或其他文件接受核查,乙方必須退還已收取甲方所有聘用費用。
八、在甲方申報資質及其他事項時,住建部及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查出職稱證書或業績存在造假行為,乙方應無條件退還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聘用工資并雙倍返還定金,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續聘:本合同期滿,如果甲方有意簽訂續聘合同,應當在合同到期前2個月通知乙方,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
每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
年月日:
高級工程師聘用合同二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電話: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現聘用乙方
高級工程師
(總圖)
從事兼職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一致,茲訂立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協議周期:
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結束,為期
年。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聘請乙方作為技術顧問,乙方同意將
總圖高級
工程師職稱證書用于甲方企業
2、在協議期內,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提供相關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學歷證原件、職稱
2、在協議期內,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僅用于甲方在上述協議有效期內進
3、乙方承諾在協議期內如甲方資質辦理時,如需要學歷證及身份證原件,乙方應在七個日歷
5、乙方提供的資料僅供甲方資質辦理使用,不對甲方所做項目負技術責任,不承擔甲方在
6、乙方銀行賬戶:
開
戶
行:
開戶名稱:
開戶賬號:
7、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如需為總圖高級工程師購買社會保險,乙方需積極配合甲方。
三、甲方義務責任:
1、根據甲、乙雙方協商,合同簽訂后,履約期間甲方支付乙方三年證書使用費
¥
元(大寫:
整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合同簽訂后,履約期間甲方支付乙方上述證書使用費定金
¥
元(大寫:
)。支付方法:定于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收到乙方相關證書原件,甲方三天內支付訂金給乙方,計人民幣¥
元,待甲方通過申報部門驗證(含查詢無多家掛靠)后10個工作日內,(準確時間:從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甲方支付余款給乙方,計人民幣
元,視為合同生效。如證書不可用,甲方應在簽定本協議一個月內退回所收證書給回乙方,并要求乙方在甲方通知后一周內歸還已支付的訂金費用。計人民幣
元,本協議終止。
2、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所提供的上述證件原件的安全,用于且僅用于甲方資質申報、升級、
3、履約期內,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證書原件,如果由于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學歷證和資格
四、其他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要乙方配合的相關事項,如需乙方提供證書及資料快遞時,其中每次由于郵遞資料等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需乙方到現場,則由此引發的費用(含來回路費、生活住宿費)由甲方負責全額報銷,并給予乙方補貼1000.00元/天。
2、由于乙方不需在甲方上班,聘用期內對乙方的意外人身傷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相關續約約定:
在本協議期滿一年后,沒有特殊情況,甲方應該與乙方繼續簽續約合同。
六、協議的解除:
1、協議期滿或雙方協商同意可解除本協議,但需經雙方書面確認;
2、甲方如不按時支付乙方費用,乙方有權終止協議,并追究甲方相關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3、乙方如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虛假,做成甲方資質申報手續不能辦理或延誤,甲方有權追討乙方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甲、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違約,應該擔負相應的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義務;
2、乙方在甲方掛靠期間,若因甲方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失去了工程師資格證,屬于甲方違約;
3、乙方如提供證書不真實,需承擔違約責任,應立即退還證書使用費,并賠償甲方貳倍的證書使用費,且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相關法律責任;甲方如違規使用乙方證書,需承擔違約責任,已支付的證書使用費不予退還,并賠償乙方壹倍的證書使用費,且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相關法律責任;
4、在甲、乙雙方簽訂協議且甲方已支付證書使用費后,乙方承諾在協議期內如甲方資質辦理時,如需要學歷證及身份證原件,乙方應在七個日歷天內提供配合甲方,甲方應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如乙方不能提供,并造成甲方損失的,有權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的所有款項;
5、甲方必須保證職稱資格證原件、復印件僅用于甲方資質升級、審查用途。否則甲方承擔嚴重違約責任,除須支付乙方違約金¥
元(大寫:),乙方仍有權向甲方索要相關證件,并有權追究甲方的相關法律責任,并賠償乙方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
6、若協議期滿后不再續簽,則甲方的資質里無權再使用乙方的所有資料。甲方違反本協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須支付乙方違約金
¥
元(大寫:)。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字):
委托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簽署日期:
高級工程師聘用合同三
聘請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商議,本著互相信任、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為發展事業,甲方聘請乙方作為甲方的總工程師,雙方達成如下聘用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聘用期限
聘用期為1年,自20xx年3月18日起至20xx年3月18日止。
第二條、聘用職務
第三條、聘薪標準
乙方在擔任
萬元人民幣。
第四條、福利待遇
聘用期間甲方有義務為乙方交納職工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由公司承擔,并為乙方提供人身保障等措施。
第五條:乙方享有每月二至三天的事假日及因甲方放假的節假日,期間不扣除任何費用。
第六條、雙方義務及職責
1、甲方義務及職責
負責給乙方提供食宿以及辦辦場所,按約定的薪酬標準,采用預借的方式支付乙方勞資,合同到期后,付清所有的剩余勞資。
2、乙方義務及職責
(1)必須保證為甲方要求,為工程提供及時、必要、有效的技術服務;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法規和頒部的現行施工技術規范、標準、規程、質量標準以及公司的施工技術、試驗、測量管理辦法,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要求。聘用期間,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提供任何擔保。
(2)負責審核項目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審批項目專項技術方案,組織施工圖自審、參加會審和重點工程、重點施工部位、關鍵工序及季節性施工方案的技術交底,并監督、檢查工程項目施工技術規范的執行情況。
(3)負責組織施工過程中設計變更洽商的審工作,組織竣工圖、竣工技術資料的審核、移交、上報存檔工作。
(4)負責解決設計、施工和驗收交接過程中出現的重大技術問題和重大質量事故鑒定和處理。
(5)負責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采購合同中,關于技術部分的審核、鑒定。
(6)在降低工程造價、提高工效、縮短工期、保障安全等方面,擔出合理化建議。
(7)完成甲方安排的有關工程事項。
(8)工作時間可根據工程需要靈活安排,但不能影響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重大事項的確認。
(9)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和技術秘密,維護甲方
(10)如乙方建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第八條:乙方有義務對甲方公司提出有利于公司發展的合理化建議,有權向甲方公司領導匯報工作,有權在其職責范圍內處分所領導職員的違紀違章行為;甲方人員不得以任何借口給予干涉乙方執行工作。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乙方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如完不成甲方公司整體目標60%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辭退乙方。
2、甲方工資遲遲不能發放的,乙方主動辭職,需在一個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在甲方確定合適人選接替后,新、老人員要交接清楚,方能辭職,甲方不得以各種借口而不予辦理,未按規定提前申請,即辭即走,公司將扣除乙方一月工資做為違約金;如自動離職,對未結的工資不予發放;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用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合同;協商不一致,勞動關系隨即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乙方并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閉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開事責任的;
(3)由于乙方的工作失誤或職責不到位,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嚴重的,甲方解除本協議的同時,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簽字后即為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篇3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區有關法律、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三年:自**年月日至20年月日.其中,前三個月為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在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向甲方承諾:乙方保證目前與其它主體法人單位無勞動關系;乙方保證在甲方工作期間使用的任何知識均與前受聘單位無關,乙方承擔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和任務,均不會侵犯前受聘單位的商業秘密;乙方保證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利用前單位的保密信息為甲方服務。
**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聘用乙方為甲方閥門工程師。乙方的崗位職責和績效考核標準見本合同附件:《**鹽電閥門有限公司閥門工程師工作說明書》。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年薪為xx萬元(含各項補貼、加班工資等費用)。具體支付方法:在試用期內每月發給人民幣xx元;試用期期滿經考核合格,每月發給年薪部分的**×,剩余**×每滿一年與乙方既定的設計任務、工藝規范、工作目標考核掛鉤,一次性兌現;甲方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養老、工傷);在聘用期間,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目標任務情況調整乙方的薪酬標準。
第四條工作紀律和懲處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即將頒布的《員工手冊》,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乙方如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公司有關規章給予處罰,直至辭退。
**乙方必須對甲方確定的年薪工資負責保守秘密。如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年薪泄密,甲方有權對乙方按年兌現部分不予兌現。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聘用合同期滿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⑴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的;
⑵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不予兌現年薪,并按照公司的有關規章予以罰款;乙方同時應承擔甲方招錄其費用: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提供虛假的證明和資料,被公司查實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或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其中發生第(1)(3)條情形的還應該向甲方賠償人民幣8-**×萬元: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⑶乙方泄漏公司經營、技術秘密或利用職權為自己及他人謀私利的;乙方在甲方同業兼職或從事與崗位相同的工作的;
⑷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有關人員的;甲方轉業、變換工作內容或有一個月以上的停產,無法在企業內部調劑安排富余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9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受到乙方申請后,可以作出同意解除和不同意解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合同解除后,乙方依約應承擔的賠償責任不予解除。
第六條培訓
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則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能培訓,并對乙方的能力進行提升。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
第七條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乙方在甲方學習或工作期間完成的科研和工作成果,包括科研課題、圖紙、工藝文件、設計資料等,其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其乙方參與的發明創造的知識產權歸甲乙雙方共有。乙方在離開甲方前,需將在甲方從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術資料、實驗材料、實驗設備、產品、計算機軟件等交回甲方,并承擔保密義務。乙方應遵守甲方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定,不得擅自將甲方的知識產權帶出,并不得擅自復制、發表、泄漏、使用、許可或轉讓。如要復制、發表、泄漏、使用、許可或轉讓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對違犯本辦法而使甲方的知識產權受到損害,甲方將依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不同的行政或紀律處分;違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乙方對此無異議。
(二)甲方的訂單客戶、外協件客戶、財務狀況、規章、圖表、手冊、運作模式、圖紙、工藝文件、決策和組織架構等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對上述所列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乙方保證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企業內部無關人員泄漏;不得復制、披露上述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及文件副本。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和離開甲方的三年內,保守甲方的以下商業和技術秘密:訂單客戶、外協件客戶、財務狀況、規章、圖表、手冊、運作模式、圖紙、工藝文件、決策和組織架構等。(上述要求列為乙方忠誠義務,乙方保守以上秘密,不需要甲方任何額外的補償。)如有泄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十萬元,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雙方可以解除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終止、解除合同條件,在未經對方同意而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賠償責任。具體的賠償金額為合同未履行完年限每有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乙方的一個月薪酬(不包括乙方年薪制剩余的部分)以及雙方所受到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本條規定賠償外,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賠償要求對甲方進行賠償。
第八條其它事項
**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xx閥門有限公司閥門工程師工作說明書》以及績效考核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居住詳細地址:
篇4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并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周5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七條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并為乙方投保。
第八條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第九條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等,并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或工種)變換情況;
3.甲方盈利狀況;
4.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十條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于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十一條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第十二條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一個月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于年月
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為第一審理機關。
訂立合同書人
甲方:
簽約代表人:(簽字)職稱:
乙方(姓名):(簽字)
身份證號碼:
篇5
長久以來,臨時性崗位用工法律制度一直被各國政府作為勞動用工法律制度的特殊類型來處理,那么對于臨時工勞動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臨時工勞動合同范文,感謝您的閱讀。
臨時工聘用勞動合同1
用工單位(甲方)
所有制性質
用工單位住址
電話號碼
務工人員姓名(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務工人員戶口
工種
技術等級
務工人員家住____縣(市)____鎮(鄉)___街(村)____號(組)
務工人員暫住地址
編號
鑒證編號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中介推薦,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自愿到甲方做臨時工。按照合法、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違反。
一、合同期限
乙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計_____個月,在甲方做臨時工作。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二、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甲方擔任臨時生產(工作)任務。合同期內如一方要求變更工作或中途解除合同,應征得另一方同意。
三、生產(工作)條件、雙方的義務
甲方:為使乙方順利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加強對乙方的勞動紀律、安全生產規程和法制教育。尊重乙方的合法權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應享有的政治、經濟待遇。執行國家和當地政府對臨時工的管理規定,接受勞動部門的監督、檢查。
乙方:在合同期內,接受甲方的領導,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與其他職工一樣參加政治、業務學習,遵守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產,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交給的生產(工作)任務。
四、工資待遇
經應知應會考核后,確定乙方在合同期內實行計時工資制,每月工資____________元,加班工資,夜班補貼、勞保福利按本單位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實行計件工資制,月工資額按計件單價結算,其辦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福利待遇
按國務院1989年頒發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第六、七、八、九、十條規定和______省(自治區、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合同的解除及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有疾病不能堅持或不能適應正常生產(工作)的;(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的;(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醫療期最長不能超過三個月)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的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4)乙方因參軍、招工、招干、升學者。
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法律規定的除外),經雙方協商同意后,解除合同,并給予書面通知。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簽訂后,須送勞動仲裁機關鑒證,即確認有效,受到法律保護,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應在國家規定范圍內,經雙方協商后補充。
3.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從申請調解之日起,在30日內,經調解無效時,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爭議的申訴應從其知道或應當知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內提出,超過期限不受理。如對仲裁不服,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向甲方所在縣(市)人民法院起訴。一方當事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執行裁決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八、雙方認為需要約定補充的有關事項
九、本合同應在辦理調配手續后,及時簽訂、鑒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及鑒證機關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涂改無效,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臨時工聘用勞動合同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 同志到甲方作業班組工作。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用工協議書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 工作任務: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工作,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持證上崗,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三、工作地點:工作地點根據工作需要服從甲方安排。
四、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月(含社會保險等所有費用),并按作業班組月度考核及當月出勤情況計發。
五、勞動紀律: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乙方進行相關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保證安全文明生產。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同時,愛護甲方財
四、勞務傭金結算
臨時工按65.00元/天計算人工工資。
單項工程完工,達到規范和協議要求的質量標準后,乙方應在28天內將工程結算提交甲方審批,甲方收到結算后應及時給予審批,并報處工程管理部審核批準后,扣除乙方在施工期間從甲方借款外,甲方無正當理由,應將所余結算款在 15內支付乙方。
雇傭方: (公章) 務方: (公章)
委托人: 委托人:
簽訂時間:20 年12月 地點
臨時工聘用勞動合同3
用人部門(甲方):
職 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并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并服從甲方的工作需要,在___崗位承擔工作。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各項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員工守則》等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6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原則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經與勞動者協商后,可以適當加班。
2、乙方基礎工資標準為__元/月,加班按工資底1.5倍另計。
3、甲方現金結算工資至當日。
五、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乙方提出申請飯餐,甲方應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切實做好乙方工作期間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七、終止解除勞動協議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學校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斗毆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6)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臨時工在孕期、產假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違反協議責任
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按有關政策予以適當賠償。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期限屆滿自行終止。
十二、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用工部門、臨時工本人和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篇6
存根第 號
本單位與
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工作關系),依據
,于 年 月 日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工作)關系。
經辦人:
年 月 日
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系的證明書
本單位與
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工作關系),依據
,于 年 月 日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工作)關系。
(裝入職工檔案)經辦人:
年 月 日
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系的證明書
職工姓名
:
本單位與你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工作關系),依據
,于 年 月 日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工作)關系。請持此證明,于終止(解除)勞動(聘用 )合同(工作關系)之日起60日內,到你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同時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
經辦人:
篇7
[關鍵詞]教師;法定解除權;教師聘用合同
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所謂“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是指占有事業編制并且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實行聘用制的勞動者。該規定表明:作為事業單位的公立學校、科研單位等的勞動合同具有復雜性和特殊性,可以就其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等問題在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中另行規定。科學、嚴密、合理、具體地設定教師聘用合同的解除條件是學校推行聘用制的關鍵所在,尤其是教師對教師聘用合同的法定解除權,更是保障教師權益的重要權利。換句話說,如果沒有教師對聘用合同的解除權而只有學校對聘用合同的解除權,則教師聘用制就只是一種賦予學校對教師提出更高要求的制度,無法保障教師的權益。為此,我國應盡快出臺《教師聘用辦法》,明確設定教師法定解除教師聘用合同的條件。
一、教師聘用合同的法定解除權分析
教師聘用合同的解除是指教師聘用合同的當事人在教師聘用合同簽訂以后,履行完畢前依法提前終止合同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以解除方式的不同,可以將教師聘用合同的解除分為協商解除、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種類型,本文僅探討法定解除的條件設定問題。法定解除是指享有單方解除權的當事人以單方意思表示解除教師聘用合同,它是一種無需對方當事人同意而可以單方決定解除合同的權利,其解除權的產生是由法律直接規定而非由當事人自己約定。當然,當事人要以書面形式而不能以口頭形式行使其單方解除權。以解除合同時當事人是否有過錯為標準,又可將法定解除分為無過錯解除和有過錯解除兩種。無過錯解除是指在對方當事人無過錯的情況下,另一方當事人單方解除教師聘用合同的情形。為避免或減少無過錯解除可能給對方當事人造成的損失,解除方必須預先告知對方當事人,即預告是必經程序。有過錯解除是指因對方當事人的過錯行為而導致教師聘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過錯解除又分為教師因學校有過錯而解除和學校因教師有過錯而解除兩種。本文僅探討第一種情形。理解“法定解除權”概念時應注意兩點:第一,法定解除權是一種形成權,所謂形成權是指當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為使法律關系發生變化的權利;第二,法定解除權是一種權利,既然是一種權利,根據此權利而解除教師聘用合同的行為就不是違約行為,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二、教師法定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設定
教師法定解除聘用合同權也稱教師的辭職權,其情形有四種:教師預告解除合同、試用期內的任意解除合同、即時解除合同和教師無需通知辭職等。下面對這四種情況下教師聘用合同的解除條件應如何設定進行分析。
(一)教師可以預告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設定
預告解除屬于無過錯解除。預告解除權也稱一般解除權,是指教師只要根據法定預告期提前通知學校即可解除教師聘用合同的權利。《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一規定表明:勞動者行使此項權利必須滿足一定的程序要求:一是時間要求,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二是形式要求,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而不是以口頭、郵件或電話等其他形式通知。除了這兩個條件外,法律對勞動者的預告解除權并沒有其他程序或實體方面條件的限制,即:勞動者行使該權利無需得到用人單位的接受即可產生效力,也不需要給出理由,要求離開用人單位本身就是理由。這是一種絕對權,哪怕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也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教師的辭職權是教師的基本權利,應當予以保障,但教師權利的行使又不能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造成不利影響。《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絕對權雖然體現了保護弱者的立法理念,但在條件上過于籠統和寬泛,在程序上過于隨意,容易出現以下問題:其一,一些教師會利用該規定的漏洞來解除教師聘用合同而不承擔違約責任;其二,教師聘用合同的穩定性會降低,學校對教師使用的計劃性、組織性會受到嚴重挑戰,學校工作容易陷于被動,即學校隨時可能面臨尋找代課教師的尷尬;其三,學校對教師的培訓、進修投入信心不足,會影響教學質量;其四,教師隊伍的不穩定還會侵害學生受教育權的實現。總之,法律對教師權利的毫無限制,會使學校利益受損。為此,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從預告期的長短看,應該根據不同工作特點及不同性質的勞動者規定不同的預告期。就教育系統而言,為了學校工作的延續性,將來的《教師聘用辦法》應將教師行使預告解除權的一般情形規定為: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一般以一學年或至少一學期為一個周期,教師要求解除合同,除特殊情況外,一般應在一學年或至少一學期結束前的一個月通知學校,而不是在任何時間內提前一個月通知學校。教師行使預告解除權的特殊情形應規定為:一是應該根據教師在學校工作時間的長短來確定提前通知時間的不同;二是應根據教師的資歷、職稱、職務等情況的不同來確定提前通知學校時間的不同,教師的資歷越深,職稱或職務越高,其提前通知學校的時間應越長。
第二,從解除程序上看,將來的《教師聘用辦法》應將教師行使預告解除權的一般情形規定為:教師應經學校書面同意后方能在法定預告期內行使預告解除權。如果教師在法定預告期內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后學校不予同意,教師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一個學期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如果學校仍不同意,教師才可單方解除聘用合同。而將教師行使預告解除權的特殊情形規定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師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學校即可解除合同,不必征得學校的同意。比如: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出國留學的、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應征入伍的、被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等。
第三,從行使預告解除權是否需要具備一定的實體條件、給出一定理由的角度看,仍應將教師的預告解除權認定為絕對權,教師想辭職不需要任何實體方面的理由,只需履行相應的程序即可。
(二)試用期內教師任意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設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該條沒有明確規定試用期內的解除是否需要書面通知,而是放寬了對通知形式的要求。試用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互相了解和適應的一段合理時期,在試用期內,就勞動者而言,其可以自由選擇不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需要理由地直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該規定將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任意解除權從即時解除中分離了出來,從而更加清晰地反映出即時解除都是由于用人單位過錯而使勞動者行使解除權的本質。勞動者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應按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將來的《教師聘用辦法》可作出與之類似的規定。
(三)教師可以即時通知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設定
即時解除權又稱特別解除權,是指只要出現法定情形,教師無需預告通知即可解除教師聘用合同的權利。即時解除又可分為即時通知解除和無需通知解除兩種情形,這里所說的是第一種情形。所謂“教師的即時通知解除權”,是指教師所享有的,在學校存在一定過錯的情況下,只需通知學校。但無須征求學校意見,也無須以任何形式事先(提前)通知學校就可以直接單方解除教師聘用合同的權利。由于教師的即時通知解除權本質上是因學校存在過錯,侵害了教師的合法權益,教師為維護自身利益而不經提前通知就解除聘用合同的權利,所以在解除聘用合同時,教師還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了勞動者即時解除權的六種情形。針對教師勞動的特殊性,學校存在哪些過錯情形時,教師有權行使即時解除權呢?將來的《教師聘用辦法》可以將教師即時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設定以下幾點。
第一,學校未按照教師聘用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保障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健康、生命和安全是學校的基本責任和義務,學校為教師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是對教師基本利益的維護。而勞動條件是教師進行勞動所必須的,如果沒有這些條件,將會對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和科研工作產生影響。
第二,學校故意未及時足額支付一定數額的工資報酬的。工資報酬是教師聘用合同的核心條款,是教師得以維持生活需要的主要來源,按時、足額地獲取工資報酬是教師的基本權利。如果學校故意不支付、故意不及時支付或者故意不足額支付工資報酬,教師就無法獲取日常的生活資料,教師可以通過行使辭職權來獲得重新尋找生活資料的機會,而且,教師在解除聘用合同后,仍然可以向學校要求索賠應得的工資。
第三,學校故意未及時足額地依法為教師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教師的社會保險是通過學校向保險公司定期繳納一定的保險費,由保險公司對教師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提供一定保障的制度。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逐步形成,教師過去的一些福利制度逐漸納入到社會保障中。社會保險具有國家強制性,學校應當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定期為教師繳納保險費,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繳納。
第四,學校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教師合法權益的。該款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學校的規章制度違法;二是損害了教師的合法權益。當這兩個條件同時具備時,教師可以通過教代會等民主程序修改這些規章制度,也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教師聘用合同。當然,如果學校的規章制度有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但并未損害教師權益的,教師就不能據以隨時解除教師聘用合同。
第五,學校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教師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教師聘用合同,致使教師聘用合同無效的。即:當學校有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教師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教師聘用合同的情形出現時,經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認定教師聘用合同無效后,教師可以隨時通知學校解除聘用合同。這一規定直接賦予教師即時解除聘用合同的權利,而無需請求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變更或撤銷合同,教師自主選擇的權利更大,也節省了仲裁或訴訟成本。
第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教師可以即時通知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這是一個概括性的規定,其目的是為了避免遺漏現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教師無需通知學校就可以即時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設定
這里講的是即時解除的第二種情形,即無需通知解除,是指教師不僅不需提前通知,而且連通知也不需要就可即時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了勞動者無需通知用人單位就可單方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兩種情形,這兩種情形都是由于用人單位的過錯造成的,并非勞動者的本意,因此對勞動者來說實際上是被迫辭職或被變相解雇。將來的《教師聘用辦法》設定教師有權行使無需通知就隨時解除合同的條件時可考慮以下兩點:第一,學校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教師勞動;第二,學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教師人身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于2008年9月18日開始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對《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所有情形歸納出了十三種情形,這十三種情形并未區分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在解除程序和條件上的差異。這表明:不論是三類勞動合同中的哪一類,只要符合法定解除條件,勞動者都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合同。依此類推:只要符合教師法定解除聘用合同的條件,就可以依據《教師師聘用辦法》的規定解除包括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在內的所有類型的教師聘用合同。
[參考文獻]
[1]滕曉春,李志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條文釋義
與案例精解[M]北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
篇8
聘用員工合同書范文一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月日至年 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公司需要聘用乙方為 根據業務需要適當調整,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按時、按責、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假調整
1、由于廣告公司工作的特殊性和不特定性,甲方實行每月考勤28天,具體按公司作息制度執行。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福利
1、根據國家、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支付工資方式為28日左右。
2、乙方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績效獎金及加班補助等。具體按公司獎懲制度為準。
第五條:工作紀律及獎勵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2、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甲方將按公司的獎懲制度給予獎勵。
3、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按公司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4、乙方如觸犯國家法律,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條:商業秘密
1、乙方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有關甲方的商業秘密或甲方承諾應為客戶保密的技術與情報(不論這些秘密、技術、情報與乙方本人有否直接關系);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到競爭企業兼職或任職;
3、乙方凡有違反上述保守商業秘密條款者,一經發現,乙方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直到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由于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支付未違約方一月工資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在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時,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銷,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滿后, 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就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即辭職)。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聘用合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未履行合同
10、違約賠償金的支付
1乙方應當按照對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2違約金按合同約定在工作交接之后支付。
第九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就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先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聘用員工合同書范文二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 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 民族:___
聯系方式: 出生年月日:
公司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聯系方式: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按國家和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________________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發放制度。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________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
(4)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
(二) 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于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 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并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或乙方屬甲方有償引進的人才,當乙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或有償引進費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支付的培訓費或引進費總額的20%。
3.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通信設備、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辦理戶口、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并賠償乙方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代表: 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_ 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聘用員工合同書范文三聘用方(甲方): 電話:
受聘方(乙方): 電話:
一、聘用目標: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為工程造價咨詢(招標)工作人員,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雙方遵照執行。
二、聘用時間:
聘用期限 年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被聘用人待遇:
1、工資:實行基本工資( 元/月)加提成工資(營業額× %)。
2、保險:除享受人身意外保險外,其它按甲方內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辦理。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
1、甲方向乙方分配工作并檢查完成情況;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按國家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要求乙方完成有關任務;
4、按雙方商定的工資待遇準時支付乙方酬金。
乙方:
1、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甲方規章制度,服從分配按時完成任務,且不得在其它單位兼職;
2、遵守職業道德,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全息保密;
五、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因需要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合同期滿需繼續聘用另行簽訂合同。
六、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篇9
財務勞動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與乙方簽訂財務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 小時,每天工作小時的工作制度。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財務工作崗位,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工資,每月計發工資的具體日期為。甲方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可調整乙方的工資。乙方享受規定的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聘用合同履行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違反規定解除合同的,必須負違約責任。并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基本工資額度的違約金。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五條 其它事項
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按《勞動法》爭議處理的有關條款執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本合同的未及事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可以簽訂補充合同。
甲方:
乙方:
篇10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1、本合同有效期:自 月 日至201 月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 個月通知對方。
3、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一)崗位職務名稱: 有限公司總經理
(二)直接上級:董事長
(三)直接下級:行政部、生產部、質量部、銷售部、技術部、倉儲部。
第二條 權利與義務
1、 總經理權利
(1)、人事權:可經隨時任命和撤換公司除財務部經理之外的任何干部的權利,主導人事方面的所有工作。財務部經理的任免權歸董事長所有,總經理有提議權。
(2)、財務權:可獨立審批 元之內的財務支出,并初審所有的財務開支,由財務部經理最終批復。上述額度以外的財務支出由董事長書面批準
(3)、日常事務的決策權:所有部門(財務部除外)主管只能向總經理匯報工作并從總經理這里接受工作指示。董事長必須充分的尊重總經理的權利。
2、總經理義務:
(1)、在董事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對公司全面經營業績負責。建立公司規章制度,并要帶頭遵守。建立完善各項人事制度、行政制度。建立良好的企業文化,營造恪守制度、和諧相處、互學互助的良好氛圍。
(2)、建立營銷體系,控制應收賬款的額度,優化庫存商品。制定年度、季度、月度銷售目標,協助各部門經理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計劃,并監督、輔導執行,負責公司月度、季度、年度總結工總會議的召開。
(3)、明確總經理崗位職責,確保對公司的有效管理。加強生產經營質量管理,不斷提高供公司管理素質,進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不斷提高公司的技術素質。使員工收入逐年增長,福利條件不斷改善。每月定期向董事會進行述職,上交述職報告。
(4)、公司重大投資及對外加工合作、貼牌等須向董事會報告,經董事會同意,董事長簽字后才能實施。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關系
1、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平均每周休息二天;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2、勞動報酬:
(1)、乙方基本工資為元人民幣/月,試用期 個月領取月工資 元,轉正后自第個月起領取元,余額年底達到銷售回款目標 萬后付給,若未達到此目標,不再領取余額。電話費實報實銷。
(2)、年底獎勵:年底甲方按公司實現的財務利潤總額的 %獎勵乙方。
(3)、乙方基本工資增長辦法:乙方基本工資以上年基本工資為基礎,按銷售回款增長率的%增長,增長部分在年底兌現。但年增長率不得超過%。
(4)、電話費實報實銷不變。
3、車旅費報銷
開車出差過路費、加油費實報實銷;乘車出差車票實報,每日補助住宿元,當天能回不報住宿費;需宴請客戶另計開支。
第四條 工作紀律和獎罰
1、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行政。
2、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五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
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 聘用合同期滿或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
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 甲方單位合同被撤銷,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 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
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
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
合同。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
第六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歷補償
1、 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照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 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 聘用合同履行期滿,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給甲方。
6、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在甲方所在地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名) 住址 :地址: 身份證: